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创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创新基地实施方案
〔 2022 〕— 37 号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乡村振兴局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银发〔 2022 〕 171 号)等文件精神,为成功创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基地,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 三农 ” 工作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腾冲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贷产品创新和项目支持为重点,通过优化升级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满足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实现腾冲市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 “ 地方政府主导、人民银行主抓、金融机构主办、多部门参与、创新示范引领、支农强农惠农 ” 的思路,坚持稳步推进与统筹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精准打造与普惠覆盖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创新示范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
(三)创建目标。 到 2025 年,腾冲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成果,涉农贷款稳步增长,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融资状况持续改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 “ 腾冲经验 ” 。
二、创建内容
(一)信货投放持续增加,确保腾冲市涉农贷款增速保持在保山各县(市、区)前列。 对符合条件的腾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行腾冲支行积极向上级行申请给予充裕的再贷款授信额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腾冲市各项贷款增速高于保山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确保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推动腾冲市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持续下降,力争不高于保山全市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二)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实现腾冲市多元化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产品创新取得突破。 相关部门要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和平台建设,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押物范围,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质押金融产品创新。力争实现订单农业、农业设施设备、圈舍、活体畜禽、种业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产品创新取得实质性突破。推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腾冲市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金融产品和线上信贷产品。积极开展 “ 首贷 ” 和无还本续贷业务,创新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全面提升腾冲市金融产品创新的普惠性和便利性。
(三)现金使用环境持续优化,将腾冲市打造成保山市现金服务示范区。 持续开展 “ 提升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 ”“ 人民币知识进乡村 ” 活动。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小面额人民币及残损人民币兑换工作,在符合条件的普惠金融服务站打造小面额人民币及残损人民币兑换示范点,鼓励各金融机构适当增加乡镇(街道) ATM 机数量。关注老年人、农村地区等特殊群体的用现需求,稳步开展腾冲市金融机构 ATM 机适老化服务改造,确保广大群众获得便利、高效、可靠的现金服务,提高现金服务民生工作水平。
(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加强,积极推进 “ 信用市 ” 创建工作。 出台支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激励政策,在腾冲市构建符合地方实际的共享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巩固腾冲市信用户、村(社区)、乡镇(街道)创建成果,逐年提升 “ 三信 ” 创建占比。积极推动腾冲市涉农主体授信获得率及覆盖面大幅提升。腾冲农村商业银行率先研究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以涉农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全覆盖为基础,创新数据采集更新渠道和方式。在符合条件和需求较大的乡镇(街道)布放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
(五)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实现腾冲市贷款不良率低于保山平均水平。 力争实现腾冲市贷款不良率低于保山全市平均水平,涉农贷款、普惠小微贷款不良率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鼓励腾冲市各金融机构建立涉农信贷业务差异化绩效考核及尽职免责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 3 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原则上不作为金融机构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管理。
(六)风险分担机制不断完善,腾冲市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设立腾冲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通过市场化方式为乡村振兴提供信贷风险分担,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完善腾冲市 “ 政银担 ” 合作机制,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共担前提下,创设 “ 见担即贷、见贷即担 ”产品模式,探索开发首次贷款担保产品。努力做大担保业务规模,根据合作担保机构支农业务规模降低或减免担保费用。政府在贷款清收处置等方面提供协助。
(七)保险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推动腾冲市涉农保险产品创新取得突破。 创新融合发展自然灾害、居民人身伤亡救助、基本生活困难救助等保险责任综合服务模式。以基本医疗和大病补充医疗为基础,创新试点和建立低价格、普惠式的商业医疗补充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创新试点以民宿保险、食品安全、景区责任、公众责任为内容的乡村旅游保险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金融服务农业专业化现代化,助力农业高质高效
1 .完善产业带动贷款政策,结合腾冲市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 “ 一县一业 ” 示范市等的基础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加大对茶叶、肉牛、中草药等特色农产品的信贷支持,通过制定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专项信贷产品和服务方案,助力农业规模化发展。
2 .持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茶叶基地、高标准养殖场等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腾冲茶产业发展,在茶园 “ 三品一标 ” 认证、古茶树资源保护、扶持茶叶龙头企业发展、茶产品创新、茶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建立方面给予信贷支持。支持腾冲市肉牛全产业链聚集发展,在基地建设、制定加工流程标准、培育壮大肉牛企业方面给予信贷支持。
3 .支持智慧农业建设,支持生态农特产品开发,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提升产品附加值,创新智慧农业电商的金融服务。探索建设特色农产品直销基地、直播中心、直播村。
4 .支持农业企业盘活农业资产。探索开展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支持农业资源(资产)经营权流转,扶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集约化经营。
(二)金融助推农村城镇化现代化,助力乡村宜居宜业
1 .支持乡村产业融合,重点支持田园综合体、民宿、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项目的建设。大力支持实施特色化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构建金融服务乡村旅游的有效模式。重点支持打造和顺古镇、国殇墓园、滇西抗战纪念馆、银杏村、云峰山等核心区和猴桥、滇滩、明光三镇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以腾冲市 39 个乡村振兴示范点为抓手,推广 ” 1 + 2 + 3 +N” 模式,通过金融赋能腾冲市 “ 茶旅、农旅、文旅、传统村落、温泉康养 ” 等多元化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撬动金融资本助力企业发展。
2 .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增加对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加大对腾冲市乡村公路、供水、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金融投入,支持农村改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和排水排污改造工程建设。支持腾冲市开展精品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
3 .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投放。加大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 “ 互联网+农产品 ” 平台建设、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大对腾冲市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设施的金融支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三)金融促进农民职业化现代化,助力农民富裕富足
1 .支持农民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微企业、各类返乡入乡人员等主体创新创业资金需求。继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减轻农村高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支持新生代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2 .支持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针对农村集体资产建立运营新机制以及开发建设农贸市场、旅游综合体等经营性项目,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3 .支持相对贫困长效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其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4 .引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达到准入条件的客户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加大对农户、能人大户、创业致富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对象的普惠型信贷支持力度。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机制( 2021 年 12 月)。 初步建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共享、统计监测、考核激励、部门联动、政策整合等机制,为腾冲市创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打造模式( 2022 年)。 形成易操作、可复制的具体经验和做法,努力将腾冲市打造成为 “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基地 ”的标杆,初步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 “ 腾冲经验 ” 。
(三)全面推广( 2023 年)。 结合腾冲市在 “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基地 ” 创建中取得的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经验做法的应用推广。
(四)宣传总结 ( 2025 年) 。 全面总结全市创建 “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基地 ” 取得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和成功案例,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 “ 腾冲模式 ” 和 “ 腾冲经验 ” 。邀请中央、省、保山市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腾冲市 “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基地 ” 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以腾冲市人民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市长和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分管货币信贷工作的副行长为双组长,中国人民银行腾冲市支行、市财政局(金融办)、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草局、市工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局、市投资促进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腾冲市各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国人民银行腾冲市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中国人民银行腾冲市支行行长担任,负责创建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交流工作信息、研究工作举措、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建立腾冲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基地督查考核制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对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开展考核评估,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执行人民银行政策综合评价、差别化监管等重要参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党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牵头作用,通过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汇聚政府职能部门、各金融机构党组织的合力,为实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定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介会、银企涉农融资对接会、政银企涉农座谈会等,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和金融供给精准对接。
(二)突出政策激励,形成政策合力。 加大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力度,通过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理定价支农、支小贷款利率,降低涉农主体的融资成本。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增加普惠小微贷款发放。实施差异化管理政策适当提高各类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在业务考核、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管理。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和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
(三)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 。开发多元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满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融资需求。加大绿色信贷产品有效投放,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农村土壤污染治理、环保设施建设等项目的绿色信贷投放。丰富民生领域金融产品支持,创新乡村医疗、养老、教育、文旅等民生领域贷款品种。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丰富线上金融产品和服务功能。
(四)深化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健全农村信用体系,金融机构对评定的信用户、村(社区)、乡镇(街道)在贷款资金、利率、额度等方面给予优惠。提高农民对金融产品风险识别、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打击农村非法金融活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净化农村金融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