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辉政〔2023〕45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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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政〔2023〕45 号

辉县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2〕11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豫政〔2023〕31 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气象先行市建设的意见》(新政〔2023〕19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系统集约、协同联动”,牢固树立“大服务观”,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全面建设现代化辉县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整体实力大幅跃进。

到 2035 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和支撑现代化辉县建设,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粮食安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南水北调高质量发展等领域水平省内领先,基本建成气象强市。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1. 建设智能精密的 “ 气象观测场 ” 。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在城市建成区及河道、水库等区域加密布设自动气象站,实现3 公里网格全覆盖。合理规划农业气象观测网,完善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产品主要种植区自动土壤水分站和农田小气候站建设。2024 年升级8 套多要素自动观测站,对全市 35个各类型气象自动站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实现 4 要素 4/5G 通讯新型自动站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推进辉县市新一代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提升辉县市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设智能精准的 “ 气象预报基地 ” 。健全智能数值预报体系,发展无缝隙、全覆盖智能网格预报技术。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气象综合预报预测分析平台,推进天气雷达技术在灾害天气监测预警、短临外推预报、智能网格预报等业务中的应用,提升一体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太行山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提高极端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汛期强降水等高影响事件预测水平,逐步形成“五个1”的精准预报能力。(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智慧精细的 “ 气象服务平台 ” 。构建气象服务产品库,建设运行集约、功能完备的气象服务制作系统,丰富民生热点气象服务产品,推进均等化社会共享气象保障服务。持续丰富满足公众需求的“有温度”的气象服务产品,围绕防灾减灾、交通出行、旅游、健康等重点领域需求,不断增强公众气象获得感。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自动感知、按需推送、在线互动、情景体验等智慧气象服务,打造个性化定制服务的“专属气象台”。拓展融媒体传播渠道,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减少公众气象服务盲区。(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完善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促进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城市大脑”,推动气象与供水、供电、供暖等部门数据深度融合和高影响天气预警服务。赋能辉县数字化转型,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气象数据业务建设和跨部门融合应用,开展气象数据深度挖掘和共享服务。强化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5.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强化《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落实,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定和管理,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对所属行业气象灾害防御联合共管。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和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内网发、部门转、媒体播、平台推”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依托数字辉县、移动新技术、新媒体等,快速实现预警信息的精准靶向发布,拓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建立灾害联防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协同创新、保障有力的流域气象保障服务新格局,加强天气联防和服务联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 号)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建设智慧化指挥平台,升级自动化火箭发射装备,增强监测、作业、指挥等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公安部门在作业安全和弹药运输等方面保障作用,协调解决人工增雨火箭弹保管和存储事宜。(市气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气象+”赋能行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7.推进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完善分区域、分作物、分时段、分灾种、分影响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预报预警,发展精细化、动态化农业气象灾害影响预报、灾害预警及农用天气预报技术。建设辉县市峪河、冀屯两个高标准良田示范园气象保障工程,创建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县。探索建设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基地,开展红薯、山楂、中药材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为农户提供基于位置和场景的点对点个性化、伴随式服务,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气象+”赋能行业发展能力。开展城市道路积水、结冰、积雪等路面状态智能监测,开展城市内涝影响预报和风险预估。实施韧性城市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评估、暴雨强度公式修编、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科学规划实施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布局,规范新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桥梁、隧道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建立交通气象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开展能源保供气象服务,助力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开展气象条件与心脑血管、呼吸道等疾病相关研究,提升健康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打造健康气象省级示范样板。提升矿业、旅游、健康领域及重点城市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等气象服务能力。推广政策性气象指数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商业性气象指数保险。(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大数据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水库防洪统筹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能力。围绕重大天气过程、重点流域预报服务需求,加强观测预报服务联动,强化会商研判,做好监测预警,进一步科学指导做好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出险和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工作。及时做好中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洪水以及水电站长期、中期、短期、短时天气预报预警和点对点“叫应”服务,为水库调度蓄水、水电站精准防洪调度、中小河流防洪提供决策支撑。(市气象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10.提升南水北调中线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区域内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和生态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气象灾害防御智慧平台应用,实现天气实况信息实时监测、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基于智能网格的小流域面雨量预报、预警产品分析应用等功能,做好人工增雨雪补水和生态气候监测服务,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持续发挥效益提供气象科技支撑。(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生态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加强造成重污染天气的天气形势分析和机理研究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做好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立体化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监测预警与综合评估系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开发等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象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开展区域内动态监测与气象影响评估,增强森林防灭火、突发环境事件等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林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挖掘生态气候资源之利。加强南太行、宝泉等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做好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发展定制式、伴随式、沉浸式精细旅游气象服务。争创“气象公园”“天然氧吧”“气候宜居城市”“气候康养小镇”“避暑旅游目的地”等特色气候生态品牌。强化旅游气象服务供给,研发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开发气候景观及旅游赏花等特色气象景观服务。做好风能、太阳能资源普查和评估。(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旅局、南太行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13.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完善气象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体系。推进气象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等行业的科技协同发展,聚焦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鼓励在防灾减灾、生态、农业、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实施科研攻关,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气象融合创新,形成具有辉县特色的气象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模式。(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团队、气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培养气象人才队伍。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好各项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加大对气象部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复合型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基层业务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对在辉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市气象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保障工作,完善配套措施,合力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市气象局与各有关部门战略合作,建立市气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保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二)强化法治保障。 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强化对气象监测设施管理和保护。依法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联合执法范围。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

(三)强化财政支持。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落实地方财政足额保障气象事业经费机制,统筹协调重点任务投资渠道,支持解决重大项目建设等资金保障问题,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保障机制,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强化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按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稳定基层气象人才队伍。

辉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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