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陇川县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方案》 的通知(陇教体联发〔2022〕5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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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教体联发〔 2022 〕 52 号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陇川县

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校(园)、王子树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陇川县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陇川县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方案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 中共陇川县委组织部

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11 月 28 日陇川县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 2020 】 99 号)、《德宏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德宏州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方案)》(德教体发【 2021 】 23 号)、《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基层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评定工作的通知》(便签 138 号)文件精神,结合陇川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公办基础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含各乡镇中心学校、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符合条件人员。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职业高级中学、成技校不在实施范围内。

二、职级设置与评定定标准

(一)职级设置。 校长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一级、二级校长职级由州教育体育局组织评审和认定,评定人数分别不超过所评定学校总数的 5% 、 25% 。三级、四级、五级校长职级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评审和认定,三级评定人数不超过所评定学校总数的 40% 。四级、五级评定人数待定。

(二)职级评定标准。 校长职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校(园)长办学思想、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任职资历和办学成效五个部分。职级评定标准分学段设置,实行指标量化计分,满分为 100分。评定标准详见《陇川县幼儿园园长职级评定标准(试行)》(附件 1 )、《陇川县义务教育校长职级评定标准(试行)》(附件2 )、《陇川县普通高中校长职级评定标准(试行)》(附件 3 )。

三、校长职级评定办法

(一)职级申报条件

1. 基本条件

( 1 )政治过硬。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 “ 维护 ” 。

( 2 )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 3 )业务精湛。具有胜任岗位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业界声誉好。

2. 必备条件

( 1 )幼儿园园长职级申报条件 : 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及中专中职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 5 年及以上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 2 )小学校长职级申报条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 5 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 3 )初中校长职级申报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 5 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其中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少于 2年,具有正常能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 4 )普通高中校长职级申报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 8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其中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少于 3 年),具有正常能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 5 )完全中学校长职级申报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 8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其中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少于 3 年),具有正常能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

3. 申报三级、四级、五级校长职级,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申报三级校长职级的应是现任基础教育学校正职校长或有 2 年及以上学校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副书记、副校长任职经历。

( 2 )申报四级、五级校长职级的不受任职经历的限制。

(二)评审认定方法

1. 制定工作方案。在德宏州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制定陇川县基础教育学校三级、四级、五级校长职级评定工作方案,方案报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和州教育体育局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校长职级评定工作。校长职级评定工作每 3 年开展一次。

2. 组建职级评审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组建由教育专家、名校长(非本县人员)、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者、优秀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 51 人的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并进行动态管理。专家评委中教育专家、名校长、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者、优秀教师代表组成比例分别为 2:2:4:2 。每次开展职级评定前从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1-17 人(须为单数)组建一届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县域内三级、四级、五级校长职级的评审工作,其中评审委员会中教育专家、名校长、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者、优秀教师代表组成比例分别为 2:2:4:2 。在随机抽取的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如果有人申报校长职级的实行回避制度。职级评审委员会名单需报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和同级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3. 评审认定流程

( 1 )个人申报( 2022 年 11 月底完成)。符合职级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提出申请(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职级),填写《陇川县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申报评审表》(附件 4 ))和《陇川县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审材料清单》(附件 5 )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近 3 年个人年度考核材料按评定标准进行写实性撰写。通过云南省教育云 “ 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管理服务平台 ” 进行申报。

( 2 )资格审查( 2022 年 12 月 5 日前完成)。县教育体育局对申报三级、四级、五级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配合州教育体育局对申报一级、二级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每一名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

( 3 )材料鉴定( 2022 年 12 月 10 日前完成)。县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鉴定。按照职级评定标准,对申报人员任职资历、个人素质、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五个方面可量化的部分进行评分。

( 4 )能力测试( 2022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和现场答辩两种方式进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已经通过材料鉴定人员参加州教育体育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 180 分钟,满分 100 分。笔试结束后,申报一级、二级校长职级的,参加州级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现场答辩。申报三级、四级、五级的参加县级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 15-30 分钟,笔试、答辩各占 50% 。笔试和现场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的办学思想、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

( 5 )综合评议( 2022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县校长职级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材料鉴定量化评分和笔试与现场答辩综合评分结果,汇总申报人员各项得分,进行综合评议,根据职级设置比例,按综合得分高低提出三级、四级、五级职级评审建议名单,报县教育体育局审议。

( 6 )公示认定( 2022 年 12 月底完成)。县教育体育局对职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职级评审建议名单进行审议,审议无异议后,对审议结果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颁发三级、四级、五级校长职级资格证书。认定结果报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和州教育体育局备案。

( 7 )申报人所申报的职级评审未通过的,自动转入下一职级进行评定,不愿意转入下一职级评定的,申报时特别说明。

4. 组建职级申诉委员会。

为确保职级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县教育体育局建立申诉委员会,申诉委员会由组织、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具体为:

组 长:张志平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羽燕 县组织部公务员局局长

李云山 县人社局副局长

祁丽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梁黎明 县教工委副书记

成 员:张 云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田尚松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邹国强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杜红菊 县教育体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姚俊华 县教育体育局四级主任科员

杨恩秋 县老体协常务副主席

黄润芝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安德才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副股长

丁自升 县人大代表、县教育体育局退休教师

许升赞 县政协委员、县教科中心干部

申诉委员会职责:负责受理实施中的投诉与申诉。校长职级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个人若对校长职级评审过程或结果产生质疑,可向申述委员会提出申诉,职级申诉委员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给出复核结果及处理意见。申诉委员会成员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变动的,请示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及时补上。

四、校长选聘与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组织(人社)部门或教育体育局在已评定校长职级的人员中选聘、任用基础教育学校校长。正式推行后,未评定校长职级的人员不得担任基础教育公办学校正职校长。

五、校长职级降级与退出

对出现以下问题的校长给予职级降级或退出处理:

(一)违反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有偏差、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存在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有其他违背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四)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有重大违纪情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办学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的。

(六)在校长职级申报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七)其他不适合再担任该职务的。

在校长职级申报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6 年内不得再次进行职级申报;已认定校长职级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校长职级,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校长职级降级与退出,按照 “ 谁认定,谁处理 ” 的原则,由县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县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和州教育体育局备案。

六、校长职级激励与保障

(一)建立校长职级奖励制度。 各职级校长享受相应的差别化职级奖励,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依规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从聘任之日起计算发放。职级奖励差别化标准由县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研究确定。具体标准根据上级文件执行。

校长职级制奖励对象为在岗校长,离开校长工作岗位后不再享受职级奖励(本年度在岗几个月即享受几个月)。从县外引进的优秀校长,可先行聘任上岗,并参加任期内第一次职级认定,对应的职级奖励从聘任之日起计算发放。

(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全面推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基础教育校长队伍的重要举措之一。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财政、人社、教育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校长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人社部门负责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具体的组织实施责任,积极做好协调和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推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情况纳入对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是省、州、县的重大改革事项,是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的重要举措之一。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工作是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基础工程,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基础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职责明确,确保校长职级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凝聚共识。 各基础教育学校要在接到本通知后,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宣传动员,让每一位教师熟悉评审认定申报条件、程序,积极鼓励和引导现任校长 ( 书记 ) 和学校行政领导、中层干部进行申报,为下一步校长选聘、任用打下基础。

(三)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学校、各申报人员要按要求按时按质如实客观的提供相关材料,各组织评审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认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四)加强监督,确保稳定。 评审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将主动邀请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评审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邀请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对在评审认定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 陇川县幼儿园园长职级评定标准

2. 陇川县义务教育校长职级评定标准

3. 陇川县普通高中校长职级评定标准

4. 陇川县基层教育学习校长职级申报评审表

5. 陇川县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审材料清单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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