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 2021-2025 年)的通知
盘政发〔 2022 〕 8 号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办局,各直属机构,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昆明市盘龙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盘龙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 2021-2025 年)
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 2021 - 2025年)》《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 - 2025 年)》,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化进程,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区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升,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进一步增强,各运动项目参与人群持续增长。
1. 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稳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42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过 92 %。
2.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加强。城区街道社区建成 “15 分钟健身圈 ” ,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 2.5 平方米。
3. 社会体育组织体系逐步完善。打造具有示范性的区级体育单项协会 2 个、体育俱乐部 5 个,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4. 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持续开展。持续提升区级品牌活动质量,继续打造 “ 一区一品牌、一地一特色 ” 全民健身活动名片,每年举办 2 场以上大型品牌赛事活动, 10 场次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
5. 科学健身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 3 人,全区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 200 人,国民体质监测人数每年不少于 3600 人。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供给、补齐短板,夯实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
1.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开展健身场地设施调查统计,梳理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和覆盖 “ 空白点 ” ,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按照国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配合
2. 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利用和管理好规划体育用地,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复合利用城市已有空间资源,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支持建设集文化宣传、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建或改扩建 1个以上体育公园国家遴选项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建设不同类型的体育公园,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系。按照 “ 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 ” 基本配置要求,新建或改扩建 2 条以上全民健身步道。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城市管理局配合
3. 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类型。利用全区新建的公园绿地、湿地以及盘龙江、金汁河等联系山水的生态河道,建设环山环水的健身步道、城市绿道和自行车道。市区公园因地制宜配置健身路径、健身步道、定向运动、儿童娱乐等体育健身设施。推动冰雪场地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建设群众性滑冰(仿真)冰场。按照国家全民健身场地项目遴选标准,推动新建全民健身中心,健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配备适合全年龄段人群使用的设施设备,开展场地设施的适老化和无障碍化改造。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配合
4. 加快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紧紧围绕便民惠民,抓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加大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力度,每年新增 2个农民体育工程点和 5 条健身路径,在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自然村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15 分钟健身圈 ” 建设。新建居住社区,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在不影响消防救援的前提下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建改并举为居民就近锻炼提供便利场所。
责任单位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各街道配合
5. 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结合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消防安全、适老和适残等需求规划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改造。完善信息化服务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提升场馆运营和使用效益。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绩效评估力度,强化结果应用。探索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等公共体育场馆运维形式,提高运营效率。
责任单位 : 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配合
(二)创新机制、提升服务,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
6. 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充分发挥体育总会的作用,推进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引导各级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基层并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各街道综合文化站配齐配强文体工作人员,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支持社区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承接形式多样的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将运动项目推广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指导群众科学参与运动。
责任单位 : 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各街道配合
7. 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发挥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科学权威的健身方法库、宣传平台和线上培训平台,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点的作用,加强对街道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指导,为居民提供身边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 : 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配合
8. 提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质量。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使用、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加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持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鼓励各类专业人员申请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报到制度,提升指导服务率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制度,鼓励运动员、体育教师、专业体育人员参与社区健身指导和线上直播等志愿服务,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提升纳入劳动技能岗位培训,探索设置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性岗位。
责任单位 : 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配合
9. 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加快全民健身智慧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好个人电子穿戴设备在健身指导方面的作用,推进 “ 互联网+健身 ” 服务,打造一批群众便捷参与的线上赛事活动,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的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育消费等信息服务。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智能化、公共体育设施智慧化、群众体育赛事信息化水平,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科协配合
10. 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建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大众养成运动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倡以家庭为单位培养共同的体育爱好,掌握运动技能,形成家庭科学健身的良好氛围。宣传和记忆前辈体育人的奋斗历史,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昂扬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城市铸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媒体,通过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公益宣传片、出版音像制品、推广手机软件、数字地图等方式,综合运用多种资源,培养体育消费习惯,提高群众健身素养和体育参与意识。切实落实将全民健身相关指标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美丽县城评选内容,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
(三)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
11. 创新基地建设模式,推进盘龙区体育中心、体育公园建设,突出健身休闲功能,建设集 “ 体育赛事中心、全民健身中心 ”为一体的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系,打造我区体育文化新地标。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
12. 打造体育赛事的聚集区。继续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办好各级各类、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赛事。继续做好盘龙山地徒步大会、悦跑盘龙等品牌赛事,积极组织健身气功、武术、棋类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民间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配合
13. 打造社区健身的示范区。全力推进全区社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具备创建条件的社区创建社区健身示范区。示范社区将拥有室内、室外相结合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国民体质监测点等。配置室内健身器材及国民体质监测一体机等器材设施,室外至少拥有篮球(或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路径器材、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拥有 1 个健身指导站, 5 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人员, 3 支以上社区健身活动队。每年开展社区健身展示、科学指导、培训交流等活动累计不少于 5 次,力求做到 “ 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展示、天天有锻炼 ” ,满足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的需求。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配合
14. 打造民族体育的示范区。注重挖掘昆明的少数民族和民间体育文化,推广陀螺、射驽、吹枪、摔跤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探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模式,搭建运动员培养、训练、竞赛一体化平台。鼓励区属各中小学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校园体育活动。组织参加省、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积极举办区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民族宗教局配合
15. 打造全民健身的展示区。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带动更广泛的人群参与健身、科学健身。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在国家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类职工群体中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等工间操,发挥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健身气功、中长跑、健步走、游泳、篮球、气排球、柔力球、地掷球等适宜性健身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组织老年人团体健身,适量运动,促进运动康养。以公共体育机构、社区和用工单位为实施主体,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体育社会保障和公共体育服务。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配合
(四)发挥功能、融合发展,培育全民健身多元服务品牌
16. 推进体教融合。加强对《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体校教练员、社会组织进入学校参与学校体育工作渠道,鼓励学校体育工作者走出校园指导社会体育工作,促进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比赛及工作开展,开拓校内外体育人才资源互通互补、互促互进的新局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时间、空间促进计划,落实 “ 五项管理 ” 及 “ 双减 ” 政策要求,提高体育与健康教学质量,强化大课间活动安排,推进体育锻炼类作业的实施,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增加课后服务的文体类内容。配合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低免开放的力度,提高全区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和场地需求。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民族宗教局配合
17. 加强体旅融合。以体育旅游产业为主导,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引入集观赛旅游、体验旅游、休闲运动、极限挑战、高原体育训练、民族体育旅游等体验于一体的 “ 体育 + 旅游 ” 系列体旅产品。改造提升具有区域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赛事、精品线路和体育旅游目的地,鼓励旅游经营者设计推出健身休闲旅游新产品。依托本地丰富的历史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重点发展山地运动、悦跑盘龙、城区乐走、等新兴运动休闲业态。扶持发展电子竞技等体育文化创意产业,打造优质县区特色体育活动,从 “ 一区一品 ” 向 “ 一区多品 ” 推进。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商投局、区民族宗教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配合
18. 深化体卫融合。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身理念,促进重点人群参加体育活动。以街道为单位,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场所,部署健康体征自助检测、国民体质自助检测等设备,提供健康自助检测、健康自我评估、健康指导早期干预等健康服务。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根据体质健康测定结果开具运动处方,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配合
(五)政企合作、激发活力,加快发展提升体育消费能力
19. 加快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区建设。以昆明市入选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区为契机,着力打造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制造和服务、体育培训等产业链条。依托健身中心、户外运动休闲设施、商业空间等载体,整合体育、健康、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商业等功能,发展大健康产业,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消费聚集区。扩大体育消费区场,提升体育用品、体育健身等传统体育消费,培育冰雪运动、电子竞技等新兴体育消费,支持经营性体育场馆以优惠价格向居民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大力推进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扩大居民体育消费。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投局、区科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健康办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完善各级全民健身联席工作制度,形成全民健身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全民健身计划相关任务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投入机制,保障资金支持
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经费、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留归各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合理合规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统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确保专款专用。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优化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开展。鼓励社会各界对全民健身展开公益性捐赠,对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拓宽培养渠道,壮大人才队伍
拓宽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渠道,加大民族体育、健身指导、赛事组织、志愿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加强青少年体育管理、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赛事组织、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项人才培养。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健全完善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探索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服务的机制。
(四)严格落实制度,筑牢安全保障
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制定实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并开展培训,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
(五)开展绩效评估,强化督促检查
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督促指导。区教育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023 年对全民健身实施成效进行中期评估,2025 年对全民健身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和公众健身服务满意度调查,确保全民健身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