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海科工商信规字〔2025〕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7 1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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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海珠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琶洲管委会

《广州市海珠区推进游戏产业在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健康发展的促进措施》(海科工商信规字〔 2024 〕 5 号)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印发实施,为继续发挥政策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现启动针对该政策的新制定工作。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现就修订说明如下:

一、制定目的及必要性

我区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广东省、广州市重点工作安排,全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游戏产业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受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集聚的影响,广州市、海珠区游戏产业也在琶洲加快集聚步伐,多家知名游戏企业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在此汇聚。纵观全市游戏企业发展趋势,从早期高度聚集的天河科韵路游戏商圈,到如今沿科韵路不断南溢,在琶洲东区、新港东路沿线一带聚集,培育游戏产业发展,助力优秀企业和团队扎根琶洲、做大做强做优,进一步推动引导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区当前高度关注的事业。为更好地承接吸引优质游戏企业到我区健康发展,制定出台游戏产业奖励扶持政策,符合省、市促进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

自 2022 年我区游戏产业政策出台以来,已有 6 家企业获得合计超百万元的资金扶持。 2024 年,我区游戏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游戏的市场主体)总数近 2900 家,年均净增近 200 家,我区“四上”游戏企业累计实现营收 113.61 亿,同比增长 14.3 % ,首次超百亿规模,可见游戏产业政策对相关领域企业有明显吸引力,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有必要按要求新制定更有竞争力的游戏政策,继续执行。

二、制定依据

《广州市海珠区推进游戏产业在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健康发展的促进措施》(海科工商信规字〔 2024 〕 5 号)已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到期,为做好产业政策实施的衔接工作,启动对该政策的新制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 十四五 ”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 2021 〕 29 号) 、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 〕 10 号)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产业发〔 2020 〕 78 号) , 结合海珠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三、新制定修改内容

见附件:政策文件修改前后对比表。

四、起草过程

(一)实施情况评估。 2024 年以来,我区积极开展游戏政策申报兑现工作,为三七极创、一点灵犀、君趣网络等企业提供了超百万元的资金补助,以实际行动践行“海珠合伙人”惠企服务理念,进一步坚定企业扎根海珠的信心、决心。 2024 年 12 月起,起草单位对前期《广州市海珠区推进游戏产业在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健康发展的促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结论为该政策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协调性,实施以来对产业发展起到了正向激励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有必要出台新一轮的游戏产业政策。

(二)调研起草。 2024 年 12 月至 5 月,就开展政策到期修订的必要性、合法性、规范性、协调性进行调研评估论证,结论为:《广州市海珠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所拟定的制度,具有现实必要性,不违反上位法规定,具有服务辖内游戏企业、吸引优质游戏企业入驻、优化营商环境、增加招商引资有效抓手的社会效果,制度设计合理,实用性、可操作性较高。政策原定于 4 月 29 日区政府17 届 72 次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后经会议研究决定,政策文稿需要进一步升级完善后再次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由于政策制定流程需重新推进,故未在上个政策有效期内完成修订。此外,本政策并非贸易政策,无需开展贸易合规性审查。

(三)征求单位意见。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起草单位征求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和执法局、区政务数据局、区投资促进局、赤岗街、新港街、昌岗街、滨江街、素社街、江南中街、海幢街、南华西街、龙凤街、沙园街、南石头街、凤阳街、瑞宝街、江海街、南洲街、琶洲街、华州街、官洲街、区工商联、区城发集团等 35 家单位意见,其中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投促局等三个部门提了修改意见 3 条,起草单位研究后采纳 2 条,综合采纳 1 条,未采纳部分意见是“鼓励企业建设专业电竞场馆,举办国际性电竞赛事,促进优质IP商业化,助力海珠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不采纳的理由为针对电竞场馆建设的补贴建议,理由为经调研,我区可用作电竞场馆建设的载体数量不多,目前了解到仅趣丸网络拟在总部大楼建设电竞场馆,出台该政策具有较强指向性。经与反馈单位沟通后已达成一致意见。

(四)公开征求意见。 2025 年 6 月 16 日, 经起草单位内设法制机构同意,起草单位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7 月 17 日,《若干措施》通过海珠区政府官网(https://www.haizhu.gov.cn/hdjlpt/yjzj/answer/ 44350 )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 0 条。在征求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商会的意见过程中,收到行业协会意见 0 条、市场主体意见 2 条,市场主体两条意见均采纳。

(五)专家论证意见。 7 月 23 日,组织 5 名专家就《若干措施》召开专家评审会 ,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

(六)风险评估。 2025 年 7 月 23 日起草单位对《若干措施》进行风险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结论为基本无风险。

(七)纳入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 在制定《广州市海珠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之前,为提高我委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和计划性,我委作为牵头起草单位联合区科工商信局已提前谋划将《若干措施》纳入《 2025 年度海珠区科工商信局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库》。

(八)公平性竞争审查情况。 7 月 24 日经起草单位自审,得出《若干措施》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审查结论 。 8 月 6 日 ,起草单位收到区市场监管局对《若干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审查意见为无意见。

(九)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政策重复性方面 , 前期与《广州市海珠区推进游戏产业在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健康发展的促进措施》同位阶的规范性文件主要针对算法、产业互联网、专精特新、都市工业等领域,均无专门扶持游戏企业发展的规定,本次重新制定《若干措施》不属于重复出台政策。政策可操作性方面,本《若干措施》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预期实现的目标、制定目的,条款所设置的申报条件明确、易于操作,规定的措施高效、便民,规定的程序正当、简便,加之新制定前的政策已有较为丰富的实施和兑现经验,不会额外增加工作量,造成工作负担,与上级为基层减负的要求相符。

(十)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7 月 24 日起草单位函请区发改局对《若干措施》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7 月 30 日收到区发改局复函,审查意见为无意见。

(十一)合法性审核意见。 8 月 6 日,起草单位法律顾问和内设法制机构、联合起草单位公职律师和内设法制机构对《若干措施》合法性审核无意见。

(十二)召开委务会审定文稿

8 月 6 日,经委内设法制审核机构综合科合法性审查同意,我委召开琶洲管委会 2025 年第 3 次委务办公会议,审议《广州市海珠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和相关送审材料。会议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市海珠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和相关送审材料,报区司法局审查。

(十三)合法性审查情况

8 月 11 日我委正式向区司法局提交送审材料,提请开展合法性审查, 8 月 27 日区司法局函复审查意见为同意。

(十四)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及印发情况。 根据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相关文件要求,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之前,我委严格按照要求对政策文本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5 年 11 月 5 日,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 17 届 8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海珠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5 年 11 月 11 日,就印发文稿文本调整情况发函征求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意见,上述部门均函复无意见。由于相关修改距离上次合法性审查未超 6 个月,未超出审查意见范围,未对政策主要制度措施做出重大修改,且截至目前制定依据政策法规没有发生较大调整,无需再次报送合法性审查, 2025 年 11 月 19日,发函商请区司法局协助印发《广州市海珠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就印发文稿与前期送审文稿内容差异情况进行了修改说明。 2025 年 11 月 20 日,琶洲管委会联合海珠区科工商信局正式印发施行《广州市海珠区进一步促进游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海科工商信规字〔 2025 〕 3 号)。附件

政策文件修改前后对比表

原文 修改后 修订理由号

第五条【支持研发创新】

第三条【研发创新奖励】

扶持游戏原创精品研发,鼓励游戏类企业持续

支持游戏原创精品研发。鼓励游戏类企业

开展技术创新,提升原创产品研制水平。对年度开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提升原创产品研制水平。

发、上线运营原创游戏类产品,开发共性技术平台、对上年度在本区开发、上线运营原创游戏类产

游戏引擎研发平台或研发智能设备的企业,按照该品或开发共性技术平台、游戏引擎研发平台,

产品或项目研发投资金额 35 % 予以扶持,最高 150

政策新制定修研发智能设备的企业,按照该产品或项目研发

万元。投资金额 10 % 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其中获国际性知名奖项的原创游戏类产品,给其中获国际性知名奖项的原创游戏类产品,给

予一次性最高 300 万元扶持,获国家级知名奖项的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奖励,获国内

原创游戏类产品,给予一次性最高 50 万元扶持,获知名奖项的原创游戏类产品,给予一次性最高

省级知名奖项的原创游戏类产品,给予一次性最高

30 万元扶持。不超过 30 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人才引进扶持】

吸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游戏领域人才和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落户海珠。上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 1 亿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的游戏类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一)给予企业 1 名人才引进补助名额,针对上年度新引进重点人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此条删除 政策新制定修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引进补助,人才推荐实行

订企业承诺制,由企业对人才的申报资格条件负

责;

(二)依法统筹协调重点人才入户、子女入学、人才公寓、人才绿卡等政策。

第四条【产业集聚扶持】

鼓励游戏类企业集聚发展,构建完整产业链、

生态链,对塑造游戏特色产业生态并为游戏类企业

提供优质配套服务的楼宇、园区,达到以下条件之

一的,最高给予运营主体 50 万元扶持:

(一)年度新增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且

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游戏类企业达 4

家以上;

政策新制定修

(二)年度新增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

故的游戏类企业租用办公面积达到 5000 平方米以

上;

(三)年度新增的游戏类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合

计达到 1 亿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

故。

第六条【办公用房补助】 在海珠区新增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游戏类企业,按规定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已支付 租金,并达到以下补助条件之一的,给予连续 2 年办公用房补助 :

(一)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万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以建筑面积计,按照 20 元 / 平方米 / 月的标准给 予补助,每年最高 50 万元;

(二)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 亿元以上

此条删除 政策新制定修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 建筑面积计,按照 30 元 / 平方米 / 月的标准给予 补助,每年最高 100 万元;

(三)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 亿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 建筑面积计,按照 100 元 / 平方米 / 月的标准给予 补助,每年最高 200 万元。

企业若在新增年度未达到补助条件的,可从实际达到补助条件年度起给予补助,但补助 期限相应缩短,即新增年度起 2 年后不再给予 办公用房补助。

第七条【企业规模化发展奖励】 对健康发展壮大的游戏类企业,按照如下

第三条【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

(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标准给予支持:

收入增量达到 2000 万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

(一)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2000

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最高给予 5 万元扶持;万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最高给予 5 万元奖励;

(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主营业务

(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5000

收入增量达到 5000 万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万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最高给予 25 万元奖励;

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最高给予 50 万元扶持;

(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主营业务

(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1 亿

政策新制定修

收入增量达到 1 亿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的企业,最高给予 200 万元扶持;

(四)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5 亿

(四)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主营业务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最 高给予 100 万元奖励;

收入增量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

(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10 亿

安全事故的企业,最高给予 300 万元扶持;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最 高给予 200 万元奖励。

(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增量达到 10 亿元以上且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

主营业务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

安全事故的企业,最高给予 500 万元扶持。差额部分,可从实际达到奖励条件的年度起给 予奖励,所奖励年度应在本措施第十六条允许 申报的期限内。

第九条【活动扶持】

第八条【活动扶持】

引导企业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或举办游戏类行

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机构积

业活动。对举办或承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子竞技极参与或举办游戏类行业活动。对举办或承办

赛事、文化节、动漫节等活动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国际性或全国性电子竞

政策新制定修

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扶持,每年最高 50 万元:技大赛的社会组织、机构,按照如下标准给予

订,经前期调

(一)单届展览面积达到 0.5 万平方米以上的

研,部分企业反补助:

游戏类专业展会,最高按照场租 30 %给予展会经营

馈举办专题展

对举办奖金总额超过 100 万元的国际性、

方扶持;

会有助于促进全国性赛事的主办方,最高按照奖金总额度的

(二)举办参会人数达到 4000 人以上的专业展

行业交流,也有

会,最高按展会场租 20 % ,给予展会经营方最高 2030 % 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利于提高行业

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参会人数达到 6000 人以上的,

对区域的关注

最高按展会场租的 30 % ,给予展会经营方最高 30 万

元的一次性扶持;

(三)对举办奖金总额 100 万元以上的赛事主

办方,最高按照奖金总额度 30 % 给予一次性扶持。

第六条【推广赋能扶持】 鼓励推广宣传优质原创游戏类产品,对利用流

量推广平台推广产品的游戏类企业,按照以下标准 发放“流量券”:

(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0 万元以上且

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该企业与推 广平台签订合同金额的 30 % 发放“流量券”;

政策新制定修

(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且

订,经前期调

诚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该企业与推 广平台签订合同金额的 25 % 发放“流量券”;

研,有企业反馈

目前游戏产品

(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 亿元以上且诚

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该企业与推广 平台签订合同金额的 20 % 发放“流量券”;

推广成本较高,

新增条款

设立该条款有

(四)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诚

利于为游戏企

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该企业与推广 平台签订合同金额的 15 % 发放“流量券”;

业降本增效。

(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0 亿元以上且诚

信经营、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该企业与推广 平台签订合同金额的 10 % 发放“流量券”;

同一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累计申领和兑付“流量

券”金额最高 200 万元,同一合同仅能申领一次。

第七条【精品出海扶持】 支持游戏企业进行海外发行测试,对游戏企业

政策新制定修 订,经前期调

在海外游戏发行平台开展公开测试,年度测试用户 数 5000 人以上的,给予每款游戏 5 万元的扶持,每 家企业每年最高 50 万元。

研,目前国内游

戏市场竞争愈

加激烈,支持企

支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

业出海拓展市

文化内涵的原创游戏类产品出海发行,对于游戏企 业年度出海发行上线游戏类产品的,按出海发行结 算收入每超过 2000 万元给予 50 万元扶持,每家企 业每年最高 300 万元。

场,有利于提升 企业整体效益,

也有利于文化

输出。

第八条【示范发展扶持】 鼓励游戏类企业充分发挥游戏和游戏化机制的

政策新制定修

赋能作用,围绕包括但不限于营销、影视、文化科 普、教育、医疗等领域打造“游戏 + ”应用场景示范 项目。每年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遴选一批优质示范项 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 500 万元 扶持。

订,鼓励游戏企

业打造示范项

目,考虑到示范

项目投入较大

第十条【高水平电竞扶持】 积极培育高水平电竞职业俱乐部。对于在国际

职业电竞赛事中取得冠军、亚军、季军的,分别给 予俱乐部 200 万、 100 万、 50 万一次性扶持;对于 在全国职业电竞赛事中取得冠军、亚军、季军的, 分别给予俱乐部 100 万、 50 万、 25 万元一次性扶持。 单个俱乐部年度可获得国际、全国职业电竞赛事参 赛扶持各一次。

政策新制定修

订,目前我区电

竞企业数量较

少,通过政策引 导,有利于引育10 新增条款

一批优质电竞

电竞项目国家队的,每入选一位成员,给予俱乐部 一次性 20 万元扶持,总计扶持金额最高 100 万元。

企业,进一步补

充和强化我区 游戏产业链。

同一俱乐部年度申报本条款累计可获得扶持金

额最高 300 万元。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转化扶持】 对游戏动漫电竞 IP 转化受让方:按照版权交易

政策新制定修 订,经调研了

合同实际成交额的 20 % 给予一次性扶持,同一合同 当年最高享受 100 万元扶持,同一企业 ( 社会组织 ) 当年最高享受 300 万元扶持。

解,近几年是谷

子经济的火热

本质其实是 IP

对游戏动漫电竞 IP 转化出让方:按照版权交易

经济,鼓励企业

合同实际成交额的 10 % 给予一次性扶持,同一合同 最高享受 30 万元扶持,同一企业 ( 社会组织 ) 当年最 高享受 100 万元扶持。

进行 IP 开发与

出让,有利于提 升产品竞争力。

第十二条【行业标杆】 鼓励游戏产业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推

动海珠区游戏产业的发展,按照企业类型及对游戏 产业推动情况,可授予游戏动漫标杆企业,游戏动 漫产业优秀合作伙伴,游戏产业特色楼宇、园区等 称号。

政策新制定修

订,对部分表述

进行优化调整

第十三条【支撑服务】 支持游戏类企业利用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

政策新制

定修订,该条款 不涉及直接资 金奖补,前期调 研有部分企业 反馈除直接资 金奖补外,企业 更看重区域软 性服务。

建立琶洲试验区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制,加

强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定期为企业提供合规辅导、法务培训,提升企业法 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水平,及时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 纷与安全风险,有效维护好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 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审慎、包容的游戏产业发展 环境。

第十五条 本措施所指年度是指启动申报所通

为避免因本次

知的自然年度,即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新制定文件导

止。所称 “ 以上 ”“ 最高 ”“ 超过 ” 均含本数。

致误解。本数 。

第十九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三年 。 ……

为避免因本次

第二十条 本措施有效期届满或制订本措施所

新制定文件导

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发生变化

致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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