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隆政办发〔 2022 〕 5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隆阳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 2022 〕 3 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 2022 〕 21 号)要求,加快推动隆阳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隆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改革创新,三医联动,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隆阳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到 2025 年,隆阳区公立医院体系更加健全,运行更加科学高效,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隆阳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 做强区级公立医院。全力推进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力争 2022 年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病例难度 RW 值、医疗服务技术难度 CMI 值、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等指标逐年提高并明显优于全省同类级别医院平均水平。配合市级部门推进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工程进度,着力解决硬件设施不足,改善患者就医环境等问题。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区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扩容,补齐重点专科(专业)短板。有效利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方式多渠道增强重点学科、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2. 发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医共体管理水平,理顺内部关系,建立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核心病种清单和双向转诊规范,逐步实现医共体内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落实医院在分级诊疗体系中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建设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紧密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工作,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重点打造 1 — 2 个优质特色科室,拓展提升服务功能。继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对口帮扶,下派技术骨干到成员单位任副院长或科室主任,指导医院管理,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创新家签服务模式,将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巩固提升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服务能力。到 2025 年,力争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分别达到 90% 、65% 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3. 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提升医防结合能力,优化发热门诊诊室管理,提升核酸等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临床流行病学调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传染病报告、院感防控、实验室检测、重点疾病规范化诊疗等培训。推进实施癌症、慢阻肺、心血管病、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筛查干预项目。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适宜技术和服务模式,推进区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统筹开展全区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4. 着力临床专科建设。加强口腔科、康复科、精神科、眼科、老年病科建设。进一步提高妇科、泌尿外科、老年病科、医疗美容科 4 个市级临床医学质控中心诊疗服务能力。力争 2024 年内完成 1 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建设项目。切实加强现有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积极争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4个。加强急救中心(急救站)院前急救服务能力,降低意外伤害住院外转率、致残率和致死率,力争 2024 年内建成区级急救中心。提高服务供给和社会资源投入,发展安宁疗护建设,完善医养结合,终末生命医疗环节。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5. 强化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公立医院积极引进省内外离退休的高水平医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逐年提高医院科研经费投入保障,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6. 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缩短检验检查报告时限,提高手术室运行效率,优化内部流程等服务。实施多学科诊疗模式,建立中医康复、产康中心,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大力推行日间手术,积极申报日间手术病种及术种,逐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推进日间化疗及门诊化疗工作方案。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专科优质护理。强化药事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开设合理用药质控、审核、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提高精准用药水平,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逐步推进医共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进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流程优化,数据反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快速康复、无痛病房及舒适医疗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救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7. 加强信息化支撑。以隆阳区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建设“远程会诊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六大业务协作中心系统,促进实现区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医疗资源共享。延伸平台使用范围到村卫生室,建成县、乡、村一体化的区域性互联互通信息平台,打造全区“一张网、一盘棋”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格局。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试点单位推进隆阳区“互联网 + 医疗服务”,率先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线上线下共享融合,提升便捷智能服务水平。与医共体建设同步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三方面系统内应用建设,促进医共体内医保报销的进一步规范,减低老百姓就医负担。注重网络安全建设,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确保医疗卫生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8. 强化医院运营管理。健全医院运营管理组织架构,整合业务资源系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 CMI (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运营效率,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9. 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范围,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按时编制中期规划和年度预算报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调整预算。加强成本控制,规范支出和结余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10.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定期编制内部控制和评价报告,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11. 做好科学绩效评价。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领导干部任免、医保总额测算、绩效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2. 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上级安排,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儿科、妇产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复、急诊、影像、病理等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采取签约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针对各单位高级职称岗位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实行岗位设置动态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增加护士配备,到 2025 年医护比达到 1:2 。推进公立医院后勤安保社会化、劳务派遣。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13. 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贯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 2022 〕 18 号)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等倾斜。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14. 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机制。按照省、市、区人才引进政策,建立健全医院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奖励机制、高层次医学团队引进机制。通过项目引进、项目合作、临时聘用、专家候鸟式引进等方式拓宽人才引进政策渠道,通过提升学历、规培、完善进修保障政策等加强医院人才培养。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加强老年、儿科、重症、急诊、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培育复合型护理人才。加强医教研协同,强化创新型、应用型高水平卫生健康技能人才培养,到 2025 年,新建省级、市级、区级专家工作站20 个,培养省、市、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等不少于 20 人、科技创新团队不少于 3 个。认真落实省、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做好人才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15.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医保〔 2020 〕 149 号),严格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强化公立医院价格监测评估,加快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的数据分析,指导好公立医院开展新增项目的成本调查、价格测算、专家论证及试行备案工作。落实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 2025 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16.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 )或按病种分值( DIP )付费改革,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 + 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7.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就医环境,打造有温度的、群众信赖的公立医院,推进文明行业建设。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尊重维护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卫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
18. 打造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学术思想、医德医风,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建立医院文化墙(长廊),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
19. 切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实现区级公立医院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0. 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健全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
21. 加强公立医院班子和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实施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加大政府人才引进财政配套力度,建立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层、分类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22. 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积极争创“健康云南·杏林先锋”党建示范医院,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化。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持续推动临床医技科室业务骨干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科室负责人、技术骨干等群体中发
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23. 抓实公立医院党建责任。健全区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发挥好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 区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等。各公立医院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作为,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保障。 按规定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 建立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任务台账,区医改办要督促指导工作推进,定期组织效果评价。
(四)广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区卫生健康局要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