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人居办发〔 2022 〕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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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雄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 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县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属驻镇单位:
《镇雄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已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雄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31 日镇雄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
方案(2021—2025 年)
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的通知》(昭办字〔 2022 〕 38 号)精神,结合镇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为方向,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分类实施,坚持整体推进、彰显特色,坚持农民主体、健全机制。持续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着力在高质量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与环境提升上争当表率,在推动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上争做示范,在加快推进脱贫致富示范区进程中走在前列,为绘就美丽镇雄、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到 2025 年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全县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 70% 以上, 100 户以上规模较大自然村公厕覆盖率达100% ,其中赤水河流域农村卫生户厕、 100 户以上较大自然村公厕覆盖率分别达到 95% 以上、 100% ,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不断提升。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 80% 以上,农村(行政村及其以下)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 50% 、 10% ,其中赤水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90% 以上。农村(行政村及其以下)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 100% 。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 80%以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覆盖率达 100% 以上(应编尽编 190 个)。村容村貌持续不断改善提升。
二、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一)强化统筹协调。 始终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持续推进“ 多规合一” 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按照“ 村主导、乡组织、县批准”的工作程序,指导和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并动员、组织村民积极参与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环节,协商确定规划内容。
(二)规范工作流程。 在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按需进行充分的基础资料摸底调查。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村庄及产业发展目标,落实村域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边界划定和居民点用地布局导控等要求,合理确定村域用地规划。
(三)形成规划成果。 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规划成果。包括各类边界和管控要求、设施布局、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民居风貌、建筑退让、建筑高度、近期建设项目等内容,以村规民约的方式,做到“文字易懂、内容好记、管理可行”。
(四)推动规划实施。 充分调动群众主观能动性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积极性,切实发挥群众在规划过程中参与、监 督、落实的作用,使规划管控真正落地。
三、坚持数量服从质量,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一)提高改厕覆盖率。 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继续开展“农村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要将户厕建设作为农村新建住房审批前置必备要素;要按照“整组—整村—整乡—整县”顺序,以“存量清零、新增为零”为目标,逐步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要充分调研、选择适宜改厕技术模式,试点再推行,有条件地区可逐步推广“小三格 +大三格 + 湿地”模式;优先将农村改厕布局在赤水河流域、沿河跨河集中居住区等 2 个重要点位和重点河湖(泊)、重要水源地径流区、长江上游重要支流、乡村振兴示范点、城乡结合部等 5 个重要区域。
(二)提高改厕质量。 加强农村公厕管护。要研究制定改厕指导员工作方案及奖惩机制,加强业务培训,监督指导员履职尽责,加强市场监管、产品选购、施工过程、技术指导、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管控,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群众满意一个。严格按照农村公厕“三净两无一明” (即: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无蝇蛆、无溢流,灯明)和管护人员公示牌、制度上墙的标准,深入推进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农村公厕发挥实效。
(三)提高粪污利用率。 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和利用,探索生态化、工程化或综合治理技术,采取分散、集中或纳管处理模式,鼓励独户、联户、联村或村镇一体化就近就地就农消纳或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机肥生产企业参与农村厕所粪污处理,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努力让粪污变废为宝。
四、推行垃圾分类,实施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创新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全覆盖
(一)健全收运体系。 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或“ 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 及“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优化垃圾收运体系。科学合理布局设施设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谋划和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热解等项目,不断提升县域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密度,建立健全设施管护及运营机制,提高设施设备使用效率和垃圾处理水平。坚决杜绝城市垃圾“上山下乡”。
(二)鼓励回收利用。 积极在乡镇引入垃圾回收平台或企业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市场化回收,逐步探索和创新农村垃 圾回收模式。
(三)就地分类源头减量。 积极倡议和引导群众采用“三分法”(会腐烂、可售卖、有危害)对生活垃圾进行初分类,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试点后推广,因地制宜建设垃圾分类堆放设施。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覆盖广、网络全的优势,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网络回收平台、再生资源利用或生产企业等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农村货运顺风车的作用,打通回收渠道“最后一公里”,加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力度,积极探索腐烂垃圾与秸秆、农业废物、人畜粪污等协同处置后还田、制作有机肥等,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
五、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突出重点。 综合散户、小集中、大集中等分布情况,聚焦赤水河流域,重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配以适宜收集模式。全面排查现有污水设施处理运营状态,该提标的提标、该扩容的扩容, 确保正常处理运营、达标排放。
(二)分区分类。 在坝区、山区、半山区以及干旱缺水、 高寒山区等不同区域,结合人口聚集规模,因地制宜探索推广“小三格 + 土塘、小三格 + 大三格 + 湿地”、低碳零排放(农户小三格 + 厌氧发酵池 + 光伏氧化池 + 生态净化湿地 +肥水收集池 + 还田)、村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模式,降低运维费用,提高管护便利度。
(三)加强黑臭水体治理。 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和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制度。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将黑臭水体处理方式生态化、易维护化、持久化。
六、强调和谐共生,系统推进村容村貌全面升级
(一)实施乡村建设补短板行动。 在巩固提升利用管护现有农村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全面补齐农村季节性缺水、农村用电负荷、产业道路、集中村庄连接路、农村电商、农村物流等基础设施短板。
(二)加强乡村风貌引导。 严禁新建超大超高住房,严格风貌管控(避免罗马柱、拱形尖顶、多穹顶等非中国式建筑风格),倡导中国传统建筑文化风格,提升村庄整体形象。严格执行好实用性村庄规划,践行“ 引导人” 理念,继续实施“洗脸”工程。以“万村整治全覆盖”为抓手,持续大力开展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由“清脏”向“ 治乱” 转变、“ 清脏” 向“ 美化” 转变、“ 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大村庄公共空间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违规建筑、电力通信电视“三线”整治力度,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三)持续推进绿化美化亮化。 深入开展乡村绿美三年行动,保护好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持续提升村旁、渠旁、路旁、屋旁“四旁”绿化,鼓励和倡导群众栽花种草植树,打造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药园、小竹园,加大省市级美丽村庄建设力度。条件适宜地区可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四)提升文明健康意识。 全面消除农村裸露垃圾,彻底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乡村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好群众,逐步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
(五)积极系统推进百千万工程。 多部门协同协调系统推进村容村貌全面升级,打造一批又一批美丽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逐步完成百千万工程。
七、健全机制,系统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长效
(一)建立健全设施管护机制。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运行管理责任,确保设施设备建起来、管起来、用起来。
(二)建立健全费用分担机制。 完善村庄保洁、垃圾污水处理等收费制度,逐步建立财政补贴、村集体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的分担机制,引导群众全面参与运行管护。
(三)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制定或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红黑榜”力度,重点在黑臭水体治理、房前屋后“三包”、公共设施维护、房屋新建改建、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改厕指导等方面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切实提升整治效果,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长效。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强化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延续“十三五”时期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将“九项制度”作为工作基本制度保障一以贯之。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健康县城建设等统筹研究、一体推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实施好建设美丽家园先锋行动,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市县包保干部等力量全面参与,全面发动群众,形成干部党员群众齐抓共治局面。要将国有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县农村人居办要加大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力度,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制定配套办法,加强督促指导,解决突出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 县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好涉农资金,
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投入力度,用好管好中央、省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卫生厕所的改造支持,优先保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要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补贴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用性,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管护和运营,将资本投向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领域。
(三)统筹分类指导。 遵循乡村发展趋势,统筹发展愿景、产业配置、生态保护等对乡村布局和类型进行科学研判, 选择适宜的改厕、“两污”收处、村庄规划、绿化美化等模式。对工作对象和范围重新梳理确定,已明确搬迁撤并村不列入范围和对象,但需保持干净整洁设施运转直至搬迁撤并,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四)强化督查考评。 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范围,每年一考核、五年总考核。县农村人居办对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并评判行业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督查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 1 次随机抽查或定期检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相关主责部门要对照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一竿子插到底开展随机督查和检查指导。以上考核、检查或督查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并对推进不力者进行约谈。
(五)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开展美丽乡村、最美家庭、环境卫生光荣榜、红黑榜等评选活动, 增强村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荣誉感。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 网络等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执行好,逐步建立“两污”收费制度和政策补贴制度,加强运管制度,倡导群众对整治效果进行监督,促进问题排查整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 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目标任务分工表
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任务分解表附件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目标任务分工表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