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发〔2024〕2 号 签发人:王跃忠
关于印发《南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校:
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南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2024 年3 月22 日
南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南票区落实“双减”意见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有效推进中央“双减”重大部署落实,聚焦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创新教育管理和服务模式,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坚持立德树人,促进“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足感,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主导,社会参与。 学校与学生和家长委员会充分协商,依托师资、场地、设施等资源,以学生需求为目标,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实施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领学生回归校园学习。学校根据学生需求,与校外资质机构合作开展研学、综合实践等课后服务,拓展学生学习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能力。
(二)公益普惠,成本分担。 坚持公益普惠服务原则,学校免费提供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服务费收取遵循“核定成本、据实收取、按劳分配、足额结算、定期公示”原则,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性支出,不截留,不挪用。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费用减免政策。
(三)自愿选择,满足需求。 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充分考虑学生不同学习需求,开展有针对性服务。支持鼓励教师在完成正常工作职责前提下,自愿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实绩作为学校评先选优参考。中层以上干部承担课后服务领导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促进“立德树人,五育并举”。 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丰富生活、发展个性、培养兴趣、拓宽知识、开发潜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二)落实“双减”部署要求。 有效减轻学生家庭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推动国家“双减”重大部署落实落地,促进学生幸福快乐成长。
(三)解决“接送难、补课贵”难题。 破解家长下班和学生放学时间不同步,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问题,有效减轻家长思想焦虑和经济负担,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成长。
四、服务对象和服务时间
(一)服务对象
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服务时间
1.小学一至六年级每天2 课时,每课时40 分钟,结束时间为16:20。
2.中学七至九年级每天2 课时,每课时45 分钟,结束时间为17:20。
五、服务内容
(一)辅导课业
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帮助学习有困难学生补习辅导疑点难点;推动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二)培养素质
1.培养学生新时代爱国素养。根据学校特色和学生需求,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传承教育、爱国爱党爱家乡教育,激发学生红色情怀,帮助学生积淀文化底蕴,树立“强国有我”的社会责任感,培养新时代好少年。
2.培树学生艺体素养。结合“三队两组”建设和学校特色发展、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契合学生兴趣爱好和个人特长,开展球类、棋类、书法、绘画、舞蹈、乐器等艺术体育、创新实践、研究性课题、信息技术等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采取展示、评比、文化节、艺术展演、校际联赛等形式,促进学生艺体素质提升。
3.提升学生外语核心素养。深化英语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推动基于核心素养的英语课堂深度学习,开辟英语角、英语广场,展示学生听说素养,组织英语演讲、英语短剧、英语故事会等活动,促进学生外语核心素养提升。
(三)提升能力
1.提升学生语言能力。培养学生养成规范良好的语言表达习惯,开展主持、演讲、经典诵读、故事会等活动,培养学生对语言艺术的兴趣。
2.提升学生劳动意识和能力,根据《葫芦岛市落实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组织小学低年级开展劳动意识启蒙教育;组织小学高年级开展校园劳动、家务劳动教育,培养劳动意识和合作能力;组织中学全学段开展家政劳动、服务性劳动教育,培养学生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和安全意识。
3.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安全知识、灾害自救、紧急救护等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提高生活自理、自我保护、紧急避险等方面的能力。
(四)拓展视野
1.拓展学生成长空间。开设科学实践、群文阅读、学科竞赛、计算机编程等学科拓展项目,激发学生深度学习兴趣,拓展学生成长空间,开发学生学习潜力。
2.开展校外研学实践。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依托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研学旅行教育实践基地及博物馆等优秀教育资源,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将学校教育与校外实践教育有机结合,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课后服务实践需求。
六、服务团队
中小学课后服务团队原则上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体,以校外资质团队和资质机构为辅助。
(一) 一线服务团队。 各学校择优选拔一线学科优秀教师、社团负责教师,根据课后服务需求科学制定服务内容。
(二) 领导管理团队。 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承担课后服务领导管理工作,主要负责课后服务期间教务、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领导管理工作。学校自聘干部不得作为领导管理团队成员参与课后服务领导管理工作。
(三) 辅助服务人员。 各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可择优选拔保卫、保洁人员承担课后服务期间相关辅助服务工作。
(四) 校外资质团队和资质机构。 根据学生需求,依法依规聘请校外教师、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根据学生及家长需求,与青少年宫、研学实践基地等资质机构合作开展课后服务,聘请校外人员及合作开展研学实践服务,需经局基教股审核批准。
七、服务费用
(一)收费原则
课后服务费按照“成本核定、据实收取、按月结算、定期公示”原则收取和列支。
(二)收费标准
1.单纯开设作业、阅读服务课程收费标准不超过80 元/生/月;
2.小学课后服务课程收费标准不超过150 元/生/月;
3.中学课后服务课程收费标准不超过150 元/生/月;
4.享受国家资助的家庭困难学生不收取课后服务费。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困难学生可适当减免课后服务费。
5.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用。
(三)发放原则和发放标准
课后服务费用按照“足额使用、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分类定标、公开透明”原则发放。
八、管理要求
(一)规范设置课时课程
1.课后服务课时实行统一管理。每天至少安排一节课业辅导课程,原则上第一节课为社团活动。
2.课后服务课程要优先满足学生需求。课后服务课程设置要统筹考虑学生求知需求,不得平均分配课程课时。不得安排讲授新课和“抢进度”。不得因课后服务增加布置课后作业。
(二)规范服务团队结构和员额
1.优化服务团队结构。课后服务团队由一线教师、领导管理人员、辅助服务人员、校外专业人员和资质团队构成。日常不能正常履职的教师和领导干部不得安排课后服务。教师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教师不安排课后服务。学校内聘干部不安排作为领导管理人员。
2.规范领导管理团队员额。学生300 人以下学校每天领导管理人员安排不得超过2 人;500 人以下学校每天领导管理人员不得超过3 人;500 人以上学校每天领导管理人员不得超过4 人。
3.规范辅助服务团队员额。学生300 人以下学校每天辅助服务人员不得超过2 人;300 人以上学校每天辅助服务人员不得超过3 人。
(三)规范发放服务薪酬
1.课后服务薪酬按照“多劳多得、公平公开”原则发放。服务薪酬发放以月为单位向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公示。
2.民主制定薪酬标准。各学校根据每月课后服务收费情况制定薪酬发放标准方案,薪酬发放标准方案须经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审定同意,同意率未达到85%以上的,应重新制定薪酬发放标准方案。
3.科学设定薪酬标准。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单节课时费要比一线服务教师单节课时费低20%以上,月平均总收入要低于一线服务教师月平均总收入的20%以上。辅助服务人员月平均总收入要不高于一线服务教师月平均总收入的30%。课后服务社团活动可打破班级建制和教师岗位限制,根据学生需求安排服务人员、制定薪酬发放标准。
(四)规范服务费收支管理
1.收费原则。课后服务费按照“先服务,后收费”原则收取。
2.收费管理。课后服务费于每月下旬收取,收费前应向学生和家长下达收费通知单,收费通知应明确收费科目、收费标准、服务时长等内容。课后服务费归口由学校财务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缴入学校一般银行存款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实行按月核算,不得结转,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
3.支出管理。课后服务费支出统一纳入学校财务支出管理科目。发放应以转帐方式进行。学校负责代扣代缴课后服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课后服务费支出经计财股审核同意后列支;教职工参与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校内课后服务,薪酬由第三方机构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研学实践活动,服务人员薪酬从收取的专项费用中列支。
4.发放审批。各学校课后服务薪酬发放需经局计财股和基教股审核批准,严禁未经审核批准自行发放。违规发放服务薪酬责令限期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收支公示。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于每月第一周按一线教师、领导团队、辅助人员进行分类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一周,并接受教师、家长、社会监督。
(五)规范学生参与退出程序
1.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按照“自愿选择、自由选择”原则。
2.学校应与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3.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应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退出。
4.课后服务教学进行期间,学生提前离校,学校应与家长进行交接,不得批准自行离校。
(六)规范服务期间工作纪律
未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提前离岗。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南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推动课后服务工作;中小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决策机制,吸纳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根据本校特色和工作实际,坚持“一校一案”,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课程设置、课时安排、薪酬标准、管理措施等。实施方案报基教股审核后实施。
(二)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课后服务期间校园安全和学生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疫情防控,课后服务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清除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和治安隐患。坚持家校共建,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协议,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安全监护责任。
(三)督导检查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中小学课后服务纳入教育督导范畴,高标准评估课后服务质量,促进课后服务工作整改提升。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指导和监管,严肃处理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失规失范和违规行为。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定期开展课后服务经费收支检查,及时纠正经费收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小学校要组织动员学生家长进校监督。要强化督导检查问责追责和依法处理,对课后服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严肃问责,对违纪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对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课后服务工作氛围,及时回应课后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家长质疑、社会关切,大力宣传课后服务典型做法。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校园开放日、自媒体等多渠道宣传课后服务宗旨目的,宣传“双减”政策落实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自愿自觉参与学校课后服务,自觉抵制校外培训,自愿回归校园,形成课后服务良好环境。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及时调整本校课后服务方案,经教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