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 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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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

2024 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2022 —2024 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30 日(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城乡污水处理提质

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根据《曲靖市加快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 年)》,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和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动员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系统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为主要目标任务,加快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全面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系统谋划,因地制宜。区分中心城市、县城、乡镇(街道)镇区、村庄四个层次系统谋划污水设施建设规模和布局,针对人口密度、地理条件、沿线水系情况,因地制宜、分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2.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治理。聚焦中心城市、县城、乡镇(街道)镇区、村庄河道水质、雨污合流、管网错接混接等突出问题,通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排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建设,实现精准治污,提升污水处理水平。

3.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实施。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中心城市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提升收集效能、提高处理标准;各县(市)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提升收集效能;乡镇(街道)镇区按照 “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一县一策、建管并重 ” 的原则,采用低成本、低能耗、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村庄结合自然环境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处理方式,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力争到 2024年,中心城市全面消除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及尾水排放标准,稳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 95% 、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100% ;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 95% 、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100% ;乡镇(街道)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全市所有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二、工作任务

结合曲靖市城乡污水处理建设发展需要, 2022—2024 年,计划在全市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项目 167 个,计划总投资 87.91 亿元,不断提升全市污水处理效能。

(一)中心城市工作任务

2022—2024 年,中心城市计划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新建工程项目 10 个,计划投资 30.82 亿元;新建沿河污水管道项目 13 个 43.65 公里,计划投资 3.12 亿元;实施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40 个 92.79 公里,计划投资 25.22 亿元;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项目 7 个 45.25 公里,计划投资 1.99 亿元。

1. 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新建工程。 2022 年启动两江口污水处理厂、西城污水处理厂、沾益污水处理厂、马龙污水处理厂、曲靖经开区光伏产业配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启动沾益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2023 年启动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沾益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2024 年启动马龙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2. 积极推进污水管网维护及建设。 2022 年实施南盘江、白石江、潇湘江、九龙河等 9 条河流污水管道建设 43.65 公里,完善南盘江中心城区段沿河污水管网系统,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启动麒麟区黄家庄片区、南部新城片区、印染厂片区等 7 个污水管网空白区域管网建设工程,新建污水管网45.25 公里,推进管网维护和修复工程建设。 2023 年完成麒麟区黄家庄片区、南部新城片区、印染厂片区等 7 个污水管网空白区域管网建设工程,全面消除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2024 年持续推进管网维护及智慧水务工程建设。

3. 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022 年开展南宁西路、紫云路、寥廓南路、园林路等 16 条道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39.53 公里,以 70 个城市更新单元为重点启动老旧小区等庭院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2023 年重点实施三江大道、春雷路、消保路、文化路、胜峰路等 20 条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53.26 公里,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等庭院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力争全面完成中心城市雨污分流改造。 2024 年持续推进管网维护及智慧水务工程建设。

(二)各县(市)工作任务

2022—2024 年,各县(市)计划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新建工程项目 4 个,计划投资 8.06 亿元;推进管网维护及建设项目 21 个 158.7 公里,计划投资 10.65 亿元;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18 个 208.36 公里,计划投资 8.05 亿元。

1. 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新建工程。 2022 年启动宣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2023 年启动会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师宗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024 年启动会泽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各县(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同步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能,满足县城发展需要。

2. 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 2022 年实施陆良县天花路、罗平县美丽县城路网改造、富源县清溪路延长线等 6 个项目污水管网建设 54.5 公里。 2023 年实施会泽县瑞祥路、富源县鸣凤路延长线等 7 个项目污水管网建设 52.4 公里,开展会泽县城地下管线普查项目 80 公里。 2024 年实施罗平县十六米道、会泽县高铁片区市政道路等 7 个项目污水管网建设51.8 公里。各县(市)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

3. 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022 年实施陆良县城排水防涝设施、罗平县老旧小区改造、富源县雨污水综合改造等 5 个项目雨污分流改造 74.4 公里。 2023 年实施陆良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师宗县污水提质增效、罗平县红星街市政道路改扩建等 7 个项目雨污分流改造 67.2 公里。 2024 年实施罗平县云贵路中段道路改造、会泽县污水管网改造、富源县雨污水综合改造等 6 个项目雨污分流改造 66.76 公里。各县(市)要系统排查老旧小区等庭院小区雨污合流现状,分年度推进庭院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全面实现雨污分流。

(三)乡镇(街道)镇区工作任务

乡镇(镇区)污水处理,按照 “ 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整体推进、巩固提升 ” 的思路,继续推广占地面积小、项目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或生态处理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 2022—2024 年,乡镇(街道)镇区计划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建、修复及新建工程项目 44 个,推进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10 个 224.41公里。

1. 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现有基础上,结合各乡镇(街道)镇区实际,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 2022年启动沾益区花山街道、白水镇、菱角乡,宣威市双河乡、阿都乡、普立乡,师宗县大同街道、龙庆乡,罗平县板桥镇、马街镇,富源县后所镇、营上镇、竹园镇,会泽县者海镇、迤车镇、娜姑镇等 16 座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工程;实施麒麟区东山镇、茨营镇 2 座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工程。

2023 年启动沾益区炎方乡,陆良县龙海乡、活水乡,富源县黄泥河镇、十八连山镇、老厂镇、古敢乡,会泽县乐业镇、纸厂乡、五星乡、上村乡、雨碌乡、大井镇、老厂乡、火红乡、马路乡等 16 座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工程;实施马龙区大庄乡,宣威市宝山镇、格宜镇、田坝镇、龙场镇、杨柳镇等 6 座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工程;实施马龙区纳章镇、王家庄街道、张安屯街道、月望乡等 4 座生态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程,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建、修复及新建工程建设任务。

2. 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加大乡镇(街道)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利用三年时间,新建污水管网 224.41 公里。其中, 2023 年麒麟区新建污水管网 2.4 公里,罗平县新建污水管网 17.2 公里,师宗县新建污水管网 17.2 公里。 2024 年沾益区新建污水管网 20.8 公里,马龙区新建污水管网 24.9公里,宣威市新建污水管网 56 公里,陆良县新建污水管网16.8 公里,富源县新建污水管网 19.11 公里,会泽县新建污水管网 50 公里。

3. 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2022 年底前,基本建立乡镇(街道)镇区污水处理价格政策体系。凡在集镇建成区及集镇周边村庄纳入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各县(市、区)建立辖区内乡镇(街道)镇区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按照《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确定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乡镇(街道)镇区实现污水处理收费全覆盖。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进一步明确征收范围、合理确定征收标准、制定征收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处理厂的监管和设备的维护及管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村庄工作任务

1. 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根据批准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村为单位,全面调查收集区位特点、人口、供排水设施、处理现状及排放去向等相关资料,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各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重点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内容,并组织实施。

2.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乡村建设规划及村庄格局、地形地貌等合理确定污水管网(沟)布设方案,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配套管网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提倡农村生活污水 “ 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 。通过 “ 以城带村 ” 、 “ 以镇带村 ” 、“ 以园区带村 ” 等方式,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将临近县城、镇街、开发区(园区)等市政管网可覆盖的村庄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可覆盖的村庄采取建设集中或分散处理模式进行治理,其中,对离城镇较远就近有企业管网能承受收纳农村生活的村庄,采取与企业管网对接再输送到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离城镇较远、常住人口密集、经济较发达的村庄,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小型净化槽等方式进行分散处理。

3. 源头控制,减少排放。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提倡原位消纳,鼓励农村生活污水采取厕所黑水、盥洗灰水分离治理模式。按照 “ 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 ” 的治理思路,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推进种养结合,畅通粪肥还田渠道。着力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提倡新改户用厕所入院,鼓励新建农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规范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的地区,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暂时无法纳入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应建立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资源化利用体系,避免化粪池尾水直排。计划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的地区,鼓励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

4. 优化衔接,同步治理。合理确定农村污水处理建设规模。对新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统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坚持 “ 谁投资、谁运营、谁受益 ” ,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

5. 加强管控,改善环境。深化黑臭水体和纳污坑塘整治,杜绝新增黑臭水体和已治理的纳污坑塘出现反弹。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临河傍湖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明确各级河(湖)长监管责任,保障河湖水体环境质量。

6. 建立机制,长效运营。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统一管理制度,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办)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 “ 五位一体 ” 农村生活污水运维体系。探索建立基于污水处理的付费机制,实现从 “ 买工程 ” 向 “ 买服务 ” 转变,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监管和考核,提升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运维水平。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按照 “ 先建机制,后建工程 ” 的思路,督促指导各地细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加大运维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确保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在市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按照 “ 专项工作组综合协调、行业部门统筹指导、属地具体实施 ” 的工作思路,强化统筹调度和部门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负总责,因地制宜制定县(市、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将已安排的污水管网建设资金同行动目标相衔接,确保资金投入与行动任务相匹配。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合理制定污水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行成本并合理盈利。

(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 2018 〕 943 号),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污水处理费纳入地方财政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部门应当按月划拨污水处理费用。

(四)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大对项目的统筹调度,建立信息月报送制度,每月 25 日前向新型城镇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进度报表及有关信息。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督查和专项督查,及时跟踪问效,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督促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 曲靖市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2022 年 —2024 年)工作任务清单

2. 曲靖市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2022 年 —2024 年)项目汇总表

3. 曲靖市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2022 年 —2024 年)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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