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麒区政办〔2022〕7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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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麒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麒区政办〔 2022 〕 74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麒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20 日

麒麟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二O 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十三五 ” 期间,麒麟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2020 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 99.7% ,PM 2.5 年均浓度控制在为 20 微克 / 立方米。 2020 年,麒麟区市控以上监测断面共 8 个,达到 Ⅲ 类(水质良好)断面 4 个,占 50.0% ; Ⅳ 类(水质轻度污染)断面 2 个,占 25% ;劣 V 类(水质重度污染)断面 2 个,占 25% 。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75% 。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以及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生态创建成果丰硕。已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 7 个(其中 5 个已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实现镇(涉农街道)生态创建全覆盖,累计创建各级绿色社区 54 个、绿色学校 86 所、市级生态村 56 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 1 个。

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持续加强辖区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排污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减排项目监测管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 VOCs 深化治理和专项执法行动。对区域内涉煤企业、 “ 散乱污 ” 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淘汰主城区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 29 台。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淘汰黄标车 5171 辆,完成 54 座加油站地下油罐及油气回收装置改造工作。重点排污企业全部达标排放,城区空气质量向好向优。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 河(湖)长制 ” 全面落实,科学划定 “ 千吨万人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南盘江、桂花河、九龙河、北门河、竹园小河等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项目完工,潇湘水库、独木水库径流区等 12 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效明显,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

有序开展净土保卫战。强化危险废物风险管控,督促辖区内 2 家涉重企业做好重金属、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实现辖区危险废物 100% 达到规范处置。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核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86%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 77.8% 以上,废旧地膜等固体废弃物回收率达 90% 以上, “ 三品一标 ” 产地认证面积占耕地面积的65% 。

生态系统逐步完善。实施生态公益林管护,森林覆盖率达 48% 。打造 76 个村庄绿化集中示范点,集中居住型村庄绿化覆盖率达 30%以上,完成主次干道沿线宜林荒漠化治理 1500 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声环境功能区全面划定,先后被命名为 “ 省级森林城市 ”“ 国家园林城市 ”“ 国家森林城市 ” 。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 十三五 ” 时期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25 份,对 186 起环境违法案件予以查处,处罚金额合计 1348.97 万元。畅通信访投诉渠道,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规范行政处罚流程,加快解决污染严重、百姓关切、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 “ 十三五 ” 期间共通过 12369 热线电话等渠道处理投诉案件 1983件,调查处理率为 100% 。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完成排污许可发证 116 家,排污许可登记 636 家。切实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各级环保督察反馈交办有关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 “ 回头看 ” 、省级环保督察及 “ 回头看 ” 反馈和交办麒麟区整改落实的环境问题共 208 件(含重复举报件),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2019 年省级环保督察 “ 回头看 ”反馈问题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下一步将巩固整改成果,持续落实整改任务。

第二节面临形势

(一)存在问题

“ 十三五 ” 期间,麒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环境基础设施渐趋完善,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依然存在。全区重工业占比较高的产业结构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以重型柴油货车为主的交通运输结构依然明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快,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兴未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结构不优导致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高位,产业、能源等结构调整阵痛短期仍将持续,化解落后产能仍将是重要任务,彻底转变难度较大。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重道远。南盘江流域水质稳定达标仍存在压力;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污管网不完善、污水处理系统不配套等问题,加之南盘江流域传统农业面源污染和有限的生态流量,导致处在曲靖市主城区规划边缘的南盘江龚家坝断面水质下降为劣 Ⅴ 类,水质多年持续重度污染。臭氧污染逐渐成为空气质量管理工作中最具挑战性的难题之一。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待加强。麒麟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质量达标率仅 75% ,微生物指标超标;全区乡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数量多,污染源分布广,管理难度大。

自然生态保护有待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公众参与度不够,生物多样性保护压力大,自然生态监管任务繁重,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能力较薄弱。部分自然保护地基础薄弱,自然生态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亟需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与信息化建设滞后,生态环境监测尚不能满足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要求,重金属监测、监控手段滞后,预报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污染溯源解析支撑不足,监测数据综合应用能力有待提高。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权与能力建设不匹配,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不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科研力量不足,环保产业发展乏力。(二)机遇与挑战

“ 十四五 ” 时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经济社会加快绿色转型,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合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坚实基础。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十四五 ” 时期是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 美丽中国 ” 目标基本实现的攻坚期。各级党委和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对碳达峰碳中和做出了安排部署,表明了党委、政府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没有改变。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明确了发展方向,明确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生态环境保护确定了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为新发展阶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碳达峰碳中和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抓手。生态环境保护只会加强、不会削弱,这是生态环境保护重要的战略取向。

重大发展战略为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近年来, “ 一带一路 ” 、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在云南交汇叠加,曲靖市委、市政府在落实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 “ 三张牌 ” 的过程中,肩负着云南省区域发展格局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重要地区;麒麟区作为核心纽带,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云南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全过程,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指明了方向。

新形势对生态环境保护高要求的挑战。新形势下,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肩负新的历史使命。曲靖市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和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窗口,麒麟区作为核心枢纽,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加速改善诉求日益强烈,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性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资源要素约束趋紧的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麒麟区资源、环境、人口与空间的供需压力剧增,资源环境承载力明显不足。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紧缺,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生态环境建设的瓶颈,经济较快增长与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

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艰巨性的挑战。目前,麒麟区相对容易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普遍得到了改善,要进一步将环境质量从 “ 合格 ” 提升到“ 良好 ” 乃至 “ 优 ” ,须付出的边际成本会愈发高昂。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的形势还很严峻,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依然艰巨。

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存在短板的挑战。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须补齐的短板,源头预防的约束力尚未充分发挥,过程控制中排污许可证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还不够严明。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相对薄弱,生态文明的理念尚未树立,绿色生产、消费、行为及文化教育体系不完善,生态文明宣传力度不够,尚未形成深厚的生态环保氛围。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将曲靖建设成为云南副中心城市、筑牢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等核心定位,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以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稳气降碳优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节战略定位

云南副中心城市。努力将麒麟建设成为云南副中心城市现代时尚区、创新创业活力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区域先进制造和加工贸易基地、高端食品基地、健康生活宜居地,力争进入全国县级百强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实施绕城高速公路沿线山体生态修复、南盘江综合治理等工程,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始终坚持 “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 的战略引领,认真落实 “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 方针,深入推动麒麟区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面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构建良好的自然生态安全格局和山水相融的城乡生态体系,筑牢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

第三节基本原则

低碳引领,绿色发展。以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为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综合交通体系,有效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提升全民生态自觉,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

安全为基,系统修复。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数字赋能,深化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 “ 整体智治、唯实惟先 ” 理念,强化科技支撑和数字赋能,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和市场化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第四节规划目标

(一) 2035 年远景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助力曲靖成为云南副中心城市,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走出一条具有麒麟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环境风险全面有效管控,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有效保障,珠江源头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 “ 十四五 ” 时期主要目标

“ 十四五 ” 时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 绿色低碳发展初具成效。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国土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能源消费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有效管控,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全民生态意识自觉稳步提升。

——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功能初步恢复,地表水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全面消除劣 V 类水质断面;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98.6% 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 100% ,农村水源地保护不断得到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得到进一步管控与治理;森林覆盖率达 50% 以上,万元 GDP 能耗持续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 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范。涉危、涉重和医疗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提高,辐射监管能力持续加强,辐射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现代治理体系初步构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第五节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共计 20 项,其中约束性指标 8 项,预期性指标 12 项。

表 1 规划指标体系表

第三章坚持创新引领,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的理念,加快融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永续利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探索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之路。

第一节优化城市绿色发展空间布局

立足资源禀赋、资源环境承载力和产业基础,统筹优化城市绿色发展空间布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逐步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强化城乡一体设计,统筹安排全区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城镇建设、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科学布局 “ 一主一次、一带两翼 ” 主体功能区划,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主体、越州城镇及工业园区为次中心、南盘江生态文化旅游带为纽带、青峰山至南湖山西翼与五台山至朗目山东翼为生态屏障的空间布局,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

优化工业产业布局。按照 “ 一园一片 ” 布局,麒麟工业园区越州片区新田板块加快形成以先进制造、钢铁、焦化等为主导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以煤化工、精细化工为主导的化工产业集群;麻黄片区加快形成以先进装备制造为主导的产业集群,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构建 “ 一区五片多节点 ” 的总体空间布局,按照 “ 高端、有机、特色 ” 的发展思路,在东山镇、越州镇、茨营镇、三宝街道、沿江街道、珠街街道、潇湘街道进行农业产业布局,在前述镇(街道)、城郊结合部进行乡村轻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布局,全域科学合理布局乡村第三产业,逐步建成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特色农业产业聚集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区块)、农产品物流集散地。

构建高质量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构建 “ 一圈三片三带 ” 城市经济发展格局,形成以中部商贸金融商圈为核心,以南部高新康养、北部文体会展、东部休闲旅游等三个片区为支撑,以城市骨干交通沿线综合商贸服务带、滨河时尚休闲商业带、城郊现代物流带为纽带的城市商业网络,推进中高端服务业和商贸业迭代升级。

第二节调整产业结构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建立节能环保重点推广目录,大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大力发展节能和环保服务业,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第三方污染治理等新模式,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全面推进排污企业清洁化生产改造,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继续化解过剩产能,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全面启动扬钢钢 · 焦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双友钢铁原址转型升级项目,确保盛凯焦化 100 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建成投产。强化对钢铁、水泥、化工、焦化等行业和工业园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积极探索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以引进天然气为主的石油替代战略,不断增加非化石能源消费的比重,加快从 “ 碳基能源 ” 向“ 低碳能源 ” 转变,从源头上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动麒麟区交通、工业、商贸及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减少终端能源消耗。加快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改造,实现全区单位 GDP能耗逐年降低。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以钢铁、化工、建材等能耗行业为重点,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全力推进重点能耗企业开展能源专项审计和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提升节能降碳能力。

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持之以恒打造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 “ 三张牌 ” ,让 “ 绿色 ”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底色。突破一批绿色制造设计、末端治理、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核心技术,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培育行动,培育一批绿色企业技术中心和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移转化机制,建立示范性绿色技术转移、交易和产业化服务平台,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品 “ 全周期 ” 绿色管理。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拓宽 “ 两山 ” 转化路径,培育 “ 两山 ” 转化新业态。培育发展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鼓励新业态发展和模式创新。

第三节严格环境准入

科学把脉全流域生态资源环境。摸清麒麟区生态资源、环境容量、现有开发状况。结合功能定位,确定环境保护的重点目标和具体方向;发挥 “ 三线一单 ” 效能,结合生态红线和环境容量,确定边界控制线;结合特色资源、优势生产要素,以资源条件寻找匹配产业,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结合已开发情况,诊断环境破坏程度和尚存开发潜力,进一步进行分区空间管理;对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岩溶裂隙、溶洞等对地下水环境存在风险的区域。

着力开展产业准入指标体系建设。在把握规划区生态资源环境的基础上,建立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资源消耗强度、土地利用效率、经济杜会贡献等指标在内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重点行业进行综合评价。对规划区资源环境影响突出、经济社会贡献偏小的行业原则上列入禁止准入类别,限制类行业则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现状等确定,重点选取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量、环境风险等指标,作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否定性指标并确定其限值,限制准入行业只要不满足上述指标要求,则不予准入。产业准入指标也是产业评估指标,环境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准入指标对区域内产业进行评估监管。

着力加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体系建设和动态管理。产业负面清单应随生态资源环境、产业发展变化而调整。重点企业至少五年强制开展一次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规划环评源头管控。把规划环评作为源头管控环境污染、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发挥规划环评的源头管控作用。通过开展流域开发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林业开发、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能源等规划环评工作,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升级及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第四节积极倡导绿色消费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加大生态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研发推广环保绿色产品。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绿色消费意识,在衣、食、住、行、游等各个领域加快向绿色转变。推广绿色居住,鼓励居民使用节能、环保、高效产品。营造良好的绿色出行环境,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让广大消费者主动选择节俭、文明、适度、合理的消费模式,在全社会营造出 “ 绿色消费 · 共同责任 ” 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节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保障资源安全,按照省、市要求全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任务。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工业节能增效,深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逐步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和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有效提高全区建筑业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及新能源车使用,推动交通运输节能。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范围和强度,集约、高效、绿色开发矿产资源。提高大宗、短缺、稀贵金属等重要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建设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加强能源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 82% 以上,原煤入选率达到 80% 以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达 52% 以上。

第四章坚持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

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落实国家、云南省及曲靖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麒麟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控制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碳排放,抓好能源结构调整和工业节能降碳,实施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控制,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增强全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到 2025年,麒麟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市级下达目标。

第一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落实曲靖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细化麒麟区目标任务,明确达峰时间、路径和保障措施,强化各领域各层级贯彻落实。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农业等重点领域,制定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强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源头管控措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实施煤炭、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企业纳入碳排放管理,推动重点企业制定和落实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

第二节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动工业结构节能降碳。严格管控“ 两高 ” 项目,推动钢铁、水泥、化工、焦化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严格产能置换监管,提高新建、改扩建工程的能耗准入标准,提升系统电气化水平。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及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燃煤锅炉和以煤为燃料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审批。推进技术节能降碳。升级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开展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工业企业引进新技术,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能源综合利用率。推动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项目开展碳排放评价,落实企业碳减排措施及碳达峰行动。探索开展麒麟工业片区碳排放管理,打造低碳、绿色、生态产业园区。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使用,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政府机构用车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9 ),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及推广应用,提高新建建筑在施工、建设和验收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加强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建筑能耗。强化既有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执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51141 )和《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GB/T50878 ),围绕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工业园区建筑,开展建筑能效评估,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增加碳汇储备。强化国土空间管控用途,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严格保护五台山、朗目山、青峰山、潇湘谷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保护天然林资源,充分利用坡地、荒地、废弃矿山等国土空间开展绿化,增加森林、草原等植被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草地碳贮存和碳吸收能力。

第三节创建低碳试点示范

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实施麒麟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 “ 双目标 ” 控制,推进空气质量达标与碳排放达峰 “ 双达 ” 试点示范建设。大力支持中心城区低碳发展基础好的社区、校园、旅游景区等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增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按照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安排,同步开展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动态掌握全区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积极加强清单成果应用。建立完善区级温室气体基础数据统计制度,在现有统计制度基础上加强部门间协调和信息互通,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体系,支撑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加强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动态跟踪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建立区级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

加强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全区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机制,增强极端气候事件的应对能力。推进 “ 城市病 ” 防治,加快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五章深化三水统筹,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建立水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以水生态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 “ 保好水 ”“ 治差水 ” ,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第一节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制定以保障重点干支流生态流量唯目的的水资源优化调度方案;安装潇湘水库、水城水库等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形成独木水库 - 水城水库 - 潇湘水库生态流量通道,生态流量月保障程度达到 90% 以上。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健全节水政策法规和指标标准体系,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节水评价制度。严格规定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强化城市居民、工业、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管理,提高行业用水效率。加大力度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工业园区、城市绿化和清洗杂用、生态环境补水,实现 “ 优质优用、低质低用 ” 。

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城市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工业节水方面,严格限制高耗水、重污染项目落地,推广应用先进节水技术工艺设备,鼓励循环用水和中水回用;加强用水管理,对企业用水量、水的重复利用率、污水处理回用、水平衡测试等严格考核。农业节水方面,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核心,重点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提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到 2025 年,麒麟区农田有效灌溉率达65% 。城镇生活节水方面,实施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和智能水表,优先创建一批节水示范小区和单位。

第二节加强水环境保护

落实水环境治理管理目标。河(湖)长制从 “ 有名 ” 向 “ 有实 ” 转变,建立水源安全保障、水污染严格控制、治水管理一体化的保护与防控体系。加强水环境排查与管控,确保水质不恶化,防止已销号的黑臭水体死灰复燃。

加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与改造。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实施污水收集空白区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加快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现状排查,不断加大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力度,逐步对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劣质管网、错接乱搭、管径过小、污水收集空白区等方面进行改造,最终实现雨污彻底分流。到 2025 年,麒麟区市政雨污管网通畅率达 98% 以上。持续推进城市双修工程,加强中心城区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协调推进东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加强对南片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规模扩建及二期、三期配套管网建设,扩建规模达到 8 万 m³/d ,配套建设二期、三期配套管网建设达43.4 公里。到 2025 年,麒麟区城区和建制镇实现污水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管网全覆盖,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实施 “ 五馆一中心 ” 片区防洪排涝通道、城东代河片区排涝通道建设,确保不出现较大的城市洪涝灾害。启动干冲西路、调节水厂、越州片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持续深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南盘江流域精准治污为重点,实现源头污染削减与长效治理管理。开展南盘江干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建设生态湿地、推进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有效改善水质。加强龚家坝断面、白石江江滨花园酒店断面、白石江水岸盛世小区侧面大桥和市生态环境局东侧大桥、东山必墨小河和墨红下海子河入境断面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到 2025 年,彻底消除劣 Ⅴ类水体,促进流域可持续发展。落实麒麟区境内南盘江干流、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名录,并形成排污口销号清单,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第三节加强水生态保护

加强重点流域岸线管理保护。开展麒麟区境内南盘江干流、潇湘江、篆长河、白石江、龙潭河、西河、东山必墨小河和墨红下海子河8 条流域岸线管控范围确权及登记。加强水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建立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依法查处擅自占用水域、岸线及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依法清除围垦阻水障碍物和设施,恢复河湖库渠行洪和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加强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开展麒麟区境内的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栖息地监测,麒麟区境内河湖水生态健康调查评估,摸清主要河湖生态健康本底,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本底数据库,形成重点区域水生态环境的动态评估体系。对麒麟区境内的重要生物类群、重点保护物种的栖息地开展常态化观测、监测、评价和预警,推进麒麟区主要河流重要物种遗传基因库和档案库建设。加强对野生鱼类及特有水生物种的保护,严厉打击对珍稀水生动植物的滥捕滥采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修复改善珍稀濒危水生物生存环境。

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麒麟区南盘江干流、潇湘江、篆长河、白石江、龙潭河、西河、东山必墨小河和墨红下海子河等 8 条主要河流,以及潇湘水库、水城水库、独木水库、青峰水库、白泥坡水库、石灰窑水库、大黑箐水库、发脉水库和龙潭河水库 9 个水库的生态堤防、护坡及河湖景观带建设。到 2023 年,全区完成美丽河湖的评估评定工作,建立麒麟区美丽河湖名录。系统推进麒麟区河湖生态修复,保持河流纵向空间的连续性,降低拦河建筑物对阻隔鱼类洄游等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河湖水体流动性,有效解决河段断流和生态流量不足问题。推进湖库岸线湿地建设,加快湖库原生植被恢复,大力推进沿岸湿地植被景观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力争到 2023 年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效防止农村河湖被侵占、破坏。

加快推进水生态监测监控体系。加强麒麟区境内水生态保护监测工作建设,开展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的水生态监测,提高重要河流和水库的水功能区生态指标的监测覆盖率、监测频次和监测参数,开展水生态监测和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水量监测,全面提升水生态保护综合监控能力。配置和完善水生态监测和鉴定设备,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重要河流和水库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评估。

第四节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饮用水源地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预报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加强 9 个“ 千吨万人 ” 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增强水源地风险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综合采取 “ 一减 ”“ 一增 ” 措施,大力实施局部地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有效压减超采量,逐步实现采补平衡,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 100% 。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白泥坡水库、青峰村水库、龙潭河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警示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程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面源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点源、流动源污染综合整治。规范角家龙潭、枧槽坝龙潭、小白水龙潭等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管理。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对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危及水源安全和造成水源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制定水源地保护及污染整治方案,清理整顿违法违规项目及排污口,强化农业面源整治工作。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

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体系。积极推进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对农村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优化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对农村水源地水质监测频率。以农业面源与农村生活源的治理为核心,开展保护区周边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水源地安全存在影响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垃圾堆放、交通道路等环境风险源排查,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落实水源地管理责任主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纳入 “ 河(湖)长制 ” 管理。

第六章加强协同控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防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细颗粒物( PM 2.5 )和臭氧( O 3 )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 O 3 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第一节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

开展 PM 2.5 和 O 3 污染协同防治。落实曲靖市中心城区 PM 2.5 和O 3 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方案,明确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 PM 2.5 和 O 3 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开展 O 3 形成机理研究与源解析,积极推行动态PM 2.5 源解析,补齐 O 3 治理短板。强化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监管,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空气治理预测预报能力建设, PM 2.5 和 O 3 预报准确率持续提升。

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公路交通扬尘管控。重点区域道路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加强车辆密闭运输监督管理,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公路交通、城市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城市扬尘管控。落实城市中心及周边城镇地区建设项目、临违建筑拆除等全封闭管理制度,制定施工扬尘在线监测技术方案,严格落实建筑施工 “ 六个百分百 ” 要求,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提升施工扬尘实时监控管理水平。加强城市中心和旅游景点景区的环卫保洁,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大城市建成区内洒水等防风抑尘作业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料堆设置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深化农村扬尘污染控制。加强秸秆综合循环利用,严格实施秸秆全面禁烧,建立督查巡查制度,坚决遏制秸秆露天焚烧,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引发的严重污染事件。对重点敏感区域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大力支持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在农作物主产区建立农业废弃物利用示范,鼓励农业废弃物循环经济。

第二节持续推进污染源治理

加强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治理。全面推进云南曲靖钢铁集团越钢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善无组织排放的治理与升级改造。巩固及深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三大行业的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成效,维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排放量逐年降低的趋势。进一步加强氮氧化物和工业烟粉尘的监管控制力度,开展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快推进麒麟区内煤炭、焦化、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推动工艺升级改造、工业(砖瓦行业)炉窑深度治理、重点行业 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并全面深化麒麟区工业园区废气治理,对工业园区大气特征污染物进行重点监测,将相关企业自行监测和主管部门定期抽查结合起来,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推进化工园区建设。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实施煤炭、焦化、化工等重点企业废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工程,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实施水泥熟料窑生产线烟气脱硝提升工程。重点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管系统。

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维护) 4S 店等重点行业 VOCs 污染综合治理,实施以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 VOCs 排放总量控制。严格限制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开展重点行业低(无) VOCs 原辅料源头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强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 VOCs 末端治理设施。继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省、市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要求。

第七章推进系统防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坚持 “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进行管控治理 ” 的思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分工作,综合考虑地下水污染指标、地下水使用功能等因素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控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的美丽乡村。

第一节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加强企业拆除活动监管,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开展风险管控。

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聚焦有色金属、煤等矿区以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全面排查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制定整治方案,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优先整治周边及下游耕地土壤污染较重的矿区,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

对新增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监管。动态更新有色冶炼、钢铁、焦化等行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对新增的监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完成辖区内重点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

第二节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以用途变更为 “ 一住两公 ” 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以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化工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加强风险管控。以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鼓励采用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

第三节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强化重点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管理。结合化工企业、加油站、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区、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排查梳理出重点污染源,掌握地下水污染源的分布和污染状况。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风险源,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环境监管,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重点风险源环境安全性能评估。以越州工业片区、三宝工业片区为重点的工业聚集区,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示范项目。

第四节加强农业面源治理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落实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施生活污水 “ 生态化、分散化、小型化 ” 处理方式,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进一步完善位于城市市政污水管网 5 公里以内且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具备条件且人口居住较为密集的村庄,采取集中和建设一体化小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饮用水水源地村庄全部污水。人口居住较为分散的村庄,采取单户、户连联的方式对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进一步全面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管控率及污水处理率。同时加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程的协调性,保障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的同步衔接。到 2025 年,力争麒麟区境内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65% 以上。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采取 “ 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 ” 和 “ 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 ” 的方式对收集的垃圾进行处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每村、每户配备分类垃圾桶和分类垃圾收储设施,以及必要的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严格落实麒麟区 “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 ,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监管,落实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 “ 三同时 ” 监督,坚决防止养殖场粪污直排南盘江干支流,扎实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2023 年前,完成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 10 万亩。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在全区范围开展农村畜禽散养规范化建设,实施流域农村畜禽散养集中化和规范化建设,实现 “ 人畜分离 ” ,单独建立猪、牛、羊等大型牲畜集中养殖区,集中建圈,科学养殖。通过广播电视、农村基层站所等平台,加大农户环保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农村畜禽养殖户的环保意识。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持续巩固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趋势。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用肥技术,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力争 2025 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大于 90% ,主要农作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年均约 50 万亩以上。

提升农业固废回收利用水平。切实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流域秸秆焚烧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加大监管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秸秆热解气化、秸秆沼气、秸秆生物质燃料等农村清洁能源,完善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加大秸秆还田力度。 2023 年前,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5.8% 以上。加强对农户科学应用地膜覆盖技术的指导和宣传,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严禁使用未达到新国家标准的地膜,从源头上促使流域地膜使用减量。引进地膜回收产业链,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再利用体系。在农村设置农用化学包装废弃物专用回收设施,加强农用化学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结合麒麟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点等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农村黑臭水体监管,实施分级管理。强化落实污染治理属地责任至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实施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

第八章加强生态监管,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贯彻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的理念,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 “ 生命共同体 ” 意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引导和管控要求,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循环生态系统,筑牢南盘江上游地区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管控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生态功能区划,融入曲靖市 “ 两带三廊,一核六点 ” 生态保护格局建设中。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分区、严格控制城市开发强度,细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空间格局,按照 “ 一主一次、一带两翼 ” 主体功能区划,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主体、越州城镇及工业园区为次中心、南盘江生态文化旅游带为纽带、青峰山至南湖山西翼与五台山至郎目山东翼为生态屏障的空间布局,强化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保护,推进全区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加强五台山、朗目山、青峰山、潇湘谷原始森林 4 个区级自然保护区和独木水库、潇湘水库、水城水库 3 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及白泥坡水库、青峰村水库等 9 个 “ 千吨万人 ” 饮用水源地等自然保护地的建设,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提升区域水源涵养生态功能。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求,构建 “ 统筹管控、差异管理 ” 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加强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日常监督,抓好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强南盘江生态修复带建设,强化岸线管控,建设沿干流生态防护林,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保障南盘江流域生态安全。

落实 “ 三线一单 ” 管控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为空间管控底线,严守麒麟区生态红线面积,确保重要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面积不减少,提升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严格落实《曲靖市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推进实施“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第二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与评估。制定覆盖全域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调查计划,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编制并更新区域内重要生物物种名录,重点对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野生动植物进行调查和监测,掌握区域内生物多样性资源。建立野生动植物监测站点,持续开展动态监测。推进城市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及评估,完善古树名木保护体系,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南盘江及重要湖库水生生物资源调查,重点监控流域内珍稀濒危保护鱼类、特有土著鱼类和外来入侵物种,加强对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以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开展植被修复,恢复重要物种栖息廊道,加强保护区连接性。以曲靖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为指导,加强与马龙区、沾益区、陆良县、富源县等周边县(区)的合作,构建跨区域保护体系,防止种群隔离和孤岛化。完善麒麟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离体保护网络,实施极小种群物种拯救性保护行动,加强对区域内珍稀濒危物种实施专项保护。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开展区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监测,加强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到 2025 年,全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5% 。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及宣传教育。建立区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资源利用多部门协作、监管机制,建立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资源违法行为的跨部门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强化基层野生动植物监管执法力量,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每年借助生物多样性日、六 · 五环境日等加大力度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第三节推进国土山川绿化

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以建设完备的生态体系和生态新区为目标,开展国土山川绿化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林业生态红线管控,确保天然林保护面积不降低。以区域内沿路、沿河、沿集镇“ 三沿 ” 绿化和景观提升为重点,大力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开展森林公园、重点林场等生态区位重要的退化林修复工程,建设郎目山、竹子山、潇湘谷 3 个省级森林公园,保障区级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域内森林覆盖率不降低,优化区域内森林树种结构,增强森林生态防护功能。以麒麟中心城周面山、源头汇水区及南盘江两岸、主要道路沿线、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为重点建设范围,实施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推进石漠化治理。以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小游园等项目建设区域为建设范围,推进绿地建设,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和绿地率,打造麒麟山水园林城市。到 2025 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 50% 。

第四节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推进南盘江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采取坡面整治、沟道防护、疏溪固堤、侵蚀沟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保护林营造等措施,结合封禁、抚育恢复林草植被,实施东面山水土保持治理及龙潭河水库、潇湘水库、独木水库、水城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逐步恢复河流基本形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79.4 平方公里。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的生态修复。开展城东面山采石矿山植被恢复 3000 亩、困难立地造林 5000 亩。退化林修复5000 亩、营造林 5000 亩、国家公益林管护 34.67 万亩。

第九章统筹风险防范,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深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等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第一节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转移处置监管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能力。制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主要产业基地为重点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实现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探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 “ 小微单位 ” 收集处置试点。确保 “ 十四五 ” 期间,全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 。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麒麟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重点监控产生危险废物量较大、潜在环境风险较大、存在不良环境信用记录的单位,防止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和非法转移。以清单为基础,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动态监管,针对辖区内各类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贮存单位,细化监管责任,落实具体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监管。建立跨区域和跨部门间的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以 “ 麒沾马 ”为中心的地区联络和信息共享。

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处理、监管动态管理清单。强化医疗废物源头管控,深入推进对曲靖多康康复医院、曲靖同济医学门诊部等 299家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管理,健全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体系。按年度建立并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单位清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对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并持续更新。

第二节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落实工业固废利用环保税收减免政策,持续推动磷石膏、冶炼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构建以煤矸石、冶炼渣多金属回收为代表的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打造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新典范。加强废铅酸蓄电池、电子废物和废矿物油规模化收集与处置利用。配合绿色矿山,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同时,提高尾矿综合利用率,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场所环境监管,安全分类存放和处置。

保障非工业源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强制生活分类试点,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配套的运输体系,对城市建成区垃圾房和垃圾中转站实施改造,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能好、标志清晰、节能环保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 “ 先分后混 ”“ 混装混运 ” 等问题。依托曲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综合处理,推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规范建成区建筑垃圾管理,落实市级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并相应出台区级管理办法。推进三宝半架山立民环保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成投产。

加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建设。编制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布局、规模和用地等。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回收、监管及资源化行动。依托监管信息平台和技术手段,建立健全餐厨垃圾从排放、收运、处理各环节紧密衔接的全过程监控机制,严格把控餐厨垃圾流向。编制相应应急处理预案,确保疫情新常态或特殊情况下餐厨垃圾的正常收运处理。 2023 年前,推进餐厨垃圾终端处理厂复工建设。

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开展 “ 无废城市 ” 建设。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一批大宗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打造 “ 无废城市 ” 。开展“ 无废城市 ” 建设,制定麒麟区 “ 无废城市 ” 建设规划,采取有效的行动实施方案,开展 “ 无废园区 ”“ 无废矿山 ”“ 无废企业 ”“ 无废社区 ”“ 无废村庄 ”“ 无废景区 ” 等创建示范试点。到 2025 年,麒麟区规划并建成一座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场,至少建成 1 个 “ 无废城市 ” 示范,建成 “ 无废矿山 ”“ 无废企业 ”“ 无废社区 ”“ 无废村庄 ”“ 无废景区 ” 等示范。

第三节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控

强化环境风险全面防控。以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企业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整治,编制麒麟区环境风险管控清单,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推动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效率。全面加强麒麟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或跨省界以及其他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河流、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敏感受体等基础信息动态收集,开展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落实辖区内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 “ 南阳实践 ” 实施方案,绘制 “ 一河一策一图 ” ,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切实提升潇湘江、南盘江、篆长河、白石江、龙潭河等水体突发水污染事件响应能力,全面提高全区水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管理。持续调查辖区内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面源、医疗固体废物等风险源,开展重点生态环境风险源环境隐患排查,摸清生态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建立生态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动态更新。以越州工业园区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有机污染物等企业为重点,逐步开展风险源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管控主要风险源,从源头上降低生态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 十四五 ” 期间,要以 “ 融入 ” 和 “ 联动 ” 为理念,将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效 “ 嵌套 ” 到常规环境监管体系,构建多部门协调、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衔接的管控制度。以落实企业主体与政府监管责任为方向,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事后应急管理向全过程管控转变,实现事前严防严控、事中响应、事后追责赔偿。“ 防 ”“ 控 ” 并重,健全精细化管理模式,努力降低土壤、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辐射等环境风险,基本形成多元高效、点线面结合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网络,将环境风险控制到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水平。

第四节规范辐射监管

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全区Ш 类以上放射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及电子围栏监管。强化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辐射安全监管,强化运输过程辐射安全保障。加强废旧放射源安全监管,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完善废旧射线装置管理制度,明确废旧射线装置去功能化要求。健全废旧金属回收熔炼辐射安全管理,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自行开展辐射监测。

提升辐射监管能力。加强核与辐射监管队伍建设,参考《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开展二级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体系,提升核与辐射监管能力。

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对麒麟区涉源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涉源单位许可证管理制度和 “ 放射源身份证 ” 管理制度,实现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全过程监控。对新建电磁辐射类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 三同时 ” 和环保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对电磁辐射项目的日常监管与监督执法。认真处理好电磁辐射类项目群众投诉、信访事件,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强化电磁辐射设施环境保护。健全和规范各类电磁设备设施,逐步建立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对变电站、广电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的电磁辐射的监管,确保电磁辐射平均水平不超过国家限值。

第十章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麒麟区实际,全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全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齐头并进的绿色发展格局。

第一节健全生态文明体制

建立生态环境相关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麒麟区与乡镇、村各级管理职能职责协调联动。推进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环境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生态环境适时监测制度,畅通生态环境群众监督途径,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建立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制度,严格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打通 “ 绿水青山 ” 和 “ 金山银山 ” 双向转化通道机制。

第二节落实环境监察执法任务

加强现场监察执法能力。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备必要的现场执法、应急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污染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专业知识、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培训,使环境监察人员具备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现场监督执法能力。大力提倡和推进监察手段的现代化,逐步改变重金属污染监察手段单一、层次较低的现状,并向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严格生态环境监察管理。着力加强重点时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地完善环境风险防范监管机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察后督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到实处。加大对麒麟煤化工、众一合成、盛凯焦化、双友钢铁等重点企业环保投诉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严查企业偷排、暗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加强对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监管力度,确保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联网和运行情况保持 100% 运行完好状态。

建立生态安全监测系统。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建立生态环境动态信息,建立生态安全监测机制,在生态敏感地区建立固定观测点,长期跟踪生态质量变动状况。应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建设包括生物资源、农业资源、环境质量、水土保持、河道水质、地质环境、气象灾害等内容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建设环境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监测资料综合集成,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水平。

建立生态安全应急处理系统。建立生态安全应急处理系统。制定针对突发性生态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应急对策、善后处理和影响评价,对重大生态安全事故做出应急处理、现场调查和技术指导。针对生态安全的管理、处理和分析特点,建立一个能为环境、消防、公安等各级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提供全过程、多层次的信息服务以及多种支持手段的应急指挥和决策系统,提高生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系统的能力。

第三节完善环境监测体系

污染源监测。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监控技术水平。在重点防控区域选取污染源开展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试点工作,废水排放企业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制定监督性监测方案,对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对主要排污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等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年度例行监测。加强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管理。

建设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体系。建设中心城区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声功能区的实时监控,分阶段逐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噪声投诉逐年下降。

应急监测。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满足应急监测条件。掌握主要环境危险源数量、地点、特性、周围环境、重点保护的对象。建立环境危险源信息库。主要包括:数据统计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监控,一旦事故发生则有利于在最短时间内确认环境危险源及主要污染物,将事故损失率降低到最小。制订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预测事故影响范围,不断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等。进行例行应急监测演习。加强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信息共享,提高应急监测工作效率,并形成高效的应急监测联动机制。

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经费支出。生态环境监测运行费是维持各项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应予重点保证,仪器设备购置费及系统运行维护费是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基础条件,应予以支持。国家三级站监测经费包括人员、用房、设备、运行等,包括各项监测和预警体系研究等。加快监测站人员能力建设,通过资质计量认证。

提高生态环境质量问题监测和成效监测及预警监测。有针对性的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优化调整,在重点区域及生态环境敏感点等位置补充完善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提升配套监测能力。依托污染物监测体系,整合自然资源、农业、水利等相关单位监测信息,建立流域污染预警点位、预警信息平台,实现监测的自动化及联网监控的智能化,提高流域污染预警能力。

第四节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

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落实 “ 放管服 ” 要求,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小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EOD )模式试点等创新发展。

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探索麒麟区因地制宜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化模式。加快建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制度。强化碳排放交易制度与其他环境权益类市场机制的统筹协调。加快水权交易试点,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

积极引进绿色金融服务。严格落实省、市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推动绿色保险机制的建立。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引进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生产、绿色建筑等绿色信贷品种,探索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在麒麟区的推广模式。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大力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支持土壤污染防治。支持开展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激励。支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建设。

第五节加强生态环境宣传

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学习教育,形成麒麟区民众和全社会热心和关心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民的生态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想,提高人们对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对公众进行有关生态环境的教育。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提高公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建立全民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宣教机制。表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行为,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一章规划重点项目

结合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本次规划从绿色发展、水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共八个方面,提出了 62 个项目,规划总投资共计 281930.92 万元。

规划期为 2021 年至 2025 年。表 2 麒麟区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五 ” 规划重点工程投资情况及占比表

第十二章规划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包保责任制,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坚持 “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良性互动、层层抓落实 ” 的原则,构建跨部门跨行业协调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建立综合决策和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实现综合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到目标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投入到位,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第二节健全考核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和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总量控制、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环境风险防范等最严格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节落实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

明确分工,健全完善《规划》实施机制,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建立常态化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四节拓展资金渠道,保障项目落实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策、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常态化、稳定的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增加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监管运行保障。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社会各类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投资主体多元化。对政府实施的生态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建立健全责权利统一的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建立生态补偿的市场化、多元化机制。建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完善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价格、技资等政策,落实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以及 “ 散乱污 ” 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

第五节健全社会监督,凝聚社会力量

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及时报道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成效,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环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和规则,提高群众参与意识,推动全民参与,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热情,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依法有序行使环生态境监督权力,理性维护生态权益,营造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良好氛围。健全群众举报制度,拓宽和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行生态环境破坏和生态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涉及有毒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附表 1 规划重点项目表

麒麟区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五 ” 规划项目表附表 2 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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