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的意见(宾政发〔2022〕57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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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人民政府文件

宾政发〔 2022 〕 57 号

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稳固全县烟叶产业发展基础,推动烤烟产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持续发挥烟草产业在全县烟农增收、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意见》(云自然资〔 2022 〕 1 号)、《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全省核心烟区建设的意见》(云烟专〔 2021 〕 9 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的意见》(大政发〔 2022 〕 26 号)要求,结合宾川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导向、生态优先、产能集聚、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烟区布局,保护发展核心烟区,稳定巩固重点烟区,逐步构建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新格局,确保基本烟田划得准、管得住、建得好、守得牢,提高烟区综合保障能力,推动粮烟经产业系统发展,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二、保护原则

——坚持科学布局原则。着力优化区域布局,推动烟区向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烟农基础扎实、种烟意愿强烈的区域倾斜,持续稳定烟区规模。

——坚持以烟为主原则。基本烟田实行以烟为主、粮烟轮作的种植制度,推进烟农增收。构建“烟叶 + 配套产业”的种植模式,实现烟叶与其他作物协调发展。

——坚持适度规模原则。推动规划烟区土地流转,重点发展 3个万担乡镇、 15 个千亩村,实现基本烟田集中化、区域化布局。

——坚持设施配套原则。在核心烟区、重点烟区内,建设完善配套烟区基础设施,提高设施保障、先进技术集成和土地利用保护水平。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县规划建设生态适宜、相对集中、设施完善、绿色高效的基本烟田 10.8 万亩,其中:核心烟区 8.01 万亩、优质烟区 2.51 万亩、适宜烟区 0.28 万亩。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划分落实基本烟田。 结合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把烟叶作为“第一拳头产品”,在服从和服务于耕地种粮功能,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以烟区规模化土地流转为方向,选择土壤肥力适中、耕层深厚、病害发生较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强、适宜烤烟种植的基本农田规划 10.8 万亩基本烟田。做好烤烟产业布局与空间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制定基本烟田划定方案,明确规划布局,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逐级建立基本烟田规划、管理档案,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编号,通过遥感监测、动态监测、督导考核等手段,绘制烟叶种植规划图和轮作布局图,将基本烟田分解到村,落实到组、到田块。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稳产高效、生态良好、机械化程度高、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要求,以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新能源烘烤、建设水源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推动高标准烟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整理,突出做好烟田宜机化改造。积极引进、推广符合山地烟区作业的小型实用农机,提升翻耕、整地、施肥、起垄、覆膜、移栽、培土、植保等环节的农机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推动烟粮协同发展。 严格落实“以烟为主、烟粮轮作”的耕作制度,推动烤烟与粮食、蔬菜等产业共建共享,为烟叶生产留足充足空间。优化产业组合,大力推广烟粮轮作、水旱轮作、基本烟田轮作休耕等有利于烟叶生产的轮作模式,坚决杜绝烟田“非农化”。积极探索“烤烟 + 多元经济作物”发展模式,引导烟农利用轮作的基本烟田、冬闲基本烟田发展“烤烟 + 青笋”、“烤烟 + 豌豆”等模式,大力推广“龙头企业 + 合作社 + 烟农”生产组织方式,延伸烟叶生产全产业链,提高烟农种植烤烟以及参与基本烟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基本烟田监管保护。 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烟田监管保护责任,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推进基本烟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将基本烟田保护纳入村委会重点议事日程,以村(组)为单位,制定村(组)基本烟田保护措施和办法,将基本烟田保护形成村规民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基本烟田面积和质量长期稳定。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基本烟田使用的日常监督和动态分析,严禁违规占用基本烟田。完善基本烟田退出机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已规划的基本烟田,不得布局林果、花卉、药材等长效非烟作物。严格基本烟田用途管制,对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基本烟田,实行“占一补一”平衡机制,由项目实施单位复垦同等面积的基本烟田,建设同等数量和质量的生产基础设施,确保基本烟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烟叶生产规模稳定。

(五)推进基本烟田绿色发展。 坚持用地养地相结合,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产业生态化,有效保护烟田土壤宜烟质量。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强化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加快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提升田间施药装备和统防统治服务水平,严禁超标使用多菌灵、二甲戊灵、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等高残留农药,持续推动基本烟田绿色生态循环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县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永久性基本烟田得到保护,特成立宾川县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高云磊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金华 县政府办主任

周 林 县委政研室主任、县烟办主任

王正周 县烟草分公司经理

陈学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彭富祥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雪松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文艳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吉 县水务局局长

尹中峰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存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韩 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从 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局长

周家满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布局、永久性保护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烟办,周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烟草分公司王正周经理担任,负责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工作的统筹和调度,督促乡镇和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全县永久性基本烟田划定和技术指导工作。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将基本烟田保护规划作为全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成立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建立本级基本烟田永久性保护具体办法,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烟草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定期研究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难题,指导督促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职尽责。

(二)配套政策支持。 坚持“一盘棋”思想,多部门、多渠道、多方式整合资源,为基本烟田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基本烟田永久保护专项基金,用于基本烟田保护,确保全县 90% 以上的种植计划指标落实在核心烟区范围内。优化产前投入,将补贴项目向核心烟区倾斜,支持核心烟区开展专业化机耕、节水滴灌、土壤保育、绿色防控、试验示范等工作。整合农机农艺融合、核心烟区示范工程建设、高标准烟田建设、标准化烟站建设、智能化收购等项目,统筹项目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农业农机等扶持政策以及农业、水利、环保、气象、金融、保险、烟草工业企业等部门涉农项目,支持开展育苗和烤房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农业生产用电、农机补贴、信贷支持、高标准烟田建设、农机农艺融合、合作社建设、防灾减灾工作。

(三)确保工作进度。 各乡镇要及时启动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工作,并将划定、出台的永久性保护区数据档案、保护制度等成果汇编成册,并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12 月底前分别将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实施办法报县两烟生产领导组办公室和县烟草公司。

(四)强化监督考核。 县人民政府将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县两烟生产协调领导组办公室加强对基本烟田规划、建设、利用、保护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推动有力、有效。对基本烟田永久保护措施成效明显,烟区烟农稳定的乡镇逐年增加烟叶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基本烟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对完成好的村组实施差异化考核激励,对基本烟田保护乏力、保护不力的乡镇逐年调减烟叶生产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附件: 1. 宾川县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面积分解表

2. 宾川县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表2022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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