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效核查机制工作的通知》(兰民发〔2022〕6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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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效核查

机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残联办:

现将《兰坪县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效核查机制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兰坪县民政局 兰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 年2 月15 日兰坪县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效核查机制

工作的通知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是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对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实现残疾人高水平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残疾人两项补贴自2016 年实施以来,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政策衔接不到位、工作流程不严密、数据共享不通畅等,致使出现了补贴重复发放或死亡后仍然发放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结合全县实际,并就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效核查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委政府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文件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进行清理,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切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规范工作程序

(一)核查对象: 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符合条件但没有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所有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

(二)建立二次比对制度。 为增强对象精准度,在不增加审核时间的前提下,在县级完成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实行“两项补贴”人员二次比对,即每月发放补贴前,县民政局将经核对后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发至各乡(镇)、北区临时党工委,由乡(镇)民政办、残联办进行二次比对,存在变动情况的乡(镇)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二次比对是进一步提高人员识别、实现精准发放的有力措施,各级要建立长效机制,持久抓好落实。

(三)抓好公示建档工作。 严格落实省州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关公开公示和档案管理的要求。公示方面,每月对审定合格的新增人员,乡(镇)和北区临时党工委、村(居)两级都要按规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并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开与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公示照片长期保存。建档方面,“两项补贴”人员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县民政局和乡(镇)要分别归档保存,做到一人一档、长期保存。

(四)严格把握时间节点。 要严格补贴起止时间,根据各级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自退出次月停发补贴。要规范定期申报时间,每月5 日前上报上月新增、退出、等级变更人员的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二、规范材料填报

(一)纸质申报材料

1.规范填报审批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填写要齐全完整,真实准确,特别是“签字、日期”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审核意见”栏符合条件的必须注明“同意”,并且加盖乡(镇)政府、北区临时党工委的公章。

2.认真审核残疾证。(1)残疾证有效期限。残疾证有效期为10 年,各乡(镇)要认真审核批准机关发证日期,证件超期未换的,不予认定;确为延期使用的,必须经县残联标注到期时间并盖章确认。(2)残疾类别及等级。要认真审核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特别是三级或四级残疾人申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时,证件中只标注“多重残疾”,未备注残疾类别的,不予认定。(二)汇总表

1、规范填报残疾等级。统一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标准填写,不得随意填报。

2、严格汇总表填报。汇总表中“乡(镇)、北区临时党工委、村居、小组”的名称是“一卡通”系统中的固定模板,要严格遵照、不能更改,否则影响数据提取。

三、加强动态管理

“两项补贴”残疾人的动态管理,对于提高识别精准度十分关键。下步要在建立二次比对制度的同时,持续抓好定期比对死亡信息、定期比对衔接政策信息,实行数据一月一对比,一个季度一入户。

(一)定期与死亡信息比对。 县民政局根据每月向公安、疾控中心、殡葬服务中心提取的死亡、被宣告失踪或失踪满一年数据,与当月“两项补贴”拟发放残疾人名单进行比对,对核对出的死亡人员,通知各乡(镇)北区临时党工委核查确认,情况属实的停发并从系统删除;监狱服刑人员及其他享受社会福利性补贴人员按规定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定期与残疾等级比对。 县民政局根据每月县残联提供的残疾人信息变更事项数据(残疾人户口已迁出兰坪户籍、残疾证过期失效、残疾人残疾等级变更)进行比对,对核查出残疾人证过期失效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发处置;户口迁出兰坪的残疾人,通知残疾人按跨省通办要求申领两项补贴。

(二)定期与衔接政策信息比对。 每月定期与老年、因公致残、离休、低保、孤儿、特困人员等信息进行比对,核对出与上类人员身份重叠,不符合条件的,反馈给各乡(镇)、北区临时党工委,由各乡(镇)、北区临时党工委核查,对已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按规定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被取消低保的残疾人,按规定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并从系统删除。

(三)乡(镇)、北区临时党工委每月上报退出信息。 除上述核查方式外,主要依靠各乡(镇)、北区临时党工委发挥一线优势,充分调动村级协理员作用,依据村居和社区的上报情况,实时掌握服务对象动态信息,每月于规定时限将辖区内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死亡、迁出等退出情况,据实上报县民政局,同时在系统内删除。村级协理员要通过不定期入户走访,核实享受补贴残疾人的有关情况,如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加强对残疾人的动态管理。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核查工作,主要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确保不落下一个残疾人,让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各乡(镇)、北区临时党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实行层层负责制,层层抓落实,确保核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纪律,严肃问责。 村(社区)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信访台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排查清理中出现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没有按照要求开展核查工作且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督查、定期分析研判。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 日每个乡(镇)残联和民政将入户核查表和核查报告情况报送至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民政局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兰坪县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效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兰坪县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效核查工作 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核查机制工作的领导,确保核

查工作有效运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效核

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勤文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亚芝 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和桂兰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晓琴 县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刘 萍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股长

戴秋萍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员

杨庆君 县残联康复办主任

李学琴 县残联康复办工作人员

余 涛 县残联宣传文体股股长

八乡(镇)民政助理员、易地搬迁民政业务员、

村级民政协理员

八乡(镇)理事长、村级残疾人联络员、易地

搬迁残疾人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

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做好核查工作日

常协调工作,负责对核查工作的督办和整体推进。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不再另行下文,由继任者担任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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