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ZG-2022-0106太原市人民政府文件
并政发 〔 2022 〕 17 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 ( 市 、 区 ) 人民政府 ꎬ 综改示范区 、 中北高新区 、 西山示范区管委会 ꎬ 市直各委 、 局 、 办 ꎬ 各有关单位 :
现将 « 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 印发给你们 ꎬ 请认真贯彻执行 ꎮ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14 日
( 此件公开发布 )
太原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ꎬ 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 ꎬ 追求卓越绩效 ꎬ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ꎬ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和 « 山西省质量奖管理办法 » 等有关规定 ꎬ 结合我市实际 ꎬ 制定本办法 ꎮ
第二条 太原市政府质量奖 ( 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 ) 是省人民政府批准 、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领域最高奖项 ꎮ 授予质量管理绩效显著 、 质量水平省内 、 国内领先 、 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为质量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组织 ꎬ 是指本市制造业 、 服务业 、 建筑业等各类企业 ꎮ 本办法所称个人 ꎬ 是指本市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 ꎬ包括企业员工和从事质量管理 、 教育 、 科研 、 宣传等的人员 ꎮ
第四条 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坚持科学 、 公开 、 公正 、 公平原则 ꎬ高标准 、 严要求 ꎬ 综合评价 、 好中选优 ꎮ
第五条 市政府质量奖包括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两个等次 ꎮ 原则上每 3 年评选一届 ꎮ
在组织或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 ꎬ 经各县 ( 市 、 区 ) 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ꎬ 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评选 ꎮ
第六条 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 ꎬ 在获奖后两个评选周期内不得重复申报 ꎮ 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可继续申报市政府质量奖 ꎮ
第七条 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不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ꎮ
第二章 奖项设定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 市政府质量奖设太原市政府质量奖 ( 组织 ) 和太原市政府质量奖 ( 个人 ) 两个奖项 ꎮ 每个奖项均为两个等次 ( 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ꎮ 每届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总数不超过 5 个 ꎻ 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总数不超过 10 个 ꎮ 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ꎮ
第九条 获得市政府质量奖 ( 组织 ) 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 一 ) 依法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 3 年以上 ꎻ
( 二 )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 、 方针 、 政策 ꎬ 符合产业 、 环保 、 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ꎻ
( 三 ) 坚持质量第一理念 ꎬ 在质量水平 、 创新能力 、 品牌影响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ꎬ 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具有创造性 、 独特性和可推广性 ꎻ
( 四 ) 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 ꎬ 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ꎬ 从事生产 、 经营活动的企业近 3 年主要经济 、 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或本市同行前列 ꎻ
( 五 ) 品牌优势突出 ꎬ 社会美誉度高 ꎬ 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 ꎻ
( 六 ) 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 、 安全 、 环境污染 、 公共卫生等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 ꎻ
( 七 ) 无其他违反法律 、 法规的行为 ꎮ
第十条 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ꎬ 创新能力强 ꎬ 质量管理先进 ꎬ 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ꎬ 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申报市政府质量奖 ꎮ
第十一条 市政府质量奖 ( 个人 ) 涉及质量科研 、 质量攻关小组评选 ꎬ 可以 3 人以内共同申报 ꎬ 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
( 一 ) 从事或分管质量工作 3 年以上 ꎻ
( 二 ) 政治坚定 、 品行端正 、 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ꎻ
( 三 ) 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 ꎬ 对质量工作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ꎬ 为质量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ꎬ 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ꎻ
( 四 ) 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ꎬ 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卓有成效 ꎬ 成果显著 ꎬ 且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 质量效益和社会效益 ꎻ
( 五 ) 在质量工作领域知名度高 ꎬ 质量工作业绩得到同行的普遍认同 ꎻ
( 六 ) 个人所属的组织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 、 安全 、 环境污染 、公共卫生等事故 ꎻ
( 七 ) 个人无其他违反法律 、 法规和道德的行为 ꎮ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负责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的组织管理工作 ꎮ 其主要职责是 :
( 一 ) 组织 、 推动 、 指导和监督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开展 ꎬ 研究决定评选活动重大事项 ꎻ
( 二 ) 审定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细则等工作规范 ꎻ
( 三 ) 指导评选办日常工作 ꎬ 监督评选办工作 ꎻ
( 四 ) 审核拟授奖组织 、 个人 ꎬ 并提请市政府审批 ꎮ
第十三条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组织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的日常工作 ꎮ 主要职责是 :
( 一 ) 组织拟 ( 修 ) 定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细则等工作规范 ꎻ
( 二 ) 组织开展或委托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承担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 ꎻ
( 三 ) 审查申报组织 、 个人资格 ꎬ 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 、 个人名单 ꎻ
( 四 ) 组建 ( 可委托第三方机构 ) 评审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 、 个人进行评选 ꎬ 指导 、 监督评审组工作 ꎻ
( 五 ) 向领导小组报告评选结果 ꎬ 提出拟授奖名单 ꎬ 受领导小组委托向社会公示 ꎻ
( 六 ) 负责社会各界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 ꎻ
( 七 ) 宣传 、 推广获奖组织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 ꎻ
( 八 )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ꎮ
第十四条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聘请政府机关 、 高等院校 、 科研机构 、 企事业单位 、 行业协会 、 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的专家 、 学者为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员 ꎮ 按程序组成各专项评审组 ꎬ 按照有关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ꎮ
第十五条 涉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时 ꎬ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邀请监察部门参与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监督工作 ꎮ
第十六条 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行业协会和县 ( 市 、 区 )人民政府 、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业 、 本地区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 、 培育 、 审查 、 推荐工作以及对获奖单位的宣传推广工作 ꎮ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七条 市政府质量奖评价标准采用 « 山西省质量奖评选方法 » ( DB14/ T1462 )、« 山西省质量奖个人类评价规范 » ( DB14/T1463 ) 及 « 山西省质量奖组织类评价规范 » ( DB14/ T1464 ) 等 ꎮ 评价标准可根据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ꎬ 适时进行修订 ꎮ
第十八条 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程序主要包括 :
( 一 ) 发布信息 ꎮ 根据市政府质量奖批准的工作安排 ꎬ 公布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要求和起止日期 ꎮ
( 二 ) 组织申报 ꎮ 凡符合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 ꎬ 根据自愿原则 ꎬ 填写 « 太原市政府质量奖 ( 组织 / 个人 ) 申报表 »ꎬ 按照市政府质量奖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 ꎬ 提交自评报告 ꎬ并提供有关证实材料 ꎮ
( 三 ) 资格审查 ꎮ « 太原市政府质量奖 ( 组织 / 个人 ) 申报表 »、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材料 ꎬ 由各县 ( 市 、 区 ) 人民政府 、 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主管部门初审 ꎬ 并签署推荐意见 ꎮ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 、 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ꎬ 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 ꎬ 受理组织和个人名单向社会公示 ꎮ 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ꎮ
( 四 ) 材料评审 ꎮ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可委托第三方机构 ) 组织评审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材料评审 ꎬ 并根据材料评审结果 ꎬ 形成材料评审报告 ꎬ 提出现场评审和材料核查名单 ꎮ
( 五 ) 现场评审 ꎮ 对通过材料评审的组织和个人 ꎬ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可委托第三方机构 ) 成立专项评审组 ꎬ进行现场实地评审 ꎬ 并形成相关报告 ꎮ
( 六 ) 陈述答辩 ꎮ 通过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集中阐述质量提升 、 创新驱动 、 品牌影响 、 经营绩效等方面内容 ꎬ 接受专家组质询 ꎮ
( 七 ) 综合评价 ꎮ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阶段 、 环节评审报告情况 ꎬ 提出拟获奖组织和个人候选名单 ꎮ
( 八 ) 审定公示 ꎮ 召开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ꎬ 审议候选名单 ꎬ 研究确定拟获奖组织和个人名单 ꎬ 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ꎮ 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ꎮ
( 九 ) 批准公告 ꎮ 经公示通过的拟获奖名单 ꎬ 报市政府批准后 ꎬ 由市政府通报表彰获奖组织和个人 ꎮ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九条 市政府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 ( 含提名奖 ) 的组织和个人颁发奖 ( 杯 ) 牌 、 证书 ꎬ 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ꎮ
奖励金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年度市财政预算 ꎮ
第二十条 奖励金主要用于支持组织宣传推广其先进质量管理经验 、 开展质量技术攻关 、 质量项目建设 、 推动质量持续改进及人员质量素质提升等 ꎮ
第二十一条 鼓励我市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 、 山西省质量奖 ꎬ 对荣获中国质量奖 、 山西省质量奖 ( 含提名奖 ) 的组织和个人 ꎬ 分别给予与省政府同等的奖励 ꎮ
第六章 获奖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获奖组织和个人可在有关活动中宣传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荣誉 ꎬ 但必须注明获奖时间 ꎮ
第二十三条 获奖组织和个人应不断追求卓越 ꎬ 坚持创新 ꎬ 持续改进 ꎮ
第二十四条 获奖组织和个人有义务向社会公开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成果 ꎬ 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ꎮ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 、 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政府质量奖荣誉的组织和个人 ꎬ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查证属实 ꎬ 提请市政府撤销其市政府质量奖奖项 ꎬ 收回奖牌 、 证书和奖励金 ꎬ 并向社会公告 ꎮ 该组织或个人 3 个评选周期内不得申报市政府质量奖 ꎮ
第二十六条 建立获奖组织和个人定期巡访及动态管理制度 ꎮ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获奖组织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 ꎬ 督促其保持荣誉 ꎬ 改进不足 ꎬ 不断提高 ꎮ
第二十七条 获奖组织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ꎬ 由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政府撤销其市政府质量奖奖项 ꎬ 并向社会公告 ꎮ 被撤销奖项的组织 3 个评选周期内不得申报市政府质量奖 ꎮ
( 一 ) 发生重大质量 、 安全 、 环保 、 卫生等事故的 ꎻ
( 二 ) 违规使用市政府质量奖标识 ꎬ 拒绝履行相关责任义务的 ꎻ
( 三 ) 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 、 法规行为的 ꎮ
第二十八条 承担市政府质量奖评选任务的部门和人员应依法保守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ꎬ 严于律己 ꎬ 公正廉洁 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 程序进行评选 ꎮ
第二十九条 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应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管理 ꎬ 对在评选过程中滥用职权 、 玩忽职守 、 徇私舞弊 、 造成不良后果的评选部门或个人 ꎬ 取消其评选资格 ꎬ 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ꎮ 构成犯罪的 ꎬ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ꎮ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ꎮ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10 月 15 日起施行 ꎮ 有效期为 5 年 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