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昭阳区“8·03”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
昭区政办通〔 2022 〕 7 号
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 2022 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昭阳区 2022 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2 月 12 日
昭阳区 2022 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方案
为深入做好 “1.13” 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巩固去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成效,扎实推进 2022 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 全国、全省、全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切实增强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做到 “ 两个维护 ” ,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减量控大,努力在减少事故、保护生命上下功夫,力争全区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 2021 年减少20% 、事故致死人数同比 2021 年减少 14% ,严密防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
组 长: 李林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王开伟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 李 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龙清 区工科局局长曹玉树 区教体局局长
张 勇 区民政局局长
起 华 区司法局局长
秦绍彬 区财政局局长
张刚柱 区住建局局长
王春清 区交运局局长
张朝勇 区卫健局局长
夏凤祥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维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牛贵成 区气象局局长
马关令 区发改局副局长
洪昌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浩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文银华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孙 燚 区交警一大队大队长
蒋 斌 区交警二大队大队长
马鹍英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马 剑 区公路分局局长
吴君颜 区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局长
张仁军 区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易庆清 区地方公路养护段段长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并纳入领导组成员履行相关职责。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兴魏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冷崇磊、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猛、交警一大队大队长孙燚、交警二大队大队长蒋斌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及交警一、二大队各抽 1 人组成,负责昭阳区 2022 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督导、资料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明确工作责任(一)公安交警部门: 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履行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通报问题、倒逼整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制定实施;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和整治;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办法、技术和设备。
(二)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组织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对应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管养职责,做好所管养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对损毁路段(点)及时进行抢修;抓好道路客、货运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按行业管理规范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进行监管审查;监督 “ 两客一危 ” 企业按行业要求落实驾驶员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点)、事故隐患点及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整治;对所辖公路设立交通安全标志、标识、标线等工作;对新建公路要严格督促落实公路建设 “ 三同步 ” 要求,将道路生命防护设施纳入新建公路规划建设中进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确保新建公路不添隐患;牵头组织推进农村公路 “ 应急三堵 ” 工作深入开展。
(三)应急管理管理部门: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城市综合执法部门: 负责城市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按行业管理规范对公交客运、网约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进行监管审查;监督经营者按行业要求落实驾驶员及企业管理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教育体育部门: 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监督学校不得聘用不合格驾驶员及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师生;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日常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严加强对学生、老师违法驾乘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
(六)农业农村部门: 负责农机驾驶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发证、农机牌照核发、安全检查等工作;依法组织和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宣传部门: 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工作任务和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配合公安交警及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提供免费宣传平台、栏目。
(八)住建部门: 负责完善城市交通标志、标识、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科学规划和设置公共停车场;新建、扩建城市道路工程时将城市交通标志、标识、标线、信号灯和监控装置等纳入系统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组织对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九)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对流通领域中有关机动车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对危险化学品承压类罐车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非法生产和改装车辆企业以及销售非法改装车辆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产品、机动车、非法改(拼)装车行为;规范非公告三、四轮车的销售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十)各乡(镇、街道): 负责落实乡村道路监管责任,全力推进基层安全网络建设,认真履行乡(镇、街道)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属地管理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 APP 应用和 “ 两站两员 ” 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健全长效机制,加强 “ 基础数据 ” 采集、 “ 日常动态工作 ” 录入监管,推进数据信息化精准应用,组织发动并督促劝导员开展劝导、入户宣传,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农村走亲访友、聚会宴请等民俗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及轻微交通违法的劝导,深入村社做好聚会宴请拒绝酒驾 “ 三保证 ” 、 “ 一盔一带 ” 安全常在等交通安全宣传,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规范录入农交安信息系统 APP ,进一步织密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负责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 “ 马路市场 ”“ 占道摆摊 ” ,加强集市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净化公路交通路域环境;着力解决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力量薄弱,人员、经费、制度保障不到位和道路失控漏管等问题,配强用活 “ 两站两员 ” 、派出所、应急办等力量作用;全面排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抓好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抓好农村公路 “ 应急三堵 ” 工作的推进落实。
(十一)其余有关部门按工作职能职责切实 2022 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措施
以 “1.13” 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指引,巩固深化去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成效,按照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认真抓好 2021 年全区事故隐患路段和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云南省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办法》相关规定,认真科学分析路段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有效治理措施;对隐患特别突出的点段,以实施 “ 生命防护工程 ” 为主, “ 五小工程 ” 为辅,报区政府挂牌督办;对短时间无法治理的,乡镇、街道负责,采取 “ 应急三堵 ” 等措施进行临时提醒警示。公路部门要对今年挂牌督办的公路隐患路段,做出设计和规划,并合理安排治理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 同时对危险路段治理前后的资料建档入库,使治理前后情况对比一目了然。
2.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 “ 营转非 ” 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努力实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 带病上路 ” 问题明显减少。
3. 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加强对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查验监管系统应用、检验机构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情况,严禁为 “ 大吨小标 ” 、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登记。要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和检测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对检测机构实行综合治理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达不到标准的检测机构不得从事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性能检测。对检测人员实施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存在只收费不检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的检测站,停止其检测业务,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发生违规问题的,撒销其检测资格。规范全区 “ 非公告三、四轮车 ” 的生产、销售环节,对违规生产企业、销售商家进行整治,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违法擅自生产的企业予以取缔,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厂商予以整顿。对已经流入市场的“ 非公告三、四轮车 ” , 对销售商进行排查,依法规范销售行为,要求销售商在店内明显处粘贴 “ 非公告三、四轮车 ” 宣传贴画,在销售时向购买者说明所购 “ 非公告三、四轮车 ” 可行驶范围,杜绝“ 诱导消费 ” ,防止广大人民群众受骗。市场监督部门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对违法生产、销售 “ 非公告三、四轮车 ” ,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 “ 非公告三、四轮车 ”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4. 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加强对全区的驾驶培训学校进行全面审查,严格驾驶证和驾驶人管理,对驾校的办学资质、教学计划、教练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培训、教学条件的驾校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并对驾校培训出的驾驶人的驾驶技能质量进行跟踪调查,对驾驶技能低下,交通事故较多的驾校要重新审核该驾校的办学能力,对培训出来的低驾龄驾驶员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开展深度调查。同时,要加大各驾校的监督力度,严把驾驶人培训、考核关。
(二)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 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综合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问题。集中排查治理城市道路行人、非机动车死亡事故多发点段,深入分析原因,由住建部门配合综合采取工程改造、完善设施、加强执法等措施进行治理,昭阳中心城区要列出十大事故多发点段,实行挂牌督办。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综合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创新执法管理手段,系统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
2. 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治理酒驾醉驾假牌套牌假证严重违法问题。保持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周六、重点节假日常态化开展全国夜查统一行动,对酒驾醉驾事故突出的地区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整治。继续深化 “ 零酒驾 ” 创建活动,推广经验做法,强化源头预防。严厉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群众举报套牌违法案件 “ 清零 ” 行动,提升查缉能力水平和震慑力度。
3. 公安交警要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全面摸排辖区工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以及建筑工地、建筑材料重点源头单位、渣土消纳场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建筑工地、工程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形式,督促工程运输车违法和事故突出的地区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工程运输车涉牌涉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发挥通行证发放的激励惩戒作用,倒逼企业加强管理。
(三)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源头管理。
1.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要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把车辆出行安全关,对安全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及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运输企业,要坚决停业整顿。
2. 公安交警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安全常识和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全面提高遵纪守法的安全意识。要建立对本辖区专业运输企业驾驶人发生事故和违法信息的抄告制度,每月将该企业驾驶人的交通事故、违法情况反馈到运输企业和主管部门,以便所在运输企业加强对车主、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3. 道路运输部门要重点对 “ 两客一危 ” 运输企业的管理,严把驾驶人资质关和准入关。对新进入企业的驾驶人要严格审核驾龄和从业资格,由运输企业填表,道路运输部门负责从业资格审查,同时,各运输企业还要对新进入的驾驶人考察其持证后从事驾驶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对驾驶人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安全档案和技术档案。
(四)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治。
1. 公安交警部门要把主干公路路面作为主战场,综合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对辖区时段、路段、车辆、环境等信息进行精准分析研判,对重点违法、安全隐患精准预警,指导路面勤务管控工作精准、动态开展。突出管控重点,着力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路面巡逻管控力度,突出夜间和休息日勤务部署开展,增加路面显性用警,保持强大震慑。将日常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并深化周末夜查、 “ 逢五 ” 行动、酒驾常态化整治、 “ 百吨王 ” 超载货车治理等专项行动,因地、因时制宜开展执法整治,强化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做到路面行车秩序井然、畅通、安全。
2. 公安交警部门重点对超速、超员、超载、强超抢会、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和拖拉机、农用车、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整治,要在上路严管上下功夫,要在严格处罚上花力气,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执法规范,有机兼顾营商环境优化和交通违法查处打击的社会效应、经济效应。
3. 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占道行驶、随意掉头、酒后驾驶、不礼让行人、公交车不靠站停车、出租车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处。
4.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乡村道路监管责任,全力推进基层安全网络建设,认真履行乡镇、街道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属地管理职责,开展 “ 马路市场 ” 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作用,加强对低速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和摩托车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教育,严禁上述车辆违法载人。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提示。
1. 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日常应急广播必播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开展各种互动式、服务式、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出普法宣传精品力作,鼓励 VR 、 AR 新技术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注重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 “ 两站两员 ” 想方设法壮大农村宣传力量,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动将交通安全文明守法要求写入其中,引导村民自治自律。
2. 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 “ 七进 ” 活动,把 “ 想讲的 ” 和群众 “ 想听的 ” 最大限度地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形式,弘扬文明交通理念,培育交通规则意识,凝聚文明交通安全共识。持续曝光 “ 高危风险企业 ”“ 突出违法车辆 ”“ 典型事故案例 ”“ 终生禁驾人员 ” ,深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加强深度调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对从业人员的警示震慑。认真做好重要节假日 “ 两公布一提示 ” 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安全信息主动发布机制。
3. 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提示。紧盯元旦、春节、春运、清明、端午、汛期、中秋、国庆及学生开学季和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重点节点,公安交警、教体部门、运输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联动,全方位、多维度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提示,提高宣传提示的针对性、指向性、有效性。
4. 紧盯农村地区精准滴灌。各乡镇、农村交警中队要用好农村 “ 大喇叭 ” 、巡回宣讲等载体开展高频次宣讲,坚持用 “ 身边案例警示警醒身边人 ” ,帮助群众算清违法肇事成本,提高遵法文明出行自觉性。教体部门要强化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师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的常态化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宣教工作融入日常教学活动中,提升学校师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群防群治。
1. 加强部门协同共治。充分发挥区交安委、领导小组等平台作用,推动压实 “ 三个责任 ” ,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针对农村地区问题隐患多的现状,发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作用,统筹调动 “ 两站两员 ” 、交警中队、派出所、综治网格员、农机部门、保险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群防群治。
2.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量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在组织动员各部门、村、社区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同时,着力解决突出难点和具体问题,重点推动乡(镇)、村、社区层层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格局。
3. 各乡镇、街道要狠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 APP 应用,充分发挥 “ 事前采集预警、事中跟踪监督、事后倒查追责 ” 的监管作用;加强基础数据、日常动态等录入监管,推进数据信息化精准应用。
4. 各乡镇、街道要着力解决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力量薄弱,人员、经费、制度保障不到位和道路失控漏管等问题,配强用活两站两员、派出所、应急办等力量作用;全面排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抓好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5. 公安交警要组织执法小分队在农村地区群众集中出行,赶集赶场购置年货、重大民俗活动、探亲访友等重要时段,重点路段执勤,做到有人查、有人管、有人劝,营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部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做到 “ 两个维护 ”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把减少事故、保护生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紧盯 “ 减量控大 ” 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有机结合本行业、本属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具体方案,抓实组织部署和推动落实,切实化解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工作合力,发挥协同共治效能。 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联合督导检查。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难点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创新工作理念,提高科学预防事故水平。 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大胆探索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新路子,立足本属地、本行业,着眼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特点,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策略,充分运用各种手段综合治理,促进人、车、路的协调发展 , 创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确保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为更好地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 “ 十四五 ” 期间全区政治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加强信息收集,定期研判通报。 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收集,坚持交通事故预防综合通报制度,每月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汇总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行业管理不到位、属地辖区内连续发生死亡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 3 人及以上事故的的,要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要按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并明确专人做好日常工作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相关部门细化实施方案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前上报;并于每月 3 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 2023 年 01 月 15 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方式:电子邮箱 zyqjaw@126.com ,联系人:樊俊毅( 138870880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