怒卫健发〔2022〕210号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怒江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怒卫健发〔2022〕210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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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怒江州

“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怒卫健发〔2022〕210 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反馈怒江州“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审核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委对原《怒江州“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中主要发展指标及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怒江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12 月 25 日

怒江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加快全州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步伐,满足全州各族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推进健康怒江建设,根据《“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健康云南 2030 ”规划纲要》《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健康扶贫取得决定性成效。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疾病防控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

全州各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上升。 我州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和“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发展理念。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聚焦健康惠民,聚力综合医改,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大力倡导健康理念。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首创“健康宣传日”以普及健康知识,奋力推进“健康怒江”建设。截至 2020年底,全州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为 70 岁;婴儿死亡率、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 10.04 ‰、 14.44 ‰和 82.53/10 万。婴儿死亡率、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十二五”期末分别下降3.62 、 1.5 千分点。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增强。 “十三五”期间,全州原12 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平移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落实。 2020 年,怒江州共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 10 种 2291 例,报告发病率为 414.18/10 万,较 2019 年下降 11.13% 。适龄儿童规划免疫五项指标均已达标,并连续 10 年保持在 95% 以上。整合省级、珠海、基金等多方面资金,积极开展结核病主动筛查工作, 2017年 -2020 年底,累计开展 40.73 万人结核病免费筛查,占应筛查总人数的 85.39% 。霍乱重点人群均未检出霍乱弧菌。如期实现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三个 90% ”任务目标。疟疾病全面消除,碘缺乏病消除率为 100%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州委、州政府带领全州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实现“双零”成绩。

健康扶贫取得决定性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三十条措施》,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共同推进机制坚决打赢怒江州健康扶贫攻坚战的意见》。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各项任务。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政策,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 90% 以上。贫困人口 36 种大病做到“应治尽治”,重点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县(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

深化医改迈出坚实步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医改“三医联动”格局基本形成。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医疗联合体建设稳步开展,兰坪县县域内医共体建设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效,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基本建立实施。“人民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医务人员受鼓舞”的阶段性医改成效逐步凸显。

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加。 “十三五”期间,全州卫生资源总量大幅增长,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渐步形成。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应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州中医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州中心血站、兰坪县人民医院、福贡县人民医院完成整体迁建投入使用;州人民医院二号住院楼、兰坪县中医医院住院大楼、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2 号住院楼、泸水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贡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县(市)疾控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投入使用;贡山县独龙江乡、丙中洛镇,福贡县石月亮乡、匹河乡,泸水市古登乡,兰坪县中排乡、啦井镇、兔峨乡、通甸镇、营盘镇中心卫生院等 10 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顺利竣工;贡山、福贡、兰坪三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科负压病房和重症监护病房改造项目,贡山、福贡、泸水三县(市)疾控中心和兰坪县人民医院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建项目全部完成投入使用;怒江州传染病医院建设稳步推进。 2020 年底,全州有 339 个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综合医院 10 个,中医 医 院 2 个, 1 个专科医院,疾控中心 5 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 个,卫生监督所 5 个,中心血站 1 个,乡镇卫生院 28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个,诊所 14 个,村卫生室 264 个(包括村医疗点)。全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 4615 人,卫生技术人员 3521 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982 人,注册护士1386 人,药师(士) 128 人,技师 255 人,乡村医生 615 人,其他技术人员 170 人;管理人员 102 人;工勤技能人员 207 人。全州编制床位数 2536 张,实有床位数 3691 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 6.67 张。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 6.37 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 ) 医师 1.78 人、注册护士 2.51 人,师(士)数 0.29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 2.93 人,每万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 9.87 人。

医疗技术水平再上新台阶。 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 突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首次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评价工作,兰坪县达到基本标准(甲级)的营盘镇中心卫生院和达到基本标准(乙级)的通甸镇中心卫生院顺利通过复审。省政府惠民实事“一站一中心”建设已覆盖全州 28 所乡镇卫生院、 1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专科建设,强化对口支援帮扶,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推进县级医院提质达标等措施,全州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全州共获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1 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2 所,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2 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2 所,省级重点临床专科 7 个,基本完成了二级以上医院卒中、胸痛、创伤、危重新生儿救治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五大中心建设。兰坪、福贡两县人民医院通过了县级医院提质达标验收, 3 乡镇卫生院完成等级创建, 28 个乡镇卫生院、 1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一中心一站”建设。 2020 年,全州总诊疗240.0 万人次,比 2015 年 191.1 万人次增长 25.6 % 。其中住院患者 8.2 万 人次,较 2015 年 3.8 万人次增长 115.8 %; 住院手术1.5 万人次 , 较 2015 年 1.0 万人次增长 50 %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为 76% ,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8.5 天。

中医药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州级和兰坪县两所中医医院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全州 5 所综合医院均设立了中医科;完成了 32 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区(中医馆)建设,182 个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运用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两所中医医院拥有省级重点专科 2 个,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 80% 以上,中医适宜技术逐步推广,全州四县(市)共完成 2100 种中药资源普查。至 2020 年底, 0-3 岁儿童、 65 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达 40.34% 、58.78% ;全州中医类诊疗人次、出院人数分别达 23.9 万人次、 1.1万人。

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 全面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全州人口生育水平和变动态势基本平稳,人口自然增率控制在 8.72 ‰以内,计划生育率稳定在 80.1% 以上,计划外多孩率控制在 16.19% 以下,节育率保持在 77.28% 以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面落实,“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三项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率到 100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区域全覆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逐年增长,妇幼卫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卫生与计生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卫生计生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人口计生“十三五”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依托省内外对口帮扶,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了一批急需紧缺型、骨干型、实用性人才。培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1000 人次。共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录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09 名,其中,招聘事业人员 332 名,人才引荐 177 名,极大缓解了各医疗机构人员紧缺的局面。据统计,全州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从 2015 年的 2306人增长到 2020 年的 3521 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较 2015 年增长了 47.57% ,注册护士数较 2015 年增长 59.38 % ;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 79.3 % ,较 2015 年的 68.7% 提高 10.6 个百分点。卫生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合理,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为全州卫生健康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重大战略机遇。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把卫生健康工作作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国之大者”,牢牢扛起政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国家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强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落实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州委州政府召开了卫生健康大会,印发了《进一步加快卫生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把建设“健康怒江”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把健全大健康服务体系列为补齐民生短板的重点内容。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打造“峡谷怒江,养心天堂”旅游品牌,对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互联网 + ”等信息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拓宽了智慧健康服务内涵,为全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也面临重大挑战。一是新的形势和环境对卫生健康提出新要求。 传染病依然威胁着我州居民健康和社会安全,新型突发传染病和输入性传染病不断出现,慢性病已成为主要疾病负担,公共卫生应急压力不断加大。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需求快速增长,推动医养结合,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转变提出了深刻要求。提升卫生软实力,加强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方面建设以及爱国卫生运动方式需创新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二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急需破解更多难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凸显,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任务进展缓慢、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结构不尽合理,改革阻力较大,发展后劲不足。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服务能力仍然不足。 突出表现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合理,优势资源短缺;硬件与软件需求矛盾突出,医院运营管理不科学;信息化建设滞后、利用率较低,患者网上预约、自助挂号、自助查询健康信息及医疗资源等服务和医疗机构信息等便民措施尚未完全实现;医疗人才匮乏,骨干型、领军型人才极为稀缺;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不健全,健康促进体系尚未建立,综合监管体系的有待提升并发挥作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卫生监督执法为卫生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未全面发挥。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卫生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亟待提升。全州平均每一个卫技人员的服务半径为 3.16 平方公里,服务半径大、服务成本高,更显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卫生人力资源明显不足。 四是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 以艾滋病、结核病、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孕产妇、儿童死亡率在全省处于高水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业机构,制约了我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基层、促均等、提水平、建高地”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力推进“健康怒江”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发展方式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怒江全面建设脱贫致富示范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 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坚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普及性,维护居民健康权益,促进健康公平,使卫生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大限度激发居民维护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健康怒江”。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强化政府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的主导地位,落实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使居民更加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持续改善管理和服务,构建公私互补、多元发展的医疗格局。

坚持立足州情,协调发展。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居民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构建覆盖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格局,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断缩小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强化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着力解决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和分布不均等问题,增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健康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健康事业的协调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 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主线,强化“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提高医疗卫生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效益。依托省内外对口帮扶,加大医学科技创新力度,引进推广适宜技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快实施人才强医战略,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优先培育高素质卫生人才和基层适宜人才,不断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主动融入南亚东南亚健康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水平。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州卫生健康事业总体发展目标:到 202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成。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卫生资源配置和群众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分工协作、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支撑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医疗卫生整体实力增强,区域辐射能力不断增强,健康县城建设工作全面达标。总体实现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期望寿命大幅提升,人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预期水平。

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全面达标。

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 建立健全整合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体系运转效率明显提高。服务可及性、公平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有效。 以综合监管为抓手,卫生健康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符合怒江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行。

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城乡之间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水平进一步缩小,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做强州级,做大县级,做实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全州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推进健康怒江行动,以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提供健康服务、延长健康寿命为发展目标,实施全民健康素养行动。

1. 推进“健康怒江”建设。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明晰机关、单位、学校、小区、企业、村组、家庭、居民等健康细胞、健康宣传、健康服务、全民健身等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和指标数值,指明实施路径。以卫生城市、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为平台。在环境改造、民俗文化、农家养殖、居家养老、观光旅游方面打造一村一品的健康村;从居民科学健身、居家养老、幸福家庭创建、家庭医生签约、家庭小药箱使用方面打造便民利民的健康社区;以中小学校为重点,在体育教学、心理辅导、家长课堂、职业体验方面打造特色鲜明的健康学校;从无烟机关创建、健康讲堂开设、文体活动开展、和谐机关建设方面打造健康机关;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从健康饮食宣传、健康食谱推广使用、食品安全保障方面打造健康食堂;在花园式工厂建设、职工文体活动、职业病防治方面打造健康企业;在县(市)城所在地建成以健康主题公园建设为载体,从健康宣传阵地、健康步道、健身器材设置方面打造健康主题公园。在乡镇建成全民健身站,实现行政村、易地安置点全民健身点全覆盖。

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力度,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

建立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与监测,落实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高风险污染物清单管理。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合理膳食,实施临床营养干预。

加强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普及。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依托驻村工作队、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等力量,组建健康教育巡讲工作队,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力度。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加强有害使用酒精监测。

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全面巩固提升云南省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结合乡村振兴建设,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努力把农村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到 2025年,力争实现卫生县(城市)覆盖率达 100% 。

2. 深化疾病防控综合改革。

推进疾病防治综合改革。按照“大健康、大卫生”的理念,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切实落实预防第一的宗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安全体制。将公共卫生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总体部署,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重大疾病专病专防策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健康、精神卫生、职业卫生、卫生应急、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不同机构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预防、治疗、康复、管理整体融合发展。

提升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增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实现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 95% 以上。建立完善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增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提高疫情发现能力和处置水平,构筑维护群众健康的安全屏障。强化实验室建设,提高传染病的追踪与响应、疾病早期发现、诊断检测和治疗能力。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加强冷链系统建设,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确保疫苗接种安全。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持续扩大艾滋病检测覆盖面,提高高危人群检测率;加强肺结核重点人群、可疑者的筛查,开展高危人群干预。继续实施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有效防控,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转变健康服务模式,建立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卫生健康管理,扩大服务内容和覆盖面,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的检出和管理。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拓展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落实医院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职责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树立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理念 , 促进医疗资源下沉 , 着力通过“智慧医疗”助力公共卫生服务高质量供给。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进一步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建立和完善中毒急救网络,推进职业病防治体系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强化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试点。

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州、县(市)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起部门协调、职责明确、高度统一、权威有力的指挥系统。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结合我州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的实际,构建符合怒江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检测网络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网络,提高研判评估和预警能力,探索和完善紧急医疗救援模式。依托综合医院建设突发应急传染病隔离病房和配置负压救护车等转运设备。加强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建设,到 2025 年建立起标准化州、县(市)级卫生应急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达到 100% ,突发急性传染病规范化处置率达到 95% 以上。加强卫生应急救援装备及信息化配置,加快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州、县(市)级卫生应急储备库。加强口岸卫生检疫,严防重大传染病输入。

3. 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加强妇幼健康管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做好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监测工作。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及绿色通道建设,加强州、县(市)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产科、儿科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开展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加强婚前孕前优生保健宣传教育、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按标准和规范配备婴幼儿照护服务及配套的安全设施。到 2025 年,基本形成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政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养老病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服务需求增设养护、临终关怀病床。鼓励和扶持“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通过设置医务室、配备医疗、护理人员,引入医疗管理服务、建立就医绿色通道等形式来完善医疗服务,为老人、特殊群体提供更好的医疗照顾。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推广以慢性病管理和老年营养运动干预为主的适宜技术, 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 80% 以上。积极探索和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养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康复治疗、医疗护理、生活照护等集居家养老和医疗服务一体化的服务,到 2025 年,建立起覆盖全州的公立医疗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圈。

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加强青少年健康理念与知识传播,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夯实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基石,重视青少年近视预防、心理健康、预防接种,多措并举,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提升青少年健康素养,为建设“ 2030 健康怒江”汇聚力量。

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将残疾人康复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假肢和辅助器具装配服务,并纳入三级医疗服务机构评审项目。

4. 完善生育和家庭发展政策。

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相关生育制约措施,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婚假、产假、育儿假和陪产假制度,为群众生养子女创造有利条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政策。认真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帮扶关怀工作,确保经济扶助、医疗保障、养老扶贫等帮扶政策落实。加强对药具服务管理工作,推行“互联网 + ”药具服务,拓展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模式。落实生殖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满足群众生育需求。为育龄群众提供有效、快捷、安全的优质服务。

健全托育服务发展支持政策。将托育服务建设纳入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老旧小区改造和美丽县城、乡村振兴等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倾斜,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对新增普惠性托位给予建设补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幼儿园、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二)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1. 构建功能完善的医疗体系,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坚持“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怒江区域医疗资源分布和脱贫群众易地安置情况,建设“ 15 分钟城市(城镇)医疗服务圈”、 50% 的农村实现“ 30 分钟乡村医疗服务可及圈”,基本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 , 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 ,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加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建设。规划州人民医院怒江新城分院建设,将州人民医院建成功能设施齐备,诊疗流程科学、就医环境优良综合服务能力强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发挥其引领和向周边地区辐射作用。围绕县域内就诊率不低于 90% 的目标,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枢纽作用,提高县级医院的吸引力、带动力。以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重点开展县级综合医院感染科、急救中心、重症医学科、中医科、精神科等短板科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四县(市)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各县(市)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到 2025 年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规划福贡县中医医院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网底建设。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补齐基层医疗卫生在基础建设、人才、设备、信息化等方面的短板,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善乡镇卫生院住院部、门诊楼、医技楼、中医药服务区(中医馆)等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区建设。开展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区建设,到 2025 年 50% 的乡镇卫生院拥有健康咨询、健康宣教、科普培训、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等融为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专区,规范和提高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提升群众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感受。新建泸水市六库街道、大练地街道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加强村卫生室附属设施建设。优化村卫生就医环境,建设村医生活用房、卫生厕所等配套设施,加强基础医疗设配配置,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到 2025 年 100% 村卫生室完成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启动州县精神卫生中心扩点增面建设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 精神病发病率不断上升,社会对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建设具备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心理咨询与治疗、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精神疾病防治指导等多项功能和民政对象的收养收治等社会职能的精神卫生中心势在必行。按照“二级精神病医院的标准”建设怒江精神卫生中心,按照“一级精神病医院标准”建设兰坪县精神卫生中心。着力解决我州精神疾病防治短板,有效干预精神疾病对人民健康的影响。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 培育和发展社会办医品牌,支持社会办医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将社会办医纳入全州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进一步放开社会医疗设置审批,统筹推进社会办医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新格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端专科医院和精神卫生、老年病、儿童、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到 2025 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服务量占全州总量的比例达到 10% 。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 1.8 张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

大力发展“互联网 + ”医疗服务。以建设医联体为抓手,以电子病历为信息化基础的建设思路,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促进智能技术与卫生健康融合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智慧服务、智能化管理、 5G 智能医疗、医疗人工智能等方面开展创新应用。利用远程医疗、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创新的技术,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居民就医方式和就医体验,大力发展远程医疗、网络医院、社区家庭医疗、远程慢病管理等面向广大城乡居民的新型增值健康服务项目,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强化卫生管理能力,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开展信息便民惠民服务,推动居民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强化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实现看病就医“一卡通”。

2. 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

加强各级疾病预防防控机构建设,完善州县(市) 5 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保到 2025 年州、县(市)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州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设州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和慢性病管理中心。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建设州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加强区域内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州级建设 1 所传染病专科医院,县级在综合医院规范设置符合要求的传染病区和传染病门诊。

3. 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是具有临床医疗能力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生殖健康为核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方针。“十四五”期间,以维护母婴安全、加快机构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主导。开展州县 5 所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完善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依托州人民医院和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联体建设,打造怒江州妇女儿童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专业机构,建设怒江州妇女儿童医院。加强产科、儿科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和设施设备配置,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的妇幼保健服务功能,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妇幼保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4.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综合监督执法能力。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按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综合设置的原则,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装备购置、更新。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建设,配备快速检测设备,提高执法技术水平。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保障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提高农村卫生监督水平,维护农民群众健康权益。

5. 加强职业病防治建设,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

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建立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并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完善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机制。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落实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措施。到 2025 年,各类职业病报告例数实现明显下降。

6. 加强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用血安全。

健全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完善对无偿献血者的激励关怀机制。建立完善全州一体化的采供血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完善设备购置规划,分批次购置补充,提升服务能力,保障群众用血安全。

(三)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1. 持续开展等级医院创建评审。

医院评审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持续改进、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的重要手段。巩固和持续开展等级医院创建评审,做好州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兰坪县人民医院、福贡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兰坪县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巩固提升工作。力争贡山县、泸水市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州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兰坪县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创建评审。推进落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力争 2025 年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达到三等乙级标准。 90% 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促进全州各级各类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院运行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

2. 开展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建设。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持续推进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试行)》完成全州四所县级综合医院和 1 所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达标建设。确保县级医院部门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设备设施、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化建设七项建设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提高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实现 90% 的患者能够在县域得到有效治疗的医改目标。

3. 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实施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产科、儿科、口腔、眼科、精神、传染病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诊疗能力提升,发挥重点专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建设覆盖全州的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心电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加强州、县(市)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五大中心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急危重症救治站建设管理。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加强州、县(市)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发展科学化、管理精细化、诊疗规范化、服务信息化,确保能够承担区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提高州域内住院诊疗率。

4. 有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大力构建覆盖就医全过程的优质服务,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优质资源下沉,优化就医格局,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通过实施优化诊区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合理调配诊疗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规范诊疗行为、注重医学人文关怀、妥善化解医疗纠纷、落实政府管理责任等十个方面具体工作,实现分时预约、强化院前急救、加强护理力量、落实优质护理、推广临床路径、优化就医环境等六大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目标。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建立第三方满意度评价工作 , 充分调动、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四)全面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怒江州具有丰富的中药生态和自然资源 ,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运用中医药理念、方法、技术,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充分发挥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康养、民族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特色优势。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推动怒江州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1. 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到 2025 年,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发展环境优化完善、产业初具规模。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夯实中医药医疗服务基础。以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支持州中医医院发展中医诊疗、康复、保健、治未病等中医药特色服务,到 2025 年力争将州中医医院建设成为集中医医疗、保健、康养、中药产业为一体的中医药特色明显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建设 ;100% 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 80% 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到 2025 年 , 全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床位总数达到 800 张以上。

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 ( 科 ) 能力建设 , 支持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资本联合举办以中医养生保健为主的养生院、疗养院等 ; 鼓励社会资本利用我州丰富的旅游资源、中药资源和温泉资源优势 , 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 培育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

加强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以慢性病为重点,加强中医医院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逐步建有中医药服务的康复科。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必需的康复设备 ( 含传统设备 ), 推广中医康复技术 , 提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疗养院等。

2. 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健康产业。

大力发展中药产业,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科技创新为支撑 , 以政策措施为保障。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 , 加快推进中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无公害规范种植 , 建设大宗优质规范化中药材生产基地 , 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 100 万亩以上。建设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 , 完善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中药材追溯系统 , 打造精品中药材。

专栏 8 中药产业发展项目

3. 传承中医药文化打造健康旅游品牌。

开展中医药文化宣教,将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中医药医疗机构定期开展社会开放日活动 , 让群众参与体质辨识、针灸推拿、中药识别等体验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加大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普及,营造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立足我州丰富的自然、生态、民族文化优势 , 建设生态养生旅游 , 开展药浴、中药熏蒸、中药材种养体验;开发有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加快建设中药特色旅游城镇、旅游村 , 形成一批与中药科技农业、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打造具有怒江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药康体文化养生品牌。

(五)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 强化改革创新激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活力。

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大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中医类服务、“互联网 + 医疗服务”等的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适应医疗服务发展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完善集中带量采购配套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并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 1 + X ”用药模式。

全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发展。以建设紧密型医疗共同体为重点,到 2023 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 参与医共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共体发展体系。建立州人民医院与四县(市)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与兰坪县中医医院、四县(市)人民医院中医科建立专科联盟,为对应的县(市)、科室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建立医联体内转诊转院制度 , 为患者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探索建设城市医疗集团,以州人民医院牵头,联合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州级医疗机构(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结合医疗资源,探索医技、药剂、消毒供应和部分临床业务等方面的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较为紧密的医疗集团。

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转诊审批、双向转诊等机制。全面建立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和急需领域医疗服务制度。建成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提高双向转诊的协作效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细化落实有利于医联体可持续发展的医保支付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行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措施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积极引导和推动形成患者“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到 2025 年,全州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0% 以上。

深化薪酬制度和编制管理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 40% 以上。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统筹盘活用好医疗卫生领域编制资源,重点用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采供血等公共卫生机构编制配备。

2. 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坚持政府举办公立医院职能。建立健全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落实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建立医院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对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建立不良执业行为的约谈、公示机制。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对公立医院预算、决算、结余资金、资产、负债、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按规定组织开展经济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3. 建立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健全医院管理决策机制。全州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落实“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作用,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

健全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院长负责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动态监控和处方点评。

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财务资产统一管理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公立医院按照预算管理的级次向同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工作职责、权限、程序、方法等,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内部审计制度。

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级的安排开展规范化培训工作,重点向全科、儿科、精神科和产科、中医等急需紧缺专业倾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健全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制度。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建设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检验中心,面向基层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推进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进社工、志愿者服务。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全面加强卫生综合监管

1. 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整合监测资源,建立全州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故应急能力。

2. 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加强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水质检验能力,推进全国统一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实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消毒产品及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协调配合环保部门,推进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评估工作,提高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和诊疗服务水平。密切配合教育部门,以农村寄宿学校等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师生健康。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医疗广告的严格监管。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督能力水平。深入开展卫生监督稽查,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3. 建立规范综合监管制度。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制,健全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综合监管机制。推动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大力发展和规范社会办医,落实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七)全面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1. 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建引领,旗帜鲜明抓党建,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完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履行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行使职权、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到 2025 年,实现全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建立党支部书记分级培训制度,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2. 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报告、重要岗位定期轮岗等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强系统内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监管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和问责职能,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持续开展党建+优质服务、行政效能提升、医疗技术提升等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3.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严厉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遏制行业不正之风。广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切实提升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机制。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坚持把医德医风作为评价医疗卫生队伍的第一标准,建立医德医风监察监督机制,将医德医风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内容,满意率达到 90% 以上。

(八)全面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医”战略,着力解决怒江医疗卫生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失衡、流失严重等问题。统筹推进“卫生行政管理、医疗技术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执法、卫生信息技术”等五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为重点,建立一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队伍。制定适宜于怒江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发展规划,完善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政策,打造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的医药卫生人才队伍。按照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需要,以培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健康、全科医学、应急救治、采供血、产儿科等专业人才为抓手,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医学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为核心,造就适应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加大高层次医技人才引进力度,培养一批高技能专业技术骨干人才,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健康需求。

1. 加强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

培养一批各门类的医学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人才队伍。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实施州级医疗卫生机构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县级本科及以上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努力提升我州卫生人才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带动全州医学领域学科建设的骨干人才队伍。实施学科建设带动人才创新工程。继续完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学科建设培养一批创新型学术带头人,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学科队伍,改善人才结构。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制度,加大卫生应急、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卫生监督、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妇幼健康、采供血等急需紧缺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培训力度。

2. 加强基层适宜卫生人才培养。

继续落实农村定向培养招录医学生,县级医院培养骨干医生政策,进一步优化基层人才结构。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关键举措。通过医师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等方式加快培养步伐,到 2025 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再培养全科医生 60 名,实现为城市每万人口、农村每所乡镇卫生院配备 2-3 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护士基础护理知识培训。推行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通过率考核机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定期进修学习机制,确保全州执业(助理)医师持证率和基层医生每两年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不低于 3 个月,提高基层医院医师技术水平。建立乡村医师轮训制度,建设乡村医生培训基地,以农村常见多发病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对乡村医生每两年轮训一遍,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全州建立进修培训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及知识应用能力评价制度,保证培训人员能够在培训期间有所学,培训结束能应用,培训结果看得见。

3. 加强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采取校园引才、定向引才、柔性引才等方式,多措并举,广开渠道,积极引进各类卫生人才。建立有利于调动管理人才发挥作用的培养、选拔、使用、激励、评价等机制。本着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的原则,强化竞争机制,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制度,保证“以岗择人,优中选优”的目标。积极推进公务员轮岗、交流制度,逐步开展挂职锻炼、设置助理岗位等制度,探索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选调机制,调动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丰富公务员多岗位锻炼的专业知识结构。促进卫生管理干部队伍政策理论水平明显提高,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强。着力建设一支总量合理、结构优化、精干高效、能够驾驭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高素质卫生管理人才队伍,为推动我州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堡垒。

4. 强化各级对口帮扶机制建设。

以东西部协作和城市公立医院对口帮扶作为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依托省内外三级医院帮扶,充分发挥支援医师作用。通过手术示范、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方式,着力加强短板科室建设、专科技术骨干培养、引进推广适宜医疗技术,全面提高各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认真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活动。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科学合理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培养出一批水平较高的临床技术人才和医院管理人才,人才梯队更加合理。

5. 建立完善卫生人员稳定机制。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落实“两个允许”。强化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内部分配向关键岗位、群众急需岗位和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将稳定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安心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从工资待遇、个人事业发展、职称晋升、子女入学就业、退休养老等多方面入手,建立起专业技术人员安心在边远地区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建立进修人员目标管理和为派遣单位工作一定年限的合同管理机制,稳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列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卫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完善体制机制。 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整合卫生管理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增加卫生投入,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财力保障。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医务工作者、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新闻宣传,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实施项目拉动战略。 树立规划的指导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以“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建设需求,研究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库,重点改善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和技术装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提供能力。

(五)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监测评估体系,对规划实施进展和效果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提高实施规划的科学性,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规划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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