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阜环发〔2023〕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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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新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阜新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附件:《阜新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水利局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2023 年3 月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抄送: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林草局。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 年3 月31 日印发附件

阜新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2023 年 3 月

前 言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继往开来接续奋斗,全面开启 “ 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 ” 新征程的五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进水环境从稳定达标向着“鱼翔浅底、清水绿岸”水生态环境愿景奋进的五年。

水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定位和谋划“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以高水平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经验

“十三五”期间,阜新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 紧紧围绕国家、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十条”),相继出台 《阜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阜新市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阜新市细河保护条例》、《阜新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并认真落实 ,在流域污染防治上取得显著成效,“突破水”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人民群众对治水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水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倒逼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开始凸显。组织开展城镇生活、工业园区和企业、畜禽养殖、饮用水源达标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各地落实治理责任。推进线上监测和线下监管有机融合,督促涉水重点排污单位落实监管要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 4 家“十小”生产项目被依法取缔, 5 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2 家皮革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累计解决各级各类水源地环境问题 45 项。完成了禁养区划定,并对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及畜禽养殖户依法关闭或搬迁。

(二)碧水保卫战实现新突破。 坚持工业、城市生活、农业农村三源齐控,统筹实施溯源控污、截污纳管、面源管理、生态修复。共实施 19 项工程,总投资 4.6 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5.1 万吨 / 日,新增管网长度 49.64 公里,开展河道清淤 6.55 公里。 完成塔子沟河和三家子河两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全市县级及以上 5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完成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累计完成 129 个村环境综合整治, 19 个行政村完成 51 套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 2020 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较 2015年累计分别下降 13.92% 、 16.04% 。国考细河高台子断面达到 Ⅳ 类水体,省考养息牧河养息牧门断面及柳河长坨子断面也达到了 Ⅳ 类水体考核要求,全面消除了劣Ⅴ类水体。县级及以 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优良水质比例达到 100% 。

(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见效。 全面推进河长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协同治水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建立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成“三线一单”编制。 建成细河流域水环境智慧化管理系统 , 实现实时分析预警,开展氟化物溯源排查工作,及时解决了细河高台子断面超标老大难问题。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分析

“十三五”期间,我市水环境质量虽然显著改善,从超标改善为稳定达标,但水环境改善基础仍不牢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的基础相对薄弱,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与美丽阜新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

(一)水资源短缺,开发利用不平衡、不充分。 阜新市属北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 476mm ,仅为全省平均值的 70.6% 。多年平均水资源量 7.90 亿 m 3 ,其中地表水资源量 4.48 亿 m 3 。人均水资源量 480m 3 ,仅为全省的 61.5% 、全国的 20% 。受地形和来水条件影响,地表水资源主要集中在汛期,且多以暴雨形势呈现,利用难度大,利用率不高。 2020 年,阜新市地下水利用量 1.83 亿 m 3 ,已占可开采地下水量的70% ,尤其阜蒙县为山丘区,产水模数小,地下水资源量较少,大部分地区接近地下水利用极限。另外,我市还存在省重点输供水工程、引白工程等水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再生水利用率较低的问题。

(二)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仍不牢固。 部分城镇污水配套管网不完善,主城区及两县雨污管网分流比例较低。局部管网存在错接、混接问题,雨水、地下水渗入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普遍偏低,溢流污染没有彻底根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还有待提升,化工、皮革行业水环境风险不容忽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且运行不稳定。农村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农村垃圾在河边、路边随意倾倒的现象仍然存在。畜禽养殖数量大,规模化程度和治污水平有待提升,散养畜禽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瓶颈亟待突破。地下水局部超采、水质污染、水土流失等水环境问题比较突出。

(三)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呈退化趋势。 流域干支流河道内水库较多,河流受控性强。水源涵养和河流净化能力不足,海绵城市建设尚未全面展开。细河、养息牧河作为城市纳污河,河道来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排水,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柳河、绕阳河受季节性影响,枯水季容易断流,流域内河岸缓冲带农业种植现象普遍存在,水态修复与保护任务较为艰巨。

第三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将处于高位。综合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环境的“攻坚期”,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阜新市未来发展定位将全面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增容并重,坚持统筹山水林湖草沙治理,严守生态安全红线,始终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规律,保持绿色发展定力,打造 “ 阜新蓝 ”“ 阜新绿 ” ,走出一条生态立市、绿色崛起之路。

阜新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处于全省后位,河道生态水匮乏,部分支流河污染仍然较重,水环境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复。水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尚不全面,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够。环境基础能力保障仍显不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增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围绕美丽阜新建设总目标,以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 全国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打造“五城两市三基地”为抓手,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延伸深度、拓展广度,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的水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向更高水平迈进,努力创建“美丽河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阜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水生态环境基础。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等要素,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致力建设造福人民的美丽河湖,为实现“鱼翔浅底、清水绿岸”水生态环境愿景、推动阜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良好生态环境,是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振兴东北的一个优势。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转变,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统筹城乡环境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水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为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提升老百姓获得感。

(三)系统治理,协同联动。 坚持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河湖为统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推动流域上中下游地区的互动协作,加强地上地下、水域陆域统筹,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四)问题导向,落地可行。 立足打造“五城两市三基地”的功能定位、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河湖水系特点,以河湖为统领,以解决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生态流量匮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运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安全保障等措施精准施策,做到目标“科学、合理、可考核评估”,措施“管用、好用、能解决问题”,做到求实创新、落地可行。

(五)强化监管、多元共治。 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切实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考核评价。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实施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问题、目标、措施等实施清单管理,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达标稳定不断加强,水质优良水体稳中有增,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逐步提升,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初步恢复,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河有水、有水有鱼、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创建 1-2处省级以上美丽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协同发展、共同保护的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现代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到 2035 年,基本实现全域水质优良,美丽阜新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达成。水功能区全面达标,水源涵养功能有效保护,河湖生态流量得到保障,河湖生态缓冲带得到维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二)主要指标

到 2025 年,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四五”国控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 Ⅲ 类水体比例不低于 75% 、无劣 V 类水体,两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重要河湖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 饮用水水源稳定达标, 县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 Ⅲ 类比例 100% ; 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得到保障, 细河、绕阳河、柳河、养息牧河等河流达到生态流量(水量)底线要求,河道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还; 水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进, 恢复及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大于 80 公里、湿地面积大于 0.5 平方公里。

第三章 构建美丽阜新治水新格局

基于阜新市河湖水系现状、水资源分布特点,以复苏河湖生态为导向,遵循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以水环境综合整治、河湖生态廊道建设为路径,构建 “2 廊 5 河 ”的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格局,打造具有阜新特色的高质量河湖生态网。

第一节 健全深化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一)完善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理体系。 健全流域 - 水系 -控制单元 - 水功能区 - 行政区域五个层级的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理体系。将水功能区作为依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跨部门基础平台。划分流域控制单元,将控制单元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

(二)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在国家考核断面的基础上,细化市级考核断面,并明确断面水质保护目标,按照断面所在行政区、断面汇水范围将断面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和河长,逐月进行监测,实施补偿金扣缴制度,督促不达标断面进行治理。

第二节 推进陆域水域和地上地下协同治理

(一)建立打通水里和岸上的污染源管理体系。 实施水体 - 入河排污口 - 排污管线 - 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强化监测溯源,落实治污责任。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

(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 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以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为重点,持续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强化风险管控。分级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在地表水和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区域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

第三节 构建水生态安全格局

结合阜新市主要河流水系、重点保护方向和流域、区域特征,“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 2 廊 5 河生态治理,即柳河干流生态湿地治理廊道、细河流域生态湿地治理廊道;五河即纳入国家考核的细河、柳河、养息牧河、绕阳河、东沙河生态治理。

(一)构建细河生态走廊。 完善细河流域及主要支流河 -伊吗图河、汤头河等河口生态湿地。开展九营子河、四官营子河、王营子河、伊吗图河等支流河整治;实施细河杨家荒桥以上河段生态封育。强化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逐步修复水生态功能

(二)建设柳河生态走廊。 重点实施水源涵养、水资源保障、推进柳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通过闹德海水库蓄水调控、滩地湿地及缓冲带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实现“有水、有鱼、有草”,打造柳河干流生态湿地治理廊道。

以 5 河干支流为重点,统筹生活、生态、生产用水,合理确定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依法采取生态补水、水利工程联合调度等措施,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强化与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加快构建涉水空间管控新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打造绿色河流生态廊道。

第四章 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普惠性的民生福祉,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是“十四五”民生根本任务。强化饮用水安全,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创建美丽河湖,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大的幸福感。

第一节 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一)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市、县建成区供水全部转用省重点输供水工程供给,关闭王府、大巴、他本地下型水源。兴隆堡转为备用水源,闹德海转为热备水源,继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水源保护区内风险源治理,保障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 类比例 100% 。

(二)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实施城市与农村供水工程联网改造,在人口集中的镇区规划建设一批水厂并辐射就近村屯,用优质的市政水源置换农村分散式水源。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设置标志标识、宣传牌、警示牌,到 2025 年,完成 16个乡镇级水源(阜蒙县 9 处,彰武县 7 处)保护区划定、立标。依法清理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及污染源。综合采取水源保护、水源替代、集中供水管网延伸覆盖、水厂净化处理、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健全水源地环境档案制度。加强监测、监控和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建立水源地固定巡查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县级及以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封闭管护和二级保护区风险防范设施建设。推进柳河(闹德海水源)入库河流制定“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方案。建立风险源清单,定期开展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

第二节 统筹城乡黑臭水体治理

(一)巩固提升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总体思路,实施市级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巩固提升等“两大行动”,巩固市级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治理黑臭水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发挥各级河(湖)长制作用,加强巡河管理,发现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纳入清单管理,加快整治并及时公示。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

(二)实施两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全面开展两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 2023 年 6 月底前,两县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

(三)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改厕等工作,按照“一河(塘、沟、渠)一策”原则,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地区房前屋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及治理技术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设立群众举报平台,防止反弹。 2025 年底前,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第三节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一)严格河湖流域重要生态空间管控。 顺应公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针对性实施水环境治理、生态缓冲带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维护岸线生态功能。在确保河湖防洪安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并依法履行涉河许可的基础上,合理建设健身步道等亲水便民设施。

(二)积极引导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指导县区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精准识别主要问题及其症结,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推动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使人民群众直观地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为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提升老百姓获得感。组织开展细河、柳河争创国、省美丽河湖活动,积累推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经验。完善美丽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改善。

第五章 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进城镇、农业农村、工业“多源共治”,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推动流域实现长治久清。

第一节 实施排污口溯源和规范化整治

(一)实施排污口溯源和整治。 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一口一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排污口的治理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2025 年底前,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

(二)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全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河流水库水功能区划等规划区划,应要充分考虑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按照相关流域水质管理目标及限制排污总量控制要求,明确排污口设置管控要求,根据省要求实施标准化建设。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将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

(三)完善排污口信息化建设。 对合法入河排污口根据《辽宁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实施指导意见》,进行统一编码命名,设立标识。针对重点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现对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管。依托辽宁省入河入海排放口管理平台,管理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动态更新排污口管理台账。推动排污口二维码信息化管理,实现排污口“一口一码”。

第二节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一)优化空间布局。 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符合产业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聚集区集中。强化阜新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等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

(二)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 开展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现状水质劣于 V 类的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三)实施工业园区污水整治行动。 推进氟化工、皮革、东梁温泉污水厂改造,新建海州工业园区、新邱区煤化工二期污水处理厂。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推进氟产业开发区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到 2025 年,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率显著提升。

(四)规范工业聚集区环境管理。 开展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对出水影响评估,建立不适宜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聚集区清单,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并另行处理。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排放含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等为主的重污染企业,必须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第三节 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一)强化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进度,确保稳定运行。统筹考虑河流水质目标以及上下游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倒逼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推进污水处理厂出水回用。到 2025 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 70%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 10% 。城市、县城、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 、 90% 、 75% 以上。

(二)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 大力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以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全面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与处理,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对市区 2 座、阜蒙县1 座、彰武县 2 座、太平区 1 座、清河门区 1 座,共 7 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收水管网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到2025 年,进水生化需氧量( BOD )超过 100mg/L 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超过 90% 以上。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城区、城镇、开发区新建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到 2025 年主城区雨污分流率达到 50% 。

(三)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 优选工艺,推进城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实施金山煤矸石热电厂和大鹰水泥厂污泥协同处置。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稳步推进资源化利用。到2025 年,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90% 以上,县城力争达到70% 。

第四节 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养殖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一)科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逐步建立并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模式,持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保障机制和处理成本多元化分担机制。重点治理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长效运行机制。推进阜蒙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试点建设,完成 1 个试点村(八家子镇八家子村)灰水分散式治理。 2025 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35% 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已建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 90% 以上。

(二)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养殖业与种植业的有机融合,畅通粪肥还田渠道,指导养殖户与就近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厂、粪污收集经济人签订代处理协议,实施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推进生态水产养殖,规范养殖企业排污口设置,依法依规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养殖,推进养殖尾水治理。 2025 年底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 以上。

(三)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完成推广使用有机肥示范面积 2 万亩。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构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推进精准施药。推进 7 个国考断面上游 15公里、两侧(或单侧)宽 1 公里范围内农业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到 2025 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 43% 。

(四)实施农膜回收利用行动。 大力推广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继续开展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整县推进农膜回收。开展区域农膜回收补贴制度试点。建立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评估。到 2025 年,农膜回收率达到 85% 。

(五)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落实《阜新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设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补齐终端处置设施短板。建立日常巡检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 2025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第六章 稳步提升河流健康水平

结合阜新市国土空间规划 “ 三区三线 ” 划定与 “ 多规合一 ”管控要求,以促进水生态空间格局优化、水生态系统功能稳定、涉水开发建设管控有序为目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打造绿色河流生态廊道。

第一节 积极推动河湖生态带恢复

(一)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 。以国考断面上游为重点,实施河流确权划界,推进河流确界范围内耕(林)地还河和生态封育。在细河、东沙河、柳河、养息牧河、绕阳河等干支流适宜河段沿岸设置生态隔离带,因地制宜种植一定宽度的适宜当地生长的荆棘类灌木,形成生态阻隔带,防止降雨时水土流失、污染物冲刷入河,防止就近放牧、乱倒垃圾等人类活动带来的污染隐患。

(二)开展水生植被恢复。 重点恢复河湖岸线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减轻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干扰。通过构建基底、水生植被修复、土著鱼等水生生物的恢复等,实现净化水质,增加生态系统稳定性,保障水质安全。推进细河鲫鱼、绕阳河鲶鱼等土著鱼类的恢复。

(三)推进各流域源头水源涵养建设。 推进细河、养息牧河、绕阳河 - “三河源”治理工程。通过 建碑立志,采取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恢复坡面被破坏的植被,因地制宜营造乔、灌、草多层次植被群落,以提高坡面的抗蚀能力。打造养息牧河沙地植物园、绕阳河生态植物园、生态山地灌木园。

第二节 推进湿地恢复与建设

(一)因地制宜开展人工湿地建设。 以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为重点,在细河、养息牧河等城市纳污河干流及主要支流规划建设一批生态工程,形成生态湿地。在有条件的县和乡镇,因地制宜建设支流河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流域重要节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等处)采用微生物的协同净化功能实现拦截面源和污染减排。全市新增、改建等人工湿地 6 处。保护修复彰武那木斯莱湿地公园。

(二)积极推进小微湿地保护修复。 实施小微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分类型、分区域开展坑塘、湖泊及景观水体等小微湿地保护与修复示范,适时开展小微湿地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小微湿地保护恢复、管理与合理利用的新形式。

第三节 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完整性

(一)推进水生生物生境恢复。 统筹考虑河湖水体等水域空间、水源涵养区陆域空间以及行洪、蓄滞洪区等水陆两栖空间等不同类型水生态空间的交错关系及特点,加强陆域水源涵养区、调蓄洪水区、水土保持区及水域重要鱼类栖息地等的生态保护,开展水陆交错带河湖岸带区的植被建设、湿地生态修复及亲水景观构建。重点针对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重要生境和生态功能受损的河湖,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通过对江河湖库保护区、保留区等源头区实施以水源涵养为主的水量保护,对开发利用程度较大的受损河流实施以自然形态及功能恢复为主的生态修复,对珍稀、特有鱼类栖息地实施以生境保护与营造为主的生态建设。

第七章 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

依据阜新市河流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情况,结合河流生态保护需求,通过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优化产业布局和农业种植结构,多部门协调等手段,严格落实区域内河流生态水量目标,实施区域内河流生态流量调度管理,实现重点跨区域河流水量配置,保障河道内基本生态流量需求。

第一节 转变高耗水生产生活方式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结合区域发展战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将用水总量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内,加快形成与水资源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格局。实行水资源用途管制,合理配置本地区生活、农业、工业和河道外生态环境等用水。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水资源短缺地区要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对挤占基本生态用水、超采地下水、用水超出可用水量的地区,禁止新增审批取水,限期削减超用水量。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开展水资源论证,实施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发布超载地区名录,暂超载地区新增相应水源取水许可审批,组织地方政府限期治理。到 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3.2 亿立方米以内。

(二)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 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约束,合理规划工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禁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压减水资源短缺和超载地区高耗水产业规模,推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列入淘汰类目录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增取水许可。推动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和转移,严控钢铁、炼油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格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特色发展动能。到 2025 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20 年分别下降14% 和 12% 。

(三)完善约束指标。 建立用水定额跟踪评估机制,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载体建设、考核监督方面的应用。健全市、县(区)二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体系。将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确定的水量分配份额、县区界和其他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和流量控制指标,作为各地区地表水开发利用的控制红线。

(四)发展农业节水。 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技术,努力扩大喷灌、管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应用范围,加强农田灌溉用水的计量和监测系统建设,配套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到 2025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701 。

第二节 完善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机制

(一)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 以五大国考河流为基础,研究制定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目标、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保障生态用水。开展河湖生态流量常态化监测和管控,强化监管与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落实动态管理。加快建立基于河湖生态保护目标要求下河湖生态流量及过程监测体系,构建完善的流域生态流量及过程监管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统一管理。对实施生态流量保障的河流、湖库进行清单式管理,将流域生态流量保障作为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加强江河湖库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 优化水资源配置,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切实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合理配置生产用水。完善供水年度调度计划制度,开展水库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控制性工程作用,闹德海水库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保障主要河流生态基流 0.8 立方米 / 秒。发挥佛寺水库对细河,兴隆山、巨龙湖水库对养息牧河的生态补水作用。

(三)加强河湖水系连通。 通过取、引、蓄、提等措施,促使河流水体循环及水系联通,提高河道自净能力。以闹德海水库为枢纽,以农业抗旱供水、生态补水为目标,推进柳河 - 养息牧河、柳河 - 绕阳河联通工程。缓解资源性缺水问题,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

第三节 积极推进再生水和雨水循环利用

(一)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出水水质标准,尾水主要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城市绿化、道路清洗、建筑施工、消防等,逐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推动建设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区域内生态、生产和生活补充用水,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 2025 年底前,再生水利用率超过 25% 。

(二)积极推进雨水蓄集利用 。因地制宜合理选用“滞、渗、蓄、净、用、排”等措施,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地下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推进区域整体治理。加强海绵型建筑小区、海绵型道路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推广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等软性透水地面,提高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比例。农村地区结合地形地貌建设水池、水窖和坑塘等设施集蓄雨水,用于农业灌溉、牲畜用水等。

第八章 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

健全水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体系,及时掌握水环境风险信息,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演练,落实防范水环境风险的各项措施,积极应对水环境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

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

(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以细河为重点,加强环境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建立全网络、全覆盖的预防预警、信息报送、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体系。提高国考断面及水源地自动监测能力。开展“一河一策一图”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等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二)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及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物资保障体系,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开展环境应急队伍标准化、社会化建设。以化工、皮革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积极推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三)构建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加强流域上下游应急机制的统一协调,与内蒙古通辽市签订跨市河流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根据城市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特征,以问题为导向,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建立资源整合共享、协调联动有力、沟通及时有效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开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应急监测力量、环境应急专家、专业处置队伍、危废处置资源数据库,实现整合与共享。建立畅通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报渠道,提高跨界突发环境事件的研判预警水平,提升城市间环境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加强应急、交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急联动,形成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合力。

第二节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

(一)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 以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生产设施,强化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雨污总排口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以及传输泵、配套管线、应急发电等事故水输送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消防处置用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二)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 以氟化工、煤化工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在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础上,加强园区内工业废水的分类分质处理和监控。开展化工园区废水综合毒性试点监测工作。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隔离带及其他防护工程。

第九章 主要河湖保护方案

本次规划包括阜新市 8 个国考断面,涉及 5 条河流,自西向东分别为细河、东沙河、绕阳河、柳河和养息牧河共计 5 条河流。其中细河包括杨家荒桥、高台子 2 个汇水控制断面;东沙河包括八道河桥 1 个汇水控制断面;绕阳河包括东白城子 1个汇水控制断面;柳河包括石门子、闹德海水库、彰武 3 个汇水控制断面;养息牧河包括养息牧门 1 个汇水控制断面。逐一制定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第一节 细河水系(2 个国考断面)

细河系大凌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辽宁省阜蒙县阜新镇平安地村骆驼山,流经阜蒙县、新邱区、太平区、细河区、海州区、清河门区、义县,于义县大榆树堡镇梁家塔村入大凌河。流域面积 3096 平方公里,河流长度 126 公里,河道平均比降1.28‰ 。多年平均年降水量 480 毫米、径流深 62.7 毫米。流域平均宽度为 24.6 公里,河道弯曲系数为 1.6 ,形状系数为 0.20 ,河网密度 0.4 。细河阜新段国控断面为杨家荒桥断面和高台子断面。

(一)杨家荒桥以上汇水区

杨家荒桥断面属于细河阜新源头水保护区断面,汇水区范围主要包括阜蒙县阜新镇的 4 个行政村、扎兰营子镇 1 个行政村,集水面积 100.8 平方公里,干流河长 19.7 公里。

“十四五”杨家荒桥国考断面目标为: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恢复有河有水、水生态系统逐步完善。

1 、种植养殖污染管控。 推进 断面上游 15 公里河道两侧各宽 1 公里范围内现有耕地 2.37 万亩,建设农业绿色生态示范区,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推进阜蒙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提高当地畜禽养殖粪便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率。

2 、水资源保障。 推进农业种植方式改革,普及节水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进省重点输供水工程替代阜蒙县他本水源,实现地下水对河水的侧向补给。

3 、水生态修复。 完善河流生态缓冲带,在阜蒙县阜新镇建设杨家荒桥断面上游 10 公里适宜河段建设生态拦截缓冲带、生态护岸边坡保护缓冲带。

(二)高台子断面汇水区

高台子断面属于细河阜新市出口断面,断面以上包括阜新市区及阜蒙县的 43 个乡镇(街道),集水面积 2183 平方公里,干流河长约 73.4 公里,入细河的主要支流有高林台河、伊吗图河、九营子河、韩家店河、王营子河、五道桥河、清河、汤头河等。

“十四五”高台子国控断面目标为:稳定达到或优于Ⅳ类标准水质,保证河道生态流量流量 0.2 立方米 / 秒。

1 、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海州区污水处理厂、太平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细河区四合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 8.1 万吨 / 日,彻底解决城市污水溢流问题。

实施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提高达标保障。

完善城区污水、雨水管网,新建太平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九营子河截污管网工程、阜蒙县城区污(排)水管网工程、韩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外配套排水管网工程、阜新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新增管网 34.3 公里。

2 、提升工业园区污水达标保障。 新建氟产业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实施氟产业开发区、皮革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升级改造,推进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新邱区煤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二期、东梁温泉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改造项目建设,确保细河流域工业园区污水全部收集,达标处理。

3 、生态流量保障。 利用省重点输供水工程实现城市上游段沙扎兰河稳定补水( 1-3 万吨 / 天),持续改善下游河段水生态环境系统。按照压采地下水要求,推进阜新市王府水源关闭,利用省重点输供水工程替代,实现地下水对河流的侧向补给。

4 、水生态保护修复。 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在细河支流四官营子河、王营子河、伊吗图入细河、汤头河实施湿地水质改善工程,扩大细河流域湿地面积,进一步提高水生生物完整性,创建美丽河湖。

5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推进阜蒙县八家子镇八家子村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建设,积累经验,在全市推广。

6 、提升监控预警能力。 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推进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建设细河主要河段水质自动监控站,提升氟产业开发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完善细河流域智慧化管理系统,提高全流域预警监控能力。

第二节 东沙河(1 个国考断面)

东沙河属于绕阳河下游右岸最大的支流,原名八道河,发源于阜蒙县扎兰营子镇七家村,流经阜蒙县、黑山县、北镇市、盘山县,在黑山县高升镇后屯村注入绕阳河。流域面积 2167平方公里,河流长度 142 公里,河道平均比降 0.83 ‰,多年平均降水量 527.7 毫米,多年平均径流深 50.1 毫米,流域平均宽度为 15.2 公里,河道弯曲系数为 1.6 ,形状系数为 0.11 ,河网密度为 0.4 。

东沙河阜新段设有八道河桥国控断面,断面以上为友邻水库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汇水区范围主要包括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及阜蒙县扎兰营子、招束沟、沙拉、大巴、苍土和富荣镇等 6 个乡镇。集水面积 340.2 平方公里,干流河长 40.45公里,断面以上集水区汇入东沙河的主要支流有七家子河、诺日营子河、东朝阳寺河等。

“十四五”东沙河八道河桥国控断面目标为:稳定地表水Ⅲ类水质,推进断面以上水资源、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

1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提升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水平,建设长营子镇七家子村污水治理设施。

2 、种植业污染管控。 推进 断面上游 15 公里河道两侧各宽 1 公里范围内现有耕地 2.54 万亩,建设农业绿色生态示范区,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

3 、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定期开展大巴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水质监测,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对流域内大巴镇维兴屠宰场等排水企业严格管理,建立水利、生态环境、公安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

4 、水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大巴镇东沙河八道河桥国考断面上游 8 公里河道生态缓冲带建设,建立净化和保护水质屏障,改善水资源和水生态。

第三节 绕阳河(1 个国考断面)

辽河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辽宁省阜蒙县扎兰营子乡七家子村,流经阜蒙县、彰武县、新民市、黑山县、台安县、北镇市、盘山县、盘锦兴隆台区,在盘山县东郭镇万金滩注入辽河。流域面积 10348 平方公里,河流长度 326 公里,河道平均比降0.40 ‰,多年平均年降水量 475 毫米,多年平均年径流深 60.3毫米, 流域平均宽度为 31.8 公里,河道弯曲系数为 2.5 ,形状系数为 0.10 ,河网密度为 0.4 。

绕阳河阜新段设有东白城子国控断面。汇水区范围主要包括彰武县 5 个镇,阜蒙县 10 个乡镇。汇入绕阳河的主要支流包括鹞鹰河、二道河、苇塘河、押京河等,东白城子断面以上流域面积 2138 平方公里,河流长度 128 公里。

“十四五”绕阳河东白城子国控断面目标为:稳定地表水Ⅲ类水质;保证河道 4-5 月流量达到 0.1 立方米 / 秒, 6-8 月流量达到 0.2 立方米 / 秒, 9-3 月流量达到 0.05 立方米 / 秒。

1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全面提升沿河岸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完善污水收集设施,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建设哈尔套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 、种植养殖污染管控。 推进 断面上游 15 公里河道两侧各宽 1 公里范围内现有耕地 3.27 万亩(阜蒙县 1.59 万亩、彰武县 1.68 万亩),建设农业绿色生态示范区,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推进阜蒙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提高当地畜禽养殖粪便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率。

3 、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务欢池镇、泡子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水质监测。对建设镇双跃、大固本镇鑫达、泡子镇龙辉肉羊定点屠宰厂,万事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五个风险源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监管。

4 、水生态保护修复。 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在阜蒙县泡子镇绕阳河东白城子断面上游实施生物隔离,建设生态护岸 4890 米,新建人工湿地 9 亩,建立净化和保护水质屏障,修复河道生态。

5 、提升监控预警能力。 建设绕阳河主要河段水质自动监控站,提高全流域预警监控能力。

第四节 柳河(3 个国考断面)

柳河是辽河中下游右侧的一条多泥沙支流,发源于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扣河子镇五星村,先后流经内蒙古的库仑旗、辽宁省阜蒙县、彰武县、新民市,在新民市西城街道梁家烧锅村注入辽河。

河流全长 302 公里,流域面积 5296 平方公里,其中辽宁省境内河长 206 公里,流域面积 1795 平方公里。河道平均比降1.04 ‰,流域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425.9 毫米,多年平均年径流深 71.8 毫米。流域平均宽度为17.7 公里,河道弯曲系数为 1.9 ,形状系数为 0.06 。柳河阜新段自上向下游设置新开河(柳河)石门子、闹德海水库坝前和彰武 3 个国控断面。

(一)石门子断面汇水区

石门子断面汇水控制区地跨内蒙、辽宁两省区。断面水量是闹德海水库汛期主要入库水源,占水库来水量的 80% 以上。断面以上主要包括彰武县的四堡子镇、阜蒙县的福兴地、哈达户稍、旧庙、平安地 5 个乡镇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乡镇。石门子断面以上流域面积 2405 平方公里,其中阜新境内 994 平方公里,河流长度 115 公里,主要支流有福兴地河、阿哈来河等。

“十四五”柳河石门子国控断面目标:稳定地表水Ⅲ类水质;推进断面以上水资源、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

通过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稳定Ⅲ类水质目标;通过推进农业种植方式改革,普及节水措施,农业面源污染处理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生态水量;通过重点河段建设生态拦截缓冲带、生态护岸边坡和湿地工程,推进水资源、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

1 、种植业污染管控。 推进 断面上游 15 公里宽 1 公里范围内现有耕地 1.1 万亩,建设农业绿色生态示范区,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

2 、水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支流河阿哈来河重要河段建设生态湿地、河道沿线绿化缓冲带。

3 、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强化污染源监管,加强对上游铁矿的巡查管理,督促采矿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严禁通过尾矿库排入河道。

(二)闹德海断面汇水区

闹德海水库位于彰武县满堂红镇柳河干流上,水库控制面积 4051 平方公里,水库具有调洪排沙、城市供水和农田灌溉等效益,属于大(Ⅱ)型水库,主要支流有乌根稿河、养畜牧河。闹德海水库坝上汇水控制区范围地跨内蒙、辽宁两省区,其中内蒙部分集水面积占 60% ,辽宁部分占 40% 。汛期洪水主要发生在干流石门子断面以上,非汛期蓄水主要来自支流养畜牧河。闹德海水库至石门子区间流域,包括彰武县的满堂红、四堡子 2 个乡镇及内蒙古库伦旗相关乡镇;闹德海水库断面以上阜新境内流域面积 1142 平方公里,河流长度 164 公里,水库至石门子区间汇水面积 407.2 平方公里。

“十四五”柳河闹德海水库国控断面目标:稳定地表水Ⅲ类水质;保证水库枯季下游泄流量不小于 0.8 立方米 / 秒,实施生态补水,实现生态系统恢复。

1 、种植业污染管控。 推进 断面上游 15 公里宽 1 公里范围内现有耕地 0.96 万亩,建设农业绿色生态示范区,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

2 、生态流量保障。 落实水利部松辽委《柳河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试行)》,满足柳河闹德海及柳河彰武断面生态水量考核要求。

(三)彰武断面汇水区

彰武断面位于柳河流域中游,至闹德海区间包括满堂红、丰田、双庙、大冷、福兴地等乡镇。区间河段右侧为高地,左侧是科尔沁沙地南部前沿区,流域内地形地貌不复杂,流域面积 4985 平方公里,其中阜新境内流域面积 2076 平方公里,彰武至闹德海区间阜新境内汇水面积 449.6 平方公里。

“十四五”柳河彰武国控断面目标为稳定地表水Ⅲ类水质,实施生态补水,保证河道 4-11 月流量达到 1 立方米 / 秒, 12-3月流量达到 0.3 立方米 / 秒,实现生态系统恢复。

1 、种植养殖污染管控。 推进 断面上游 15 公里两侧各宽 1公里范围内现有耕地 2.25 万亩,建设农业绿色生态示范区,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推进阜蒙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项目,提高当地畜禽养殖粪便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率。

2 、生态流量保障。 利用闹德海水库水源确保下泄流量维持在 1 立方米 / 秒左右,保障彰武断面有水不断流。

3 、水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柳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打造“柳河生态长廊”,创建美丽河湖。

4 、提升监控预警能力。 建设柳河主要河段水质自动监控站,提高全流域预警监控能力。

第五节 养息牧河(1 个国考断面)

养息牧河是辽河右岸一级支流,古时名五道河,又名杨柽木河。发源于辽宁省彰武县章古台镇邰家村,流经彰武县、新民市,在新民市东城街道北山村注入辽河。养息牧河流域面积约 1981 平方公里,河流长度 123 公里,其中辽宁省境内面积 1948 平方公里,阜新境内汇水面积 1706 平方公里。河道平均比降为 0.93‰ ,多年平均年降水量 512.9 毫米,多年平均年径流深 43.1 毫米,流域平均宽度为 16.1 公里,河道弯曲系数为 1.5 ,形状系数为 0.13 。流域面积 10 平方公里以上一级支流 15 条。

养息牧河阜新段设有养息牧门国控断面。断面以上汇水范围包括彰武县的阿尔乡、大德、东六家子、二道河子、冯家、后新秋、四合城、苇子沟、西六家子、兴隆堡、兴隆山、章古台、彰武镇 13 个乡镇。汇入养息牧河的主要支流包括头道河、二道河、三道河、地河、小地河等,养息牧门以上阜新境内流域面积 1706 平方公里,河流长度 69.0 公里。

“ 十四五 ” 养息牧河养息牧门国控断面目标:稳定地表水Ⅳ 类水质;保障河道常年有水,维持断面生态流量 0.2 立方米 / 秒左右,提升生态系统健康。

1 、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彰武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2 、提升工业园区污水达标保障。 推进彰武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保障园区污水达标处理。

3 、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实施养息牧河全流域农村环境治理,推进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建立乡镇及村屯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运行及监管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4 、种植养殖污染管控。 推进 断面上游 15 公里两侧各宽 1公里范围内现有耕地 4.06 万亩,建设农业绿色生态示范区,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推进彰武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提高当地畜禽养殖粪便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率。

5 、生态流量保障: 加强养息牧河水资源保障,利用串联水库等蓄水工程调节下泄流量,开展柳河 - 养息牧河连通工程建设,保障生态用水。利用省重点输供水工程替代兴隆堡水源地,兴隆堡水源转为备用水源,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6 、水生态保护修复。 在五家子大桥上游 2 公里、下游 3公里,小地河入养息牧河口上下游,新建人工湿地;实施养息牧河干流生态封育工程。

7 、提升监控预警能力。 建设养息牧河主要河段水质自动监控站,提高全流域预警监控能力。推进兴隆堡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保护区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第十章 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实施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落实重大项目,开展实施评估,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各方责任。县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水环境保护负总责,要以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为依据,统筹流域和行政区边界,层层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要将水环境质量 "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 作为水环境保护责任红线,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按照 " 一岗双责 " 的要求细化明确各部门水环境保护职责,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形成有效治污合力。

推进重点工程。县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推进项目规划项目实施,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纳入规划的工程项目,可按照有关规定推进前期工作,申请省级以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支持,保障项目实施。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金投入,统筹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逐步将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健全投资回报机制,以合作双方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权益融合为目标,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为相关项目提高授信额度、增进信用等级,支持开展收费权、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及特许权协议项下收益质押担保融资。

探索开展污水垃圾处理服务项目预期收益质押融资,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严格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认真核定污染治理成本,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不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根据控制单元主要超标因子等因素,适时研究增加污染物计征种类和提高环境保护征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加强执法和征收监管,做到应收尽收。

第三节 严格评估考核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要及时分析水环境状况,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依据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在中央资金分配、区域限批、领导干部追责等方面的应用。

第四节 推进多方联动

健全区域联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县区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探索跨行政区之间的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跨界交叉检查机制,形成治污合力。积极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双边协调机制与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完善环境法治。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环保、水利、公安、检察等部门和机关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推进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各县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企业应当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建言献策、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

附表1

阜新市控制单元划分附表2

“十三五”断面水质状况附表3

“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目标清单附表4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附表5

达到生态流量(水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目标清单附表6

重点湖库综合营养状态控制目标清单附表7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的水体清单附表8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清单附表9

恢复“有水”的河流清单

附表10

重现土著鱼类为目标的水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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