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司法局文件
普司通〔2 0 2 2 〕5 1 号
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化公 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普洱市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普洱市司法局
2 0 2 2 年 9 月 2 9 日普洱市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
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司发〔2 0 2 2 〕5 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普洱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不断深化公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运行机制,规范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持续提高公证服务的供给总量和质效。力争到2 0 2 3 年底,全市公证机构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到执业规范、业务拓展、服务高质高效。到2 0 2 5 年底,以县域为重点的公证机构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公证服务的均等化、可及性、便捷化程度显著提高,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公证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1 . 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在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的通知》要求,强化各级司法局党组( 党委)对公证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探索建立健全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共同参与发展改革制度、监督改革发展制度等制度机制,党支部书记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党支部全面参与业务发展、队伍建设、收入分配、考核评价等重大事项决策。公证机构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严格落实“ 四同步” 党建工作要求,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公证机构,要确保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全覆盖。2 家市属公证处党支部坚持参加市司法局党委组织的相关活动。其他公证处党员要严格按照所在司法局机关党支部要求参加“ 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党员学习、志愿服务等组织活动。争取 1 个党支部创建成为全省公证行业“ 五好党支部” 。
(二)坚持公证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利企便民作用
2 . 着力解决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各县司法局要支持公证机构采用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咨询和办证服务,解决“ 最后一公里” 的问题。宁洱县、墨江县、镇沅县、江城县和孟连县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着力解决辖区内公证处暂停执业的问题。
3 . 落实好结对帮扶提升能力。认真落实《云南省公证行业党组织开展强边固防结对帮扶暨对口援建(2 0 2 1 -2 0 2 3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普洱市正元公证处抓好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公证处的结对帮扶,特别是加强对被帮扶公证机构办证质量、风险防范、档案管理、人才培养、内部管理和党的建设等工作。2 家市属公证处要带头培养公证员,制定详实的公证员培养发展计划,稳定公证员队伍。
4 . 抓好公益服务。各级司法局要协调推动完善政府购买公证公益服务机制,加大对公益类公证服务的保障力度,支持公证机构在减灾救灾、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等领域发挥职能作用。要加强公证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提供便利条件,做到应援尽援。公证机构公益服务案件与其他案件的指派比例不得低于 1 0 % ,每名公证员每年开展不少于 5 0 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 2 件公证法律援助案件,并将其作为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5 . 强化便民利民。认真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扩大办理公证“ 最多跑一次” 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洱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等要求,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能够运用信息手段核实的事项,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对于当事人能够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且不需要核实的公证事项,以及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大幅压缩出具公证书的时限。针对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扩大融资、债务偿还等困难,支持各公证处通过规范开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业务。与检察机关共同探索“ 轻微伤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件机制” ,适时制定相应工作办法,鼓励公证机构参与赔偿保证金担保性提存公证。
6 . 完善收费管理政策。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公证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 0 2 1 〕1 0 8 1 号)和《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督促公证机构在醒目位置以价目表、标价牌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范围、政策依据、投诉电话(1 2 3 1 5 )等内容,做到统一收案、规范收费。将市场化的公证业务交给市场,服务价格协商确定。
(三)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公证机构发展活力
7 . 严格落实公证机构有关改革政策。按照《普洱市司法局 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文件的通知》(普司发〔2 0 1 7 〕5 3 号)要求,落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各项改革举措,建立健全公证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标准,公益二类公证机构实行备案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结合实际推进企业化财务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公益一类公证机构调整为公益二类公证机构。扶持并做好依靠业务收入暂时无法满足发展需要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场所、设施、人员、经费等保障。
8 . 规范公证机构内部财务监管。推动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设立独立账户,收取的公证费用实现独立核算。细化公证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明确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上限。各级司法局要及时完成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报当地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各公证机构根据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完成内部绩效分配方案,并向所在地司法局备案。公证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内部分配,多劳多得。各公证机构每年自行开展 1 次审计工作,并于每年1 2 月 2 0 日前向当地司法局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各级司法局要依法依规对本地公证机构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9 . 规范负责人推选核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相关规定,加强公证机构班子建设,从在编或聘用制执业公证员中推选产生公证机构主任和副主任。及时完成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登记。落实公证机构主任负责制,明确公证机构用人自主权。按照国家和省、市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公证员和其他辅助人员由公证机构根据业务需要自主聘用。
1 0 . 推进公证机构开展“ 五化建设” 。组织公证机构开展“ 五化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公证行业规范标准、规模效应、专业素质、品牌公信力、对外交往能力。力争到 2 0 2 5 年,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率达到 1 0 0 %,规模化建设率达到 1 0 %以上,专业化建设率达到 2 0 %以上,品牌化建设率达到2 0 %以上,国际化建设率达到 1 0 %以上;“ 一化” 公证机构达到 1 0 0 %,“ 二化” 公证机构达到 2 0 %以上,“ 三化”公证机构达到 2 0 %以上,“ 四化” 公证机构达到 2 0 %以上,“ 五化” 公证机构达到 1 0 %以上。
1 1 . 稳妥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引导、鼓励有条件的辖区内公证处依程序申报合作制公证处改革。深入推进合作制试点的普洱市正元公证处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支持指导该公证处建立健全党建、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队伍建设、议事规则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规范市场,促进全市公证行业健康发展
1 2 . 进一步放宽执业区域。全面落实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的有关要求,引导、鼓励 2 家市属公证处向各县设立派出机构,不断规范公证派出机构工作,优化公证机构服务网点布局。逐步推动条件成熟的公证处实现“ 跨省通办” ,推进具备相关部门信息和数据共享支撑的公证事项实行网上“ 跨省通办” ,不受执业区域限制和申请人所在地限制。
1 3 . 积极拓展创新业务领域。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 三农” 、知识产权保护、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家庭事务、竞技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领域的实践。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和项目。依法依规落实司法辅助经费保障。
1 4 . 强化从严监督管理。落实全国公证业务统一登记编码制度,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业务申请,按照统一规范的规则赋予案件编号。严格落实公证业务办理全面登记、全程可控、全网留痕工作机制。各级司法局每年结合实际,适时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特别是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遗嘱、继承、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文书公证等民生类、经济类、涉外类公证业务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严格按照《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规范投诉处理流程,认真调查核实投诉举报线索。定期通报、曝光公证执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 5 . 强化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职责。各级司法局要依法加强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指导,负责加强党建、推进改革、制定政策、强化监管、发展队伍等。坚持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行业协会“ 两结合” 的公证管理体制定位,发挥“ 两结合” 管理体制特色优势。
(五)强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公证服务效能
1 6 . 严格落实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全省公证机构的在线预约、申办的相关要求,加强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合作,拓展在线办理公证业务范围。探索和推广远程视频公证在 1 0 3 个司法所的定点场所应用,扩大公证业务覆盖面。
(六)不断夯实基础,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7 . 加快发展公证员队伍。公证机构的事业编制必须用于招聘公证员或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规范公证人员、申请公证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实习,完善登记、培训管理、考核监督,鼓励各县公证员执业前先到 2家市属公证处跟班学习,着力提升公证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1 8 . 强化执业保障。依法打击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伪造、变造或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等行为。积极主动对接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有效落实公证调查核实权,对公证员依法调查核实工作予以支持。
1 9 . 扎实推进任务落实。结合实际,各级司法局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主要领导对公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按照“ 三个工作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持续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为普洱市建设“ 两示范一胜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