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22〕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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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通〔 2022 〕 4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 2019 〕 22 号),持续推动玉溪烟叶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国烟草最优“第一车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方向,深化烟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中求进推进烤烟生产稳规模、优布局、提结构、转方式、促增收,持续巩固提升烟叶供给质量和效益,稳固烟草产业发展基础,助力乡村振兴、农民持续增收、经济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高标准建设 133.76 万亩优质烟叶产业带,力争烟叶种植规模 60 万亩以上、烟叶收购量 160 万担以上,烟叶收购均价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上等烟比例 70% 以上,实现烟农种烟收入 30 亿元以上,实现烟叶税 6.5 亿元以上,全力保障红塔品牌高质量发展特需特色优质原料需求。

三、政策措施

(一)稳定烤烟生产扶持投入政策。 积极向上争取工商烟草企业稳定和加大烤烟生产扶持政策投入,烟草补贴“刚性”政策与地方扶持“柔性”政策优势互补,出台一系列巩固提升烤烟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稳定核心烟区、稳定烟田、稳定烟农、稳定收益,打造全国烟草最优“第一车间”。 〔牵头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红塔集团〕

(二)构建核心烟区保护机制。 落实《玉溪市烤烟种植区域(基本烟田)规划( 2020 — 2025 )》,将全市 133.76 万亩基本烟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管理,建立退出及占用审批制度和“占一补一”平衡机制,推动核心烟区保护工作精准管理。加快划定核心烟区保护区,以“三湖”流域为重点,全市建立10 万亩以上永久烟田、年度田烟种植面积 20 万亩以上。统筹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建立与烟叶优势互补的产业准入制度,稳步优化县乡村烟叶生产力布局。加快烟田规模化、规范化流转,实现烟区优化集中、烟田规模连片、烟叶产能稳定, 20 万担以上级的种烟县、 1 万担以上级的种烟乡、 1 千亩以上级的种烟村烟叶产能占全市烟叶总产能的 50% 、 90% 、 80% 左右,核心烟区烟叶产能占比达 80% 以上,田烟连片 200 亩以上、地烟连片 100 亩以上。 〔牵头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市抚仙湖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核心烟区建设。 烟草部门要用足用好产前投入扶持政策,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要重点向核心烟区倾斜。积极向中央、省农业农村部门争取产业发展扶持投入资金,用于核心烟区轮作制度建设和培育适度规模种植。各县(市、区)要将上级下达的烟草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核心烟区的烟叶生产和烟田建设保护;并积极争取农业、林草、水利、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涉农项目,优先安排在核心烟区进行规划实施。 〔牵头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核心烟区土地流转。 加快推进核心烟区土地流转步伐,探索以多种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坚持“粮烟结合”的发展思路,“以烟稳粮、以粮促烟”,在“三湖”流域实施绿色生态烟叶项目,进行烤烟和水稻轮作,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大力实施土地流转稳定核心烟区,力争“十四五”末流转土地种植烤烟面积 20 万亩以上。在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方面,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健全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制,保障核心烟区流转出的土地用于发展烤烟生产,禁止在核心烟区无序流转土地发展非烟产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市抚仙湖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积极培育新型种植主体。 采取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式,整合资源,引入和培育以当地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为主力军的新型种植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培育 30 — 50 亩的适度规模种植主体,让愿意栽烟的种植主体有好田好地种出好烟。各级涉农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土地流转种植主体的服务保障工作。在烤烟生产扶持方面,烤烟种植计划指标、产前收入补贴、重点项目推广、烟基设施建设等资源要素要优先给予倾斜保障;同时,积极引导金融、保险部门提供贷款、保险加保服务,让土地流转种植主体放心、安心种烟,且收益有保障,确保核心烟区土地流转的长期持续稳定。 〔牵头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红塔银行、中保人寿财险玉溪支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发展现代烟草农业。 把高标准烟田建设纳入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烟草行业为主体,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资源,整体推进田、水、路、机、房、棚等综合配套烟基项目建设,推进烟草援建水源工程项目申报和实施,用 5 年时间在玉溪烟区集中建设高标准基本烟田,着力构建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与长期稳定种植烟叶的保障约束机制。加快推进烤房建设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生物质、电能等新能源烤房建设和改造升级,建成 1 万座新能源烤房、烘烤能力 20 万亩以上。加快推进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以“一县一社”烟农合作社为主体,实现育苗点 100% 固定化、商品化服务,专业化商品化烘烤 60% 以上,围绕烤烟生产“减工降本”,加大烟叶生产各环节的机械化使用推广,拓展移栽、覆膜、施肥、中耕、植保、拔秆等环节机械化专业化服务。狠抓烟叶提质增效、不适用烟叶优化和生产收购管理模式创新,确保烤烟田间长势良好、烘烤损失 6% 以下。 〔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责任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锻造烟叶优势长板。 充分彰显玉溪烟叶“清甜香”典型风格特征和中国最优质烟叶市场价值优势。坚持“ K326+ 其他品种”战略方向,确保全市年度保障红塔集团 60 万担以上品种纯度高、风格特色彰显的 K326 烟叶原料,同时每个县(市、区)形成 2 — 3 个主栽品种轮作种植的格局。围绕 5 月 15 日移栽完、9 月 20 日采收完的烟叶生产最佳节令,打牢烟叶提产、提质、增效基础。 〔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责任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红塔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发展绿色生态烟叶。 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借鉴良好农业操作规范( GAP )、烟叶可持续发展( STP )经验,改进提升十大烟叶生产技术,提高实用技术措施到位率。促进烟叶生产由化肥施用为主向配施优质有机肥的土壤保育转变、由化学防治为主向生物防治转变、由传统燃煤烘烤为主向新能源烘烤转变,实现烟田施用有机肥全覆盖、回收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全覆盖、烟叶绿色防控病虫害全覆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责任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将烟草科技创新纳入全市科技创新布局,从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抢占数字烟叶发展新高地,构建面向烟农、工业企业、管理者的烟叶生产与原料保障的管理供应服务综合体系,推动传统烟基建设、烟叶生产等向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升级。 〔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争做新型烟草的开拓者、引领者。 以新型烟草制品发展的原料保障需要为导向,建立雪茄烟叶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技术体系,持续完善种植管理和烟叶晾制发酵技术,深入挖掘玉溪雪茄烟叶风格特征潜力,打造中式雪茄烟叶价值标杆;加大 硃 砂烟叶开发,充分彰显外观“ 硃 砂红”、感官“糯米香”的品种特性目标,将 硃 砂烟打造成提香提味新型原料,努力成为行业新型烟草制品原料发展的开拓者和引领者。 〔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责任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服务烟草产业发展。 紧紧围绕高端卷烟的发展需求,扩大 K326 种植面积,提升红塔集团特需优质原料保障能力。聚焦烟草行业“ 136 ”、“ 345 ”品牌发展目标,协助红塔集团做好“玉溪”、“红塔山”品牌的宣传。协调服务好云南红塔银行、合和集团、中烟公司、红塔集团与配套企业之间的关系,从金融、卷烟烟辅材料供给等给予支持,培育壮大卷烟配套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红塔集团、合和集团、云南红塔银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确保烟农持续增收。 强化烟叶政策扶持、提质增效、减工降本等综合措施落实。以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收购、物资供应、补贴兑现等环节侵害烟农利益行为。严格落实省、市、县财政扶持和烟草工业、商业扶持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做好防灾、抗灾、减灾工作,烟田受灾率降低到 5% 以下。完善烟叶种植保险工作机制,动态保障烟叶种植保险最高赔付额达亩均售烟收入的 50% 左右。 〔牵头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局、中保人寿财险玉溪支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保持涉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畅通职能部门涉烟违法案件信息、情报共享的渠道,遏制烟叶非法流通,全面提升涉烟打假打私治理效能,构建良好市场环境。按照政府支持、烟草协同、社会共建、公益为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抚投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高位推动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组织领导、政策制定、目标考核督导。强化部门协作,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任务清单,合力推进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及种烟乡镇(街道)要相应建立完善领导小组和工作推进保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大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各县(市、区)要通过整合资源,研究出台稳定核心烟区、稳定烟农队伍、保障红塔品牌特需原料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关键技术推广、激励基层工作动力等政策措施;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积极争取烟叶生产收购计划、烟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烟叶生产补贴等投入,用好用足烟草行业政策;红塔集团积极争取云南中烟对玉溪核心骨干烟区特需烟叶扶持倾斜政策,持续稳定保障投入;市农业农村局要支持建立以烟为主的可持续种植结构体系、技术体系,支持核心烟区保护、雪茄烟区开发、土地流转等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积极支持烟叶收购站点建设、烤房建设、雪茄烟晾房建设、烟草水源工程用地;市电力部门要积极支持烤房、雪茄烟晾房电力建设和电力供应保障;市抚仙湖管理局要结合“三湖”治理保护,支持恢复沿湖核心烟区绿色生态烟叶开发;其余部门对照各自工作职责职能,积极整合政策、项目和资金,全力支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严格执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县乡村组烤烟生产组织奖励政策的通知》(玉政通〔 2020 〕 5 号)文件,充分激发基层干部抓烟叶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励种烟先进村(社区),全市原则上从烤烟计划种植面积在千亩以上的村(社区)中推选 100 个先进种烟村(社区)进行激励。由县(市、区)进行推选,市级根据县级上报的先进种烟村(社区)推选结果,给予 5 万元 / 个的先进种烟村(社区)烤烟产业发展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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