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红塔区中小学校内午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22〕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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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玉红政办发〔 2022 〕 2 号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红塔区中小学校内午托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红塔区中小学校内午托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常

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抓

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区校内午托服务相关工作安全、顺利、高质

量开展,不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22 年 2 月 15 日

红塔区中小学校内午托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打造教育惠民工程,加快推动红塔区教育改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21 〕 40 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 2021 〕 28 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发〔 2021 〕 14 号)文件精神,结合红塔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统筹实施红塔区中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为红塔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家委主体、学校配合、家长自愿、经费保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逐步构建机制健全、保障

完备的校内午托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减轻家长负担。 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学生家长中午无

暇接送孩子的问题,解放家长因中午接送学生束缚的精力,让年

轻人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提高社会生产力;让老人有更

多的时间颐养天年,老有所乐。

(二)减少城市内耗。 通过实施校内午托服务,减轻中午的

城市交通拥堵压力,减少能源、时间损耗。

(三)增加教育服务能力。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

教育主阵地作用,有效清理非法“小饭桌”,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把安全监管放在做好校内午托服

务工作首位,建立健全校内午托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

全意识教育,严格安全检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消除安全

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自愿参加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

意愿,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校

内午托服务。

(三)家委会主体原 则。家委会是实施校内午托服务的主体,

在教体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自主确定午餐供餐企业、确定供餐标准和收费标准、与供餐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并具体负责午餐费用的收支管理。

(四)信息公开原则。 学校要配合家委会主动公开校内午托服务对象、服务人员、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午餐费用、每周食谱、投诉举报电话等事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红塔区中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决定成立红塔区中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泉洋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郑宏欣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孙卫东 区政协副主席、区住建局局长

王欣然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云春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杨 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桂宝宏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儒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桂仙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蔡银春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丽红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普伟民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永明 区审计局局长

李小平 区信访局局长

王海倩 区妇联主席

王 超 共青团红塔区委书记

张云彪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那 鸿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耿志坚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其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 龙 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红塔区中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工作,

研究确定校内午托服务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

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泉洋

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那鸿、耿志坚、王其明同志兼任。办

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策事项及

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

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

办的其他事项。

各部门职责: 区教育体育局 牵头负责中小学生校内午托服务工作,履行好具体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各学校校内午托服务工作,加强过程监管。 区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对校内午托服务收费进行指导。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将财政补助资金核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绩效工资总量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单独列项,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数,主要保障辅导老师午托服务工作的待遇。 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市、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督促、指导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学校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学校、供餐企业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指导;负责对校内午托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负责学校及其周边治安、交通安全的秩序维护,指导学校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处理学校治安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指导红塔区各中小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利便捷支持。区自然资源局 对“十四五”学校布局规划给予指导支持,纳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教育项目用地。 区应急管理局 指导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应急事件。 区审计局 负责对校内午托服务绩效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区信访局 负责受理校内午托服务

方面向区委、区政府的群众来信,接待区委、区政府群众来访,

受理网上信访件、投诉件及有关热线电话投诉件。 区妇联 负责配

合教体部门开展家校协调教育工作,监督供餐企业,维护儿童合

法权益。 区委宣传部 做好宣传报道和网络舆情监控与处理。 区消

防救援大队 负责指导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消防监督

执法等工作。 团区委 配合教体部门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校内午托

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五、组织实施

(一)服务范围及对象。 红塔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有服务需

求的在校学生。

(二)服务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的中午放学

后至下午上课前。

(三)服务内容。 午餐、午托服务。

(四)服务方式

1.提供午餐服务。 为确实解决学生家长中午接送难问题,便

于开展校内午托服务,在午托服务前为学生提供午餐服务。

2.开展午托服务。 学校教师为具体组织实施者,禁止营利性

社会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参与校内午托服务。由教师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1 月 30 日各学校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前制定学校实施方案,区教体局于 11月 30 日前根据各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红塔区实际,制定区级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核;

(二)强化宣传动员: 2021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30 日,召开家长和教师动员会,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多种平台媒体和学校、班级、家长层层传达等手段进行全面宣传;

(三)组织午托报名: 2022 年 1 月 1 日— 1 月 15 日,各学校家委会组织报名;

(四)考察确定供餐企业: 2 月 7 日— 2 月 18 日,各学校组织家委会代表到供餐企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供餐企业;

(五)开展午托服务前准备工作: 2022 年 2 月 21 日— 2 月 25日,各中小学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制定好校内午托相关管理制度,召开家长会,向家长通报相关管理制定和考察情况;与供餐企业完成对接,确保 2022 年 2 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保障。 公办中小学校内午托服务费由财政予

以保障,按午餐管理和餐后午托服务的学生人数 2 元 / 人 / 天的标

准给予参与服务的教职工绩效增量补助。根据校内午托服务公益

性目标完成情况,由教体主管部门对学校开展校内午托服务进行

考核,人社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将财政补助经费核入绩效工资总量,

核增的绩效工资总量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学校制定奖励性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二)健全监管机制。 加强对校内午托服务工作的指导、监

管,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将校内午托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

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校内午托服务

质量。禁止把校内午托服务变为集体上课、补课和借校内午托服

务之名违规乱收费。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教师、家

长代表陪餐制度,确保午餐食品安全。健全校内午托服务安全管

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规范开展、安全运行、家长放

心、社会满意。

(三)完善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红塔区“十四五”学校布

局规划,争取项目立项,尤其针对基础设施薄弱的学校,新建一

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学校餐厅、宿舍楼、运动场及功

能场所等设施设备,为校内午托服务奠定良好基础。财政部门逐

年加大对中小学餐厅、功能室及活动场所、师资培训等经费投入,为校内午托服务提供保障。

(四)注重宣传引导。 通过主流媒体、单位网站加强社会宣传,正面引导,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对各校开展校内午托服务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应及时推广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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