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昭政办发〔2022〕9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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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政办发〔 2022 〕 94 号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昭通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11 月 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昭通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2022 年11 月

目录

前 言

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及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兴水润滇”水安全战略部署,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O 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O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精神,按照省水利厅、昭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昭通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昭通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总结了《昭通市水利发展规划( 2016 — 2020 年)》实施情况,以基本解决昭通工程性缺水瓶颈,基本消除区域性、大面积干旱为主要目标,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聚焦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在开展供水、防洪、水生态等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实施昭通水利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为推动昭通建设成为脱贫致富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滇东北开发开放新高地,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水利工作,全市各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一批重大工程开工建设,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涉水事务监管全面加强,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保障我市水安全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第一节 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关键阶段,是实施脱贫攻坚的决战期,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市委、市政府深刻分析市情、水情,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和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市重点水网建设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巩固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持续提升,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水土流失监管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刚性约束不断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节水型社会不断完善,用水计划管理日趋严格,公民节水意识持续增强,重点领域节水力度不断增大,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9.7841 亿 m 3 左右,保持了缓慢增长,与 2015年相比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由 0.46 提高至 0.484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了 64% ,万元 GDP 用水量下降了 37% 。市政府对11 县(市、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二、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有序推进 30 件在建中小型水库工程建设,设计总库容 2.93亿 m 3 ;新开工镇雄县坝口河、永善县天星坝 2 件中型水库及昭阳区边箐、鲁甸县滴水海子、巧家县小空山等 14 件小( 1 )型水库;竣工验收绥江罗汉坪中型水库及绥江关村、彝良发达、威信桂香沟、威信回凤、威信昌水岩、大关广东坝、巧家小空山等 7件小( 1 )型水库。十三五期间 20 件水库实现下闸蓄水,新增蓄水 2.13 亿 m 3 ,受益人口 62.9961 万人,控灌农田面积 45.91 万亩。基本完成昭鲁大型灌区、鲁甸县龙树和永善县蒿枝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善灌溉面积 12.889 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54.09 万亩;建成“五小”水利 6.29 万件,完成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39.98 万亩。有效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

持续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完成 97.5 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完成 17 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49 件;防洪工程和非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抗旱应急工程全面发挥效益;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初具规模,涵盖水位、雨量等多种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初步建成。成功处置了昭通 2015 年“ 5 • 10 ”、 2017年“ 8 • 25 ”、 2018 年“ 8 • 03 ”、 2019 年“ 9 • 30 ”、 2020 年“ 6 •30 ”等暴雨洪涝灾害,有效抗御各年度春、夏旱灾,有效保护农田 80 万亩、人口 100 万人以上,发布预警 13855 次,成功转移 40915人次。“十三五”期间,全市洪涝年均损失率、干旱年均损失率分别为 0.82% 、 0.21% ,低于规划确定的 1% 、 0.8% 。

四、农村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严格按照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验收标准,全面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达标。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投资 14.07 亿元,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 6667 件,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口 206.28 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48.59 万人,纯水窖供水人口下降为 1.37 万人,现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14137 件,已全部完成定价并实现收费,水费收缴率93.98%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从 2015 年底的 70.4% 提高到 2020 年的 94% ,农村集中供水率从 2015 年底的 72.6% 提高到 2020 年的96% 。

五、水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

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发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用。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2400.7km 2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 90% 以上;扎实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高位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完成赤水河流域 17座小水电站拆除,率先实现赤水河流域干支流无电站拦水阻水;搬迁沿线群众 2.73 万人,退耕还林 30.6 万亩,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竹产业 39.7 万亩,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六、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

坚持“以项目带改革”的思路,着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水利工程市场化管养维护体制机制,促进工程良性运行;探索实施水价改革,制定合理水价,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优化;加快农田水利改革,有力保障了全市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调整精简了权责事项清单,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初步梳理形成了水利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七、依法治水管水全面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强监管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全市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行政事务工作的监管。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纵深推进,全面实施一个 U 盘下达河长令的创新举措,深入实施河长清河、河库环境整治等 16 项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 66 个,查处非法采砂案件 85 件,完成流域面积 50km 2 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全面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监测,基本建成了全覆盖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对水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八、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稳步提升

全面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文基础设施、监测预警能力和水质等信息化建设,水利行业能力持续提升。实施和推进水利人才战略,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水利人才培养、引进和培训教育,全市水利系统人才比例适度增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明显增加。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市工程性缺水的瓶颈制约依然存在,大面积、区域性干旱时有发生,防洪减灾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局部地区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弱项短板仍未补齐,对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一、供水设施不平衡不充分,水网基础依然薄弱

全市目前建成运行骨干水源工程 186 件,仅为全省水库总数的 2.8% ,水源工程开发水资源 8.27 亿 m 3 ,仅为全市水资源总量的 6% ,人均蓄水库容 156m 3 、仅为全省的三分之二、排全省第 13位,农田有效灌溉保证率仅为 34.04% ,较全省低 10 个百分点左右。全市已建水库多为小型水库,大中型骨干水源较少,应急备用水源缺乏,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建设滞后,应对持续干旱和严重干旱能力低,季节性和工程性缺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二、防灾减灾基础薄弱,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仍然不强

我市素有“十年九灾,无灾不成年”的说法,洪灾、旱灾、地震、滑坡泥石流、低温冰冻雪灾等多种灾害并存。全市国土面积 94% 为山地,山区中小河流、山洪沟星罗棋布,季节性洪水陡涨陡落,对沿河(沟)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极大。全市 54.9%的已建堤防未达标, 28 件病险水库、 4 件病险水闸需要除险加固,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尚有 377km 需要治理,近 40 万人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性和连续干旱频发,南部河谷和坝区冬春季干旱缺水问题尤其突出,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 0.21% )是全省的 2 倍。

三、节水型社会尚未形成,水资源节约保护任重道远

农业节水工程体系尚不完善,干支渠及田间工程完好率均不足 50% ,目前仍有 60% 以上的耕地采用土渠灌溉,水量损失极大。工业用水虽然安装计量设施比例相对较高,但是还没有完全实现量化取水,工艺和设施大部分属于耗水型和高用水型。城镇用水存在跑冒滴漏问题,全市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 15% ,节水器具普及率低。水价等节水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四、水资源配置不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差距大

部分骨干水源已建成但配套不完善,不能及时发挥工程效益。大部分灌区干渠以下工程改造配套比例还很低,且老化退化严重。集镇和农村饮水工程体系不完善,全市 146 个乡镇中,人口超过3 万以上还有 30 个乡镇没有小型水库工程;大部分农村供水规模化、集中化程度不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不相适应。

五、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艰巨

全市尚有 9861km 2 的土地存在水土流失,是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较大的州市,大多属于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和生态环境脆弱区,治理难度较大,水土流失治理任重道远。局部地区生态系统退化、水源涵养功能降低、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 41.8% 。部分河流生态流量保障不足,维护河湖健康任务艰巨。部分农村河道淤积堵塞,影响农村河道生态环境,河湖“四乱”问题时有发生,水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

六、重点领域改革进入深水区,创新发展动力不足

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尚未完全执行到位,水价改革推进难,水价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有待健全。部分乡镇尚未全面实行乡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投融资改革进程缓慢,“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模式尚未全面推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能力低。生态补偿机制、节水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问题依然突出,水利人才队伍结构和水平亟待优化提升,水利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有待加强。需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财政投入乏力,水利建设资金制约明显

全市水利建设尚无稳定的长效投入机制,省级水利资金承接主体融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在建项目资金需求,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由于水利项目的公益性显著,水价机制不健全,投资回报率低、回收期长等实际,难以大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搬迁安置占补矛盾突出,补偿资金呈连年升高态势。小型工程管护经费投入不足,工程安全隐患突出。“十四五”期间,水利高质量发展还需大量建设资金投入,水利投融资改革是重点领域改革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迫切需要取得创新性发展和突破性进展。

总体来看,昭通水利发展仍处于补短板、破瓶颈、增后劲、上水平、促发展和惠民生的发展阶段,是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有效破解新老水问题、构建全市特色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期间,要立足人民群众对水安全保障的新期待新要求,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水安全风险和挑战,切实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为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落实“三个定位、四篇文章”、努力实现昭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第三节 发展形势

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处于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

早在 2017 年 10 月,党的十九大就明确把水利放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列为九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之首,提出实施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的国家水安全战略,对持续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去年 10 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提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快江河控制性工程建设,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推进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等水利重点任务,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工作指明了目标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亲自为水利改革发展把脉定向,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要求,明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绿色发展理念。李克强总理提出“扩大有效投资应把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作为突出重点”“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等部署要求。党中央、国务院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把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持续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水利工作赋予了新内涵、新动能。

二、省委、省政府为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目标

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 2035 年建成现代化水网体系的远景目标,对我省未来 5 年水利工作作出重大安排部署,战略性提出了大力实施“兴水润滇”工程。

三、市委市政府将水利改革发展纳入了乡村振兴、现代基础设施网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按照《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十四五”期间,把深化水利专项改革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版块,全力推进现代水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水环境保护等工作。在市委四届七次全会上,市委强调要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保障有力的水网体系。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把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和“五个着力”,紧扣全市“三个定位、四篇文章”要求,立足昭通市情水情,把水利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作为目标、把供水保障作为重点、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把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构建昭通特色的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不断推进昭通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建成“脱贫致富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滇东北开发开放新高地”提供水利保障和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生态环境等问题,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质量水利建设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节水优先。 把节水作为解决全市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性举措,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量水而行,规范和约束用水行为,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坚持突出重点。 充分发挥重大工程的骨干支撑作用,同步实施供水配套工程,打通用水的“最后一公里”;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聚焦解决生活、生产用水需求,谋划布局重大水利项目,实现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风险防控。 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的能力。

坚持系统治理。 坚持新时期系统治水观,加强前瞻性研究、全局性谋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着力构建流域健康水循环,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改革创新。 聚焦制约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重点,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稳妥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全面深化水价、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创新政府支持、市场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快构建现代化水治理体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资源配置上实现跨流域调水,规划上突破县域行政区划,供水保障上以城镇为中心、旱区为重点,项目布局上县县规划中型、乡乡布局小型,监管上以信息化为载体、制度化为核心,改革上以水价改革为抓手,实现生活生产用水安全、促进生态修复、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二、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为 2020 年,规划水平年为 2025 年,远景目标为2035 年。以规划水平年为重点,重大战略展望至 2035 年。

三、发展目标

1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 1 )构建安全牢固、生态和谐、空间均衡、适度超前的现代化水利工程体系和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管控有力、信息融合的现代化水利行业治理体系。到 2025 年,建成与昭通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和供水安全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节约用水水平进一步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数字水利体系初步建立,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全面增强,防范、应对、化解水资源风险能力显著提升。

( 2 )水旱灾害防御目标。大江大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保护区达到流域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明显加强,中小河流重要河段防洪标准达到 10 — 20 年一遇,主要低洼易涝地区排涝标准达到 5 — 10 年一遇,山洪灾害重点区域基本形成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御体系。 5 级及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由现状的 45.1% 提高到 55% ,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建立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 3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目标。严格水资源管理,继续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提高用水效率,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体系。“十四五”末,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13.44亿 m 3 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10%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12.5%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27 。新增蓄水库容 2.2 亿 m 3 、新增供水能力 2.6 亿 m 3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88% 。经济社会发展供需水矛盾明显改善,基本形成与农业产业化、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 4 )水生态建设目标。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为契机、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定位、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全面推进水生态和河库健康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涉水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流域面积 50km 2 及以上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积 1km 2 以上水库管理范围全部划定。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河湖生态环境水量基本保障,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保持率提高到 59% 以上。

( 5 )数字水利体系建设方面。根据“数字云南”战略部署,按照“强感知、增智慧”的思路,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 5G 、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水利”建设,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江河湖库、地下水、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和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工程安全、洪旱灾害、水土保持监测等涉水信息的监测感知,加快水利大数据中心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涵盖水利核心业务的智能应用,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文测报和信息服务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 6 )涉水事务监管目标。水文水资源、河湖生态、水土流失、水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河(湖)长制深入推进,主要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到80% 以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逐步完善,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得到全面监管。基本实现大中型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全覆盖,水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 7 )水利改革创新目标。全面明晰水利工程产权,全面实施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全面推广农田水利水价改革试点经验,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水利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建立。

2 . 2035 年目标展望。

到 2035 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人民群众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洪旱无虞。昭通市现代化水网体系基本建成,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目标基本实现。水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全省先进,城乡供水保障、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现代水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水法治体系基本健全,水安全保障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水治理影响力显著提升。

第四节 总体布局

按照昭通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围绕全市“一核、一带、一区”的发展布局,遵循区域协调、差异化发展原则,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综合考虑区域自然条件、经济发展要求、水资源特点及其开发利用方式等各方面情况,突出水利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积极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重大战略。初步考虑以金沙江边区、河谷区、平坝丘陵区、一般山区、高山阴湿区 5 个分区统筹“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布局,努力形成与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相协调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1. 金沙江边区。 涉及昭阳区 3 个乡(镇)、巧家县 4 个乡(镇)、永善县 8 个乡(镇)、绥江县 4 个乡(镇)、水富市 1 个办事处。地处金沙江右岸地带,水资源虽然丰富,但山高谷深、田高水低,属干热河谷区。海拔高程北部 267 — 800 米,南部约650 — 1200 米,区域内垦植度高,人多地少,光热土地资源优越,增产潜力大,是双季稻、粮、糖、柑桔等经济作物的生产基础,但干旱严重、水利化程度低,抗灾能力弱,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金沙江边区虽经济落后,但由于水电开发建设规模大,属移民大区,移民城镇群建设是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也是一个未来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该区域要在做好水资源节约保护,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前提下,对区内水资源挖潜配套,重点围绕干热河谷区的光热优势和移民搬迁建设,建设沿江区域性水网,加紧实施巧家红乐水库、永善县湾河、大同等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及灌溉连通工程,做好乡村、城镇生产生活用水供给。加大水资源配置调控,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积极开展中小河流、山洪灾害综合治理。

2. 河谷区。 涉及鲁甸县 3 个乡(镇)、巧家县 3 个乡(镇)、盐津县 6 个乡(镇)、大关县 2 个乡(镇)、彝良县 7 个乡(镇)、威信县 4 个乡(镇)、水富市 3 个乡(镇)。该区处于牛栏江、横江、白水江、洛泽河、南广河上游河谷,人均水资源量丰富,是亚热带粮食、经济作物、经济林木的主要生产基地。但地形复杂,山洪灾害频发,山高谷深、田高水低,陡坡耕地多,呈立体气候,粮食单产水平低,贫困程度深。本区水利布局应当重点围绕发展特色农业、生态、生物、旅游文化、清洁能源等产业的水资源需求,加快建设巧家铜厂水库、红石岩堰塞湖灌区、镇雄县上青山等一批骨干中小型水源工程、中小型灌区工程、水网连通工程,发展山区“五小水利”,保障城乡生活饮水安全,促进脱贫攻坚;防止不合理土地利用带来的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建设以及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

3. 平坝丘陵区。 涉及昭阳区 12 个乡(镇)办事处,鲁甸县5 个乡(镇)。该区位于洒渔河上游,为海拔 1800 — 2200 米的高原盆地、河谷坝子,地势平缓,少雨干旱。上游及周围径流区森林稀少,水土流失严重,河渠平缓,雨季沿河两岸低洼田地易涝,是滇东北水旱灾害严重地区,土地环境容量小,人口密度大,土地过度开垦,生态脆弱。该区人均水资源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丘陵区灌溉、饮水条件差,水利基础设施滞后,现状人均供水能力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本区要重点围绕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带建设,围绕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完善昭鲁大型灌区现代化建设,实现水网连通及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昭阳区王家山、鲁甸县单家河坝水库等一批骨干中小型水利工程,发展丘陵区“五小水利”工程,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推进渔洞水库水源区保护,强化区域水污染治理。

4. 一般山区。 涉及昭阳区 3 个乡(镇)、鲁甸县 2 个乡(镇)、巧家县 6 个乡(镇)、盐津县 2 个乡(镇)、大关县 6 个乡(镇)、永善县 2 个乡(镇)、彝良县 6 个乡(镇)、威信县 4个乡(镇)、镇雄县 12 个乡(镇)、绥江县 1 个镇,该区位于海拨高程北部 1000 — 1700 米,中部 1200 — 2100 米,南部1400 — 2400 米的山区。本区粮食作物有玉米、水稻、小麦、洋芋等大小春,一年两季旱作,但大小春矛盾突出,经济作物主要有核桃、板栗等,该区人口密度大,水资源分布不均,自然条件恶劣,森林破坏严重,土地过度开垦,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陡坡耕地多,粮食单产低,集中贫困面大。该区人均水资源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开发利用较难,灌溉、饮水条件差,水利基础设施滞后,人畜饮水困难。本区要重点围绕加快推进山区的产业结构调整、脱贫成果巩固,加快建设昭阳区叶家海子、鲁甸县闪闪桥水库、镇雄苏木等一批骨干中小型水源工程,巧家小海子、彝良双河等灌区建设、积极发展山区“小水网”工程,努力改善群众生存和生产条件;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强化区域水污染治理。

5. 高山阴湿区。 涉及昭阳区 2 个乡(镇)、鲁甸县 2 个乡(镇)、巧家县 3 个乡(镇)、盐津县 2 个乡(镇)、大关县 1 个乡(镇)、镇雄县 13 个乡(镇)、永善县 5 个乡(镇)、彝良县 2个乡(镇)、威信县 2 个乡(镇),该区位于海拨高程昭通市北部1700 米以上,中部 2100 米以上,南部 2400 米以上的山区。该区水资源分布不均,自然条件恶劣,冷涝灾害突出、森林破坏严重,土地过度开垦,水土流失严重,粮食单产低,集中贫困面大,是农业、畜牧业和林业生产基地,但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灌溉、饮水条件差,水利基础设施滞后。本区要重点围绕加快推进山区产业结构调整、配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快建设威信县吼西水库、镇雄县摆枝娃水库等一批骨干中小型水源工程,灌区水连通工程、发展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山洪灾害防治,促进区域生态屏障建设。

第三章 节水优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按照“严管控、抓重点、建机制”的思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措施,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推动水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将节约用水作为解决水资源问题的优先举措,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全面提高用水效率。

第一节 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研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扭转水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安全利用,实现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

以维系河流等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所需基本生态用水为前提,明确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的基本生态流量(水量)。加快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等工作,确定区域地表水分水指标、地下水可开采量和水位控制指标、非常规水源利用最小控制量,开展跨县(市、区)主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明确区域用水权益,保护水生态环境。以管控指标为约束,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明确区域农业、工业、生活、河道外生态环境等水资源利用边界线,引导各行业合理控制用水量。

二、建立分区差别化管理制度

根据主体功能定位、不同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及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分区成果。进一步研究细化分区标准,科学划定水资源管理分区,制定差别化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实施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积极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在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强制推动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三、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

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实施,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完善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纠正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超采地下水、无计量取用水等行为。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在水资源紧缺和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地区,压减高耗水产业规模,发展节水型产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动态监管能力。对取用水户等社会主体,加强取水许可执行、用水定额落实、用水计量等情况的全面监督。

四、完善水资源监督考核制度

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注重工作实绩,改进评价方式方法,注重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的日常监督,推进问题整改。加强取用水管理执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依法实施整改。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城市用水计量和取用水统计,依托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超用水管理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

第二节 严格用水强度控制

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严格指标管控、过程管控和监督考核,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健全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建立用水定额标准动态修订机制。强化用水定额标准在相关规划编制、节水评价、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创建、节水监督考核等方面的约束作用。健全市、县二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体系,细化分解落实并严格考核各级行政区域万元 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效率管控指标。

第三节 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因地制宜,分区推进,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益。

一、推进农业量水生产

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建立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在水资源紧缺地区,严控农业用水总量,适度压减高耗水农作物,加快发展旱作农业。大力推广低耗水、高效益农作物,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积极发展特色生态农业。

二、大力发展节水灌溉

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提高灌区节水水平。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依托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要求,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节水等非工程节水措施。健全完善量水测水设施,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降低农业用水损失。

第四节 深入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动实现工业领域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循环利用和科学利用。

一、加大工业节水改造力度

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对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的用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二、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

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设定工业项目水耗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采用差别水价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推动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地区,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在严格用水强度控制的前提下,推动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

三、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应在规划布局时统筹考虑,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实施废水“近零排放”改造,促进工业园区内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循环用水。

第五节 全面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一、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

二、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加快制定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改造建设,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重点推动缺水地区城市管网节水改造。

三、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

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计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改造。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绿色建筑节水措施,在公共建筑和居民家庭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并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

第六节 健全节水机制

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市场机制,激发节水内生动力,不断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节水工作机制。

一、完善节水监管机制

健全节水协调机制,发挥好节水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全市节水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节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逐级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推动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建立节水激励机制

加大对节水产业的税收支持力度,激活产业有效需求、促进产业有效供给。完善节水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落实节水激励措施。大力扶持合同节水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根据国家政策减免相应税收。

三、完善节水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积极推行节水认证和水效标识建设,扩大产品覆盖类型,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建立“水效标识市场黑名单”制度,采取相应惩戒措施,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积极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并动态更新水效领跑者指标,定期组织开展节水产品水效“领跑者”企业评选,向社会发布节水产品水效“领跑者”企业、产品及其水效,并对“领跑者”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拓展合同节水管理服务范围和深度。

四、加强节水宣传教育

加强国情水情教育,建设水情教育基地,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持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节水教育培训,积极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加强节水形势宣传、知识普及、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行动,培育节水文化。

第四章 多措并举,保障供水安全

按照“挖潜力、强骨干”的思路,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重点缺水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积极构建以水源工程为支撑、以连通工程为补充的供水格局,逐步形成大中小并举、蓄引提结合、水源调节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开展灌排渠系现代化改造,加强已建蓄引提调工程更新改造,提升供水能力,完善配套供水管网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各类已建水库的供水功能,全面提升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强化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加快已建、在建工程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加快推进已列入“十三五”规划的中小型水库前期工作,条件具备的尽快开工建设。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中小型水源工程,基本消除昭通市工程性缺水问题,改善区域供水结构和提高供水保证率,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一、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

推进镇雄县红岩大型水库论证,及时启动前期工作。加快永善县天星坝水库、镇雄县坝口河水库、镇雄县苏木水库等 3 件在建中型水库建设步伐,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发挥效益,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加快推进昭通市岔河、威信县吼西、镇雄县安尔等 14 件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并适时开工建设。

二、小(1)型水库建设

加快已列入“十三五”规划的永善县富庆水库、巧家县铜厂水库、巧家县老深沟水库、盐津县木怀塘水库、昭阳区叶家海子水库、镇雄县摆枝娃水库的建设步伐,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发挥效益。继续加强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新建威信马河、昭阳王家山、巧家尹武等 44 座小( 1 )型水库,并适时开工建设。

三、水库清淤工程建设

实施南筐、猫鼻子等 36 件水库的清淤工程,充分挖潜现有水源供水能力。

第二节 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充分发挥既有水源供水能力

通过多水源联合调度,充分挖掘既有水源供水能力,着力构建区域水网,实现水资源丰枯相济,区域互补,互联互通,不断提高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努力实现水资源空间均衡。

一、引调水及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以自然河流水系、调蓄工程和引调工程为依托,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市各区域之间、流域之间水系连通工程,充分发挥已建工程的供水效益和效率,优化全市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快推进8 • 03 牛栏江堰塞湖综合整治兴利部分工程(灌区及贫困山区农村饮水)、润昭引水工程、鲁甸县桃源水库调水灌溉工程等 15 件项目的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

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加强全市县级城市应急备用水源连通体系建设,以各县(市、区)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和互连互通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构建润昭引水工程、毛家河坝连通工程等 7 件主力供水水源连通工程,不断提高城市供水安全性和保障程度,有效化解城市水危机。

三、大中型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将大中型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作为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的有效手段。通过在昭通市境内的白鹤滩及溪洛渡水电站库区提水,以提水加自流的方式,提供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水富市 8 个县(市、区)、 45 个乡镇 59.3 万人的生活用水、工农业用水。

第三节 加强农业农村供水网络工程建设,

提高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能力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大灌区工程、农村供水工程、山区小水网工程建设力度,打通农业农村供水 “最后一公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干热河谷开发提供水利支撑,提高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平。

一、灌区工程建设

继续开展昭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渔洞水库水资源利用效率;在光热条件较好、耕地集中连片的农业发展核心区以及干热河谷地区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永善县云荞灌区、蒿枝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干热河谷开发提供水利支撑。

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质量提升、安全可靠、城乡统筹的要求,推行城乡一体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重点解决分散供水工程保证率低、水质保障不高的问题,对老化失修、建设标准低的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加强小型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供水水质,重点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千吨万人供水、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 325 件。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

三、山区小水网工程建设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加快山区小水网建设。在干旱易发区、分水岭地区、高寒山区建设一批小型、微型水源工程。在光热条件充足的山区、半山区、干热河谷区实施一批提水工程。在地下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一批水源稳定可靠的抗旱应急备用井。结合水窖、水池、塘坝等小微型蓄水工程,提高雨水积蓄能力,通过抗旱水源储备和区域水源科学调配,充分发挥各类水源调节互补的抗旱减灾作用,改善乡村基本生活生产条件。建设山区小水网工程 62 件。

第五章 防范并重、保障防洪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消隐患、提标准、控风险”的思路,统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以消除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江河防洪能力提升、山洪灾害防治和超标准洪水防御为重点,加快补齐防洪薄弱环节短板。完善“蓄泄兼施、以泄为主”的防洪工程体系布局,强化洪水风险管理,整体提升全市洪涝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第一节 加快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

坚持监管并重,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全面开展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病险的水库、水闸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工作。加快推进 32 件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同步完成水库雨情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强化建设质量,运行管护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长期良性运行,实现早发现、早除险、早恢复。

第二节 实施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治理

开展金沙江干流堤防工程建设,加快完成《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内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继续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内流域面积 3000km 2 及以上主要支流及流域面积 200 — 3000km 2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优先实施整条河流系统治理,建立系统、封闭的防洪体系,不断提高江河堤防达标率、不断增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对防洪未达标的重要支流开展达标建设,优先解决城镇河段防洪不达标、近年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积极推进长江水系流城面积3000km 2 以上 15 段重要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继续实施 41 件流域面积 200 — 3000 km 2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面提升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率、堤防达标率,不断增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

第三节 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继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在已经实施的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补充预警报警设施设备,扩大预警预报信息覆盖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继续实施 74 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成效,减轻山洪灾害损失。

第四节 强化洪水风险管理

完成昭通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全面开展洪水、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山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绘制,洪水风险评估及洪水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等工作。完善水文站网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气象水文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完善防洪预案,做好江河流域、各 类水工程防洪调度。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强化全民防灾意识。

第六章 分类施策,提高水生态环境

保护治理能力

紧扣新发展理念及“生态文明排头兵”的发展定位,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加大河湖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保护河湖结构与功能,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为契机、以赤水河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快重点河湖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努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

第一节 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

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针对河湖“四水”突出问题,实施以长江为重点的“三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大赤水河流域(昭通段)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提高生态系统治理质量和稳定性。加强主要河流生态流量确定及监测,推进生态用水和河湖生态补水。

第二节 持续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实施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石漠化地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等水土流失重点防治项目。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结合,重点推进水土流失相对严重地区和坡耕地相对集中区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第三节 大力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针对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在试点县的基础上,以县域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多种措施,集中连片推进,水域岸线并治,结合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水美乡村”,不 断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七章 统筹推进,健全智慧水利体系

根据建设“数字云南”的战略部署,按照“强感知、增智慧”的思路,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 5G 、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通过“数字水利项目”、数字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和水平,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

第一节 天空地一体化信息感知网建设

综合运用现代先进技术,建设覆盖全市流域及湖泊的天空地一体化水信息感知网。建设水利卫星遥感信息服务平台,逐步用自动监测替代常规人工监测,加强对流域雨情、水情、工情、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相关指标的感知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展监测指标范围,形成多对象、多要素的全域覆盖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实现全市所有水信息“一张网”。

第二节 水利信息化硬件基础建设

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 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高度复合的水利信息化硬件支撑基础,同时向云服务商或其他服务商继续购买服务,扩大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实现水利业务网络和视频会商系统完全覆盖,水利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为安全监管和业务办理提供信息化支撑。

第三节 水利智能应用系统建设

打造“一部手机水利通”,基于政务服务平台已有数据和服务功能,围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进行应用系统建设,从“看水利”、“知水利”、“管水利”三个维度构建“智慧水利指挥”、“智慧防汛抗旱”等八大系统,为实现信息公示、灾害预警预报、公众服务、监督举报提供精准服务。

第四节 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

对现有的网络安全防护升级改造,建立水利系统各级机构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安全防护体系统一规划、统一管控。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和销毁各环节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建立数据全过程的纵深安全保护体系,保障数据生命周期安全。

第八章 加强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按照“重创新、破障碍、激活力”的思路,针对涉水事务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引领、法治保障的水治理、水管理体制机制。

第一节 建立分级负责的水安全保障责任机制

按照财权事权对等、责权利明晰的原则,加快建立一套完整的水安全保障机制,推进政府职责划分和行政效率提高,加强地方财力统筹,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促进责、权、利相统一。

一、合理划分水安全保障事权

按照市、县级政府职能定位,明确各级水安全保障事权划分的总体要求、主要范围、责任主体。进一步界定各级共同事权的边界,理顺事权关系。由县级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水利事项,一律下放管理权限,市级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职责。

二、统筹平衡水安全保障事权和支出责任

加快研究制定市、县级政府涉水事务支出责任清单,合理划分各级涉水事务支出责任范围,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夯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充分利用政策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切实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确保本级资金足额到位。

三、建立完善履职保障相关制度

建立健全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客观条件变化适时调整市、县级水安全保障事权划分。加强绩效评价和督查问责,督促各地切实履行水安全保障事权与支出责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实行责任追究。

第二节 深入落实河(湖)长制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作用,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继续推动全市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转变。强化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制定河(湖)长履职规范,细化实化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职责,指导督促河(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完善“河湖长 + ”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街接。指导各地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探索创新河湖巡查管护市场化机制,因地制宜设立巡(护)河员公益岗位,着力打通河湖管护 “最后一公里”。强化各级河(湖)长水质月报预警机制,推进月通报制度常态化、重点关注问题清单通报常态化,强化河(湖)长制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科学编制“一河(库)一策”方案,推进实施河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努力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库。

第三节 全面深化水价改革

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增效,实现水利投资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推进水利工程供水水价改革

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分类别、分区域、分阶段稳步有序推进全市水价改革工作,科学核定水价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动态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二、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统筹当地水资源条件、种植结构、耕作方式、经济发展水平、用水习惯等因素,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以水价机制为核心,以奖补机制为保障,以工程管护机制为重要依托,分类施策积极探索创新农业水价改革模式,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形成促进农业节水的政策合力。以设施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等举措,推进水价改革,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合理调整农业用水价格。

三、持续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

建立健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适度拉大分档差价。结合计划用水与定额用水管理方式,有序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具备条件的高耗水行业率先实施。鼓励探索建立城镇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四、建立水费收缴及支出的良性机制

各级政府按照事权责任划分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统筹协调做好水资源定价、水费收缴等工作。属于各级政府产权的水利工程产生的收益,扣除建设、运行、管护等成本后,全部用作本级政府涉水事务支出责任内的项目资本金。

第四节 积极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

加快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以水量分配方案为基础,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开展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的确定,分清水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及使用量。建立健全水权登记、公示、调整等管理制度,明确水资源使用、收益、处置等权利归属关系和权责。加快培育和发展水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取水交易,加强水权交易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第五节 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一、继续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

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应收尽收、足额征收”的原则,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水利项目建设支持力度,每年在安排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及特殊债券资金时,尽量向水利项目倾斜。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对水利领域财政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建立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

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资本金注入、价格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完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通过股权出让、委托经营、特许经营、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探索运用 TOT 、ROT 等模式,盘活有稳定现金流的存量资产,建立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模式。

三、发展壮大水利投融资企业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投融资主体作用,按照水利改革“三个全面”的要求,盘活现有水利资产,筹得的资金用于新工程建设,逐步形成“两手发力”的水利建设投融资模式。

四、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

鼓励开展水务一体化改革,打造水源、供水、排污、中水回用等完整的水务产业链,推动水务市场向城乡供排水经营一体化方向发展,确保经营性水利项目获取稳定收益以增强融资能力,打通以经营性供排水反哺公益性原水、农村供水的通道。

五、加大金融资本支持水利建设

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用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等优惠政策,拓宽水利项目融资渠道,缓解地方筹资压力。鼓励金融机构将水利作为信贷投入的重点领域,形成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鼓励投融资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与银行、保险等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水利投资基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

第六节 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

一、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推行水利工程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管理,全面推行水利建设市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过程监管,加强工程的扫尾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及时交付使用发挥效益。

二、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

推行水利工程企业化、物业化管理。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鼓励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维修养护和河湖管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推行“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水利工程集中管理模式,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三、优化水利工程调度运用方式

综合考虑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兼顾防洪保安和蓄水兴利,按照安全第一、风险可控、效益最大的原则,合理制定各类水利工程调度运用方案, 不断提高调度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梯级水库联合调度,重点流域(区域)水资源优化调度,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最大化。依法推动实施水库 汛限水位动态控制,优化洪水预报方案,提高水情预测预报精度。

四、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网络,健全水利工程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通信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建设,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第九章 加强水利管理,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

按照“立法规、建机制、强能力”的思路,围绕江河湖库、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按照“建机制、强能力”的思路,针对涉水事务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

第一节 完善监管法制体制机制

从法治入手,按照现行涉水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昭通水利监管制度体系。从体制入手,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成立督查队伍,形成完整统一、上下联动的督查体系。从机制入手,建立内部运行的规章制度,确保监管队伍能够认真履 职尽责,顺利开展工作,树立昭通水利行业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二节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提升涉水事务监管能力

一、强化江河湖库的监管,持续改善河库面貌

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强江河湖库和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通过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格河湖岸线管制、深入推进“清六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河道 采砂监管等措施,全面实行污水排污许可制,持续改善河库面貌。

二、强化水资源的监管,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按照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监管。制定完善水资源监管标准,推进跨县(市、区)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明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监管指标,建立节水标准定额管理体系。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控。

三、强化水利工程的监管,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以守住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安全为底线,坚持建管并重,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压实参建各方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健全水利市场监管机制,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管,建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维护水利基础设施安全,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四、强化水土保持的监管,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强监测站网建设,提升监测能力,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开展监测,及时发现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五、强化水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江河工程超标准洪水安全风险监测监控,妥善应对防洪、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水利工程等领域及水库移民稳定风险,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完善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机制,加大重大水事纠纷调解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强化水行政执法,维护水法规权威

聚焦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构建智能化水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率与规范化水平,强化水法规执行及监督,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维护水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第三节 加强行业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补齐水利人才短板

加快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水利技能和基层水利等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和激励等人才工作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提升水利人才管理水平。

二、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文事业发展

优化水文监测站网体系布局,完善河流监测体系,补充完善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水文站点,加强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基本水文站、中小河流水文测站提档升级改造。完善专班预报、联合会商等水文情报预报模式。改建老化水文监测设施,构建现代水文业务系统,全面提升水文信息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技术水平。

三、加强水利科技创新,推动水利现代化发展

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建立稳定长效投入机制。加强重大水利科技研究,加大水利科技技术推广及成果转化应用,以水利科技创新助推水利可持续发展。

第十章 投资规模匡算

根据昭通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需求与可能相结合,分类筛选各类水利项目,按照前期工作进展和资金筹措情况安排建设年限。我市实施各类水利工程 458 件,规划项目投资总规模 663.9 亿元,“十四五”期间完成投资 353.1亿元(其中:供水保障工程投资 284.8 亿元,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投资 30.3 亿元,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工程投资 35.0 亿元,水利信息化工程投资 3.0 亿元。

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分析

第一节 效益分析

实施供水类项目规划,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全面推行节水行动,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明显增强,确保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13.44 亿 m 3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10%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12.5%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到 0.527 ,用水效率明显提高。通过昭通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可新增蓄水库容 4.63亿 m 3 ,设计年供水量 4.56 亿 m 3 ,供水人口 190.41 万人,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 110.4 万亩。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通过新建灌区、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农村供水等工程,可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生活生产条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 以上,提高农村饮水水量、水质稳定性,供水工程受益人口达到 245.2 万人,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 62.0 万亩,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高原特色经济农业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为老百姓创收、致富提供水利支撑。

实施防洪类项目规划,基本建成江河安澜的防洪体系,全市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升,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升,重要城市和主要经济区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率和沿岸生态景观明显提升,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更加完善。防洪工程新增河流治理长度 653.6 公里,保护人口 90.1 万人、保护耕地 47 万亩,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为“平安昭通”建设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实施水生态类项目规划,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大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力度,可实现重点水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美好追求。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521.1km 2 ,可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改善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等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可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提升农村防洪能力,努力建设可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水生态、水环境基础。

第二节 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对策措施

一、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大部分工程所在区域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少量工程涉及小范围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或生态保护红线,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优化后,不存在重大生态环境制约问题。规划实施将占用一定面积的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工程蓄水和运行可能对自然景观和陆生生态、鱼类及水生生态状况、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部分重大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河湖水文情势和水环境状况。工程实施过程将破坏原地表及植被,并产生一定的弃渣,地表扰动和弃渣又将新增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二、环境保护措施

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导向。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为指导,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项目实施过程要充分贯彻落实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既讲人定胜天,也讲人水和谐,在水利工程运行发挥供水、防洪等作用的同时,兼顾项目区的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工程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统一、平衡并进。

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相关指标应与空间规划的资源开发利用、空间用途管制等衔接协调。项目实施应优先避让法律法规禁止开发的各类区域,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敏感区管控规定,尽量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对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敏感区、基本农田的项目,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认真落实基本农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

严守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质量底线。 将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作为约束条件,在足量预留出河流生态、水环境保护、社会生态建设等生态水量的前提下,进行水利工程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承载力相适应。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守水环境质量底线,把生态环境质量保护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工作。 项目推进中要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完善方案设计,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放在同主体工程同等重要的位置,并根据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响应及时优化调整。重点做好陆生和水生生态、地表水、地下水、社会环境等要素的保护工作。强化对工程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新增的水土流失,应科学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制定防治措施方案并严格落实。

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 充分征求移民意愿,依法移民,先移民后建设。科学合理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认真开展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移民集中安置点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场地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措施等工作。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重点保障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安置区稳定发展,保护安置区生态环境。

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 加强项目实施后可能影响的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用相应对策措施。加强项目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对项目实施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关注项目实施后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系统和区域环境质量的长期性、累积性影响。

第十二章 风险评估

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对本《规划》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社会效益、法律纠纷、财政金融和公共安全等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

第一节 风险因素

一、社会稳定风险

昭通市“十四五”时期规划新建及续建中型水库 18 座,小( 1 )型水库 50 座,工程建设将不同程度涉及征占土地及搬迁人口,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生存发展产生影响,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上访、集会、阻挠施工等社会不稳定事件。

二、生态环境风险

规划项目中,少量工程涉及小范围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工程施工将增加水土流失;部分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湖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诱发水库地震,并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文物、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

三、法律纠纷风险

规划水利项目建设涉及地方政府、投资主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用水主体等多个利益相关方和多方合同合作关系,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和风险分担,任何环节处理不当,容易发生法律纠纷。

四、财政金融风险

“十四五”期间昭通市水利建设计划完成投资 353.1 亿元,投资规模较大。水利建设项目以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为主,投资周期长,经济收益低,需要各级地方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地方债务风险。

五、公共安全风险

规划新建的水库若汛期水库洪水调度不当或大坝安全出现问题,可能引发洪水灾害,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规划项目中,部分新建工程具有城乡生活供水任务,如供水水质出现问题,则威胁居民身体健康。

第二节 风险应对措施

一、社会稳定风险应对措施

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合理设计,控制征地移民影响规模,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稳定风险。强化征地移民前期工作,深入调查,充分征求移民意愿,科学合理地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严格落实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充分排查风险因素,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强化评估结论应用和地方政府维稳责任。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实施监控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情况,及时掌握风险动向,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生态环境风险应对措施

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优先的理念,水资源配置要优先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在工程前期论证阶段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优化工程设计,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提出具体可行的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监测的环境保护监管。

三、法律纠纷风险应对措施

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契约意识,维护政府信用,明确投资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四制”,落实项目单位“六项管理制度”。规范合作行为,完善合同约定事项。任何形式的合作,应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明确界定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内容,提前预防法律纠纷风险。

四、政金融风险应对措施

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严格落实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要求,积极保障水利建设项目投入。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水利工程。鼓励统筹城乡供水,实行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水利水务一体化建设运营方式,提高水利项目盈利能力。

五、公共安全风险应对措施

重视专家论证会的意见,把好设计技术评审关。加强汛期水库运行管理,严格依据设计调度规则进行水库洪水调度。强化大坝安全监测制度,实时监控大坝安全。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实时监测源头水质。加快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从源头上消除水质问题。

第三节 风险等级

《规划》在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保护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改善河湖生态健康、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本《规划》存在的社会稳定、生态环境、法律纠纷、财政金融和公共安全风险具有可控性。在充分落实前述风险应对措施后,确定本次《规划》综合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水利建设任务重、投资强度大、管理要求高、改革难度大。为推动规划顺利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保障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本《规划》实施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安全保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形成逐级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等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全市规划工程各项任务落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强化各级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加强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各项任务。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水安全保障工作合力。

第二节 落实目标责任

明确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合力推进规划有序实施。根据水安全保障总体部署和要求,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分工,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分步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实行网格化组织管理,建立问题清单制、挂图作战制、按期调度及工作会议制、情况通报制、督导检查制、考核评估制、约谈制等工作制度,全力推进规划工程项目进度,确保《规划》落地生效。

第三节 科学有序推进

《规划》作为所列项目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所列项目不是“十四五”必须要开工的约束性任务。《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中期评估等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修改,确需增列或调整的重点项目,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水利局研究确定,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扎实做好各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加快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开工一批、推进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的前期工作良性滚动机制。抓好项目环评、用地预审等要件办理,协调解决征地移民中的重大问题,积极落实建设条件。认真履行建设程序,科学有序实施。切实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广泛凝聚共识,调动和引导各方力量,形成兴水润昭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四节 加大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各级财政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的主渠道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和金融政策支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优化水利建设投资结构,充实重大项目储备,在优先保障重大水利工程投资的基础上,加大重点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节约用水等领域的投资力度。

第五节 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的目标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等的监测评估和跟踪落实,提升《规划》的严肃性、约束力。加强相关指标数据统计与监测,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深度、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

附件1

昭通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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