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商务局文件
玉商发〔 2022 〕 18 号
玉溪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对外贸易
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2022—2024 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驻玉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溪市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 年 12 月 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2022—2024 年)
为进一步夯实外贸发展基础,提升外贸发展质效,推进外贸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2022—2024 年)》,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贸易结构不断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发展更加协调。 2022—2024 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 15% 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占 GDP 比重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做大贸易总量行动
1 .推动货物大进大出。支持企业充分利用 “ 两个市场 ” 、 “ 两种资源 ” ,推进贸易 “ 买全国卖全球 ” ,促进重点企业、重点商品、重点市场贸易额稳中求进。依托中老、中越铁路和昆曼国际大通道等沿线资源优势和国内外商品、市场互补需求,巩固扩大水果、蔬菜、坚果、花卉等高原特色农产品出口和矿砂(矿石)、替代种植产品等大宗商品进口,加大磷化工、有色金属、生物医药等出口和水果、水产品等进口。发挥国家和省进口鼓励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到 2024 年,一般贸易进出口额与全市进出口总额比值保持在 90% 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玉溪海关)
2 .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依托保税物流中心( B 型)、铁路海关监管场所规划建设,合理布局冷链物流、仓储加工、交易集散等业态,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大产业和企业总部,探索合作共建加工贸易产业园。引导加工贸易企业用足用好内销税款缓税利息暂免征收等政策,积极争取总部订单,大力承接国内外加工贸易转移订单。到 2024 年,实现加工贸易额 1000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玉溪海关;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玉溪银保监局)
3 .深化发展服务贸易。依托玉溪烟草、农业、生物医药等领域出口优势,推动包含在货物贸易的设计、研发、包装、商标等服务出口,带动与服务贸易相关的文化旅游、运输、语言服务、农业生产、法律咨询等服务贸易发展。发挥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重点服务外包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发展研发、设计、咨询、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外包,开展数字制造外包。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服务贸易重点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到 2024 年,实现服务贸易 3 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4 .发挥驻外商务代表处作用。在玉溪主要出口市场贸易规模较大城市加快设立市政府驻外商务代表处,鼓励和支持各商务代表处主动对接驻在国政府部门、贸促机构、行业商(协)会和企业,建立贸易畅通工作机制,为外经贸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动态、培训等服务,对接国内生产,有效扩大双向贸易投资规模。到 2024 年末,全市累计设立驻外商务代表处 7 个。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外办、市投资促进局)
(二)实施推动贸易优进优出行动
5 .重塑巩固产业链供应链。支持企业主动适应全球价值链分工新变化,叠加运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因国施策、扬长避短、错位发展,加大产业间、产业内、产品内国际分工合作,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扩大中间品贸易规模,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玉溪高新区管委会、玉溪海关)
6 .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建立 “ 田间地头 ” 作业管理规范,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每年培育新增出境水果果园、花卉基地、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 10 万亩以上。积极参与 “10大名品 ” 评选,不断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为主体的玉溪农业品牌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 ISO 、 CE 、FDA 、 JAS 、 HACCP 等国际认证认可,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等。到 2024 年,企业开展农产品认证认可、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 30 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玉溪海关)
7 .加大制造业全产业链产品出口。精准实施 “ 一品一策 ”“ 一企一策 ” 服务,引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增加出口商品种类,发展水果、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出口农产品附加值,巩固农产品出口优势地位。协调对接 10 个全产业链专班,跟踪服务有色金属、生物医药、钢铁、日用品等生产企业,拓展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数控机床等工业产品出口。 (责任单位: 10 个全产业链专班牵头单位)
(三)实施推动贸易创新发展行动
8 .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新经济园区建设,强化企业集聚效应,赋能入园企业,全面提升玉溪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和规模。关注国内外电商企业投资动向,招引辐射带动能力强、行业影响较大的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在玉溪设立区域运营中心、创新中心、分拨中心、区域总部,鼓励引导外贸、跨境电商、物流等企业利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建设海外仓、边境仓,融入境外零售体系,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供应链上下游延伸的营销体系。到 2024 年,力争跨境电商业务实现零的突破。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市税务局、玉溪海关、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提高企业在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支持外贸企业多渠道拓展国内市场,推进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大型超市、进特色街区、进夜市、进展会、进政府采购目录。鼓励电商平台及企业通过开辟专区等方式,积极开展出口转内销,扩大进口,协同发展国内国际业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0 .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充分发挥玉溪海关作用,加大引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报关、报检、融资、物流、知识产权等一站式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精准营销,有效拓展市场,实现降本增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玉溪海关;配合单位: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四)实施培育壮大贸易主体行动
11 .巩固壮大市场主体。强化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信息直报、外贸企业运行监测制度,完善重点外贸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分级分类培育一批重点外贸大企业、加工贸易企业、 “ 经认证的经营者 ” ( AEO )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贸易双循环企业。引导和鼓励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鼓励支持外贸 “ 双百强企业 ”持续做大做强,推动中小微企业 “ 抱团出海 ” ,支持 “ 专精特新 ” 企业走国际化道路。到 2024 年,进出口额超过 1 亿元的企业达 5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玉溪海关)
12 .增强企业自营进出口能力。加大政策帮扶、业务培训和协调服务,帮助企业尽快获取进出口资质,引导结转出口或为市外企业提供出口产品的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推动市内生产市外出口的产品逐步实现市内出口,吸引境内外具有较强国际经营能力和海外市场优势的市场主体落地玉溪。支持国内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企业走国际化经营道路,构建高效畅通的全球物流网络。到 2024 年,力争企业新增自营贸易 10 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玉溪海关)
13 .促进 “ 三外 ” 联动发展。鼓励和支持外贸企业在境外设立海外仓、营销机构、售后服务网点等,及时有效对接国内外市场,深挖贸易潜力,稳定和扩大进出口。进一步提高吸引外资水平和质量,引导外资企业开展外贸业务,带动玉溪产业升级和贸易质量效益提升,并为市内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牵线搭桥。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农业种植养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合作,带动装备、产品、技术、标准、服务等出口,扩大矿砂(矿石)、替代种植产品等进口。到 2024 年,双向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比重超过 10% 。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外办、市投资促进局、玉溪市贸促会、玉溪海关、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五)实施开拓多元化市场行动
14 .积极拓展重点市场。指导企业抢抓中老铁路开通和RCEP 生效机遇,用好 RCEP 关税减让和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依托驻外商务代表处设立展览展示中心,稳固东盟第一大市场。深耕美国、欧洲、 “ 一带一路 ” 沿线国家市场潜力,积极拓展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玉溪海关)
15 .用好国际性展会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 — 南亚博览会等线上线下展会抢抓订单。支持企业采取委托境外商务代表处参会、邮寄展品、 “ 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 ” 等方式参加境外国际知名展会,对企业参加展会的展位费、人员费、展位配置费等给予支持。力争每年参加境内外展会的企业 100 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玉溪市贸促会、玉溪海关)
16 .构建国际营销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合作、自建等方式,在南亚东南亚、 “ 一带一路 ” 沿线国家等重点市场、重点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建立营销网点,开展仓储、展示、接单签约、批发、零售及售后服务。到 2024 年,对东盟贸易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外办、玉溪市贸促会、玉溪海关)
(六)实施推进开放平台提升行动
17 .推进开放平台建设。加快保税物流中心( B 型)、铁路海关监管场所等海关监管区建设,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在外贸发展中的引擎作用与示范功能,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吸引企业入区发展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产业,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玉溪海关)
18 .培育特色产业基地。统筹园区总体规划(修编)与外向型经济发展,重点围绕 10 个制造业全产业链提升国际竞争力,打造一批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推进红塔区花卉、澄江市电子化工、通海县蔬菜、华宁县柑桔、高新区生物医药等国家和省级外贸升级转型基地建设,组织申报易门县食用菌、新平县水果等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壮大外向型产业集群,增强外贸带动能力。支持基地公共服务配套能力建设和龙头企业能力建设,提升基地影响力、辐射面和贸易带动能力。到 2024 年末,力争全市累计获批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7 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玉溪海关)
(七)实施畅通贸易大通道行动
1‛ .畅通贸易大通道。贯彻落实省、市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玉溪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申建,积极融入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推进铁路专用线及场站建设,进一步完善铁路沿线信息通信、电网等基础设施,提升通道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推进中国西南 · 玉溪国际物流港物流园、化念综合物流园等项目建设,提升铁路沿线物流服务能力。加强通关便利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玉溪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农副产品快速通关 “ 绿色通道 ” 。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玉溪海关)
20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强化特定资质注册备案管理,持续增加备案企业数量。建立通关引导制度,指导企业高效办理属地查检等海关业务。支持企业开通临时邮路或新增邮路,保障境内外用邮需求。 (牵头单位:玉溪海关;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八)实施强化财税金融支撑行动
21 .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引导作用,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其它相关资金支持,加大市本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安排贸易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玉溪优势特色产业外向发展,积极扩大进口。大力推广出口业务 “ 非接触 ” 办理,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确保 2022 年底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时间压缩至 3 个工作日内。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银税互动产品宣传推广力度,支持玉溪重点行业、优质企业扩大出口,增加能源资源产品和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增加授信规模,提供融资便利。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通过远期结售汇等方式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逐步扩大经常项目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健全完善 “ 政银企保 ”衔接机制,鼓励开展外贸订单、信保保单、应收账款质押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银保监局)
22 .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继续搭建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加大对中小微出口企业的政策性普惠保障支持规模和覆盖面,加大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关键环节承保力度,力争每年参保企业不少于 40 家。发挥国内贸易险、进口预付款险与出口贸易险联动作用,鼓励企业使用国外客户和相关行业资信调查服务。 (市商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汇报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重点任务,将稳外贸工作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贸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运行分析调度
持续推进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 “ 五个主题 ” 制度,加强外贸运行调度分析和预警监测,完善重点外贸企业运行监测与联系服务机制,提高外贸工作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