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建通〔2022〕27 号关于印发玉溪市落实云南省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建通〔2022〕27 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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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玉 溪 市 财 政 局

玉市建通〔 2022 〕 27 号

关于印发玉溪市落实云南省城市更新居住品质

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促进城镇高质量发展,现将《玉溪市落实云南省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玉溪市财政局

2022 年 10 月 1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10 日印发

玉溪市落实云南省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 年)》(云建更〔 2022 〕 72 号)精神,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改造,推动居住品质提升,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 “ 以人民为中心 ” 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 “ 急难愁盼 ”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改造,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突出治理 “ 城市病 ” ,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使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日益完善、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品质显著提升。

(二)工作目标

2022-2024 年实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489 个、城镇棚户区 7966 套、城中村 32 个、老旧厂区 10 个、老旧街区 2 个。其中: 2022 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275 个、城镇棚户区 994 套、城中村 8 个、老旧厂区 5 个、老旧街区 1 个; 2023 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119 个、城镇棚户区 4331 套、城中村 13 个、老旧厂区 2个; 2024 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95 个、城镇棚户区 2641 套、城中村 11 个、老旧厂区 3 个、老旧街区 1 个。

二、工作任务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重点改造 2000 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 2000 年底至 2005 年建成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居民积极性高、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改造,实施成片改造的可适当延伸至 2010 年底前建成的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至 2024 年,基本完成 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开工改造任务。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做到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宜改则改,提升类能改则改,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统筹党建、养老、托幼、教育、医疗、消防、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以完整社区的标准和 “15 分钟生活圈 ” 的规模实施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

(二)城镇棚户区改造。 重点改造设市城市、县城和重点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可将三大高原湖泊周边需要拆迁改造的城中(边)住房、符合当地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的城市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实施。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努力实现县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收支总平衡。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实施〕

(三)城中村改造。 重点改造城市建成区内,已无农村户口和集体用地、撤销了乡村行政建制、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的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城中村,稳步实施改造,具体改造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通过多渠道筹资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采取改造和拆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改造;坚持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将城中村改造建设和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配套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

(四)老旧厂区改造。 有序实施城区(城镇)老旧厂区的搬迁退出和向园区聚集,做好老旧厂区的评估论证,科学合理编制老旧厂区分类保护利用方案,实施城区(城镇)内腾退老旧厂区的 “ 退二进三 ” 多元化改造,充分提升老旧厂区用地效率,活化利用工业遗产,盘活老旧厂区资源和效益,充分发挥老旧厂区的利用价值,促进老旧厂区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溪高新区管委实施〕

(五)老旧街区改造。 重点改造功能不完善、品质不高、需提升改造的街区,优先改造具有传统风貌和地方人文特色的老旧街区;安全隐患突出,环境 “ 脏乱差 ” 的背街小巷,推行小规模、渐进式的 “ 微更新 ” 改造。培育引入新产业、新业态,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促进城市产业的延续和老旧街区功能置换,激发新活力,打造新亮点,打造安全有序、设施完善、风貌协调、环境优美的文明街巷,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活力街区。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以总体规划设计为引领,坚持连片开发、整体集中推进的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城市内部规划布局的合理性,使住宅、商业、办公、文化等不同功能区相互交织、有机结合。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客观评估建成区现状及存在问题、确定工作目标、框定更新范围、划分更新单元、建立更新项目库、明确建设时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实施〕

(二)提高项目策划水平 。 结合 “ 双百城市 ” 和 “ 双十县城 ” 规划,强化项目谋划包装,整合政策和资源,实现区域统筹平衡。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切实防止大拆大建,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试点实施 “ 留、改、拆、建 ” 混合改造,加强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在成片改造区域内,城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及城中村等可统一打包实施。探索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等一整套方法路径,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科学引导各地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实施〕

(三)创新融资方式方法。 强化城市经营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积极探索投融资新模式。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努力拓展银行信贷、社会资本、债券融资、居民个人出资参与等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有实力的企业通过 “ 投、融、建、管、营 ” 一体化服务方式参与城市更新工作。引导市场金融机构探索贷款投放和担保新模式,创新信贷金融产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别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实施〕

(四)完善制度支撑体系。 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政策激励和长效运营等工作机制。完善政府统筹 “ 自上而下 ”的重点片区和重大项目的管控机制,探索社区和市场主体 “ 自下而上 ” 的需求主导的更新申报机制,构建城市有机更新与社区发展治理双线融合机制。统筹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用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土地支持政策,优先保障城市更新项目需求。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别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负总责,强化政策协调、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分解压实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及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好城市更新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工作方案制定、资金筹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政策保障、运行监管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各级发改、住建、工信、财政、商务、民政、教体、自规、文旅、农业、环保、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二)推进项目实施。 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提前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每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需在当年 9 月前实现全部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当年 10 月底前实现全部开工;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当年12 月底前实现全部开工。认真落实 “ 典型引路法 ” 的要求,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积极申报省级试点示范项目。

(三)严格资金管理。 在各地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内,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专项债券。各地要严格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资金跟踪调度,对检查中发现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融资、债券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严格资金审核支付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城镇老旧小区、城镇棚户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定期对各地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 1. 玉溪市 2022-2024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表

2. 玉溪市 2022-2024 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表

3. 玉溪市 2022-2024 年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表

4. 玉溪市 2022-2024 年老旧厂区改造年度计划表

5. 玉溪市 2022-2024 年老旧街区改造年度计划表

玉溪市 2022—2024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表

2022 2023 2024 合计县(市、

建筑面积 (万平方区)

户数

积(万平

(户)

米)红塔区 168 10762 111.07 63 7566 101.87 231 18328 212.94江川区 2 108 1.14 5 392 3.89 7 500 5.03通海县 11 714 6.57 23 902 7.56 89 2072 21.06 123 3688 35.19华宁县 12 214 1.567 6 429 5.323 18 643 6.89易门县 4 110 1.34 4 110 1.34峨山县 42 1918 18.63 14 771 12.505 56 2689 31.135新平县 22 801 8.73 22 801 8.73元江县 14 255 3.2183 14 1051 14.2159 28 1306 17.4342合计 275 14882 152.2653 119 10682 140.0409 95 2501 26.383 489 28065 318.6892玉溪市 2022—2024 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表

预计投资额

(亿元)

红塔区 红塔区 2022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259 8.9

2022

元江县 2022 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福利巷、

西门村南) 735 10

小计 994 18.9

红塔区 凤凰街道玉纺小区 259 1.682 红塔区 北城街道棚改一期 195 1.273 红塔区 新兴州城棚改一期 486 0.4864 红塔区 迎春小区 157 1.025 红塔区 高铁新城一期 317 2.066 江川区 江川区城中村微改造项目(上营社区、大街社区) 423 0.1327 澄江市 澄江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大窑片区 302 6.936

20238 澄江市 澄江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小窑片区 225 5.4169 澄江市 澄江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赵庄片区 85 2.36810 澄江市 澄江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楼房片区 307 8.311 峨山县 双江街道土官社区棚户区改造一期 392 2.5212 峨山县 小街街道小街社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383 3.913 元江县 元江县 2023 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新村、

高砍、双高、团田、小寨子、大路新寨)项目 800 9.6

小计 4331 45.688

红塔区 凤凰街道轻工设备厂小区 264 1.722 红塔区 北城街道棚改二期 205 1.333 红塔区 新兴州城棚改二期 561 0.5614 红塔区 珊瑚一巷、三巷 157 1.025 红塔区 高铁新城二期 351 2.286 峨山县 小街街道小街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503 4.967 元江县 元江县城河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600 5

小计 2641 16.871

合 计 7966 81.459玉溪市 2022—2024 年老旧厂区改造年度计划表

预计投资额

县(市、区) 项目名称

(亿元)

江川磷化公司兴江路片区旧厂区改

造 0.46 0.80

2 通海县 华隆包装厂 1.70 1.80

2022

3 通海县 通印老厂房片区改造 2.48 1.60

4 高新区 “ 高新阳光 ” 住宅小区项目 9.00 3.50

5 高新区 拆除滇中药业, “ 退二进三 ” 项目 2.20 1.26

小计 15.84 8.96

澄江市 云南澄江冶钢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1.49 10.00

2023

原司艾特药业破产企业开发项目(商

2 高新区

业中心) 3.30 8.00

小计 4.79 18.00

通海县 民族织染厂片区改造 2.06 3.00

2 元江县 元江糖厂生活区改造项目 1.08 2.00

3 元江县 元江中小微企业创业产业园 4.87 2.22

小计 8.01 7.22

合计 28.64 34.18

玉溪市 2022—2024 年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表

所属县

预计投资

(市、

额(亿元)

区)

红塔区 李家高山 55 2.53 0.0882 红塔区 任家边 161 7.41 0.263 红塔区 珊瑚二巷 10 0.46 0.0654 红塔区 珊瑚四巷 25 1.15 0.163

20225 江川区 大街社区城中村 423 7.67 0.1326 华宁县 塘子心 700 6.93 6

7 新平县 青龙一组 68 2.18 2.128 元江县 元江县 2022 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福利巷、西门村南) 735 10.69 6.37

小计 2177 39.02 15.20

红塔区 迎春小区 157 2.7 1.022 华宁县 太平街片区 1791 63.47 0.5

3 华宁县 高田片区 258 4.8879 0.1

4 峨山县 土官下村一组 75 1.125 0.5

5 峨山县 土官下村二组 54 0.81 0.336 峨山县 土官下村三组 44 0.66 0.3

7 峨山县 土官上村四组 159 2.385 0.99

20238 峨山县 土官大石头五组 33 0.495 0.219 峨山县 土官大石头六组 27 0.405 0.1910 峨山县 小街街道小街社区六组 104 4.576 1.0411 峨山县 小街街道小街社区七组 182 8.008 1.8312 峨山县 小街街道小街社区八组 97 4.268 0.97

元江县 2023 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

800 12 9.6

小寨子、大路新寨)项目

小计 3781 105.7899 17.58-14 -

红塔区 珊瑚一巷 62 2.85 0.4032 红塔区 珊瑚三巷 95 4.37 0.623 澄江市 大窑 302 9.06 6.9364 澄江市 小窑 225 6.75 5.4165 澄江市 赵庄 85 2.55 2.3686 澄江市 高楼房 307 9.21 8.3

20247 峨山县 小街街道小街社区二组 121 5.324 1.218 峨山县 小街街道小街社区三组 128 5.632 1.279 峨山县 小街街道小街社区四组 180 7.92 1.8

10 峨山县 小街街道小街社区白庙组 74 3.256 0.7411 元江县 元江县城河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建

设项目 600 8.2233 5

小计 2179 65.1453 34.06

合 计 8137 209.9552 66.84

玉溪市 2022—2024 年老旧街区改造年度计划表

改造面积

预计投资额(亿

(万平方

元)

米)

1 2022 易门县 菌文化主题街区项目 17 0.076

2 2023 易门县 野生菌汤锅美食主题街区提升

项目 10 0.5

合 计 27 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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