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富消防委发【2022】5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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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富消防委发〔2022〕5 号

富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我县火灾易发高发季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安阳“ 11.21 ”特大火灾事故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部署要求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全县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总体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富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全县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总体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我县火灾易发高发季节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 , 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市消安委有关部署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 县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3 年 3 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 , 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统筹发展和安全 ,全面落实属地监管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 ,聚焦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和突出矛盾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攻坚 , 深入巩固消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 ,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大节事 ,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全力减少亡人火灾 ,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 工作原则

( 一 )坚持政府主导。各地要切实把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 ,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 二 )坚持综合治理。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 , 强化协作配合 ,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 ,集中整治、跟踪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三 )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健全组织机构 , 完善管理制度 , 强化培训演练 ,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 四 )坚持群防群治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属地管理 ,推行“ 书记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构建“ 层级明细、权责清晰、制度完备、责任可溯” 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 , 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三、重点任务

( 一 )开展重点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提升行动。

整治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火灾防范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 , 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 ,建筑防火、消防设施、 电气防火、消防管理等不符合要求 , 消防通道、火源电源、易燃可燃物消防管理不规范 , 员工消防常识知晓率不高 , 消防检查巡查、培训演练、设施维保检测、消防控制室值班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贴合实际 ,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在位和器材装备配备不齐 , 日常执勤、训练演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是定期组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网上考试 ,对单位开展一轮消防安全培训 ,切实培训一批消防安全“ 明白人 ”。二是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 指导重点单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三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 ,对火灾风险高、消防管理弱的单位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厘清问题隐患,实行挂账销号;指导单位对全体员工开展一轮消防安全培训 ,着力提升员工消防常识知晓率。 四是督促单位加强消防控制室建设 ,招聘具有资质的人员参与值班巡查 ,严格落实日常值班制度。五是指导重点单位建强微型消防站 , 配齐消防队员和器材装备 , 组织开展一轮普训和拉动演练 , 完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联动协作机制 ,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六是严格消防执法 ,对突出隐患问题曝光一批、处罚一批、挂牌一批、抄告一批。七是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示范检查 ,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打造一批行业示范标杆单位。

责任分工: 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

( 二 )开展商业综合体、商场消防治理“ 回头看”。

整治重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多产权和多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 ,擅自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 , 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维护不到位 ,未保持完好有效 , 消防通道不畅或标线标识不清 ,灭火救援登高面被破坏 , 商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 ,使用塑料仿真绿植、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 火电油气安全管理不规范 ,餐饮场所违规使用醇基燃料、油烟管理清洗不及时 , 电动自行车违停充电 ,违规动火动焊 , 消防控制室值班不到位 , 消防检查巡查、人员培训不到位 ,微型消防站未定期开展拉动演练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是督促单位消防管理团队每月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及时整改前述存在问题 , 落实“ 三 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二是督促各单位每月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维护保养 ,及时开展年度消防设施检测。三是对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单位标准化实地达标验收发现和遗留隐患未整改销案的 ,及时督促整改。 四是培树商业综合体、商场消防标准化管理样板 ,推广典型经验 , 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五是统筹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培训 ,提升其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六是督促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利用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学习 ,做到“ 四懂四会 ”。七是开展 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提升消防自防自救能力。八是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导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开展检查、巡查、培训、演练等 ,加强和规范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分工: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牵头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 三 )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攻坚治理。

整治重点:依据县安委会、县消安委《关于印发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富安〔 2022 〕 17 号 ) , 以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 4 类场所为重点 , 突出整治 16 类突出风险。

整治措施: 一是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 ,督促各管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制度 ,逐级逐岗落实责任 ,全面开展“ 三 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全面检查整改存在的 16 类突出风险。二是督促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对属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损坏严重的高层住宅 ,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依法依规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进行维修更换 ; 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高层住宅 , 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 ,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三是县安委会、消安委将按方案要求组织逐级核查验收 ,对核查不合格的 ,持续跟进、紧盯不放 ,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直至彻底整改。 四是各地、各行业部门要组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着力提升其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五是督促指导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单位按要求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培训演练、消防设施维保检测等 ,加强和规范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分工: 县安委办、县消安委办牵头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管局、 富源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方案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 四 )全面开展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治理。

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 , 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 消防设施、器材为保持完好有效 , 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通 , 违规使用聚氨酯或聚本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 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 , 火电油气等安全管理不规范 , 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 消防检查巡查和培训演练不到位 ,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是县教体、民政、卫健、文旅部门要及时组织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校外培训机构)、 民政福利机构 、 医疗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对照《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类消防安全风险整治要求》开展 一次自查自改 。二是督促指导教体、 民政、卫健、文旅部门至少打造 2 家行业消防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三是督促指导下级部门、所管所属单位做好年度消防工作总结表彰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消防安全制度 , 落实消防经费预算。 四是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利用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学习 ,做到“ 四懂四会 ”;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提升消防自防自救能力(学校的培训和演练可结合春季学期开学消防安全课落实)。 五是督促指导所属单位严格按照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检查、巡查、培训、演练 ,加强和规范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分工: 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抓好行业消防集中攻坚治理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业务指导。

( 五 )加快 “ 四名一文一传 ” 场所遗留隐患整治改造。

整治重点: 文物单位勘查评估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要同住建、文旅、民宗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 ,对照隐患清单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改造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 ,对隐患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县委政府进行问责处理和挂牌督办。二是住建、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文物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 组织落实防火检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等工作。三是要实施风险等级管理 ,严格文物保护单位生产生活用火,严格安全用电,严格易燃可燃物品管理。四是督促文物单位全体干部员工利用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学习 ,做到“ 四懂四会”,并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责任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宗局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行业领域场所消防整治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业务指导。

( 六 )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安全基础。

整治重点: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 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 ,用火用电用气及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不规范 ,针对性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整治措施 : 一是按照曲靖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 年)部署要求,深入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在 800 人以上安置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在 800人以下安置区建立志愿消防队。二是推动将完善村(社区) 治理体系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内容 ,按照县委县政府村级组织“ 大岗位制” 工作部署 ,将消防工作纳入村务监督委员工作职责。三是搭车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 积极争取国家关于老少边和欠发达地区中央补助资金 ,在 20 户以上自然村、易迁安置区推进应急广播终端建设,建立健全从市到自然村的五级应急广播体系,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警示教育。四是依托各安置区党群活动中心、文化书屋、“红色影院”和流动巡逻队等广泛开展送消防安全知识活动 ,切实提升消防宣传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责任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七)深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

整治重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 ,建筑防火间距不足及消防车通道不畅 ,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水源药剂储备不足 ,未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 ,企业专职消防队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是巩固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危化品企业“ 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机制 ,形成监管合力。二是通过企业自查、交叉检查、督导核查 ,全覆盖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 ,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三是扎实推进化工企业消防力量、装备、药剂、预案、演练等灭火救援能力建设 , 不断提升消防自防自救水平。 四是组织企业全体员工利用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学习 ,做到“ 四懂四会 ”;开展 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责任分工: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

( 八 )深入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仓储物流企业违规改变房屋用途 ,破坏防火防烟分区 ,违规住人 ,违规用火用电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人员离库拉闸断电等措施不落实 ,违规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消防通道堵塞 , 消防设施缺损失效 , 消防主体责任不落实 , 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巡查和人员培训演练不到位 ,企业消防力量和灭火救援预案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是及时以行业为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研判评估 ,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分析问题 , 明确工作措施。二是及时组织仓储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和约谈警示。三是及时组织各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对存在前述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的 ,责令及时改正。 四是组织企业全体员工利用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学习 ,做到“ 四懂四会 ”;开展 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提升消防自防自救能力。五是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开展检查、巡查、培训、演练 ,加强和规范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六是分行业分级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验收 ,确保专项整治质量。

责任分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负责做好商贸服务业所属汽车、旧货、成品油、电子商务等流通行业的消防专项整治;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分别负责物流企业交通工具、快递物流仓储场所(含中转、配送网点) 的消防专项整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库的消防专项整治。

(九)全力开展重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

整治重点: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手续擅自开工或投入使用 ,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是及时组织对已开工的重大建设工程消防手续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梳理 ,对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手续未办理擅自开工或投入使用的,督促及时办理,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及时组织各施工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重点检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 , 临时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微型消防站等建设和管理情况 ,人员消防培训情况 , 工棚是否使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人员住宿与其他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合用情形 , 火电油气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 动火动焊是否规范等。三是在各施工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 ,组织按一定比例抽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并进行通报。 四是组织对各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培训 ,督促各施工企业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和演练。

责任分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有关铁路公路建设指挥机构负责桥隧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十)深化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

整治重点: 以 3 层以上和住宿人员达到 10 人以上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 , 突出整治自建房连片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 ,经营性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 屋顶、 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 ,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在居住建筑内设置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或设置有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或采用液氨制冷剂的冷库 ,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 电气线路私拉乱接 ,未设置必须的消防设施器材 ,锁闭安全出口、 占堵安全疏散通道、封闭逃生窗口等突出隐患。

整治措施: 一是将经营性自建房突出火灾风险排查整治作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 ,各乡镇(街道)、居(村) 委会要落实属地网格排查责任 ,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突出火灾风险排查整治“ 回头看 ”,巩固“ 百日行动 ”成效 。二是全面落实分类整治措施。对前述经营性自建房连片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 ,逐一督促整改到位。三是落实经营性自建房消防“ 六有六无”创建标准 ,着力提升经营性自建房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 即: 门口有灭火器,出口有应急灯,通道有指示牌,房间屋顶有报警器(独立式 ),前台有承诺书 ,墙上有宣传画; 无违规住人 , 无堵塞通道 , 无防盗网 , 无违章彩钢板房 , 无违章用火用电 , 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四是探索建立自建房新、改、扩建(功能变更)消防审批监管机制 ,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自建房火灾风险。

责任分工: 由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及居(村)委会分级负责。

(十一 )全面开展沿街门店、城乡居民住宅火灾防范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 乡镇(街道)、居(村) 委会 、居(村) 民小组消防网格责任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 , 乡镇(街道)消防“ 一 队一站”未建设到位 ,公安派出所未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 沿街门店 、九小场所等存在“ 三合 一 ”、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电动自行车入户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灭火器材配备不到位等 ,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村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建设管理不到位 , 乡村应急广播未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宣传内容 , 乡、村、组消防检查巡查、宣传、培训制度未落实 , 乡镇专职消防队、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不到位 ,老弱病残幼等特护人群消防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整治措施: 一是及时明确大、 中、小三级网格消防责任人并组织开展消防培训 。二是加快乡镇(街道)“一 队 一站 ”建设。三是 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业务培训 ,督促其加强小场所、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村) 民委员会的消防监督检查 , 依法督促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是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 ,及时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专职消防队、社区(村)微型消防站、群众用火用电等专项检查 ,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是 及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乡村应急广播建设内容 ,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 六是 完善乡、村、组消防检查巡查、宣传、培训等制度 ,发动电力抄表员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查 ,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七是 发动城乡居民开展经常性的“ 三清三关两规范 ”活动 ,“ 三清”即:及时清理阳台可燃物、清理厨房可燃物、清理楼道杂物;“ 三关” 即: 出门或入睡时关闭门窗、关闭非必要电源、关闭燃气 ;“两规范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在室内或楼道 、 门厅停放充电)、规范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管理(不占堵、不锁闭)。 八是 落实户主、村(居) 民委员会及村(居) 民小组干部、消防志愿者对老弱病残幼等特护人群的消防管护责任。

责任分工: 县消安委办牵头负责 ,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融媒体中心、 富源供电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其他行业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并认真抓好落实, 确保安全。

四、 工作安排

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

( 一 )动员部署阶段。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县直各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实施方案 , 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 二 )组织实施阶段 。 2023 年 3 月 25 日前 。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 三 )总结验收阶段 。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 。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分析总结 , 固化经验做法 ,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和有关要求

(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冬春火灾稳则全年火灾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 ,成立领导小组 , 围绕“抓消防安全 ,保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紧盯季节性风险、行业性风险、反复性问题,按照一个行业一个方案的标准 ,迅速制定实施方案 ,层层动员部署 ,全覆盖自查自纠 ,做到有认识、有行动 , 有措施、有成效,以实际行动体现和检验“ 两个维护”。

( 二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盯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场所合用、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消防通道不畅、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重大风险,建立场所底数、风险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清单 , 实行挂账销号。对新挂牌、前期挂牌督办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梳理排查出的消防安全不放心场所,要逐户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至县级主管部门 , 落实领导责任至乡镇(街道)政府 ,采取专家指导服务、媒体曝光隐患、定期跟踪问效等举措 ,形成治理闭环。

( 三 )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梳理总结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消防安全大检查细化措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任务、 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反馈消防问题整改、 2022 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 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 明责任、强措施,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对已经建立的消防车通道治理、 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消检协作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 要加强落实运用,防止制度机制悬空。

( 四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行业部门要坚决落实“ 三管三必须”要求 , 动态掌握所管行业领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强化分兵把守、分口负责。聚焦火灾易发多发的行业、 区域和常见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 ,压实消防责任和措施 ,着力压减火灾事故总量,削减火灾隐患存量、控制增量。

( 五 )严格跟踪问效。县消安委办要勇于牵头抓总 ,定期研判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滚动排查重大火灾隐患 ,对不放心地区、不放心单位要发出提示函 , 必要时要组织约谈警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深入现场严督细查 , 必要时借助专家力量参与 ,切实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 , 综合运用通报、督办、约谈、警示、挂牌、曝光等手段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对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 ,将提请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进行处理。

请各乡镇(街道)、县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将本地 、本单位的实施方案于 12 月 2 日前报县消安委办 。集中攻坚行动期间 ,每月 30 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 行动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 。县消安委办联系人: 肖直平 , 联系电话 : 4612141 , 邮箱:944846437@qq.com )。

附件: 1 . 富源县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

2 . 十二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附件 1

富源县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附件 2

十二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 . 商场市场 、宾馆饭店 、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 , 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 . 幼儿园 、养老院 、 医院 、 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 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 , 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4 . “城中村 ”、 出租房 、经营性自建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时性建(构) 筑物的 , 必须立即拆除。

5 . 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 , 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 、 防火分隔不到位

1 . 出租房内使用柴火 、炭火 、液化石油气等燃料明火做饭的厨房,必须使用实体墙、混凝土楼板、门与其他区域完全分隔,厨房以外任何区域不得使用明火。

2 . 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3 . 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 , 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4 . 经营性自建房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 , 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的 , 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

5 . 楼梯间 、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 , 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 , 必须及时修复。

6 . 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 、缝隙 , 竖向管道井与房间 、 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7 . 防火隔墙 、 防火卷帘 、 防火门 、 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 , 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三 、 疏散通道不畅通

1 . 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被封闭 、堵塞 、 占用的 , 必须立即打通 、拆除 、清理 , 恢复畅通。

2 . 场所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 、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 必须拆除。

3 . 违规搭建临时建筑 , 占用防火间距 、疏散通道的 , 必须拆除 , 恢复原状。

4 . 出租房疏散楼梯应直通屋面 , 不能直通屋面的 , 必须增加竖向梯等辅助疏散设施 ; 通往室外和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得锁闭;通往室外的户门采用电子锁时,必须确保断电后仍能从内外开启。

5 . 3 层及 3 层以上且只有 1 部疏散楼梯的出租房,楼梯间必须采用不燃烧板材、铁门与其他区域完全分隔且首层楼梯间直通室外。

6 . 宾馆饭店 、 员工宿舍 、 出租房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 , 安全出口必须 24 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7 . “城中村 ”、 出租房集中区域的消防车通道必须有明显标识,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限高杆 、水泥墩等障碍物,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建盖任何建(构)筑物、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四 、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 . 人员密集场所 、文物建筑和宾馆饭店 、 员工宿舍 、居民住宅楼、出租房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 。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 , 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 . 商场市场 、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 . 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 , 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 、 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 . 出租房、商场市场 、宾馆饭店、文物建筑等场所未配备、设置相应消防设施、逃生辅助设施和火灾报警装置的,必须按有关标准要求设置到位 。“城中村 ”、 出租房集中区域 、文物建筑周边市政供水通达的区域,必须按照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市政供水未到达的区域 , 有条件的可采用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供水。

2 . 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 , 必须及时维修 , 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3 . 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 , 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 , 并张贴明显标志。

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防火卷帘 、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 , 必须及时维修 , 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5 . 消火栓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 , 必须及时维修 , 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 . 电动自行车 、 电动摩托车 、 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 、充电的 , 必须及时搬离 、清理 ,严禁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

2 . 电动自行车违规“ 飞线 ”充电的 , 必须及时纠正 , 加强教育警示。

3 . 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 , 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4 . “城中村 ”和员工宿舍 、居民住宅楼 、 出租房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周边必须设置能够满足租住人员需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有条件的配置具备定时充电 、 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与周边的防火间距不得少于 6 米 。集中停放点设置在建筑内或贴邻建筑设置 、与其他建筑区域直接连通的 , 必须采用实体隔墙、混凝土楼板与其他区域完全分隔 , 并设置简易喷淋装置。

七 、违规用电

1 . 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建筑构件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2 . 电气线路必须敷设规范 、实行穿管保护 ,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

3 . 入户总闸 、 电表箱必须加装用电保护装置 , 严禁违规违法拆除或使用铜丝 、铁丝代替保险丝等。

八 、违规动火

1 . 现有高层建筑 、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 、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2 . 仓储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使用 、营业期间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发现违规动火的,应立即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从事电焊、气焊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 ,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3 . 在具有火灾 、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明火 。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 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 .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 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炉火 、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个人措施。

5 . 室内储存场所禁止安放和使用火炉 、火盆 、 电暖器等取暖设备。

九 、违规住人

1 . 出租房擅自增加居住人数的 ,超员居住人员必须立即搬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出租方必须立即予以整改,租住人员必须立即搬离,待整改完毕、满足消防安全条件后方可搬回。

2 . 商场市场 、宾馆饭店 、劳动密集型企业 、文物建筑等场所严禁违规住人 , 发现存在违规住人现象的 , 必须立即清理。

3 .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居住场所的,必须搬离。

十 、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 . 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 .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 , 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 . 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 , 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 三知四会一联通 ”要求( 三知:微型站队员要知道消防设施位置 、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 ; 四会:会组织疏散人员 、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 ;一联通:微型站与消防指挥中心、微型站与单位内部、微型站与队员之间要保持联络畅通) , 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 . 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 , 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 、 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 . 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 , 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 并出具检测报告 ,存档备查。

2 . 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 , 并如实登记报告的 , 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 2 小时开展 一次防火巡查 , 医院 、养老院 、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文物建筑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 .消防控制室应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 2 人,并持证上岗,在岗期间必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4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应不少于 6 人、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微型消防站应配备 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 、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符合建立专职消防队条件的企业,应按照有关标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

十二 、 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 、扑救初起火灾 、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然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 疏散在场群众。

2 . 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 , 不会报警 、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 自纠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 ,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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