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腊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腊政办函〔2022〕13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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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勐腊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腊政办函〔 2022 〕 13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省、州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腊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11 月 20 日

勐腊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贸易、走私、运输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局驻云南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公室《关于加强边境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云林联发〔 2020 〕 3 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函〔 2020 〕 93 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职责,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和繁育利用管理,坚决遏制非法猎捕、非法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和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查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贸易、走私、运输等违法犯罪案件,全面消除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隐患,有效保护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力争实现“六无”目标,即:野生动物觅食,饮水通道无陷阱、天网、毒饵;市场无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餐饮、饭店无野生动物非法经营;重要栖息地无野生动物非法猎捕;辖区无非法运输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全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无负面网络舆情。

三、深入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措施

(一)加强野外巡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各乡(镇)公安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结合高新科技,建立统一指挥、联勤联动和信息互通的巡护、监测机制,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天然林保护地和边境沿线等区域进行“划片分包”的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是科学、合理、灵活的规划、设计巡护路线,涵盖硝塘、水源、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地区。二是对林区与社区村寨、林区林权界线接合部和区内人为活动频繁区域、边境一线等重点防范区域加大巡护管控力度,并严格履行巡护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巡护到点、到位、不留死角。三是加大无人机、热成像镜头及工作站等设备在资源管护工作中的应用,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巡护、监测力度,做到巡护线路全覆盖,维护和完善保护区的各项基础数据信息,实时报送信息。四是在林区人类活动频繁、违法违规易发地段、野生动物聚集地域采取设立卡点、安装视频监控、热成像红外相机及围栏等方式,实时掌控林区人员出入员动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加强违法违规问题的管控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五是加强农田、农地、水库区域的野生动物疫病监测,设置合理的样线样点,安排专人监测。六是加强车站、码头、边境合法入境和非法走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管和疫病监测,发现违法和疫情及时向当地公安和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站报告。七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稽查巡护、武装巡护、专项巡护,清理野外网具、索套、兽夹等猎具,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运输、贩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进行全面排查,开展综合治理。 林草、保护区、公安、市场监管、火车站、海关、边境管理支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邮政、网监、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防联动,加大联合检查力度,清理源头,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一是组织开展辖区内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和经营利用单位清理整顿,严格审核野生动物来源和繁育利用数量及废弃物管理,一经发现违法违规开展繁育利用活动行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坚持谁清理、谁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担当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和推动工作的“混合动力”。二是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当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抓好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场所,尤其是集贸市场、景区景点、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等重要部位的检查登记,防止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针对新形势下野生动物犯罪的特点,协调网监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社交媒体等的监管,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网络交易等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四是严格执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标记制度,切实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原料消耗控制和库存管理。五是做好跨境快递、物流行业排查工作,加强邮件、包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检查。六是在林区进出交通要道上设立机动哨卡,严格检查过往车辆及人员;同时排查边境村寨,进一步清缴猎具枪支。七是责任单位发放市场通告,督促市场主体履行法律义务,常态化市场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张贴案件线索举报电话,及时查处案件线索。

(三)加大打击野生动物执法力度。 林草、保护区、公安、市场监管、火车站、海关、边境管理支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邮政、网监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打击野生动物执法力度。一是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排查辖区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区,搜集涉案线索,及时确定打击重点。二是依法打击对在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猎捕和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重点地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互联网上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三是强化地区协作,加强专案侦查,着力侦破一批有影响的破坏野生动物案件,从重从快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和顶风作案人员,争取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四是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联合市场监督、物流等部门督促、指导县内重点电子商务网站全面清除网上有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信息,及时报告有关案件线索,切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的链条。

(四)开展跨境保护,强化管理技术交流。 林草、保护区、生态环境、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开展跨境保护,强化管理技术交流。一是深入开展跨境联合监测巡护、跨境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联合执法和环境教育及边民宣传交流等活动,强化森林防火、资源保护合作,构筑跨境生态保护绿色长廊安全。二是有针对性地联合开展综合业务培训和管理技术交流,提高基层骨干、专职护林员、驻村护林员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亚洲象监测预警、肇事防范、森林防火以及各项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我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

(五)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宣传、网信、林草等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有针对性地宣传报道,动员社会力量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要突出“五个一批”宣传方法(即:根据实际,面向林区群众开展一批专项宣传活动;根据工作安排,邀请媒体报道一批行动现场情况报道;根据工作进展,通过报纸、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一批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巡护防控;根据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引导处置一批网络负面舆情)。要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加强与媒体沟通交流,引导正确报道,针对媒体及群众披露的破坏候鸟资源问题及时核查落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防恶意炒作建立健全举报联动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从疫源疫病防控、动物保护等方面宣传和引导民众树立健康的饮食观,从餐桌做起、从自己做起,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六)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财政、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共同配合做好经费和物资供应、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各项专业勤务保障确保一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政府建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经费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横向职责划分、纵向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明确、责任明晰、打防结合的网格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监管体系。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作战,加大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景区景点、边境一线、重点区域和相关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大普法和执法力度,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综合监管水平,加大交通枢纽检查力度和对重点栖息地、重要迁徙通道的巡逻踏查密度,坚决堵住各种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渠道,真正有效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网络和合力。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 加强督导检查,对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进行问责追责对参与非法猎捕、运输、加工、销售野生动物或充当关系网及保护伞的干部职工,要严肃查处,严厉追究,绝不姑息。

(四)建立执法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要完善合作机制,扩充合作内容,及时查找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建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附件:勐腊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成

人员名单勐腊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熊朝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润元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周冬梅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向东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岩罕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芳铭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艳民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 敏县财政局副局长

严 娅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副局长

刀雪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勇聪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 萌 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副局长

匡 雄县商务局副局长

胡泽辉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丹蓉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岩坎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荣华县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周保华勐腊海关副关长

何在新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腊管护所所长

李金华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尚勇管护所所长

李俊松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仑管护所所长

黄旭东易武州级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曹 刚勐腊县边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朱建东同志兼任,成员由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治安队等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如有工作需要,由县林草局代章。

二、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拟订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政策措施;统筹各部门协调解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集中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检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各地各部门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承办国家、省、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临时召开,全体成员出席,也可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邀请非成员有关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成明确议定事项,纪要征求参会单位意见后印发,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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