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
2021 - 2030 年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
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
西卫健发〔2022〕 87 号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
妇女儿童是全民健康的基础,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如期实现了西双版纳州 2011-2020 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莫定了良好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主题已经从生命安全守底线扩展到全面健康促发展,对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服务模式、服务理念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州妇幼健康工作仍面临发展不平衡、服务不充分等诸多挑战,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优质资源短缺等问题。特别是生育政策调整以来,高龄、多产次产妇比例增加,妊振期并发症、合并症和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增大,新生儿安全和儿童保健需求进一步增加,妇幼健康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妇女发展规划( 2021 - 2030 年)〉和〈西双版纳州儿童发展规划( 2021 - 2030 年)〉的通知》(西政发〔 2022 〕 26 )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 2021 - 2030 年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有效推进我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健康西双版纳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以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目的,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将妇女儿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策指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市针对不同人群的妇幼健康需求,确定针对性目标和策略。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差异,促进妇幼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均衡、协调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
(三)坚持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加强医防协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从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疾病发生。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
(四)坚持目标导向,需求牵引。以满足妇女儿童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功能,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连续、主动全面、温馨有爱的妇幼健康服务,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深入推进健康西双版纳建设,落实两规妇女儿童健康策略目标,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儿童健康发展、防治出生缺陷,努力使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全周期、全过程、全方位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生活适应良好状态,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 2030 年,妇女儿童健康主要目标任务(两规确定任务指标)如下:
(一)全州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 9/10 万以下,全州新生儿、婴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 2 ‰、 3.5 ‰、 5 ‰以下,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二)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0 %以上, 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 7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 90 %以上。
(三)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 90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 80 %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 80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 98 %和 95 %以上。
(四)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 70 %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到 100 %。
(五)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下降到 2 %以下,通过国家级评审并持续巩固保持。
(六)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七)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八) 0 ~ 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 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 25 %以内。
(九)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 6 个月内儿童纯母乳喂养率达到 50 %以上, 5 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 10 %和 5 %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十)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提升。
(十一)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各县市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及儿科床位数能够满足辖区儿童健康服务需求。
(十二)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妇女、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保障母婴安全
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对高危孕产妇由丰富的临床经验的产科医生或妇女保健医生负责管理,做到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开展安全产房和助产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州人民医院和县市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全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实现州、县两级救治中心网络建设全覆盖。组建区域危重救治多学科专家组,依托“云上妇幼”平台,完善州、县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实行分片包干和对口帮扶责任,健全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急救、会诊、转诊网络。
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保持适宜生育间隔,积极倡导自然分娩。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和心理咨询指导,预防妊娠期糖尿病、孕产妇缺铁性贫血和抑郁症。强化产科和新生儿科密切合作。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和新生儿科医师培训,提升新生儿救治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 90 %以上。
(二)加强出生缺格综合防治
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构建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知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出生缺陷防治作其好氛围。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提高婚前检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能力。到 2030 年至少有 1 个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规范服务与质量监管。促进新生儿疾病早筛、早诊、早治。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历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强化全链条服务质量监管。全面启动 0 - 6 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不断提高筛查率和治疗率。探索遗传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点疾病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提高地中海贫血的筛查率和诊断率。
(三)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
按照省卫健委安排部署,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扎实开展0 - 6 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强化 0 - 3 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协作,推进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等五类残疾和孤独症为重点的为 0 - 6 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高危儿转诊服务网络和机制,规范高危儿管理,强化高危儿管理质量,使残疾儿童及时获得相关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强化儿童营养喂养与运动指导。强化孕前、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提高母婴营养水平。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加强婴幼儿科学喂养指导,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倡导 6 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强化婴幼儿辅食添加咨询指导,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在贫困退出县勐海县和勐腊县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加强儿童运动指导,促进吃动平衡,预防和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营养、运动医学门诊建设,加强儿童营养喂养咨询、运动指导科学专业队伍建设,提高营养喂养咨询和运动指导能力。
建立健全多部门、多学科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在强化儿童保健服务基础上,通过家长课堂、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入户指导等方式,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探索推广适合农村边远地区儿童、贫困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点改革事项、政府民生实事推进落实,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加强对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四)加强儿童疾病综合防治
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肺炎、腹泻、手足口病、视力不良、龋齿等儿童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为重点,推广早筛、早诊的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综合干预机制。提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和医疗保障能力。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规范开展儿童预防接种,维持较高水平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坚持常规和应急结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儿童医疗救治,保障儿童必要应急物资储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新发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儿童健康评估与干预。加强儿童碘缺乏病的防控工作,保护儿童牙齿、骨骼健康发育。
(五)建立完善女性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
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等不同阶段妇女生理特点和健康需求,建立整体、连续、动态、系统的健康管理体系。促进育龄期妇女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加强生育保障政策,减缓出生人口下降趋势;加强更年期、老年期妇女保健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关注养老服务、病后康复等管理体系的建设。坚持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期望寿命。
(六)防治妇女重大疾病
认真实施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项目。普及妇女“两癌”防控知识,不断扩大“两痛”筛查覆盖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保障筛查经费投入,探索城镇低保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提高人群筛查率。完善筛查、诊断、治疗衔接机制,提高治疗及时性和规范性。鼓励有条件县市逐步开展适龄女孩PV疫苗免费接种,不断提高HPV疫苗接种率。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持续巩固消除认证成果。以艾滋病、性病和乙肝综合防治体系为支撑,结合妇女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及乙肝防治等医疗保健和疾病控制工作,规范提供孕产妇检测、感染孕产妇治疗、安全助产以及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治疗、喂养指导、随访管理等连续综合服务,全面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措施。
(七)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
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落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制度,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妇女心理干预、疾病救治、生活照料等服务。提高老年妇女生命健康质量和家庭生活质量。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加强生命关怀支持工作,强化家庭赡养关爱老年人的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两规”组织实施全过程,落实到妇幼健康工作各方面,为实现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深入开展妇幼健康联学联建行动,强化行业引领,构建党建工作大格局。
(二)完善妇幼健康法律与政策体系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三)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实施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管理,州妇幼保健院争创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勐海县妇幼保健院保持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勐腊县妇幼保健院、景洪市妇幼保健院争创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规范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
规范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督促落实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临床能力建设,依托专科联盟、业务托管等多种形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四)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强化县乡村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落实县域医共体妇幼健康工作职责,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巩固村级村医和妇幼专干网底,充分发挥健康促进和宣传动员作用。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急需人才的培养使用。推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每所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 1 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至少配备1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五)推进妇幼中医药融合发展
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优化中医临床科室的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服务。将妇幼保健院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等级评审必要条件。加强妇幼保健领域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推动中医药治未病与妇幼保健服务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小儿推拿、产后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鼓励中医妇科、儿科领域的名中医等在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传承工作室,开展传承带教和示范指导。利用孕妇学校、家长学校等,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提升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六)提高妇幼信息化管理水平
落实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强化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全程质量控制,提高数据质量。进一步优化完善云南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系统,推动国家平台与省级平台数据对接共享。强化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系统模块在基层的应用,逐步实现机构、地区间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云上妇幼”远程教学、会诊、指导作用,开展线上健康宣教、咨询指导、远程会诊等服务。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推广应用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推进“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方便群众办事。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卫生健康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疾病防制与卫生应急科、医政医管科、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科、宣传科教科、综合监督科、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科、中傣医管理与健康产业科、防治艾滋病科等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两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不再另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可依据“两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妇幼健康相关目标策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两规顺利实施。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丙规实施,共同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二)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对“两规”实施工作的监测评估和动态分析,提升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通过监测和评估,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各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年度监测数据的报送工作,发挥监测评估对两规实施工作的评价指导、预测预警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两规妇女儿童健康领域实施宣传力度,做好行业内和面向公众的政策宣传,推广各地有效经验做法,及时通报进展成效,宣传表扬典型机构人员和事例,增强妇幼健康战线使命感、荣誉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营造更如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