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文件
保林草发 〔 2022 〕 80 号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保山市绿美产 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保山市绿美产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 - 2024 )》已经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保山市绿美产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 年 9 月 28 日
保山市绿美产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在全省上下全面启动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大背景下,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绿美+”经济,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保办发 〔2022〕30 号)文件精神 ,结合保山林草产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根本目标,对标先进省份、先进州(市),强化绿美产业支持政策,聚焦产业优势,着力做强做大绿美产业,大力实施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打造、市场主体培育工程,促进绿美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扩大优质林产品供给,不断增强绿美产业经济发展的后劲和活力,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正确处理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挖掘林草资源潜力,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特色绿美产业发展道路。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立足林草资源禀赋,进一步发挥保山气候、资源、物种等优势,突出绿色有机原生态名片,突出保山优质乡土树种,绿化美化城乡区域,努力提升高端、高品质、高附加值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三)创新驱动,集约高效。 优化调整绿美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绿美产业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分散经营向集聚经营转变。
(四)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提高林草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绿美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当地党委政府对绿美产业的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逐步建立完善的绿美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主要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 到2024 年,全市绿美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优质林草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绿色化、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水平显著提高,三年累计实现绿美产业综合产值249 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保持在6%以上。
(二)绿美产业工作重点。 巩固和提升核桃、澳洲坚果、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和余甘子、花椒、梅、李、酸木瓜、板栗等传统经济林产业;充分利用林地空间,扶持发展以林下中药材、野生蔬菜种植以及野生菌、林下养殖、林副产品采集利用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培育发展以红花油茶、红花木莲、大树杜鹃、长蕊木兰等名、特、优、稀乡土树种为主的观赏苗木产业,紧紧抓住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以及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等重大机遇,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为主的新兴产业,初步建成保山现代绿美产业体系。
四、主要建设任务(一)建设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 成立木本油料产业工作专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核桃、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产业基地提质增效、产品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建设、经营主体金融贷款贴息、冷链仓储等项目建设;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木本油料产业及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木本油料产业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落地见效。结合国家、省最新投资政策,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启动实施核桃、澳洲坚果、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拟组织实施核桃、澳洲坚果、油茶等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 20 万亩以上,计划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1.3 亿元以上;争取中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省级衔接补助资金 1000 万元以上,建设核桃、澳洲坚果等产品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以及核桃油加工生产线15条以上,营建或续建绿美产业科技示范样板林 1000 亩以上,开展相关绿美产业技术推广、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45 期 3000 人次;根据保山市打造绿色食品牌财政奖补政策规定,鼓励引导企业开展绿美产业有机产品认证、品牌创建、生产标准制定等工作,建设产业优质示范基地,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真正把田间地头、山林草丛打造成林产品加工的“第一车间”,将保山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
(二)科学发展林下经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林草局、科学技术部等 10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 2020 〕 1753 号)和云南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云南省林下中药材种植三年行动计划( 2021 - 2023年)》(云林发〔 2021 〕 41 号)以及《云南省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云林发〔 2021 〕 42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将腾冲市、龙陵县规划为林下中药材种植重点县,其余三县(区)规划为林下中药材种植一般县;充分利用全市 460 万亩核桃、 240 多万亩国有林资源,累计发展石斛、草果、滇黄精、滇重楼、三七、云茯苓、沙仁、越南人参等林下中药材种植 4 万亩,其中:完成石斛新植任务 1.1 万亩、提质增效 1.6 万亩,到 2024 年底全市石斛种植面积达 5 万亩,石斛鲜条年产量突破 1.7 万吨,实现农业产值 20 亿元以上;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所合作,科学开展濒危稀缺中药材种质资源繁育、回归及驯化研究,建设濒危野生药用植物资源收集保存圃或种质资源库 1 个,石斛、滇黄精等林下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种植基地、高标准示范基地、产地初加工基地、林下中药材文化旅游和教育实践示范园各 1 个;大力推广昌宁县四角田村野生菌资源经营管护形式,鼓励林地经营权流转,提高“包山养菌、封山育菌、人工促繁”等专业化培育野生菌水平,积极开展松茸、松露、羊肚菌、干巴菌等野生菌保鲜、产品加工、成份提取等,提高附加值;根据各地绿美产业发展布局规划,进一步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优势,以及古村落民居、民俗风情、名人古迹、古树名木、乡村绿道等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林果采摘、森林康养、森林人家、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休闲观光新业态,组织申报建设“森林人家”“森林养生基地”“森林休闲体验区”等森林康养基地5 个,“森林乡村”10 个、“生态文化村”5 个,新增林下经济种养殖基地、林下产品采集及加工利用林地面积70 万亩,到2025 年,全市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760 万亩,实现产值40 亿元以上。
(三)推进观赏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具有保山特色的观赏苗木。2022—2024 年,建设1 个省级重点保障性苗圃基地、5 个市级重点保障性苗圃基地,面积900 亩,培育各类苗木700 万株,带动和增强国有平台公司苗圃基地、社会重点苗圃基地乡土绿化树种苗木培育能力,形成“1+5+N”的乡土树种绿化苗木供应保障格局。建设年产100 万盆石斛花卉基地2 个,新造和改造苗木培育基地46 个0.82 万亩以上,大力倡导和推进观赏苗木乡土化,改变传统“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渐转向专类苗圃、特色苗圃、中高端苗圃建设,推进苗旅融合和林苗一体化发展。以转型升级为主线,大力推进现有基地提升、龙头企业培育、科技成果推广、特色品牌打造、产品质量保障、市场拓展维护 6 大任务,促进观赏苗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提高绿美产业集约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水平。 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严重不足、产业基地分散经营、生产经营成本高等问题,探索推广绿美产业基地托管模式,实现“小块变大块”,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有效解决弃管、弃收、摞荒等问题,确保广大群众的收入来源稳步增长。推进林草产品加工机械一体化设施设备建设,通过贷款贴息、农机补贴等方式支持专用机械研发推广,加速种植管理、采收、加工等机械化运用,提高机械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林草产品市场价格竞争力。
(五)加快培育林草新型经营主体。 加快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现代新型林草经营主体,大力推行“企业 + 基地 + 合作社 + 农户”“产业园区 + 企业 + 合作社 +农户”等经营模式,将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建立完善企业绑合作社、合作社绑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着力引进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来保发展绿美产业,促进乡村振兴。
(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进一步利用好保山市人民政府与西南林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等共同搭建的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深化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在绿美产业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促进产业技术不断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贡献率不断增强,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强化市场体系建设。 根据全市绿美产业布局规划,加快推进隆阳区、昌宁县核桃产业园,腾冲市红花油茶产业园、中药材产业园以及龙陵县石斛交易市场、订制药园、“一村一品”示范园建设等等,畅通产销流能渠道。以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培育产业电商新业态。加大产品宣传推介工作力度,认真组织涉林企业参加产品展销、主题推介、品牌推广等展销对接活动,扩大产品市场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保山市绿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绿美产业发展重大事项,下设办公室在市林草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研究落实支持绿美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形成推进合力。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积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支持绿美产业提质增效、加工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完善、营销与市场体系创新发展。
(三)创新金融服务。 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发展绿美产业的贷款品种,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适度提高林权抵押率。认真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积极开展贷款贴息和绿美产业保险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绿美产业投资基金和发行企业债券。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绿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严格执行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相关政策。
(四)落实用地配套政策。 积极支持绿美产业项目科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依法依规加快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依法保障商品林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益,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约化经营措施,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发展绿美产业的经营主体在林地内修筑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须按审批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