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 2021—2025 年 ) 的通知(龙政发〔2022〕8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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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 2021 —— 2025 年)

龙陵县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十一月

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年)

主编:

赵兴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主编:

赵孝伟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家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源昆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编写人员:

娄广荣 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负责人

徐集昌 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工程师

李雪松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段志强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张锦维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赵丽琼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总则 .............................................................................................................................. 1 第一章前 言 .............................................................................................................. 2第一节目标任务 ...................................................................................................... 3第二节地质环境背景 .............................................................................................. 4第三节地质灾害现状 .............................................................................................. 7第四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情况 .................................................................... 13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 ............................................................................................ 20第一节指导思想 .................................................................................................... 20第二节规划原则 .................................................................................................... 21第三节规划目标 .................................................................................................... 22第三章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防治区 .................................................................... 25第一节地质灾害易发区 ........................................................................................ 25第二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 29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34一、调查评价 .......................................................................................................... 34二、监测预警 ........................................................................................................ 36三、工程治理 .......................................................................................................... 38四、搬迁避让 .......................................................................................................... 39五、综合治理 ........................................................................................................ 39六、完善技术支撑网络体系 .................................................................................. 40七、地质灾害防治宣传与演练 .............................................................................. 40八、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建设 .............................................................................. 40九、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 41十、防灾减灾机制建设 .......................................................................................... 42第五章资金筹措 ........................................................................................................ 43第一节匡算说明 .................................................................................................... 43一、匡算依据 .......................................................................................................... 43二、综合单价 .......................................................................................................... 43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 44第二节防治经费 .................................................................................................... 44第三节防治资金来源 ............................................................................................ 45第六章防治效益 ........................................................................................................ 47一、社会效益 .......................................................................................................... 47二、经济效益 .......................................................................................................... 47三、环境效益 .......................................................................................................... 47第七章保障措施 ........................................................................................................ 48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 48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机制 ...................................................... 48三、建立健全应急、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体系 .................................................. 49四、有效防范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 .................................................................. 49五、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 49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防治资金、项目 .................................................. 50八、加强科普宣传 .................................................................................................. 51九、奖惩 .................................................................................................................. 51第八章附则 ................................................................................................................ 51

附图

附图 1 :龙陵县 2021 ~ 2025 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附表

附表 1 :龙陵县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汇总表( 2021-2025 年)

附表 2 龙陵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规划表( 2021-2025 年)

附表 3 龙陵县需要延续配套治理的治理工程项目规划表( 2021-2025 年)

附表 4 龙陵县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规划表( 2021-2025 年)

附表 5 龙陵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规划表( 2021-2025 年)

附表 6 龙陵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经费匡算表( 2021-2025 年)

附表 7 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隐患)点汇总表( 2021-2025 年)

附件

附件 1 :规划说明

附件 2 :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点(隐患点)照片集

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范化、综合治理科学化,为我县“十四五”时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筑牢安全保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编制指南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1]150 号)等法规文件,编制了《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作为县“十四五”规划体系的专项规划之一,适用于县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一章前 言

龙陵县位于云南西部边陲,地处高黎贡山南麓的怒江、龙川江之间,有国土面积 2793.48 平方公里,国境线长 19.71 公里,山区面积占 98% 。全县辖 5 镇 5乡、 5 个城市社区、 46 个农村社区、 70 个村委会,居住着汉、傈僳、彝、傣、阿昌等 23 个民族, 2020 年末,全县总人口 30.58 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 1.98 万人。 2020 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 123.0 亿元,增长 5.7% ;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4.33 亿元、增长 5.7% ;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 50.25 亿元、增长 6.6% ;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 38.42 亿元、增长 4.2%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94.91 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 9.85 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93 亿元、下降 9.1% ;实现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455 元、 12626 元,分别增长 3.2% 、 7.4% 。

龙陵属滇西横断山脉南延的高黎贡山山系,被怒江和龙川江所环抱,山高谷深、沟壑纵横, 98% 是山地,森林覆盖率达 73.62% ,年均气温 15.0 摄氏度,年均降雨量 2112.6 毫米,有“滇西雨屏”之称。龙陵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富集,是中国紫皮石斛之乡。境内可开发水能资源达 159 万千瓦以上, 2020 年底全县水电装机容量达 65.211 万千瓦。境内已发现有褐煤、铁、铅、锌、锡、钨、铌、钽、硅、铜等 35 种矿种。

龙陵交通便利、区位优越,自古是“西南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也是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大通道的重要交汇点, 320 国道、 219 国道和保腾、杭瑞高速公路在龙陵交汇集结,大瑞铁路、中缅油气输送管道穿境而过,保山机场、腾冲机场、芒市机场均在 1 小时交通圈内,姐告、畹町、猴桥、南伞等口岸相距较近,地缘区位优势比较明显,发展前景极为广阔。截至 2020 年底,全县交通统计里程 3527.591 公里,公路密度 28.84 百平方公里。

由于龙陵县辖区地质环境复杂、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龙陵县经济社会平稳和可持续发展。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龙陵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进一步保障,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技术要求(指南),编制《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年)》。

第一节目标任务

一、规划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和要求,主动地、有预见性地部署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效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指导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确保地质灾害隐患心中有数,防治工作有据可依。

二、主要规划编制依据

1 法律、法规

①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4 号);

② .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4 号令);

2 规划、区划与规范性文件

①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0]16 号);

②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编制指南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1]150号);

3 、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

① . 《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T/CAGHP001—2018);

② .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DZ/T 0261—2014);

③.《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指南》;

4 、基础资料

① . 《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1 — 2020 年》(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 2011 年完成);

② .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 2009 年完成)

③ . 《云南省龙陵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2016 年完成)

三、规划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龙陵县行政辖区(面积 2793.48km 2 )。

本《规划》中,地质灾害是指主要由不可预见或者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发的或受目前技术水平所限难以查明和预见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且危害、威胁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对于有明确引发地质灾害责任主体,或地质灾害危害、威胁对象主要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基础工程设施等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责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执行。

四、规划期及基准年

《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 2035 年为远景展望期。

《规划》中地质灾害隐患统计数据料截止至 2020 年末。五、规划编制过程

在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工作小组的协调、组织领导下,规划编制单位经过资料收集及分析、地质灾害点核实、室内规划文本及图件编制、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专家评审及修改完善等过程,完成报批《规划》。

第二节地质环境背景

龙陵县境内山脉起伏盘错,形成上紧下疏,中部高,东西两侧倾斜的地形。海拔最高点为东部大雪山3001.6m,最低点为西南部的万马河口535m。全县国土面积2793.48 km

km

堆积地貌、岩溶构造地貌和火山地貌。龙陵县兼具低纬、季风和山原地势气候特征。形成四季温差小、干湿季分明,垂直变异突出的亚热带山原季风气候。西南受印度洋暖湿气流的影响,形成西面迎风坡多雨,夏无酷热。东部背风雨量适中,无寒暑剧变。龙陵县属多雨区,年平均降雨量2110.2mm,20 年一遇一小时最大降雨量35mm,24 小时最大降雨量143.9mm。年平均气温14.9 ℃。最冷为1 月,月平均气温7.4 ℃。龙陵县内河流分属怒江、龙川江。怒江流经县境全长152 km,流速1.5-5m/s,最大流量8230 m

年均径流总量为522.9 亿m

根据岩性组合、结构面特征、岩石力学性质等,区内划分为松散岩组、变质岩坚硬岩组、火成岩坚硬岩组、碳酸基岩坚硬岩组四个工程地质岩组,岩土体类型复杂。区内地下水类型齐全,根据地下水水理性质、岩石类型及赋存条件划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碎屑岩裂隙水、基岩裂隙水和碳酸盐类岩溶水四类。

龙陵位于怒江大断裂以西的滇西地区,属滇西褶皱带(Ⅳ)、贡山腾冲隆褶带(Ⅳ 4 )、贡山腾冲隆褶区(Ⅳ 4

断裂以西地区发育着二组发震构造,其走向为北北西或南北向和北东向。前者北北西或南北向,北起贡山,向南经碧江、泸水、腾冲、龙陵到澜沧地区,称为腾冲—龙陵—澜沧地震带,该地震带的地震活动虽没有统一的构造控制,但发震构造的走向大体一致。北北西或南北向构造表现为右旋性质;北东向构造表现为左旋性质。这两组构造带交汇于龙陵地区。

区内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断裂继承性活动频繁,形成了一系列沿北东向断裂带发育的新生代断陷盆地。龙陵县地理位置、地质构造特殊,是地震多发带,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3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40s,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据龙陵县地质志记载,从1968 年至1998 年所发生的地震震级4.0-4.9 级地震共153 次,5.0-5.9 级地震18 次,6.0-6.9 级地震4 次,震级≥7.0 级地震2 次。从1998 年到2010 年龙陵县未发生大于等于4.0 级以上地震。全县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降雨多集中在汛期(5~10 月份),山区汛期多单点暴雨或局部暴雨,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最主要的触发因素;森林植被分布不均,部分地区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加强,尤其是工程活动规模增大和数量增多,工程活动已成为诱发地质灾害最活跃因素之一。具体见图1.2-1。

综上所述,我县地质环境脆弱,成灾地质条件复杂。

第三节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类型

龙陵县是保山市地质灾害相对较发育的地区之一。据本次调查,龙陵县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三大类,其中滑坡是龙陵县主要的灾害类型。本次调查的地质灾害点157 个,其中滑坡139 个,崩塌11 个,泥石流7 个。

二、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据本次调查,龙陵县龙山镇地质灾害发育最多,腊勐镇和象达镇次之,龙江乡、镇安镇、碧寨乡及平达乡发育相对较少,勐糯镇、木城乡及龙新乡发育最少(图1.3—1、表1.3—1)。灾害类型以滑坡为主,占灾害总数的88.39%,崩塌、泥石流零星发育,各占灾害总数的7.09%、4.52%。

三、地质灾害损失与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至 2016 年末,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已造成龙陵县因地质灾害死亡 3 人,全毁房1435 间、半间毁房329 间,毁农田1622.7 亩,直接经济损失 9749.2 万元,公路、桥梁、水利设施受损情况难以统计。因地质灾害2011 ~ 2019 年间共造成 2926 户 12801 人搬迁; 2017 ~ 2021 年间未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全县 10 个乡镇均有不同程度的灾情记录。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及现状

根据地形、地质、人类工程活动情况等特点,结合裂缝、塌方等变形迹象发生情况,将发生地质灾害或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可能性大的地点或地段,确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危害程度分为特大、大、中和小四个级别。

本次调查的地质灾害点157 个,其中滑坡139 个,险情等级属小型的滑坡有104 个,中型26 个,大型9 个,没有巨型滑坡发育;崩塌11 个,属小型的崩塌有5 个,中型4 个,大型2 个;泥石流7 个,属小型的泥石流有5 个,中型1个,特大型1 个。威胁人数大于(含)100 人的个数有43 处,威胁人数在30(含)-100 人的72 处,威胁财产大于(含)500 万的个数有22 处。

五、地质灾害成因分析

龙陵县地质灾害发育主要是受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地质构造、人类活动、降雨等因素影响,这些因素总体可归结为两方面条件。一是灾害活动的基础条件,二是灾害活动的诱发条件。前者为灾害形成提供了必需的物质基础和活动空间,后者为灾害活动提供了必需的动力来源。

1 、地质灾害形成的基础条件

①地形地貌:地形地貌是决定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的首要条件。据区域水文地质报告,龙陵县地貌以构造侵蚀地貌、构造剥蚀地貌、侵蚀堆积地貌、岩溶构造地貌和火山地貌为主。据调查统计,全区 63% 以上的滑坡均发育在坡度> 25 °的陡坡地带,泥石流主要发育于沟谷两岸坡度 30 º— 50 º,残坡积层易于堆积的地区。

②地层岩性: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于岩浆岩、碎屑岩等地层中,其他地层中有零星分布。主要原因为区内岩浆岩抗风化能力弱,地表岩体风化强烈,风化后呈土、砂和碎裂状,力学强度低,坡度较大时斜坡稳定性差,在其它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极易失稳发生地质灾害。碎屑岩岩组出露面积大,所以发育的地质灾害总量多,加之板岩、砂岩和粉砂岩岩质较坚硬,力学强度高,抗风化能力较强,工程力学条件较好,而夹层泥岩、页岩力学强度低,易风化破碎;软硬接触面易成为失稳的结构面,从而发生地质灾害

③地质构造:地质构造是调查区灾害发生的重要条件之一。

龙陵位于怒江大断裂以西的滇西地区,属滇西褶皱带(Ⅳ)、贡山腾冲隆褶带(Ⅳ 4 )、贡山腾冲隆褶区(Ⅳ 4 1 ),该区域构造运动强烈,地震频繁。怒江大断裂以西地区发育着二组发震构造,其走向为北北西或南北向和北东向。前者北北西或南北向,北起贡山,向南经碧江、泸水、腾冲、龙陵到澜沧地区,称为腾冲—龙陵—澜沧地震带,该地震带的地震活动虽没有统一的构造控制,但发震构造的走向大体一致。北北西或南北向构造表现为右旋性质;北东向构造表现为左旋性质。这两组构造带交汇于龙陵地区。受多期构造的控制,伴生次生构造发育,新构造运动强烈,岩体破碎,风化作用强烈。第三纪以来活动频繁,岩层挤压破碎且构造节理裂隙密集,有利于降水下渗及外动力地质作用的进行,从而产生了滑坡、崩塌,也为泥石流提供了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

④地下水:地下水是影响斜坡变形活动的重要因素。区内斜坡多数为不均一的水文地质结构,受地下水活动的影响较大,表现为:

a 上部为粘性土土体,下部为基岩组成的二元结构,或者上下部之间存在一层基岩风化壳,上部透水性好、下部透水性差,地下水运动速度缓慢,滞留时间长,造成上层滞水和潜水沿此带富集,形成易滑面(带),当易滑面(带)一旦前后贯通,就造成斜坡失稳,进一步形成滑坡。调查区发育于坡残积层中以土 /岩界面为控滑结构面的土质滑坡,一般都是受此影响。

b 斜坡由基岩组成,上部为砂岩、粉砂岩透水性岩层,下部为泥岩、页岩等隔水层,当地表水和降水下渗至隔水层顶板时,即转为沿隔水层顶板迳流并软化之,形成易滑面(带),或者在基岩岩体结构面间充填次生泥质物呈带状分布,地表水和降水下渗至结构面时沿结构面迳流并使之软化,从而导致斜坡失稳形成滑坡。

2 、地质灾害诱发因素

降雨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

①降雨:降雨尤其是暴雨和持续降雨,是龙陵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最主要诱发因素,它控制了灾害的时间分布,降雨的强度大小和年内分配均匀度直接影响地质灾害的活动强度。据统计,雨量多集中在夏秋季节,降水日年均 100 天以上,降水量约占全年的 89% ,境内最大降水量为 7 月份,年均降水 486.8 mm ,多雨年达 733mm ,一日内曾降水 143mm ,一些大规模灾害或群发性灾害发生在暴雨时段。

此外,降雨在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也相应控制了灾害的地域分布性,在雨量较多的山区和迎风坡带及雨量集中的单点暴雨区,是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地区。

②人类工程活动:龙陵县近年来城镇化进展迅速,公路、矿山、工业、园林、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活动持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热度不减。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日趋增多;由于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区内可用耕地面积有限。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对土地的需求必然不断加大,从而导致陡坡垦植。但由于耕作方式多属粗放性,加之广种薄收、轮歇种植,必然加剧水土流失和滑坡、崩塌、泥石流和斜坡失稳等地质灾害的发育。此外,龙陵县农村依山切坡建房较为突出、普遍,村民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建房时对边坡稳定性重视不够,加之边坡无支护设施或支护不当、填土未进行分层夯实处理,缺乏排水设施,雨季坡体易失稳形成滑坡的现象也较突出。

据统计,区内 40% 以上的地质灾害与人类活动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

③地震:龙陵县境内发生地震次数较多,据龙陵县地震志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龙陵县境内地震震级4.0—4.9 级地震共153 次,5.0—5.9级地震18 次,6.0—6.9 级地震4 次,震级≥7.0 级地震2 次。

所以,地震对龙陵县地质灾害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④河流冲刷:河流冲刷作用越强,斜坡越不稳定,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活动越强烈。具体表现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面密度与河流发育密度关系密切,河流密度大的地区灾害密度高。

此外,区内坡面侵蚀和细沟侵蚀,是塑造微地貌和激发重力地质作用,引起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的活跃因素。

六、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龙陵县位于云南省西部边陲,介于龙川江和怒江之间,境内山脉起伏盘错,形成上紧下疏,中部高,东西两侧倾斜的地形,地质复杂多样,雨季集中,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灾种以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灾点具有规模小、数量多、突发性强等特点。近年来,全球性的气候异常、地震(地壳)活动日益活跃;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类工程活动也在不断加剧,地质环境条件在不断发生改变,变得日益脆弱。受其影响,预计龙陵县今后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是:

1 、地质灾害影响因素

①复杂的地质环境是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的主要原因。以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类型还会继续保持并长期保持;

②异常的极端天气事件是诱发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根据龙陵气象局预测我县 2021 年总降雨量 2010mm ,比 2020 年少 23mm ,比历年少 103mm 。汛期( 5— 10 月)降雨量 1760mm ,占年雨量的 88% 。主汛期 6 — 9 月四个月雨量 1420mm ,占全年雨量 70% ,主汛期雨量大且较为集中。综合研判,我县主汛期雨量大且较为集中;需要重点关注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③人类工程与经济活动加剧地质灾害发生。“十四五”期间,随着龙陵县通村公路交通网络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山区村镇切坡建房、矿业开发活动等一系列人类工程活动的扰动,现有地质灾害的威胁危害将会进一步扩大和加剧,新的地质灾害和隐患还会不断增加,发生人为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诱发时间具不确定性。在建工程、电站、水库、道路交通(包括乡村道路)及矿山等将成为地质灾害高发区域;需要重点关注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④地震诱发次生地质灾害。地震是地球内动力地质活动的一种形式,多表现为应力的强烈释放,对地表、近地表的岩土体扰动剧烈,极易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2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①地质灾害活动水平。对比历史同期资料及龙陵县气象局对 2021 年度气象的预测结果,结合我县的地质环境特征和现有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发育特征、形成机理及成灾模式等分析,受致灾激发力在时空上的复杂多变影响,特别是在强降雨过程中具体落地区域和强度较复杂的山区局地强降雨影响,局部地区地质灾害活动水平仍有超过 2020 年的可能性,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②地质灾害高发时段。主要为 6 月上旬至 8 月下旬。

③地质灾害高发区域。北西部龙江地区、北东部腊勐地区、象达 - 苏帕河流域地区、木城 - 平达南部地区。

第四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情况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

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0 ~ 2020 年)中,远期目标主要内容为:完成规划期内受地质灾害威胁和危害的村寨的避灾搬迁和工程治理等工作;实现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的管理、发布和网上传输,做到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的自动化、信息化、科学化,为政府防灾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实时的地质灾害信息。

从 2013 年起到 2020 年,全县开展了为期 8 年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治理搬迁、应急体系“四大工程”,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

1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2016 年由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完成云南省龙陵县 1 : 5 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1 : 5 万工程地质测绘(正测) 596.45km 2 , 1 : 5 万工程地质测绘(草测)2287.55km 2 , 1 : 1 万工程地质测绘(正测) 20.59km 2 ;对区内 305 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了档案,其中滑坡 256 个、崩塌 9 个、泥石流沟 12 个、地面塌陷 1个,基本查明了全县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分布特征,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

持续开展年度汛期地质灾害“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及威胁对象的动态变化情况,适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视危险情况动态部署实施防治工作。

2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增强

根据每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结果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应急预案,指定了防治责任人和监测人,汛期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避免或降低了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20 年安排 20 个地质灾害点安装普适性监测设备;设备运行正常,处于运营维护期。

3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搬迁避让成效突显

上期规划期内( 2010 — 2020 年内)规划 47 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际已完成 35 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取消 2 个,前期工作 8 个,正在施工 2 个;治理工程的实施有效减轻了地质灾害的危害;并利用中央财政和县财政资金 2222万元,其他社会资金 3864 万元,实施了 90 个搬迁避让工程,搬迁户数 2926 户,解除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 12801 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见规划说明。

4 、防灾能力大幅提升

龙陵县政府、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每年的“ 4.22 ”地球日、“ 6.25 ”土地日、安全生产周和防灾减灾日,自然资源局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并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彩页,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整体提高。汛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2015 ~2020 年期间共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培训 908/52821 (次 / 人);应急演练919/53575 (次 / 人)。使人民群众真正明白灾害来临时如何紧急避险。

5 、地质灾害支撑体系和防灾机制不断完善

县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我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和应急处置制度》、《地质灾害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了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执行到位。

构建了专业队伍驻县联乡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机制,建立了驻县联乡技术指导站,规范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实现了防治技术支撑的“网格式”全覆盖。

上期规划期间龙陵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量详见表1.4—1。

表1.4-1 龙陵县龙陵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量二、存在问题

1 、隐蔽地质灾害隐患大部分未识别

目前已完成的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区划、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防治规划、历年巡查排查应急调查与应急预案对“显性地质灾害隐患”已大多数掌握并己实施或正在实施综合防治措施,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隐蔽地质灾害隐患”大部分未识别出来。

2 、风险底数掌握不够准确

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北、北西、北东部及中部一带,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和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有加强趋势,加大了地质灾害的防治难度。已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大部分被掌握,尚有部分地质灾害隐患没有被发现或对其危害认识不清,亟需通过高精度调查和风险评价,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风险底数。

3 、对“灾害链”的整体把控相对较少。

目前的防治工作主要针对单一的灾种,与目前灾害链的现状不吻合,灾害链涉及一系列的灾害,灾害链不可能分割,防治也不能分开。以往仅靠自然资源‘单部门’应对地质灾害是防治的短板,而地质灾害防治涉及自然资源、水利气象、交通、建设等多部门。因此,要从单部门应对单一灾种向多部门联动应对灾害链转变。

4 、地质灾害整体防治能力仍需提升。

以前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是依靠群测群防员,虽然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仅依靠人防,效率偏低,信息处理较慢,反馈不及时,地质灾害巡查观测不全面,不到位,造成关键信息漏判等一系列弊端。人防的作用依然重要,但也要更加需要重视新科技、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核心解决“地质灾害什么时候发生、在哪儿发生、影响多远、危害多大”的问题,做到研究原理,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布预警。

5 、研究工作有待加强

如何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开展山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还缺少探索研究,有必要对监测资料和与气象信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以进一步保证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准确度。

三、面临的形势

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一些威胁、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虽然采取了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措施,加强了监测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国家和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收到了较好成效,但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且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灾害呈逐年增加的态势,其危害较为严重,治理难度和投入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很多实际困难,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1 、国家对防灾减灾提出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代防灾减灾新理念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防御标准。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新的调整

一是地质灾害管理工作由“隐患点”向“点面结合”双控模式转变,管控模式仍处于试点和探索中。二是防治方针发生转变,风险调查、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和防灾能力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3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

随着龙陵县通村公路交通网络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山区村镇切坡建房、矿业活动等一系列人类工程活动的扰动,现有地质灾害的威胁危害将会进一步扩大和加剧,新的地质灾害和隐患还会不断增加,并以人为工程活动诱发为主,被动防灾的局面短期内很难扭转,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繁重。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难度大、形势依然严峻

龙陵县地质灾害大多分布于交通不便、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山区、半山区,且分布分散,点多面广,威胁人口多,治理难度和投入均较大。对于一些危害严重,且防治工程投入较大的地质灾害点,只能采取避险搬迁措施,但灾害点附近地区受地形条件所限,地基稳定、地形较平缓、适宜居住条件的地段较少,就近搬迁措施难以实施。若采取易地搬迁安置的办法,存在着农业耕种、土地协调、资金投入、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施难度较大。

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受工作精度、技术方法和手段等多种因素影响,以及对地质灾害发生机理和成灾规律认识不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动态变化等原因,重大风险隐患还不能及时识别。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降雨类型的地质灾害预警模型研究,特别是不同单元的灾害发生阈值总结研究还不够,风险预报预警精准度还不够。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有机结合,通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亟需加强。面对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的新要求,地质灾害技术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亟需完善。

四、突破的方向

1.拓宽地质灾害调查的深度与广度,摸清隐患与风险家底。组织开展龙陵县内高中易发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通过运用地面调查、岩土体测试、综合遥感判别相结合的手段,查明孕灾地质背景,摸清隐患与风险底数,为地质灾害的防范与风险管控等工作提供切实可靠的基础数据。

2.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优化完善。以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与项目管理、标准为基准,完善适宜于龙陵县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测预警等规程,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性。

3.探索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不断总结风险管控经验。一是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管控。继续强化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抓好分级负责、应急预案、监测员管理、“两卡”发放、巡查监测、汛期值班、灾险情速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经费补助等群测群防“十项制度”落实。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风险区防控。按照解决好“隐患在哪里”和“隐患什么时候发生”这两个关键问题的要求,在持续深化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区域综合遥感监测、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等基础上,探索拓展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或极高、高风险区划分与管控工作,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工作,将风险区内现阶段无地质灾害迹象村民小组纳入群测群防体系。

4、加强普适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通过加快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和完善气象风险预警,充分利用好监测成果,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

5.增强基层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专业队伍驻县联乡的工作机制,做好全省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灾情报送、应急值守、应急会商、应急调查、避让选址等工作。规范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工作流程,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6、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可以极大的提高基础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水平,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有利于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局面由被动防御向主动预防转变,减少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提高基础地质灾害的防治能力;

7、建立私人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加强选址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合理规划工程建设布局,合理利用工程地质条件优越的地段,尽量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和不利改变,合理避开工程地质条件较差地段,尽量减少地质环境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制约,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8.强化资金监管及绩效考核管理。综合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管,明确资金动向,加快资金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开展多维度的项目及资金绩效考核,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能充分发挥资金效能。

9.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各项制度和信息系统。县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项目管理制度,修订激励惩罚机制,制定参建单位和专家等不良信用管理具体措施。探索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流程。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为云南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发展战略作出贡献。

第二节规划原则

一、坚持重心前移和统筹规划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风险评价,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逐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理念融入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从源头降低风险;对威胁县城、学校、医院、聚居点和安置区等人口聚居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按风险高低分期分批实施防治,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二、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

大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以及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着力推进InSAR、无人机航空摄影、激光雷达等综合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在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监测预警、应急调查、动态排查核查等方面的应用,加强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做到科学防灾减灾。探索并逐步推广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三、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负责

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相关主体的防治责任。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标准,做到依法防灾。

四、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建立健全具有各地特色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要求,加大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实现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和科学规划。

五、坚持与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和协调

为了提高规划的综合性、全面性和可实施性,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应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参与规划的技术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本规划应与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矿产资源、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校安工程、扶贫工程等的规划相协调。

第三节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从“法治建设、行政管理、技术经济、社会参与”等方面全面构建龙陵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从“基层管理、技术支撑、资金保障”方面提升防治能力。以隐患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三查”、风险评价和分级防控为主线,开展龙陵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龙陵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等工作,掌握风险底数,进行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支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由“点”向“点面结合”转变,逐步建成新型高效的“群专结合、专群并重”监测预警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体系;基本完成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和移民搬迁。

二、分期目标

1 .具体目标( 2021 ~ 2025 年)

在查明地质灾害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体系。完善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使其与上级体系对应,确保上下联动;向社会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服务。对危害严重的重要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实施治理工程,进一步改善全县地质环境。经过五年( 2021 ~ 2025 年)的防治工作开展实施,使规划区内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口减少 1202 人,较总威胁人口( 19681 人)减少 6.1% 以上,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减少 2190 万元,较总威胁资产( 53613 万元)减少 4.1% 以上。

①对全县内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重大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评价,危险性大,稳定性差的灾害点要全部完成治理工作。

② 2021 年完成龙陵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③ 2022 年完成龙陵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

④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按照“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的原则,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规模及伤亡人数等。对于发生的重大地质灾害,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应于 24 小时内及时上报区(县)自然资源局,对于特大地质灾害,要同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以便灾害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

⑤建立“群专结合、专群并重”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制定群测人员的培训计划与巡回检查制度,对重要建筑物及居民区附近的重要地质灾害点制定汛期巡查制度(“三查”),对监测人员定期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⑥进一步完善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成果发布等全过程的有效管理与监控,建立基于GIS 系统的地质灾害信息与管理系统。

⑦逐步完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的宏观管理与调控逐步加强,地质环境管理职能全面到位,实现地质环境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⑧完成纳入防治规划的 3 个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项目;完成纳入防治规划的 1 个地质灾害隐患搬迁避让项目;完成纳入防治规划的普适型监测的 33 处隐患点自动化监测。

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地质灾害应急、防灾演练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工作。

2 .远景展望目标( 2035 年)

①建立与龙陵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②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防研究工作。通过多年防治工作经验总结研究及龙陵县龙陵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研究成果,建立气象信息与地质灾害发生规模、地域、成灾规模等之间的关联性,提高气象预警精准程度;对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灾前预兆进行总结,为灾前避让赢得充裕时间;对应急抢险工作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和普及,不断提高全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③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结合龙陵县实际,开展地质灾害勘查、治理、监测及预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如:建立地质灾害“安全码”管理机制。将地质灾害易发区信息、危险性区划信息、风险防范区信息、群测群防员信息、监测预警信息、应急预案信息、排查巡查信息等全部纳入“安全码”统一管理,实行相关信息自动采集、自动提取、自动发布,切实提升地质灾害信息管理效能。

第三章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防治区

第一节地质灾害易发区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易发性分区结果,龙陵县辖区共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见图 3.1 — 1 )。

图 3.1 — 1 龙陵县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简图)

各易发区主要防治监管要求:

1 、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监测预报预警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

2 、汛期加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的巡查和监测;

3 、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

4 、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5 、区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6 、规范人类工程活动,有效保护地质环境;

7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救灾和互救能力

第二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在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地质灾害危害对象、威胁人口状况、威胁财产状况及人类工程活动状况,结合龙陵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质灾害防治程度等,对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成灾后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地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规划区均应进行重点防治。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危害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现状与总体规划作为分区的主导因素。将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两个级别,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6 个亚区。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差异、现有地质灾害的分布和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险情及其对规划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规划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平面部署分为重点防治( A )和一般防治( C )两级别,其中重点防治区由6 个重点防治地段( A 1 、 A 2 、 A 3 、 A 4 、 A 5 、 A 6 )组成,合计面积 1059.41km 2 ,占全县总国土面积( 2793.48km 2 )的 37.92% ;一般防治区由 3 个地段( C 1 、 C 2 、C 3 )组成,合计面积 1734.07km 2 ,占全县总面积的 62.08% (表 3 — 2 、附图 1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评价

《云南省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以原区划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为基础,将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和一般防治区(B)两个级别,共6 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和1 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亚区。防治分区以龙陵县的地质灾害现状出发,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综合考虑龙陵县“十四五”相关规划,考虑不同地段地质灾害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规划,选择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工程地段进行重点防治,根据财力、物力逐步实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纲要相吻合。基本确定了未来5 年内,特别是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实施安排,对威胁城镇、重大工程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隐患区优先安排,重点防治;对危害农业、毁坏森林和土地资源的地质灾害积极进行防治。此次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修订沿用原《规划》中的分区方法,将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和一般防治区(C)两个级别,修订时对亚区的分区和边界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区域是镇安镇一带调整为一般防治区,主要调整依据是镇安镇一带原有地质灾害点经调查已趋于稳定,危害程度低;镇安镇一带位于盆地地带,地势开阔,地形较平坦,不具备产生滑动的有利地形条件;三是盆地内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主要为乡村路、房屋建设及农耕,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小,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极小。调整后全县分为9 个亚区,其中重点防治亚区6 个、一般防治亚区3 个。

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面对要求越来越高,引发地质灾害的因素日益复杂,地质灾害防与治的矛盾

日趋突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峻形势,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现有地质灾害防治系统的基础上,须对以下方面的防治工作进行加强和完善。

一、调查评价

1 、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家底。

规划期内完成龙陵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工作、地质灾害风险普

查工作;目前两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开展野外调查、设计编写等工作。

2021 年内完成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底数,查明

地质灾害承灾体类别、结构及经济价值,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和区划,并提出风险管控建议,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和风险防治等提供地质灾害专项基础数据。

2021 年~ 2022 年内完成龙陵县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工作,运用高

分辨率综合遥感调查、地面调查(核查)、工程地质测绘、地质勘探及物探等相结合的方式,以县域为单元开展1:50000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建立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对县域内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镇、村组等人口聚集区、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建设重点工程区,进一步实施1:10000 精细化调查,形成县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数据库,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措施建议,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提供依据。

2 、突出重点,动态排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年内特别是汛期重点时段,要紧盯“两

陡”(陡坡、陡崖)及“三沟”(沟口、沟内、沟边)附近居民点、城镇和山区丘陵区学校、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公路铁路沿线、江河沿岸、重大工程建设区等重点地区和周边,扩大排查和动态巡查范围。排查中将大众排查与驻守专业技术队伍排查相结合,要充分发挥驻县专业队伍的技术支撑优势,持续开展规划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调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三查”由驻县联乡单位安排人员展开工作。

规划期每年3~4 月开展汛前排查;每年8~9 月开展汛中巡查;每年11~12

月进行汛后核查。对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并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3 、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调查按照“分级响应、分区管理”

的原则,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应急调查工作。调查清楚灾(险)情发生具体时间、准确位置、灾害体特征、危害或者威胁对象、人员及财产,研判发展趋势和影响范围,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和防治措施,根据处置建议进行应急治理工程,确保地质灾害发展及威胁得到良好的控制。

4 、私人、小企业建房切坡的监督管控。

1 )全县应强化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要求切坡建房地灾防治

切实做到“五个到位”,通过清理排查隐患,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库“识别到位”;通过落实主体责任,管好人员密集重点区“责任到户”;通过地灾风险预警,掌握汛情雨情时间点“预警到位”;通过防灾科普宣传,告知每个切坡建房户“宣传到户”;通过调动各方力量,完善基层干群防治网“监管到户”;

2 )举办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宣讲培训班,进行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

防治专业知识、工作举措等培训。主要针对切坡建房隐患、隐患成灾如何预防、切坡处置要采取哪些措施、新建房要重视讲科学等方面作了详细讲解,并要求各级各单位增强责任心,切实做好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简表”等手段,确保建设使用安全,切实强化源头管控,确保新增村民建房无地质灾害隐患,有效防控村镇零星分散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新增势头。

3 )加强临坡切坡建房监管。对工程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

负责谁治理”原则,落实人为建设形成的隐患治理责任。指导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临坡切坡住户修建截排水沟、挡土墙等进行简易处理;

4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建库。将“房地一体”调查确权农村房屋临坡切坡成果

数据纳入,对存在风险隐患或集中连片临坡切坡建房区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将数据成果运用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5 )加强防灾宣传气象预警。按照“一房一卡”要求,对纳入数据库管理的

切坡住户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临坡住户逐户发放《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册》,通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平台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精准发送到风险区、隐患库的所有临坡切坡住户,做到气象预警到户;

6 )加强分类分级风险管控。指定切坡住户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临坡住户常

住家庭成员为本户监测员,负责本户房前屋后观测、预警预报信息接收,村组、乡镇负责防灾应急组织,形成“户监测、村组织、乡管理、县统筹”的地质灾害自我监测、协同防治管控机制。

二、监测预警

1 、群测群防

群测群防网络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定点、定人、定时的

群众监测,以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分村组级监测网(三级网)、乡镇级监测网(二级网)和县级监测网(一级网)进行建设。逐区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到“一名县乡领导负责、一名村组干部包点、一名以上群测群防员值守”,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辐射到点、全面覆盖”;加强监测员培训,确保胜任监测工作,加强过程跟踪考核,实现从“无责任义务”向“有报酬责任”管理转变。

本次规划,龙陵县现状157 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今后

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

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后,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完成现有监测方式的升级改造,安装墙面裂缝报警器、滑坡裂缝伸缩仪(报警器)、泥石流地声报警器等,实现实时自动监测与人工巡查监测相结合。

2 、普适、专业监测

对没必要或不具备工程治理、避险搬迁条件的隐患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

未规划和未实施搬迁、治理且不稳定的隐患区(段、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实施治理工程后,隐患仍不能消除或没有得到有效管控的区(段、点),实施治理工程后仍存在较大风险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隐患(段、点),近年来频繁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险)情事件的县(市、区)且没有开展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建设的区域,开展普适型或专业型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建成新型高效“技防 + 人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龙陵县规划将 33 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普适型监测预警点(其中 2022 年规

划实施 15 个, 2023 年规划实施 8 个, 2024 年规划实施 5 个, 2025 年规划实施 5个)。

3 、气象风险预警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历年均与气象部门有联系、协作,下一步建议与气象部门

及通讯部门做进一步联系,建立完整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每年汛期,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组建由县自然资源、水务、地震、气象、广播电视和通信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及相关领导参与的联席会议,及时对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群众反映的地质灾害迹象和气象、水文、地震预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科学研判会商,及时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和灾种。并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将预警预报信息尽快专递到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组,确保预测预报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和全面。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实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的科学化和信息服务的社会化。

4. 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

据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2021 年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

险区双控试点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列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试点县。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1〕44 号文件)中关于加快风险评价,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精神,结合《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根据现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把那些目前没有变形迹象但是具有成灾风险的地区划分为不同程度的风险地区管控起来,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将风险区内现阶段无地质灾害迹象村民小组纳入群测群防体系。

规划 2021 年内完成《龙陵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试点区实施方案》编制。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双控”工作的实施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组织所属村(社区)委会参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管理制度遴选地质灾害巡查组织员、巡查员。负责组织潜在高风险区群众避险,并对目标区域实行道路交通、人员出入管控,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将构建“五位一体”网格化和“一点多员”管理体系。全力推进以乡镇为单

元,以行政村为网格,明确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网格责任人、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为网格管理员、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为网格协管员、村(社区)委会书记为网格专管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及群众为网格信息员的“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群测群防“十项制度”,同时采取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乡镇干部包点、村干部和村民组长包户构建“一点多员”的管理责任制。

组织开展隐患点区域监测与空间识别。一是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

用群测群防员核查+普适型(专业型)监测仪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隐患点管理,实现人防 + 技防的模式。二是认真对自然资源部遥感中心、省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中心基于 Insar 、光学遥感等识别出的疑似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进行现场核验。通过这些,精准发现常规技术不能发现的高位、高隐蔽性环境下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使防灾关口进一步前移,掌握防灾减灾的主动权。

做好培训和演练。抓好巡查组织员、巡查员及风险区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防灾避灾、灾后自救能力。

三、工程治理

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程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原则,规划期内对全县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实时监测其发展、发生状况,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对危害城镇、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地质灾害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监测和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龙陵县年度财政预算和全省地质灾害规划范围,积极申请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并拓展其他资金筹集渠道,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的财力支持。

按照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选择严重危及城镇、集中居民点、

矿山、交通干线、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危险区和隐患区,景区附近按照可视范围的由近及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近期、中期及远期治理的规划,制定治理方案,实施防治工程。

对于具备工程治理条件、治理费用适当、保护对象重要、治理后具有经济发展潜力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龙陵县共规划 3 个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项目(无延续配套治理),其中险

情等级为大型地质灾害隐患 1 个,中型地质灾害隐患 1 个,小型地质灾害隐患 1个。

四、搬迁避让

对于不具备工程治理条件、治理费用太高而保护对象较少,或生态环境太差,不利于当地群众脱贫致富而没必要治理,但稳定性差、有产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的隐患点,对受其威胁的居民点采取搬迁避让。搬迁安置原则如下:

1 、优先对危害程度高、搬迁可行性强的地质灾害隐患危及的居民点实施搬迁

避让;

2 、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

3 、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有地安置和无地安置相结合、就近安置和外

迁安置相结合;

4 、力争做到避险搬迁与小城镇建设、退耕还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扶贫

工程、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

5 、因地制宜,择优安置;

龙陵县规划对 1 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且具备条件的村庄或农户实施整

体搬迁或就近分散搬迁避让。

五、综合治理

按照主动防灾、区域减灾、系统治理的思路,针对地质灾害易发、风险程度

高的重点流域或区域,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差异化综合整治手段,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升区域地质灾害安全韧性。

龙陵县规划期内无综合整治项目。

六、完善技术支撑网络体系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专业队伍驻县联乡的工作机制,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

资质专业队伍“驻县联乡”专项行动,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配置无人机、应急视频通讯、应急车辆等应急装备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能力。做好全县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灾情报送、应急值守、应急会商、应急调查、避让选址等工作。规范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工作流程,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同时,“驻县联乡单位”也应承担起龙陵县今后新增地质灾害点的调查工作,并编写调查报告提供给县自然资源局,为防治提供技术指导。

七、地质灾害防治宣传与演练

全力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

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应急值班值守等各项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与应急管理部门密切联系,无缝对接,主动履职,认真组织做好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宣传培训教育每年至少集中开展5 次,同时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杂志、板报、标语等媒介以及中小学乡土教材,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普及省情、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每年组织地质灾害点区人员进行应急逃生演练,了解地质灾害危险范围,了

解逃生路线。县级自然资源局及各乡镇应编制各自的应急预案,各地质灾害点应编制单点应急预案。每年各灾害应急逃生演练应不少于2 次。

八、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配套的相关地方性法规体系,出台

适合我县的地方性的专项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完善地质灾害调查、危险性评估,预警预报,防灾预案、灾情速报、应急反应,险情巡查、汛期值班、专项资金等各项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

九、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1. 依法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工程建设和运营可能引发和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要依法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落实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贯穿工程建设和运营全过程。依法落实业主和建设单位的防灾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落实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在建和营运公路、铁路沿线,既要严防工程建设本身诱发地质灾害,也要严防工程遭受地质灾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和业主单位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与主体工程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尚未落实防治措施或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督促限期整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组织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建议逐一落实,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矿山开采,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组织指导和督促在建生产矿山,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相结合,加强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提前化解因矿山开发诱发地质灾害引起的矿群纠纷,确保矿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区域,文化旅游、教育、卫健等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坚决封闭存在隐患和受隐患威胁的区域,迅速实施工程治理。城乡切坡建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宅基地联审联管,特别对建在山边、山间的高切坡、高边坡要从规划设计源头加强把关、严格管控,督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建设使用安全;难以避免切坡建房的,要按相关规定开展拟建房屋的地质安全评估(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责任主体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 加强监督检查和帮助指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住

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措施建议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工作机制,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落实防治措施建议,严防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后,要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施工单位、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发放“两卡”,第一时间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十、防灾减灾机制建设

龙陵县现已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

各类技术支撑单位各司其职的常态化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机制,并建立了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

质灾害防治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主要为:进行动态数据更新,并及时与气象等系

统、指挥平台系统连接;完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归档管理制度、措施。

为更好的完成防灾、减灾工作及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管理的各项具体事务,需

配备具备专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管理工作者1~2 名,该项工作为驻县联乡工作要求。

总结:

本次规划遵循“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贯彻规划“五原则”,并结合龙陵县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进一步细化为“十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有: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完善技术支撑网络体系等十个方面。并强调加强领导、通过全面协调、完善机制、健全地方性管理规章、制度、保障投入基础上,来保证龙陵县地质灾害“十四五”防治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经过五年( 2021 ~ 2025 年)的防治工作开展实施,使规划区内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口减少 1202 人,较总威胁人口( 19681 人)减少 6.1% 以上,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减少 2190 万元,较总威胁资产( 53613 万元)减少 4.1% 以上。

《规划》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危害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现状与总体

规划作为分区的主导因素。将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两个级别;其中重点防治区由 6 个重点防治地段( A 1 、 A 2 、 A 3 、 A 4 、 A 5 、 A 6 )组成,合计面积 1059.41km 2 ,占全县总国土面积的 37.92% ;一般防治区由 3 个地段( C 1 、 C 2 、 C 3 )组成,合计面积 1734.07km 2 ,占全县总面积的 62.08% 。

第五章资金筹措

第一节匡算说明一、匡算依据

本轮规划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匡算依据如下:

(1)《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0 年试用)》(中国地质调查局2020 年7月);

(2)《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

(3)《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 版)》云建科[2020]15号-《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1-2020);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 号;

(5)《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息》DM 滇固印广登字(2006)第11 号;(6)《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7)《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8) 《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云自然资【2020】145号)。

二、综合单价

本次规划中的主要材料单价参考 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信息 所列材

料单价以及地方市场物价,并加计二次搬运进行计算,工程治理费用匡算综合单价 见表 5.1-1 。

表 5.1-1 工程治理费用匡算综合单价表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1、工作量为野外调查初步匡量,实际工作量需通过下一步的勘查设计后才

能确定,匡算经费与实际投资存在一定出入;

2、其它减灾防灾工作和措施无相关标准,按照当前物价水平匡算;

3、本匡算未考虑物价上涨因素。

第二节防治经费

根据2021~2025 年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工作部署和近几年全县地质

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初步估算,要保证《规划》工作内容的全面完成,达到预期防治目标,需投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4915.32 万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投入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维护专项经费2565.0 万元。各项费用汇总见表5.2-1。

表 5.2-1 防治资金汇总表

第三节防治资金来源

防治资金来源主要由中央、省、市、县、责任单位资金及社会资金组成,具

体来源待省财政资金筹集使用办法印发后修订。

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1 ﹞ 10 号),本次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筹措见表 5.3-1 。

表 5.3-1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筹措表

第六章防治效益一、社会效益

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减少受灾人口、减少人员伤亡;减轻

人们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创伤;稳定社会,保证社会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保护重要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线路);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

通过本次规划中的因灾搬迁避让可以消除地质灾害威胁、危害区的居民的安

全隐患,通过工程治理、综合治理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地质灾害对区内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危害;通过布设监测预警设备可以及时、有效的预测地质灾害险情,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总体上,通过本次规划的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可以消除1202 人的安全威胁、有效保护财产2190 万元;通过监测预警设备安装可以及时掌握区内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减轻当地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心理压力和恐慌情绪,保护人口3450 人、保护财产13293 万元。

规划实施后(至 2025 年),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得到可靠的防御措施保

护,可有效减少或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二、经济效益

地质灾害防治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较少,但通过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

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或降低其发生几率,减免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免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直接减免的农、林、牧、渔业损失,基础设施损失,城镇和农村居民财产损失,城乡企、事业财产及停产停业损失、骨干运输线中断的营运损失以及其他经济损失等;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损失给受灾区内、外带来影响而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环境效益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本身就是一项以控制环境恶化、保障民生安全的系统工

程。治理工程的实施可有效改善其危害区的水土流失和人居环境条件,有效减缓或消除灾害对局部地貌景观、森林植被、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影响;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减轻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之目的;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可以让全社会密切关注地质环境问题,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保障。

第七章保障措施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组织、协调、管理难度的工作,单由政府或主管部门投入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还必须通过制度制约,统一领导、加强协调,整合资源、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严肃惩处,保证投入,追踪问责等方面加以保障,才能保证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

管部门的主要职责。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健全工作机构,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其防治工

作与各乡镇、部门、集体和个人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应该是多元化、多渠道和多层次的。

对于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除争取部分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外,县和各乡镇

政府要根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在年度政府财政预算中划出此项经费,专款专用,定期按计划投入使用。

对于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应本着“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

原则,地质灾害的诱发者和治理的受益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治理费用。同时要坚决贯彻落实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确保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来源。

三、建立健全应急、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体系

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云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

规定和要求,责成相关部门建立县(区)乡(镇)及有灾害点的村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小分队,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做好( 1 )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2 )抢险人员的组成和应急救援装备、资金和物资的准备;( 3 )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4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5 )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6 )人员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是一套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汛期安排专人接收

其预报信息,并及时将灾害点的气象条件、形变情况等监测项目向上反馈,以取得更准确的专业预报。预报等级共化分为 5 级,其中, 3 级为注意级, 4 级为预警级, 5 级为警报级。当预报为 3 级以上时,应当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

四、有效防范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

各乡镇、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

防范工作,坚持建设工程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强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主动避让,切实保障相关人员和工程安全;要认真做好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和地质灾

害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水平。利用遥感系统( RS )、地理信息系统( GIS )卫星定位系统( GPS ),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技术力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近期要总结出斜坡稳定性的宏观鉴别标志,要迅速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加强技术队伍建设,要培养一批理论技术水平高、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学术带头人和项目负责人,加强在职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科技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防治资金、项目

龙陵县地质灾害分布面积广,全县5 乡5 镇均有灾害分布,为做好防灾减灾

工作,要强化政府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自然资源局是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地质环境和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项目与工程活动依法进行管理,并对地质环境开发利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人,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实处。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地质灾害

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 2014 〕 21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做好资金筹集工作,保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经费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切实筑牢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察监督、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 6 道防线,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益。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保山市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核查筛选、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监督检查、效益评价等工作。

七、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突出地质灾害防治驻地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夯实专业资质队伍驻州

(市)包县、驻县联乡的保障机制,巩固和提升省、州、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高新技术装备水平,规范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内容、制度与流程,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服务;升级完善和用好、用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和地方财力,合理有效筹措防治专项资金。

八、加强科普宣传

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本

规划的宣传,增强各级领导以及人民群众地质灾害防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自觉性。通过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对有关群众进行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通过组织演练等方式增强地质灾害的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

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单位、每所学校和每一户居民手中、认真落实险情巡查、监测、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确保一旦出现险情,果断采取避让措施。

九、奖惩

县政府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破坏地质环境、引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本《规划》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本《规划》由龙陵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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