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十四五”
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临政发〔 2022 〕7 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2 月 23 日
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
保障规划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2 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按照水利部和云南省“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临沧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总结了《临沧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分析了全市水利发展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聚焦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对临沧的发展定位,以基本消除临沧工程性缺水瓶颈和区域性干旱为主要目标,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的实施,对推动临沧市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水利支撑。《规划》是临沧市今后一段时期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
目 录
第一章 成就和形势................................... 6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6二、存在问题....................................... 13三、发展形势....................................... 16第二章 总体要求................................... 23一、指导思想....................................... 23二、基本原则....................................... 23三、主要发展目标................................... 25四、总体布局....................................... 30第三章 主要任务................................... 38一、节水优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38二、多措并举,保障供水安全......................... 45三、防治并重,保障防洪安全......................... 51四、分类施策,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 54五、统筹推进,健全智慧水利体系..................... 57六、加强水利管理,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 59七、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65第四章 投资规模匡算.............................. 72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76一、效益分析....................................... 76二、环境影响分析................................... 77三、消除和减轻不利环境影响采取的措施............... 78第六章 风险评估................................... 81一、风险因素....................................... 81二、风险应对措施................................... 82三、风险等级....................................... 84第七章 保障措施................................... 85一、加强党对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 85二、落实目标责任................................... 85三、科学有序推进................................... 86四、加大投入力度................................... 86五、凝聚各方力量................................... 87六、严格监测评估................................... 87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附表............... 88
第一章 成就和形势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临沧、谋划临沧、发展临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市围绕“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项目落实落地,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 83 . 11 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61 . 48 亿元,实现水利水电行业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 393 亿元,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是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刚性约束不断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完善,用水计划管理日趋严格,公民节水洁水意识持续增强,重点领域节水力度不断加大,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升。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8 . 7 亿立方米左右,全市万元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二五”末分别下降 33 %和 35 %,超额完成 3 个约束性指标任务,“十三五”期末云南省对临沧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为优秀。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 0 . 483 ,农田灌溉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是水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十三五”期间,建成了大批事关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水利基础设施。耿马灌区工程列入国家 150 项重大水利工程并开工建设。中山河、韭菜坝、鸭子塘 3 件中型水库、大转水、拦门山、黑龙潭等 15 件重点小(一)型水库实现竣工验收。南等干渠、耿马坝引水等 6 件工程完工,东丁水库、晓街河水库、郭大寨水库工程下闸蓄水,十八道河、德党河等 9 件工程大坝封顶。团结、岔河、芒回等 7 件中型水库、龙浩坝等 20 件重点小(一)型水库、双江县韭菜坝水库至耿马县四排山乡连通工程、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等 4 件引调水工程、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凤庆中心城区供水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列入《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 2014 — 2016 年)》的 2 件抗旱小型水库建设基本完成。全市新增中小型水库 29 件,累计建成水库 276 件;新增库容 1 . 37 亿立方米,总库容达 6 . 09 亿立方米,新增水利设施供水能力 1 . 79 亿立方米,供水能力达 11 . 9 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配置格局进一步优化,供水安全保障网加快构建。
三是农村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水利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巩固提升了 165 . 16 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8 . 7 万。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工程 2 . 43 万余处,其中,集中供水 5674 处,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达 91 . 7 %,自来水普及率达 91 . 2 %。中型灌区建设加快推进,列入国家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 4 件项目全部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创新推进,山区小水网工程项目继续实施。实施了 1 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四是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显著。《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基本实施完成,续建 7 件主要支流治理工程项目,完成综合治理河长 29 . 39 公里,新建堤防 48 . 07 公里;新开工建设 15 件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综合治理河长 48 . 1 公里,新建堤防 65 . 2 公里;新开工建设 3 件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完成综合治理河长 3 . 2 公里,新建堤防 4 . 8 公里;实施 9 件跨界河流治理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综合治理河长 41 . 44 公里,新建堤防41 . 44 公里。累计完成河道综合治理河长 122 . 13 公里,累计完成新建堤防 159 . 51 公里。完成了 45 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消除工程安全隐患。重点山洪沟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不断完善。有效应对处置了较大暴雨洪灾等一系列山洪、泥石流灾害,最大限度减轻了水旱灾害损失。
五是水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初步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1582 . 70 平方公里,累计治理面积达 5249 . 87 平方公里,全市水土保持率从 68 . 8 %提高到72 . 8 %。全市河湖面貌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 92 %以上,中山、铁厂河等水库和湖泊型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向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不断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和监管,制定了重要江河湖泊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和重点河湖名录。建成临翔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扎实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完成 111 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设备建设安装并接入平台监测,109 座整改类电站审批手续办理及合法性审定, 45 座退出类电站退出工作。
六是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四级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 13 . 1万人次,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不断深化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化运作试点。努力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开展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着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市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5 . 15 万亩,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有效推进乡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水价核定。全市农田水利改革扩大到 8 个县(区)。水土保持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在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水土流失治理中推行村民自主建设模式,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试点成效显著。全市水行政管理、农田水利、水利投融资和水资源管理等改革深入推进,累计争取专项建设基金 10 . 21 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5 . 03 亿元,抗疫特别国债 0 . 703 亿元,有力助推临沧水利快速发展。列入财政PPP 项目库的重点水利工程已开工 5 件。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PPP 项目分批启动实施并开工建设 38 条(段),开创云南同类项目建设模式之先河。市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累计融资达 22 . 51 亿元,带动水利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100 多亿元。
七是依法治水管水全面加强。水行政管理职能加快转变,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调整精简权责事项清单。深入贯彻落实《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全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不断加强,小型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全面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持续向水利基层延伸,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度落实,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全市未发生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大力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全市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234 件,结案 232 件,结案率达 99 %。全市未发生因水事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加快融合,临沧市水务局智慧水务系统一期项目启动建设,水利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十三五”临沧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推进,涉水事务监管全面加强,为临沧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次跨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
专栏 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临沧工程性缺水的瓶颈制约依然存在,区域性干旱时有发生,防洪减灾基础薄弱,局部地区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水利短板仍未彻底补齐,不能完全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城乡布局不平衡,供水保障能力不强。临沧市属于云南省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州(市)之一,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 156 . 9 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6949 立方米,是全省人均拥有量的 1 . 4 倍,是全国人均拥有量的 2 . 9 倍,但由于全市山多坝少,山高水低,大量河流落差较大,从峡谷穿流而过,开发利用难度大,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 5 . 1 %,低于全省 7 . 3 %和全国 21 . 5 %的平均水平;人均库容 270 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供水保障程度较低,水资源调控能力较弱。东北片的临翔、凤庆和云县三个县以全市 34 %的水资源支撑着 51 %的人口、 46 %的粮食产量、 55 %的地区生产总值;且东北部现状人均供水能力 368 立方米,仅为西南片(沧源、耿马、镇康)人均供水能力的 64 %。水利工程分布不均,占全市 92 %国土面积的山区水利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农村供水主要以分散小型工程为主,供水保障程度不高;水源工程渠(管)系配套工程不完备,田间地头最后一公里还未完全打通,影响水库、灌区效益的发挥。抗旱基础设施薄弱,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滞后,抗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应对特大干旱、连续干旱和供水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偏低。临翔、耿马、凤庆等先后发生供水危机。全市 2 个重点干旱县(耿马和临翔区)和 3 个中度干旱县(云县、凤庆和镇康)出现区域性干旱。亟需新建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完善水利设施配套,解决工程性缺水和供水不平衡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是防洪减灾基础设施薄弱,洪水风险威胁经济社会发展。极端天气呈多发态势,流域性大洪水和局部暴雨洪水威胁时有发生。全市 10 %的已建堤防未达标, 56 座病险水库需要除险加固。县级以上城市防洪排涝标准需提高。江河防洪工程体系短板突出,尚有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和流域面积 200 平方公里以下河道需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点多面广,十多万人口受山洪灾害威胁。水库运行调度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未能实现防洪保安与蓄水兴利效益最大化。保障防洪安全任务依然艰巨。
三是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美丽河湖建设任务艰巨。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 29 . 17 %,侵蚀程度呈增加趋势,治理难度加大。部分流域开发利用未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一定程度上造成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需加大保护修复力度。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不足,维护河湖健康任务艰巨。农村河道淤积堵塞,河流水力联系被隔断,污水大多直接排入河湖,严重影响农村河湖水生态环境。我市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体系尚未全面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联动机制尚未健全,水生态环境问题长期积累,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任重道远。
四是水利法治化有待完善,涉水事务监管薄弱。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涉水事务监管薄弱。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监管队伍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监测体系不健全,监测设施覆盖率不高,监测能力不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未得到充分运用,河湖岸线管制、河道采砂监管任务复杂艰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有待强化,特别是小型水库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落实不到位,管护人员不专业,造成人为的水库运行安全隐患。还需推进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是重点领域改革不够深入,水利发展动力不足。涉水制度建设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治水任务的新要求,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尚未完全执行到位,水价改革推进难、进度慢,水价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有待健全。尚未全面实行乡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投融资改革进程缓慢,“投、融、建、管、营”水务一体化模式尚未全面推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能力低。生态补偿机制、节水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问题依然突出,水利人才队伍结构和业务水平亟待优化提升,水利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有待加强。需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长效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水利资金投入不足。全市水利建设尚无稳定的长效投融资机制,财政资金难以满足项目资本金需求,水利建设筹资来源渠道单一,水利投融资的可持续性亟待加强。水利项目的公益性显著,经营性项目少,盈利能力不足,水价机制不健全,投资回报率低、回收周期长,要求不断深化投融资改革,创新投融资机制,提高水利投资的可持续性。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搬迁安置占补矛盾突出,补偿资金呈连年升高态势。小型工程管护机制不灵活,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工程安全隐患。“十四五”期间,水利高质量发展还需大量建设资金投入,水利投融资改革是重点领域改革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迫切需要取得创新性发展和突破性进展。
为系统解决上述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势在必行。
三、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临沧在实现全面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由“第一次跨越”步入高质量跨越发展阶段和向“第二次跨越”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水安全保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必须找准临沧在新发展格局中的位置、机遇、优势和挑战,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新时期国家水利发展新要求
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系统解决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围绕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抓紧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统筹加强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国家水网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工程。
2020 年 10 月,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积极构建国家水网”。
2021 年 6 月,水利部召开“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会议强调,新阶段水利工作的主题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本要求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以协调为内生特点、以绿色为普遍形态、以开放为必由之路、以共享为根本目的、以安全为底线要求。围绕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这一总体目标,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
2021 年 9 月,国新办举行水利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会议强调,水利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等为实施路径,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对于水利发展新要求,是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云南水利发展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要求云南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及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等举措的提出,为加快云南水利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机遇期。云南省委、省政府在推进实现“三个定位”目标,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美丽云南”“数字云南”等重大部署上持续发力,赋予了全省水利发展更多的政策性机遇。
“十四五”时期,云南水利处于高质量发展关键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消除工程性缺水,区域性、大面积干旱,补齐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加强美丽河湖监管与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围绕全省发展定位和布局,聚焦工程性缺水,区域性、大面积干旱等主要矛盾,大力实施“兴水润滇”工程,保障水安全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要求是临沧发展一以贯之的根本遵循。在全国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临沧位于推进“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贯通新的国内国际循环的关键节点,主动融入“兴水润滇”工程,为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临沧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临沧水利发展新要求
2021 年 8 月 19 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指出,要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兴边富民,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促进边疆繁荣稳定,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边疆地区的深切关怀和殷殷嘱托,云南省委、省政府强调要高质量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用 3 年时间将沿边行政村初步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小康村。
2021 年 5 月 11 日,云南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明确临沧“要努力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并大力支持临沧市“兴水润滇”项目建设。
2021 年 9 月,临沧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大力实施“兴水润滇”战略,加快推进耿马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和灌区,实施一批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
水利部门提出以“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为主线,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为重点,主动融入国家水网建设,大力实施“兴水润滇”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为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一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解决供水设施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行城乡一体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不断提高水利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实现世界一流的茶产业和“坚果之乡”、全国一流的蔗糖产业和冬春蔬菜重要产区,需解决灌区水源工程和灌区配套改造问题,加强灌区节水减排与现代化建设,为 2200 万亩优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的提质增效提供水利支撑。三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需解决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开展全市八个县(区)的农村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实现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打造兴边富民示范区,一要千方百计提升强边固防能力,二要做好沿边开放这篇大文章,三要加快打造沿边城镇带、边境小康村。需要解决区域性、季节性缺水问题,有效降低洪水风险,加快推进现代水网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解决沿边城镇带、边境小康村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打造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一要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抓好澜沧江国家水电基地建设,努力打造澜沧江中下游“风光水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二要加快发展旅游产业。三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深入实施澜沧江流域(临沧段)、怒江流域(临沧段)、南汀河流域综合保护开发,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努力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要求。全力打造临沧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美丽的地方,巩固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要加快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治水体制机制,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五”期间,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进程中,基本消除工程性缺水和区域性干旱,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强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加快美丽河湖建设和保护,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主动融入国家水网,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围绕全市发展定位和布局,把基本消除临沧工程性缺水和区域性干旱,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作为主要目标,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大力实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水资源支撑和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供水、防洪、生态环境等问题,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水利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节水优先、以水定需。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市区域性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性举措,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量水而行,规范和约束用水行为,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坚持新时期系统治水观,加强前瞻性研究、全局性谋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乡村,以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相均衡,支撑区域协调发展,坚持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持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的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聚焦制约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水治理体制,科学依法治水管水护水,稳妥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全面深化水价、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发挥水利科技支撑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增强水利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主要发展目标
(一)“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到二 〇 二五年,以基本消除临沧工程性缺水和区域性干旱为主要目标,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与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明显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程度显著增强,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现代化水治理体系逐步构建,重点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防洪减灾目标。 大江大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防洪保护区、中小河流重要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县级以上城市和重点经济区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高, 5 级及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提高到 85 %,全面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更加完善,区域性干旱基本消除。
水资源节约集约目标。 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明显增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11 . 22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15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 . 508 。
供水安全保障目标。 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人口聚集区、经济发达区、工程性缺水区供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供水保障和抗旱应急能力明显增强。新增蓄水库容 2 . 0 亿立方米、新增年供水能力 2 . 5 亿立方米,人均年供水能力提高到 550 立方米以上,供水安全系数达到 1 . 3 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提高到 97 %,农田有效灌溉率达到 45 %。
水生态保护治理目标。 涉水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面完成辖区内河湖划界工作,划定落实河湖管理范围。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河湖水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重点水土流失区得到有效治理,水土保持率提高到 75 %以上。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 90 %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 95 %以上。
涉水事务监管目标。 对水文水资源、河湖生态、水土流失、水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水利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长制深入推进,主要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逐步完善,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得到全面监管,水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水利改革创新目标。 建立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水利发展模式。涉水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全面明晰水利工程产权,全面实施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全面推广农田水利水价改革试点经验。积极稳妥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不断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水利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专栏 2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指标表
“十四号 主要指标 单位 “十三
备注
五”目标
目标1 江河堤防达标率 % — [ 81 . 9 ] [ 85 ] 预期性2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11 . 03 ] [ 8 . 7 ] [ 11 . 22 ] 约束性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 [ 29 ] [ 33 ] 15 约束性3 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
% [ 30 ] [ 35 ] 15 约束性
用水量下降率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
系数 — — [ 0 . 483 ] [ 0 . 508 ] 预期性5 水利设施新增年供水
能力 亿立方米 1 . 667 1 . 79 2 . 5 预期性6 新增蓄水库容 亿立方米 2 . 635 1 . 37 2 . 0 预期性7 人均年供水能力 立方米/人 — [ 493 ] [> 550 ] 预期性8 农田有效灌溉率 % — [ 38 . 78 ] [ 45 ] 预期性9 农村集中供水率 % 85 [ 91 . 7 ] [ 97 ] 预期性10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80 ] [ 91 . 2 ] [ 88 ] 预期性11 供水安全系数 — — 1 . 25 [ 1 . 30 ] 预期性12 水土保持率 % — [ 72 . 8 ] [> 75 ] 预期性13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
流量达标率 % — — [> 90 ] 预期性14 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 % — — [> 95 ] 预期性
注: 1 .规划指标带[ ]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 5 年累计数;
2 .江河堤防达标率是指 1 — 5 级堤防长度中达标堤防长度占比。
3 .农村供水受益人口达到 20 人以上均纳入农村集中供水率统计范围。
4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统计口径变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标准由原受益人口 20 人提升为 100 人,且农村自来水指在原管网入户的基础上,须增加配备净化或消毒设施,“十三五”规划目标按照老口径确定为 80 %,“十三五”完成情况按照老口径达到91 . 2 %;“十四五”规划目标按照新口径分析确定为 88 %;
5 .供水安全系数是指工程供水能力与总用水量的比例;
6 .水土保持率指区域内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7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是指纳入生态流量保障重要河湖名录的河流和湖泊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实现比例。
8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是指纳入监测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年均达标的监测断面比例。
(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二 〇 三五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人民群众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洪旱无虞。江河湖泊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节水型社会建成,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基本协调,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河湖生态水量得到有效保障,美丽健康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现代水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水法治体系基本健全,水安全保障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水生态文明建设达到全省前列,城乡供水保障、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临沧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际样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四、总体布局
(一)临沧地形地貌和水资源条件
临沧地处澜沧江与怒江之间,属滇西纵谷区,受构造地质条件影响,形成了高差悬殊、山峦叠峰、群峰纵横、河床狭陡。中高原和山地约占临沧市总面积的 92 %,盆地约占 8 %。全市地势为南北走向,东北部高,西南部低,中部高、四周低,并由东北向西南逐渐倾斜,境内最高点是永德大雪山,海拔 3504 米,最低点为南汀河出境处,海拔 450 米,相对高差 3054 米。临沧山高谷深,河流纵横,分别属澜沧江、怒江两大水系,两大流域集水面积分别占 51 . 5 %和 48 . 5 %,澜沧江、怒江水系均为入海河流的上中游,澜沧江汇入太平洋;怒江汇入印度洋。澜沧江和怒江从东、西两侧流过,境内澜沧江 306 公里、怒江一级支流南汀河 255公里。全市共有三级以上支流 1047 条,其中径流面积在 2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 361 条,径流面积在 10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有 12条。澜沧江临沧段建有漫湾、大朝山、小湾 3 座百万千瓦级水电站,是国家“西电东送”的重要基地。
临沧市多年平均年自产水资源量 156 . 9 亿立方米,占多年平均年降水量 47 . 1 %,占全省多年平均年自产水资源量的 7 . 43 %,居全省第五位;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 6949 立方米,分别是全省、全国人均拥有量的 1 . 4 倍和 2 . 9 倍。临沧市水资源较为丰富,但全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布不均匀,耿马县地表水资源量最多,为 28 . 82 亿立方米;双江县最少,为 11 . 54 亿立方米,两者相差约 2 . 5 倍。全市分区降水大多介于 1200 ~ 1600 毫米之间,其中降水量在 1200 ~ 1400 毫米之间的区域占全市面积 40 . 8 %,主要位于临沧东北部、西北部及东南部;降水量在 1400 ~ 1600 毫米之间的区域占全市面积的 41 . 8 %,主要位于临沧中部、南部、西南部;降水量大于 1600 毫米的分区主要在西部和西南部地区。镇康县多年平均降水量最大,为 1780 . 8 毫米;其次为沧源县,为 1711 . 8 毫米;永德县多年平均降水量最小,为 1311 . 5 毫米。
(二)布局分区
围绕《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打造一核、打通一轴、构建两带、带动多点”的发展空间格局(即:打造孟定区域性国际新兴口岸城市为核心,打通中缅国际大通道临翔至清水河段铁路、高速公路对外通道主轴,构建沧源耿马镇康永德沿边城镇带和凤庆云县临翔双江一体化城镇带,带动其他乡镇、重点村、特色小镇协同和加快发展),聚焦工程性缺水瓶颈、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和水生态突出问题,提出“保障一核、提升一轴、支撑两带、兼顾多点”的临沧“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布局要求,以大型灌区建设为纽带,以水源工程为支撑,以澜沧江大中型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及水系连通为补充,以重大农业节水为先导,构建临沧现代化水网体系,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区域特点、水资源禀赋条件等因素,以“两带”为基础,分为临东北区和临西南区进行规划布局。
——临东北区。 包括“凤云临双”城镇带的凤庆县、云县、临翔区、双江县 4 个县(区)。临东北区境内以澜沧江水系为主,澜沧江水系流经面积为 9536 平方公里,占总国土面积的 78 %。凤庆县、云县、临翔区人口密度较大、经济发达,国土面积、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占全市的 40 %、 51 %、 55 %,是临沧经济发展的核心区。该区域主要水问题是资源性、工程性缺水并存,以引水工程为主的供水结构保证率低下,抵御干旱灾害能力薄弱。
临东北区的发展定位是以澜沧江(临沧段)为发展主轴,以临翔区为发展核心,通过凤庆、云县、双江县三个产业联动区,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长廊、对外开放经济走廊和边疆生态人文走廊,全力培育发展茶叶、核桃精深加工及新材料制造、现代物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产业, 夯实一体化城镇带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动力。 水安全保障布局是围绕临沧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和重要增长极的定位,以水源工程建设和澜沧江(临沧段)水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规划以小黑江、云凤大型灌区为纽带,谋划两岔河大型水库和加快建设一批骨干中小型水源工程为支撑,实施澜沧江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作为补充,构建澜沧江(临沧段)水网、罗闸河水网和小黑江水网,为“绿色三张牌战略”的高原特色农业基地提供水利支撑。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型水利、连通工程等,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以革命性举措抓好南汀河、罗闸河等重点河湖水生态治理与修复,持续开展澜沧江(临沧段)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加大高效节水、中水回用及城市应急供水工程建设,确保临翔、凤庆、云县等重点城市的供水安全。
——临西南区。 包括“ 沧耿镇永 ” 沿边城镇带 的沧源、耿马、镇康和永德县 4 个县,临西南区境内以怒江水系为主,怒江水系流经面积为 8963 平方公里,占总国土面积的 78 %。 其中沧源县、耿马县、镇康县三个边境县的总国土面积、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占全市的 36 %、 27 %、 28 %,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沿边开放的主要区域,镇康县南伞镇(南伞口岸)、耿马县孟定镇(清水河口岸)和沧源县勐董镇(永和口岸)是集边境、山地、热区于一体的少数民族聚居的边境口岸重镇,该区人均水资源量和土地资源丰富,人口密度低,光热条件好,发展潜力大,主要水问题是以引水工程为主的供水结构保证率低下,抵御干旱灾害能力薄弱;江河洪水灾害多发,属防洪重点区域。
其中,以耿马县、镇康县、永德县行政区的四排山乡、勐撒镇、孟定河外片区、南伞镇、崇岗乡、勐板乡、小勐统镇等乡镇为主的岩溶石漠化地区,岩溶地貌发育,水土流失严重,地表径流少而地下水埋藏较深,开发利用难度大,属典型的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临西南区发展定位是以临清铁路、临清高速公路及沿边高速公路为发展轴,打造以孟定区域性国际新兴口岸城市为核心,规划建设“沧耿镇永”沿边城镇带,打造成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对缅开放和融入“双循环”的龙头。水安全保障布局是围绕支撑沿边开放和临沧新增长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衔接,着力改善供水结构,加快实施耿马大型灌区建设,规划大勐统河、南汀河大型灌区,谋划南汀河大型水库,尽快开工一批骨干中小型水库工程,构建南汀河水网、大勐统河水网,为“绿色三张牌战略”的高原特色农业基地和千百亿级产业基地提供水利支撑。因地制宜发展小型水利设施,持续推行城乡一体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不断巩固提升水利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推进南汀河、勐波罗河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突出保护优先,加强河流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推进南汀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有力支撑保障沿边开放区的供水安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按照“保障一核、提升一轴、支撑两带、兼顾多点”的水安全保障布局要求,以大型灌区建设为纽带,以水源工程为支撑,以澜沧江大中型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及水系连通为补充,以重大农业节水为先导,着力抓实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临沧现代化水网体系,不断提升全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
一、节水优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按照“严管控、抓重点、建机制”思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措施,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推动水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将节约用水作为解决水资源问题的优先举措,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全力推动临沧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研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扭转水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安全利用,实现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是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 以维系河流湖泊等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所需基本生态用水为前提,明确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的基本生态流量(水量)。加快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等工作,确定区域地表水分水指标、地下水可开采量和水位控制指标、非常规水源利用最小控制量,完成跨县(区)主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明晰区域用水权益,保护水生态环境。以管控指标为约束,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明确区域农业、工业、生活、河道外生态环境等水资源利用边界线,引导各行业合理控制用水量。
二是建立分区差别化管理制度。 根据主体功能定位、不同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及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分区成果。进一步研究细化分区标准,科学划定水资源管理分区,制定差别化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实施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承载能力相协调。
三是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 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实施,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完善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纠正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超采地下水、无计量取用水等行为。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在水资源紧缺和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地区,压减高耗水产业规模,发展节水型产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动态监管能力。对取用水户等社会主体,加强取水许可执行、用水定额落实、用水计量等情况的全面监督。
四是推进超载区取水许可限批。 落实取用水总量控制主体责任,严格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对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需求以及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取用水指标的项目,可以继续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但需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临界超载地区要建立预警机制,限制审批新增取水许可,执行严格的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
五是严格用水强度控制。 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严格指标管控、过程管控和监督考核,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健全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建立用水定额标准动态修订机制。强化用水定额标准在相关规划编制、节水评价、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创建、节水监督考核等方面的约束作用。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体系,细化分解落实并严格考核各级行政区域万元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效率管控指标。
六是完善水资源监督考核制度。 健全督察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注重工作实绩,改进评价方式方法,注重刚性约束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的日常监督,推进问题整改。加强取用水管理执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依法实施整改。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城市用水计量统计,依托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超用水管理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水用水监管能力。
(二)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因地制宜,分区推进,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益。
一是推进农业量水生产。 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建立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在水资源紧缺地区,严控农业用水总量,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加快发展旱作农业。大力推广低耗水、高效益农作物,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大力推进稻鱼综合种养,积极发展特色生态农业。
二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 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提高灌区节水水平。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依托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高原湖泊保护要求,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节水等非工程节水措施。健全完善量水测水设施,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降低农业用水损失。
(三)深入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动实现工业领域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循环利用和科学利用。
一是加大工业节水改造力度。 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设施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对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
二是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 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的用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严格用水强度控制的前提下,推动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
三是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应在规划布局时统筹考虑,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四)全面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全面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一是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构建城镇高效水系统。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
二是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改造建设,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重点推动城市管网节水改造。
三是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 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计划管理,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改造。公共机构要推广绿色建筑节水措施,在公共建筑和居民家庭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并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
(五)健全节水机制
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市场机制,激发节水内生动力,不断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节水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节水监管机制。 健全节水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市节水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各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节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逐级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推动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是建立节水激励机制。 加大对节水产业的税收支持力度,激活产业有效需求、促进产业有效供给。落实节水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和节水激励措施。大力扶持合同节水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根据国家政策减免相应税收。
三是完善节水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积极推行节水认证和水效标识建设,扩大产品覆盖类型,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采取相应惩戒措施,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积极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对“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拓展合同节水管理服务范围和深度。
四是加强节水宣传教育。 加强国情水情教育,建设水情教育基地,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持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节水教育培训,积极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加强节水形势宣传、知识普及、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行动,培育节水文化。
专栏 3 重点领域节水重点工程
农业节水增效。以粮食主产区、高原特色农业区、干热河谷区等为重点,实施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创建一批节水型灌区,集成推广旱作农业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农业节水技术、产品、设备使用示范基地建设。
工业节水减污。在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城镇节水降损。对使用年限超过 50 年、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实施农村供水管网提效建设工程。
二、多措并举,保障供水安全
按照“强骨干、成网络、促振兴”的思路,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立足水资源空间配置,强化大中小微供水工程协调配套,加快构建以大中小型水源工程为骨干支撑、以大中型水电站综合利用及水系连通工程为补充、以重大农业节水工程为先导的供水安全保障网,不断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围绕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和重要工业项目布局等,合理测算用水需求,谋划建成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同时储备一批水源工程,基本消除全市工程性缺水问题,改善区域供水结构和提高供水保证率,不断筑牢临沧水网基础支撑。
1 .大中小型水库工程建设
积极推进两岔河扩建、南汀河 2 座大( 2 )型水库前期论证工作。
加快团结、芒回、岔河、帮东河、大桥坡、大摆田、马鞍桥7 件在建中型水库建设进度,确保“十四五”期间建成并发挥效益。开工建设已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的翁结、允景、香竹林、茂兰河、马街河、公丁、双河、忙东、湾河扩建9 件中型水库,提升区域水资源调节和水安全保障能力。积极推进绿水河、南美、勐底河、迎春、中厂、户那河等 13 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
加快三岔箐、涌金等 6 件在建小( 1 )型水库建设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并发挥效益。继续加强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新建曼豪箐、大海子等 30 座 小( 1 )型水库。积极推进大坝、汇存等 46 座小( 1 )型水库,以及平掌、鸭塘等 64 座小( 2 )型水库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积极开工建设。
2 .水库清淤工程建设
实施博尚、勐董等 9 座中型水库及 21 座小( 1 )型水库、 30座小( 2 )型水库清淤疏浚工程,充分挖潜现有水源供水能力,提升工程效益的整体发挥。
(二)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既有水源供水能力
1 .引提水及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统筹推进流域或跨流域(区域)水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与全市大型灌区和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相衔接,因地制宜实施沧源县芒岗村连通工程等 4 件引提水工程和永德县忙海水库至德党上寨等 29 件水系连通工程,通过多水源联合调度,充分挖掘既有水源供水能力,着力构建澜沧江、罗闸河、南汀河、大勐统河、小黑江等区域特色水网,加快推进南汀河、澜沧江(临沧段)等生态水网建设,实现水资源丰枯相济、区域互补、互联互通,不断提高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
2 .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按照“互连互通、丰枯相济、水源储备、联合调度”的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思路,以临翔、凤庆、双江、沧源、永德等县城备用水源和互连互通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县级以上城市供水安全性保障程度,抵御极端气候、化解城市水危、降低供水风险,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 .大中型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按照“干支并用、以干强支”的开发思路,充分利用建成的大中型水电站,把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实施临沧市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凤庆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和凤庆北部片区乡镇供水工程,保障凤庆中心城区和北部片区近期用水,有效补充城乡生活供水和干热河谷灌溉用水,充分储备长远发展和城市应急备用水量。实施小湾、漫湾、糯扎渡等水电站综合利用工程,依托大中型水电站综合利用工程构建澜沧江(临沧段)区域水网,支撑临东北区经济带和特色农业发展。
(三)加强农业农村供水网络工程建设,提高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能力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大灌区工程、农村供水工程、山区小水网工程建设力度,打通农业农村供水“最后一公里”,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干热河谷开发提供水利支撑,提高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平。
1 .灌区工程建设
按照强化农业节水和保障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思路,加快推进灌区工程建设,有效促进灌区深度节水和减排,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干热河谷开发提供水利支撑。
加快已列入国家 150 件重大水利建设计划的耿马大型灌区建设,确保在 2025 年底前发挥效益。
加快已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的大勐统河、小黑江大型灌区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南汀河、云凤大型灌区前期论证工作。
实施湾河水库灌区和清水河灌区 2 个重点中型灌区、储备 27个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2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坚持增进人民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量质提升、安全可靠、城乡统筹的要求,推行城乡一体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重点解决分散供水工程保证率低、水质保障不高的问题,对老化失修、建设标准低的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加强小型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水质,重点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千吨万人供水、千人及以下集中供水等工程。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化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3 .山区小水网工程建设
按照建设平安临沧的要求,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多措并举解决乡镇抗旱问题。以改善乡村基本生活条件和保障粮食安全为主要目标,以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分水岭地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型、微型水源工程。在光热条件充足的山区、半山区,澜沧江、怒江、南汀河和罗闸河干热河谷区实施一批小型提水工程,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在地下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一批水源稳定可靠的抗旱应急备用井。结合水窖、水池、塘坝等小微蓄水工程,提高雨水积蓄能力,通过抗旱水源储备和区域水源科学调配,充分发挥各类水源调节互补的抗旱减灾作用,改善乡村基本生活生产用水条件。
专栏 4 供水保障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水源工程。续建团结、芒回、岔河、帮东河、大桥坡、大摆田、马鞍桥、大雪山 8 座中型水库和三岔箐、涌金等 6 座 小( 1 )型水库;新建翁结、允景、香竹林、茂兰河、马街河、公丁、双河、忙东、湾河水库扩建共计 9 座中型水库和曼豪箐、大海子等30 座小( 1 )型水库;加强储备的两岔河扩建、南汀河 2 座大( 2 )型水库,绿水河、南美、勐底河、中厂、户那河、迎春、铁厂河、新华、玉华、戛多、芒幕河、龙竹洼、耿沧(另仂水库扩建) 13 座中型水库和大坝、汇存等 46 座小( 1 )型水库,以及平掌、鸭塘等 64 座小( 2 )型水库前期论证工作,条件成熟的积极开工建设。“十四五”新增库容 2 . 0 亿立方米,新增年供水能力 2 . 5 亿立方米。
水库清淤疏浚工程。实施博尚、勐董等 9 座中型水库及 21座小( 1 )型水库、 30 座小( 2 )型水库清淤疏浚工程,储备 25座小( 1 )型水库、 36 座小( 2 )型水库,恢复兴利库容 1 . 22 亿立方米,恢复供水量 3 . 26 亿立方米。
引提水及水系连通工程。改扩建沧源县芒岗村连通工程、新建耿马自治县古登河至耿马镇弄巴片区连通工程等 4 件引提水工程;续建永德县忙海水库至德党上寨水系连通工程,新建双江县青平水库至邦烘村连通工程等 28 件水库连通工程,储备水系连通工程 27 件。
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新建东丁水库至沧源县城供水连通工程、凤庆县城备用水源连通及配套工程、双江县城备用水源连通及配套工程、茂麻山水库至永德县城水系连通工程、临沧主城区供水水源补给连通工程共 5 件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备用日供水规模 6 . 5 万立方米,保障人口 37 万人。
大中型电站综合利用工程。续建临沧市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凤庆中心城区供水工程 1 件续建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新建临沧市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凤庆北部片区乡镇供水工程等 4 件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储备临沧市澜沧江糯扎渡水资源综合利用—双江片区乡镇供水工程。
新建大型灌区工程。续建耿马灌区,拟建大勐统河、小黑江2 件大型灌区,储备南汀河、云凤 2 件大型灌区,积极开展前期工作。
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工程。实施湾河水库灌区、清水河灌区 2 个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储备勐省灌区、韭菜坝水库灌区等 29 个项目,年新增节水量 0 . 41 亿立方米。
农村供水工程。推行城乡一体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实施千吨万人工程 20 处、千人工程 312 件、千人以下工程 949件,受益人口 140 . 79 万人。
山区小水网工程。因地制宜开展 37 件,储备 26 件机井、引调提水(联通、其它配套)等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受益人口 44 . 78万人。
三、防治并重,保障防洪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消隐患、提标准、控风险”的思路,统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以消除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江河防洪能力提升、山洪灾害防治和超标准洪水防御为重点,加快补齐防洪薄弱环节短板。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防洪工程标准,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整体提升全市洪涝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为“平安临沧”建设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一)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坚持建管并重,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持续开展水库隐患排查,对存在病险或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要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工作。加快推进 4 座中型病险水库和 52 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同步完成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强化建设质量,运行管护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长期良性运行,实现早发现、早除险、早恢复。
(二)加快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防洪治理
对防洪标准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重要支流开展达标建设,积极推进澜沧江(临沧段)、怒江流域 3000 平方公里及以上 25 段主要支流综合整治工程,整体提升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的防洪减灾综合能力。
(三)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
全面完成列入《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及《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内 200 — 3000 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以全市防洪标准复核和防洪体系布局研究为基础,继续实施 28 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优先解决城镇河段防洪不达标、近年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率、堤防达标率,不断增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
(四)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坚持以防为主,以山洪灾害易发区为重点,继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全面强化已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的运行管理,提升“市级部署、多级应用”的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基层防御体系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补充预警报警设施设备,扩大预警预报信息覆盖面。继续实施 147 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成效,减轻山洪灾害损失。
(五)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防洪规划,依托流域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以提升中心城市、边境口岸城市和“美丽县城”等城市河道防洪排涝能力建设为重点,实施城市防洪提升工程,优先实施现状防洪标准与规划防洪标准差距较大的防洪工程建设, 8 个县(区)政府所在地城市防洪全部达标,不断提高抵御江河洪水的能力。统筹城市面山雨洪出路空间,以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为主,结合城区滞、蓄、截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城市排涝体系,确保重点县城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统筹城市防洪与排涝,不断优化城市蓄排泄空间,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城市防洪安全体系。
(六)强化洪水风险管理
完成临沧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全面开展洪水、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山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洪水风险评估及洪水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等工作。完善水文站网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气象水文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完善防洪预案,做好江河流域、各类水工程防洪调度。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强化全民防灾意识。
专栏 5 防洪提升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消除防洪工程安全隐患。实施正觉庵、勐董、南伞、两岔河4 座中型病险水库和 45 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储备 7 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实施南汀河、罗闸河、勐波罗河、小黑江等 3000 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整治工程 23 段,治理河道长度167 . 26 公里,建设堤防、护岸长度 147 . 76 公里,加固堤防长度19 . 5 公里。储备 2 段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完成《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内 200 — 3000 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新增一批具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程 28 段,治理河道长度 138 . 47 公里,建设堤防、护岸长度122 . 47 公里,加固堤防长度 16 公里。储备 15 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山洪灾害防治。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基层防御体系和群策防御体系建设,力争实施重点山洪沟 147 条,治理长度629 . 58 公里、新建护岸及堤防长度 1239 . 66 公里,新建排洪渠3 . 3 公里。储备 15 条山洪沟治理工程。
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实施临沧市区、耿马县、云县、沧源县及镇康县 5 座主要县城城市防洪达标建设及易涝区整治。
四、分类施策,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
按照“严保护、重治理、提质量”的思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加大重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以水为谋、以水为魂、以水为美,以水为要,以水为纲,努力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
(一)加大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力度
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针对河湖“四水”突出问题,加大河湖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保护河湖结构与功能,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加强江河湖库水资源生态调度,保障江河湖库生态用水。围绕“生态、安全、自然、和谐”的治河理念,以打造集生态、防洪于一体的清水通道为目标,结合节水减排、治污工程、河道防洪生态治理、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已建水利工程生态用水退减等,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快实施澜沧江流域(临沧段)、南汀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攻坚战,积极推进一批生态河道综合治理、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二)持续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重要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重要水源地石漠化地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要地区水土流失防治。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重点推进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地区、南汀河中下游地区、临西南岩溶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结合,为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三)有序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针对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以县域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通过采取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多种措施,集中连片推进,水域岸线并治,结合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全市八个县(区)的农村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专栏 6 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耿马县石房河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镇康县南伞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等 9 件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勐勐河主城区段河道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罗闸河云县段水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工程 2 件生态补水工程;实施镇康县南伞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南汀河流域孟定段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等 8 件生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耿马县芒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耿马县南袜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 5 件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储备耿马县南底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耿马县小黑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 10 件项目;储备博尚水库库区水生态改造治理工程等 3 件水库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双江县滚岗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临翔区蚂蚁堆乡一水河小流域以奖代补项目治理工程、沧源县永不笼生态清洁小流域等 60 件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恢复水土功能为主要内容,通过对区域内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水土流失面积 1060 . 19 平方公里,治理面积 694 . 12 平方公里。
农村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以建设“水美乡村”为目标,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54 件、储备 6 件,综合治理河长 1380 公里,受益村庄 562 个,受益人口 35 . 5 万人。
五、统筹推进,健全智慧水利体系
按照“强感知、增智慧、促应用”的思路,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 5 G、区块链、仿真模拟、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通过“数字水利”项目和数字水利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及水平,以水利信息促进水利现代化,为临沧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力驱动。
(一)建设水利信息智能感知网
综合运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建设覆盖全市流域及湖泊的天空地一体化水信息感知网。建设水利卫星遥感信息服务平台,逐步用自动监测替代常规人工监测,加强对流域雨情、水情、工情、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相关指标的感知,进一步扩展监测指标范围,形成多对象、多要素的全域覆盖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实现全市所有水信息“一张网”。
(二)强化水利信息化硬件基础
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 5 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高度复用的水利信息化硬件支撑基础,同时向云服务商或其他服务商购买服务,扩大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实现水利业务网络和视频会商系统全覆盖,水利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为安全监管和业务办理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构建水利智能应用系统
基于政务服务平台已有数据和服务功能,围绕“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进行应用系统建设,从“看水利”“知水利”“管水利”三个维度构建“智慧水利调度与监管系统”“智慧防汛抗旱”等系统,实现专业化精准服务。建设办事通水利专栏,从信息公示、灾害预警预报、公众服务、监督举报四大方面提供相应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强化民生服务,打造“数字水利”政务服务环境。
(四)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系统
对现有的网络安全防护升级改造,建立水利系统各级机构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安全防护体系统一规划、统一管控。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和销毁各环节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建立数据全过程的纵深安全保护体系,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通过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措施保障应用安全。
专栏 7 水利信息化重点建设任务
“数字水利”建设项目。基于临沧市政务云建设,建设一个临沧市涉水“融合数据资源中心”,实现多部门间数据的互联互通、存储展示等功能;建设包括全市域的智慧水资源、智慧水安全、智慧水环境、智慧水管理、智慧河长等N 个智慧化应用;实现现有河长制信息、山洪灾害预警等系统的数据资源整合,建设行政版、公众版APP。
水利新基建项目。建设覆盖全市、区、县域的智慧水务基础设施,包括:水雨情、工情、灾情等监测体系;建设通信网络;建设市、区、县级智慧水务调度指挥中心。
六、加强水利管理,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
以保障水安全为目标,按照水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立法规、建机制、强能力”的思路,围绕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针对涉水事务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强化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实现依法治水、制度管水。
(一)完善涉水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一是完善涉水法律法规体系。 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根据实际制定地方实施条例、办法、细则,不断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营造良好水法治环境,切实提高依法治水能力。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做好关于《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2 项条例制定工作以及《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等 6 项条例的修订工作;全力配合市人大做好关于涉水地方性法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切实推进重点领域水利立法,强化法治引领依法治水管水。
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 对标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监管法治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强监管制度清单,对相应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完善齐备的制度体制。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重点整合理顺相关单位监管力量和关系,完善执法队伍,充实技术力量,创新日常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构建双循环监督机制,畅通内部循环和对外联动机制,推动监管机制既内外上下联动,又权责明晰,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提升涉水事务监管能力
一是强化江河湖泊监管,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促进江河湖泊面貌持续好转。将水生态空间纳入国土空间管控范围,强化江河湖泊水生态空间管控。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衔接,做好江河湖泊水体、水域岸线的保护利用工作。深入持续推进“清四乱”,将清理整治重点由大江大河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等行为。
二是强化水资源监管,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环节监管。管好节水,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及节水评价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管好水资源开发,重点加强对流域、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约束管控。管好分水,制定重要江河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在保证生态流量的前提下做好水量分配,完成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管好用水,强化用水总量监管,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落实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三是强化水利工程监管,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 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压实项目法人、参建各方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前期工作、设计变更、“四制”执行、质量管理、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抓好水利工程运行监管,不断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突出抓好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灌区“最后一公里”工程运行管理等的监管。健全水利市场监管机制,重点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招标投标领域廉政风险,建立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强水利工程运行期安全监测管理,实现防洪保安和蓄水兴利效益最大化。
四是强化水土保持的监管,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全面监管水土流失状况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情况。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从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立完备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相关技术要求。加大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力度,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明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查处主体,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五是强化水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水工程安全风险监管。健全工程安全鉴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调整病险水库等工程调度运行方案,妥善应对防洪、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水利工程等领域及水库移民稳定风险。全面加强防范水库、坝塘库区沿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完善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方案和调度方案,加强洪水风险管理,完善洪水干旱预测预报方案。进一步健全水情预报预警发布服务体系,提升水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强化水行政执法,维护水法规权威。 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维护水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对侵占河湖岸线、人为水土流失、河道非法采砂等重点领域水事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建立跨行政区域水事活动协商制度,加强源头控制和隐患排查化解,加大重大水事纠纷调解力度。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水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三)加强行业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补齐水利人才短板。 适应新时期治水任务的新要求,稳步提升全市水利人才规模和质量。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综合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行政监督以及水利信息化人才队伍;持续提升党政管理、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水利技能和基层水利等人才队伍能力。深入推进水利行业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和激励等工作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提升水利人才管理水平。重点加强水利高层次人才培养、新型水利智库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水利基层专职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专业过硬的水利人才队伍,构建水利人才发展新格局。
二是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水文监测站网体系布局,完善河流监测体系,补充完善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水文站点,加强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对国家基本水文站、中小河流水文测站全面提档升级,加强跨界河流涉外管理能力。完善专班预报、联合会商等水文情报预报模式。在部分河流补充建设水文监测站,完善中小水库水雨情监测体系建设,改建老化的水文监测设施,构建现代水文业务系统,全面提升水文信息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技术水平。
三是加强水利科技创新,推动水利现代化发展。 加大水利科技投入,建立稳定长效投入机制。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加大水利科研经费及设备投入,逐步建成临沧水安全保障科技创新型团队,加强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临沧水情旱情影响、干热河谷区供水保障方案等重点问题研究。加大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广适合临沧水情的节水、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工程建设和运行、水旱灾害防治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成熟适用技术,以水利科技创新助推水利可持续发展。加强水利科普,提高水利科技推广和科学普及能力。
专栏 8 行业能力建设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 1 )基础性水文监测工程升级改造:提档国家基本水文站 14 处,新(改)建中小河流水文水位站、雨量站、城市水文监测站、行政区界水文站、水质自动站、水生态监测站、地下水监测站、水文监测中心等 215 处,开展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2 )工程性水文监测工程:新(改)建水库水文监测站 141 处、取用水监测工程 75 处;( 3 )跨界河流水文站网建设工程 1 件;( 4 )信息、基础建设:水文巡测基地建设、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水文数据处理智能化建设、水文信息业务管理服务系统、水文遥感监测能力建设。
七、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按照“重创新、破障碍、激活力”的思路,全面深化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推进水价、水利投融资机制、建管体制、水权水市场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引领、法治保障的水治理、水管理体制机制。
(一)改革完善水治理体制
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障水安全,有效约束规范涉水行为,依法治水管水护水。适应新时代治水需要,加快完善节约用水、水量调度、防洪、饮水安全、河道管理、水库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出台水安全分级管控和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推动水安全领域民事、刑事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澜沧江(临沧段)和南汀河水系流域管理与行政区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各方参与、民主协商、科学决策、分工负责的流域议事协调机制和高效执行机制,协调好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防洪安全保障等关系。探索建立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
(二)深入落实河湖长制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推动全市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制定河(湖)长履职规范,细化实化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职责,指导督促河(湖)长履职尽责。建立完善“河湖长+”机制,加强部门对口联动,强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推动形成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格局,全力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健全河湖基层管护体系,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探索创新河湖巡查管护市场化机制,因地制宜设立巡(护)河员公益岗位,着力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完善水质目标保护体系和水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重点流域重点断面水质预警预报,推进月通报制度常态化、重点关注问题清单通报常态化,严格落实巡查、督察、督办、考核、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动态修编“一河(湖)一策”方案,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实施河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努力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三)全面深化水价改革
全面推进水利工程供水水价改革。 分类别、分区域、分阶段稳步有序推进全市水价改革工作,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 有利于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社会合理承担与水利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合理机制。合理调整农业用水价格,逐步达到保本水平,非农业用水价格尽快调整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水平。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建立鼓励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价格激励机制。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统筹当地水资源条件、种植结构、耕作方式、经济发展水平、用水习惯等因素,分类施策积极探索创新农业水价改革模式。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以水价机制为核心,以奖补机制为保障,以工程建设为硬件基础,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制度基础,以工程管护机制为重要依托,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形成促进农业节水的政策合力。充分利用设施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等措施腾出的空间,及时推进水价改革,合理提高农业用水价格。在提高水价的同时,促进省工省时和增产增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四)积极稳妥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
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推动完善合理反映供水成本、促进节水、适应投融资体制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二是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三是着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农业水价定价机制,加大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改变农业水费的征收方式,提高农业水费征收率。四是加快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水利工程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后无法回收成本的项目,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补贴资金;非农业用水价格要尽快调整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水平。五是全面深化水资源税改革,依法加强水资源税征收,开展水资源税源登记,做好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六是逐步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财政支付、项目投入、生态补偿基金等方式,逐步建立流域上下游、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生态补偿机制。七是积极探索水权交易,在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的基础上,在水资源紧缺地区探索流域间、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积极培育水市场。
(五)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
继续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 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水利建设支出责任。加大政府投资对节水供水、防洪抗旱、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按照“应收尽收、足额征收”的原则,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建设资金。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资金,加大水利投入力度。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指导各地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用于水利项目建设。落实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政策,发挥好政府性水利基金的支持作用。推进行业内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对水利领域财政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管理。 通过资本金注入、价格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完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股权出让、委托经营、特许经营、整合改制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广泛参与包括原水生产、自来水生产、节水开发、水环境整治等在内的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生态保护与治理修复、水产业发展。规范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模式盘活有稳定现金流的存量资产,转让所得在优先偿还存量资产对应债务后用于新建项目,通过再投资形成新优质资产的良性循环。做实做强水利投融资平台,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构建水利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体系。进一步依法理顺产权等关系,全面完成水利资产划转、管理、经营工作。
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 鼓励地方政府开展水务一体化改革,打造水源、供水、排污、中水回用等完整的水务产业链,推动水务市场向城乡供排水经营一体化方向发展,确保经营性水利项目获取稳定收益以增强融资能力,以经营性供排水盈利反哺公益性原水、农村供水的收益不足。
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对水利的支持政策。 继续用好水利中长期贷款信贷资金。鼓励信用优良企业通过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用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等优惠政策,拓宽水利项目融资渠道,缓解地方筹资压力。鼓励金融机构将水利作为信贷投入的重点领域,形成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鼓励投融资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与银行、保险等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水利投资基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
(六)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推行水利工程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管理,全面推行水利建设市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过程监管,加强工程的扫尾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及时交付使用发挥效益。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移民安置新方式,健全落实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积极创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推行水利工程企业化、物业化管理。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维修养护和河湖管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推行“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水利工程集中管理模式,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优化水利工程调度运用方式。 综合考虑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兼顾防洪保安和蓄水兴利,按照“安全第一、风险可控、效益最大”的原则,合理制定各类水利工程调度运用方案,不断提高调度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梯级水库联合调度,促进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最大化。依法推动实施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完善优化洪水预报,提高水情预测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合理利用雨洪资源。建立河湖生态水量(流量)动态调度机制。
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网络,健全水利工程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通信预警和远程控制系统建设,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第四章 投资规模匡算
根据“十四五”水利发展总体目标及各分区布局,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在各县(区)研究谋划项目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必要性、前期工作、建设条件、经济效益等情况,分析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及投资规模。
临沧市水利建设优选项目 1730 件,匡算总投资 1078 . 06 亿元,其中,“十三五”已完成投资 15 . 17 亿元,“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投资 332 . 04 亿元,结转至“十五五”投资 729 . 38 亿元。
“十四五”期间投资中,按照水利建设主要任务划分,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投资 236 . 40 亿元,占 71 . 19 %;防洪提升工程项目投资 46 . 13 亿元,占 13 . 89 %;主要河湖及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投资 42 . 46 亿元,占 12 . 79 %;水利信息化及行业能力建设项目投资 7 . 05 亿元,占 2 . 12 %。
专栏 9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项目投资表
单位:亿元
“十四 五”投资
全市合计 1730 1078 . 06 15 . 17 332 . 04
新建大型灌区工程 5 148 . 03 19 . 55
中型灌区现代化 31 29 . 76 0 . 05 2 . 49
拟建大型水库 2 53 . 00
续建中型水库 8 54 . 70 8 . 33 41 . 96
拟建中型水库 22 182 . 18 40 . 34
续建小( 1 )型水库 6 9 . 19 0 . 76 8 . 43
拟建小( 1 )型水库 76 143 . 96 1 . 07 45 . 81
拟建小( 2 )型水库 64 11 . 96供水
保障
区域内引调水工程 59 34 . 94 18 . 07能力
山区小水网工程 63 6 . 68 4 . 23建设
城市备用水源 5 3 . 19 1 . 15工程
大中型电站综合利
用工程 6 41 . 78 1 . 73 18 . 49
农村供水工程 8 31 . 70 31 . 70
中型水库清淤工程 9 2 . 50 2 . 50
小( 1 )型水库清淤
工程 46 1 . 17 0 . 86
小( 2 )型水库清淤
工程 66 0 . 80 0 . 54
小计 830 775 . 09 11 . 94 236 . 40
“十四 五”投资
主要支流治理 25 16 . 06 1 . 87 13 . 55
中小河流治理 43 13 . 06 6 . 94
重点山洪沟治理 162 22 . 56 17 . 69
中型病险水库除险
加固 4 2 . 57 0 . 44 1 . 53防洪
小( 1 )型病险水库
除险加固 16 0 . 72 0 . 59提升
工程
小( 2 )型病险水库
除险加固 36 0 . 87 0 . 77
城市防洪防涝能力
建设 5 10 . 13 5 . 07
小计 291 65 . 97 2 . 31 46 . 13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60 5 . 72 4 . 66水生
态环
重点河湖生态保护境保
修复 37 181 . 85 0 . 93 26 . 18护治
理与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
村建设 60 23 . 23 11 . 61修复
工程
小计 157 210 . 80 0 . 93 42 . 46
“十四 五”投资
基础性水文监测
工程 229 0 . 58 0 . 58
工程性水文监测
工程 216 0 . 58 0 . 58水利
跨界河流水文站网
建设工程 1 0 . 02 0 . 02信息
化及
信息基础建设 6 0 . 29 0 . 29其他
水利信息化基础
设施 1 25 . 01 5 . 58
小计 453 26 . 48 7 . 05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效益分析
规划供水工程实施后,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将明显提升,基本消除工程性缺水和区域性干旱问题。全面实施节水行动,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明显增强,用水效率明显提高。通过临沧现代水网工程建设,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新建灌区工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农村供水工程、山区小水网工程建设,有效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有效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为群众创收、致富提供水利支撑。
规划防洪工程实施后,基本建成江河安澜的防洪体系,全市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升,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升,重要城市和主要经济区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率和沿岸生态景观明显提升,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更加完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为“平安临沧”建设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规划水生态项目实施后,可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建设我国生态文明排头兵先行示范区提供水安全保障。实施河湖及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维护河湖健康,逐步实现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目标。加强水资源保护,有效控制入河湖污染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力保障饮水安全。加大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力度,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美好追求。通过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可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通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可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提升农村防洪能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水生态、水环境基础。
二、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大部分工程所在区域不涉及环境影响敏感区,少量工程涉及小范围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或生态保护红线,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优化后,不存在重大生态环境制约问题。规划实施将占用一定面积的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一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基础开挖、料场开采、道路建设、生产区布置等施工活动将破坏原地表及植被使影响区土壤抗蚀能力降低,水土流失加剧,并产生一定量的弃渣,地表扰动和弃渣在水力的条件下将产生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二是工程蓄水和运行可能对自然景观和陆生生态、鱼类及水生态状况、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部分重大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河湖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状况。
三、消除和减轻不利环境影响采取的措施
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贯彻落实生态优化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的原则,以区域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承载力为约束,把握好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承载力相适应。坚持“节水、节地、节能、节材”的原则,尽量减少资源消耗和生态损耗,把绿色发展贯穿到水利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水资源配置中,要在足量预留出河流生态、社会生态建设等生态水量的前提下,进行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重点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划相关指标应与空间规划的资源开发利用、空间用途管制等衔接协调。项目实施应优先避让法律法规禁止开发的各类区域,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敏感区管控规定,尽量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对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敏感区、基本农田的项目,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认真落实基本农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
严守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质量底线。将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作为约束条件,在足量预留出河流生态、水环境保护、社会生态建设等生态水量的前提下,进行水利工程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承载力相适应。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守水环境质量底线,把生态环境质量保护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工作。规划执行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把生态环境措施放在同主体工程同等重要的位置,并根据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响应及时优化调整。重点做好陆生和水生生态、地表水、地下水、社会环境等要素的保护工作。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管,最大程度降低规划项目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新增的水土流失,应科学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制定防治措施方案并严格落实。
大力推进生态水利工程建设。流域(区域)规划要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水利工程建设任务要充分考虑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在水库工程坝型比选、弃渣场选址、料场开采、输水线路布置等设计和建设中,要尽可能减轻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要坚决避免中小河流治理中束窄河道、减少行洪断面及河流渠道化的倾向,尽量保持河道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河道治理措施,注意与城市景观、周边生态环境的协调。
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充分征求移民意愿,依法移民,先移民后建设。科学合理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认真开展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移民集中安置点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场地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措施等工作。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重点保障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安置区稳定发展,保护安置区生态环境。
加强对规划项目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项目实施后可能影响的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用相应对策措施。加强项目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估,对项目实施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关注项目实施后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系统和区域环境质量的长期性、累积性影响。
第六章 风险评估
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对本《规划》中的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社会效益、法律纠纷、财政金融和公共安全等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风险因素
社会稳定风险。规划新建的大型水库、大型灌区、中(小)型水库等工程将不同程度涉及征占土地及搬迁人口,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生存发展产生影响,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上访、集会、阻挠施工等社会不稳定事件。
生态环境风险。规划项目中,少量工程涉及小范围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工程施工将增加水土流失;部分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湖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文物、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一定影响。
法律纠纷风险。规划项目建设涉及地方政府、投资主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用水主体等多个利益相关方和多方合同合作关系,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和风险分担,任何环节处理不当,容易发生法律纠纷。
财政金融风险。“十四五”期间规划水利建设投资规模较大,且水利建设项目以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为主,投资周期长、经济收益低,需要各级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若处理不当,易加重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可能会导致地方债务风险。
公共安全风险。规划新建的水库若遇超标准洪水或大坝安全出现问题,可能引发洪水灾害,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规划项目中,部分新建工程具有城乡生活供水任务,如供水水质出现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存在威胁居民身体健康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社会稳定风险应对措施。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合理设计,控制征地移民规模,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稳定风险。强化征地移民前期工作,深入调查,充分征求移民意愿,科学合理地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严格落实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充分排查风险因素,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强化评估结论应用和地方政府维稳责任。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监控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情况,及时掌握风险动向,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生态环境风险应对措施。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优先理念,水资源配置要优先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在工程前期论证阶段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在建设项目选址、设计、施工等全过程中,做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开展工作,优化工程设计,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提出具体可行的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管理过程的环境影响监测的环境保护监管。
法律纠纷风险应对措施。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契约意识,维护政府信用。加强对投资主体监管,明确投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四制”建设和落实项目单位“六项管理制度”。规范合作行为,完善合同约定事项。任何形式的合作,应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明确界定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内容,提前预防法律纠纷风险。
财政金融风险应对措施。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要求,积极保障水利建设项目投入。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水利工程。通过统筹城乡供水,推行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水利水务一体化建设运营方式,提高水利项目盈利能力。建立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度,全面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及时应对和处理。
公共安全风险应对措施。重视专家论证会的意见,把好设计技术评审关。加强汛期水库运行管理,严格依据设计调度规则进行水库洪水调度。强化大坝安全监测制度,实时监控大坝安全。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实时监测源头水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从源头上保障水质达标。
三、风险等级
规划项目实施后,在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保护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改善河湖生态健康、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水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规划》存在的社会稳定、生态环境、法律纠纷、财政金融和公共安全风险具有可控性。在充分落实前述风险应对措施后,确定本《规划》综合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至本《规划》实施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安全保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适应新形势下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市、县级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进作风,抓好本地区水安全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加强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二、落实目标责任
明确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各县(区)合力推进《规划》有序实施。各地要根据《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区域水安全保障规划,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分工,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分步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规划》落地生效。
三、科学有序推进
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科学有序推进实施。前期工作是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关键环节。水利项目前期技术工作涉及面广、专业多、周期长、难度大,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优化项目建设时序,建立开工一批、推进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的前期工作良性滚动机制。切实发挥重大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前期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卡点问题,尽早介入用地选址、生态红线、环境影响、林地审核、移民安置等专题工作,加快项目审查审批进度,为项目开工建设提供要素保障。积极争取进一步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建立前期经费滚动使用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程规范,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四、加大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动形成多元投融资模式。紧抓“十四五”期间国家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力度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用于水利项目建设。将水费收益作为回笼资金,增强融资能力和造血功能。放宽社会资本进入领域,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优化水利建设投资结构,充实重大项目储备,在优先保障重大水利工程投资的基础上,加大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节约用水等领域的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将水利作为信贷投入的重点领域。
五、凝聚各方力量
广泛凝聚共识,调动和引导各方力量,形成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强大合力。加大国情水情宣传教育力度,持久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和亲水、护水意识,增强公众水安全风险观念。传承和弘扬优秀水文化,强化中华优秀水文化保护和挖掘。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
六、严格监测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的目标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举措等的监测评估和跟踪落实,提升《规划》的严肃性、约束力。加强相关指标数据统计与监测,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深度、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提升《规划》的适应性。
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附表
附表 1 供水保障工程
附表 2 防洪提升工程
附表 3 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工程
附表 4 水利信息化
附表 5 储备工程项目
一、储备供水骨干工程
(一)大( 2 )型水库( 2 件)
凤庆县两岔河水库扩建、永德县南汀河水库
(二)中型水库( 13 件)
镇康县绿水河、临翔区南美、云县勐底河、镇康县中厂、双江县户那河、凤庆县迎春、耿马县铁厂河、云县新华、永德县玉华、沧源县戛多、耿马县芒幕河、永德县龙竹洼、耿马县耿沧(三)小( 1 )型水库( 46 件)
凤庆县 13 件、云县 4 件、镇康县 4 件、双江县 4 件、耿马县 2件、临翔区 8 件、沧源县 5 件、永德县 6 件
(四)小坝塘( 353 件)
二、水库清淤工程(小( 1 )型水库 25 件、小( 2 )型水库 36 件)三、水系连通工程( 27 件)
四、大中型电站综合利用工程( 1 件)
临沧市澜沧江糯扎渡水资源综合利用—双江片区乡镇供水工程五、储备大型灌区工程( 2 件)
南汀河大型灌区、云凤大型灌区
六、山区小水网工程( 26 件)
七、主要支流治理( 2 段)
八、中小河流治理( 15 段)
九、山洪灾害防治( 15 条)
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 1 )型水库 3 件、小( 2 )型水库 4 件)
十一、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13 件)
耿马县南底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耿马县小黑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耿马县南碧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耿马县南稳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南汀河(耿马段)水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工程、南汀河(永德段)水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工程、南汀河(跨县界河段)水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工程、耿马县老厂河水源涵养工程、耿马县勐短河水源涵养工程、耿马县挡怕河水源涵养工程、镇康县级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建设工程、博尚水库库区水生态改造治理工程、另仂水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