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沪残联规〔2025〕12 号
关于印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区残联: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沪残联规〔2025〕11 号),我会制定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 年11 月24 日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细则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以下简称“家改”)是提高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助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高质量推进相关工作,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材料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沪残联规〔2025〕1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
(二)申请人户口本;
(三)申请人残疾人证;
(四)上海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表;
(五)民政部门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城乡低保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以及重残无业等定期定量补助对象);
(六)本市房产证明。
1.如申请人仅取得改造地房屋部分合法产权,须出具房屋所有权证,相关权利人同意对房屋进行改造的证明材料,并签署改造承诺书。
2.如申请人仅取得改造地房屋使用权,须出具房屋租赁合同(廉租房租赁合同或其他合法取得房屋使用权的相关合同),《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以及相关权利人同意对房屋进行改造的证明材料,并签署改造承诺书。
上述材料能通过调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共享交换途径获得的,免于提交实体证件。由委托人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如申请人系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或未成年残疾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工作流程
本市家改工作按照全过程管理、全公开透明的有关要求,推行家改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工作模式,委托第三方协助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并提供服务管理、监理审价等专业服务。
(一)需求排摸
街镇残联应在当年3 月31 日前,协助上年度列入排摸范围且初步确认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完成线上申请工作。在当年8月31 日前提出申请的,应在当年完成改造。
(二)申请受理
1.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在“一网通办”、区残联受理点以及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代收件)申请家改,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2.街镇初审
街镇残联应在家改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受理家改申请,并在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需求评估
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街镇残联提前与申请人进行沟通,确认需求评估时间,并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同时,街镇残联应将改造类型及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提交区残联审核确认。
4.审核确认
区残联在5 个工作日内对街镇残联的初审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三)确认改造方案
区残联审核确认后,应将申请人的家改需求提交服务平台,由服务平台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实施家改:
1.申请人可根据改造地的服务供应商名单,选择一家服务供应商提供家改服务,服务平台、街镇残联协助申请人做好相关工作。
2.服务供应商应在街镇残联协助下,与申请人预约入户时间,就改造内容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对改造区域进行测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改造方案、确定改造金额。如服务供应商制定的改造方案未得到申请人认可,且申请人提出的改造需求未超出家改产品目录范围的,申请人可要求服务平台更换服务供应商。申请人和服务供应商就改造方案达成一致后,可由服务供应商垫资进行改造,并在服务供应商和申请人的合同中增加垫资条款,改造完成后,服务供应商可根据各区残联要求,凭家改资料领取补贴资金。
3.服务供应商、改造方案及改造金额确认后,服务供应商应与申请人签订改造合同。
4.服务供应商应与申请人充分沟通改造方案,尊重申请人实际意愿,按照实际需求开展改造工作。
(四)施工改造
1.服务供应商按照服务平台的管理要求开展入户改造。
2.改造过程中,服务供应商须对关键施工环节的前后对比进行拍照并上传至服务平台。对于申请人变更改造需求3 次以上,或提出家改内容之外需求的,经区残联批准可终止改造。
3.改造完成后,服务供应商应做好改造预验收并按要求上传资料,同时申请竣工验收。
(五)施工验收
1.改造验收工作由申请人、服务供应商、监理单位(如有)及街镇残联共同开展。验收前,服务供应商应按监理单位(如有)提出的监理意见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并得到监理单位同意,方可开展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申请人、服务供应商及监理单位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由申请人填写满意度评价表。
2.服务供应商将改造合同、验收单、满意度评价表扫描上传至服务平台,并提出结算申请。
3.对改造施工已完成,且监理已到现场确认,但申请人无故不同意验收或提出改造范围之外要求的。可由区残联、街镇残联、服务平台、监理各方到场进行事实验收,并留存资料备查。
(六)项目结算
1.服务平台对服务供应商的结算申请进行复核。
2.服务平台复核通过后将验收单、监理报告(如有)、满意度评价表、审价报告(如有)等资料交由区残联进行审核。
3.区残联应对服务平台提交的相关资料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
4.区残联负责结算服务平台管理服务、监理审价费用。
(七)监督检查
市残联对服务平台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各区残联对家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工作分工
(一)市残联
统筹推进全市家改工作,负责完善服务平台管理体系,引入服务管理、监理审价等第三方专业力量。指导并督促各区残联落实家改工作。监督检查服务平台工作。
(二)区残联
全面负责本区家改工作,掌握本区户籍残疾人的家改需求,复核残疾人的申请,对改造进行全过程、全周期监督,负责结算 家改补贴资金及服务管理、监理审价等配套费用,并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运用信息系统归档相关档案资料。
(三)街镇残联
街镇残联负责排摸辖区内残疾人的家改需求;受理残疾人的申请、需求评估、确认改造类型和材料初审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家改验收工作。
(四)服务平台
1.协助完善服务平台工作制度。
2.受委托协助开展服务供应商、产品供应商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建立服务供应商库和产品供应商库。
3.协助市残联组织编制家改产品目录。
4.协助市残联对家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供应商的遴选、改造前设计方案、改造中监理管理、改造后竣工验收、结算时审价管理、售后保障服务等。
5.协助做好家改全过程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包括改造资料、结算依据等。按照市、区、街镇残联的要求提供相关改造资料。
6.根据要求提供数据统计、分析等服务。
7.建立家改月报制度,按要求向市、区残联报送工作情况。
8.协助区、街镇残联处理各类投诉纠纷。
9.其他有关家改服务。
四、其他
(一)申请人申请改造的房屋仅限本市范围内一处。
(二)针对市内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区残联主要负责需求评估、审核改造类型、落实改造经费、保存改造资料、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如户籍地街镇残联确有困难的,可由户籍地区残联协调居住地区残联提供支持,由居住地街镇残联配合开展需求评估、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本细则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 年12月31 日。
附件: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承诺书
2.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委托书附件1: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承诺书
一、承诺人信息
承诺人(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改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权利人(如有,含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与承诺人关系: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与承诺人关系: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二、改造房屋权属与同意声明
改造房屋为承诺人□户籍所在地房屋 □合法产权房屋□合法租赁房屋本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益,且已取得全部共同承诺人对本次改造的同意。
承诺人(签字):
共同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附件2: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就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相关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提交并接收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本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