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福商规〔2025〕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7 1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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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措施

起草说明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福田区商业规模不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能级不断提升,着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产业导向:依托福田区作为深圳市中央商务区核心优势,充分发挥高端服务业、高端消费业、商贸会展业等战略支持产业的良好发展势头,提升国际化、高端化服务能力,强化服务贸易,在中高端消费、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2025 年福田区商务局产业资金政策紧扣社消零KPI 指标和批发、零售、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等6 项GDP 指标、“打粮食”和“优环境”并重、“安商稳商”和“招商引商”两手抓,已形成2025 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商业措施)。

该政策旨在助力辖区批发、零售、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企业等行业企业在福田高质量发展。

(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商业措施》紧密结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定,开展了专题研究、征求公众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其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为《商业措施》修订提供了必要保障。一是必要性,《商业措施》聚焦福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导向,立足中心城区核心定位,聚焦“消费升级+服务创新”融合创新,围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的战略目标,着力打造推动福田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商业政策体系;二是可行性,《商业措施》从目的导向的角度看,《商业措施》作为推动福田区商业规模增长、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增强市场信心、着力建设福田区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的支持措施,举措设置科学准确,可操作性较强;三是合理性,《商业措施》既注重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决策部署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又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优化消费环境、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提振和扩大消费、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扩容提质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福田区的商业发展优势及着力推动福田区商业规模增长、优化商业结构、提升商业能级、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增强市场信心的实际发展情况及发展方向,综合考虑市场与环境的实际情况、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及专家意见而形成,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四是合法性,《商业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精神,围绕《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发〔2024〕18 号)《广东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政策措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5 号)《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2 号)等相关文件制定。

(三)预期效果和影响评估

《商业措施》预期将助力形成“企业梯队培育-优质空间承载-新消费引领-国际化升级”的产业发展闭环,显著激发福田市场活力,拉动福田消费升级。通过精准扶持与企业全周期成长相结合,能有效壮大市场主体、优化商业生态,推动福田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

二、修订依据

1.《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3.《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

4.《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5.《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

6.《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

7.《关于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若干措施》

8.《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9.《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10.《深圳市关于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11.《深圳市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扩容提质行动计划(2024-2026 年)》

12.《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

13.《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

14.《深圳市推动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 年)》

15.《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16.《2025 年深圳商务投促领域支持政策要点》

三、起草过程

(一)前期政策研究

系统梳理国家、省、市级批发、零售、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等相关文件,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等省市相关政策,结合在企业走访调研过程中了解的企业核心诉求和行业发展情况,形成《商业措施》初稿。

(二)形成征求意见稿

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商业发展情况及2024年产业政策实施效果,形成政策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向深圳市商务局、13 个区直部门开展意见征询工作。其中于2025 年4 月30 日启动最后一轮意见征询工作,经汇总共收集13 个部门的意见建议,7 个单位反馈无意见,6 个单位反馈了具体意见,经多次专题研究并与反馈意见的单位进行深入沟通,最后采纳6 个单位反馈的意见。于2025 年5 月15 日提请区长专题会研究,我局就相关条款进行优化调整,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

(三)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5 月21 日-6 月20 日在“福田政府在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6 月23 日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邀请9 名不同行业专家作专家咨询论证;7 月8 日召开听证会,人大、政协、企业、律师等13名听证代表发表听证意见;7 月22 日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初审,以及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咨询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提出意见1 项,已采纳修改完善);7 月22 日-9 月2 日开展部门合法性审查,法制部门意见:经审核,《2025 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已按法律顾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符合《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符合法定权限,已履行法定程序,无合法性问题;9 月5 日通过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以及9月8 日通过局党组会审议同意。

四、主要内容

《商业措施》共八条政策项目,主要内容为:

第一条建设培育商贸企业发展梯队。 共包含激励企业释放增长动能、助力中小企业升规提质、鼓励企业扩大经营、推动壮大连锁经营和扩大汽车消费规模五项措施,一是从企业发展的全方位需求出发,围绕初创孵化、规模提升、转型发展等不同阶段需求,设置梯度化支持条款,形成递进式服务链条。二是落实《深圳市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扩容提质行动计划(2024-2026 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推动商贸企业“小升规”挖潜提质,促进企业连锁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第二条打造优质产业空间。 共包含支持打造大型商业空间、支持打造汽车消费集聚区、推动企业集聚发展三项措施,一是紧扣国家关于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促进批发零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大对为重点商业项目提供产业空间保障的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区重点商业项目落地;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培育消费新场景的部署,通过强化汽车交付中心载体建设与消费集聚区打造,以高能级产业空间载体激发汽车消费新业态活力,有效拉动汽车产业链能级提升和消费升级;三是紧扣国家推进服务贸易集聚化发展与深圳市打造专业服务业特色载体的工作部署,通过强化专业楼宇运营方持续服务能力建设,精准落实国家“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和深圳市“打造高端要素集聚主题楼宇”要求,以载体提质升级推动商贸服务业规模化、高端化发展。

第三条大力发展新型消费。 共包含一项措施“推动网络零售加快发展”,该条政策紧抓网络零售新消费风口,支持网络零售企业做大做强并促进传统企业线上化转型。为加快培育网络零售领军企业,进一步强化福田网络零售优势,政策设置最高支持金额2500 万元,力度全国领先。

第四条建设国际一流商业载体。 共包含汇聚高端消费品牌资源、支持举办首发、支持建设智慧化商圈、支持提升经营环境、优化“离境退税”服务五项措施,一是在业态提升上,通过资金扶持吸引高端品牌在福田区开设各级首店,并新增新品首发和米其林、黑珍珠门店支持,增强国际消费引领力。二是商业载体建设方面,新增智慧商圈奖励,助力打造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同时推进“即买即退”示范商圈建设,落实国家政策,将离境退税服务与商业载体融合,提升境外旅客购物体验。三是调低经营环境奖励上限,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精准度,在有限资金下实现效益最大化。通过以上政策措施,致力于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可持续发展的商圈生态系统,以首发经济为引领,推动商业创新与升级,提升区域商业活力与吸引力,助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区。

第五条打造多元消费新场景 。共包含一项措施“支持举办大型促消费活动”,该支持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4〕840 号)要求,通过对活动执行或承办单位、主分会场进行补贴,推动打造新消费场景,进一步提升消费活力。

第六条建设会展之都核心区。 共包含支持会展企业扩容提质、推进展会高质量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高水平展会、支持会展业国际化发展、支持展馆环境提升五项措施,以打造会展产业高地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促进会展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展会规模和质量,将福田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核心区,同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为会展企业和展会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

第七条限制和除外情形。 明确本措施限制和除外情形。

第八条附则。 明确本措施适用的企业(机构)范围,及负责解释的主管单位、政策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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