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综改示范区新兴产业培育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工业稳经济大盘“压舱石”作用,加速构建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和现代服务业“ 2 + 1 ”主导产业体系,结合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山西综改示范区”)实际,特制定本培育办法。
第二条 培育目标。加大对工业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在科技研发、技术改造、人才团队引进等方面加大投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第三条 培育措施。
(一)帮助指导企业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指导企业加强项目谋划,帮助成长速度快、自主创新能力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具有较高市场地位的优质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专项资金及政策支持。
(二)加大工业企业支持力度。建立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和“高质量发展培育”三类奖励机制,鼓励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快速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奖励类别及标准
第四条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奖励。为鼓励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尽快达规入统,对年度营业收入 1300 万元以上(含)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0 % 以上(含)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给予3 万元奖励。
第五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达到表 1 增速要求,且同期产值不为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工业总产值对应档次给予相应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奖励企业管理团队或高管,具体使用方式由企业自行决定。
第六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奖励。对山西综改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且同期产值不为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工业总产值、总产值增速、研发费用达到表 2 标准,可按企业申报日期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和技术改造投入总额申请奖励金额,并在最高奖励范围内对申请奖励金额予以兑现。本项奖励资金总额的 10 % 以内可用于企业管理团队或高管奖励。具体使用方式由企业自行决定。
第三章 奖励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 申报各项奖励的基本条件。在山西综改示范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日期上一年度至申报日期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未因违法违规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企业不存在被信访案件。
第八条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奖励。
(一)申报时间。每年 1 月 1 日到 1 月 31 日。
(二)申报条件。营业收入 1300 万元以上(含)且满足相应增速要求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包括退出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 山西综改示范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奖励申请表(附件1)。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经统计部门认定的《山西综改示范区限下企业统计调查表》 (并 SF 302 ,该表为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统计报表,附件 3 )。
(四)兑现流程。企业通过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企业政策兑现服务系统进行兑现(附件 8 )。
第九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奖励。
(一)申报时间。每年 3 月 1 日到 3 月 31 日。
(二)申报条件。已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 , 同期产值不为零且满足相应增速要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因历史原因,未在山西综改示范区设立,但税收征管和统计关系均归属山西综改示范区的企业也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
1. 山西综改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 2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申报日期前两年度 1 - 12 月份统计报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 B 204 - 1 ,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带水印的统计报表,并由统计部门签字盖章,附件 4 )
4.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条形码的审计报告(仅无统计报表的企业提供)
5.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申报日期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仅注册地址不在山西综改示范区的企业提供)
(四)兑现流程。企业通过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企业政策兑现服务系统进行兑现(附件 8 )。
第十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奖励
(一)申报时间。每年 4 月 1 日到 4 月 30 日。
(二)申报条件。
1. 已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库并设有研发机构 , 同期产值不为零且申报日期上一年度产值 2000 万元以上(含)且满足相应增速要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因历史原因,未在山西综改示范区设立,但税收征管和统计关系均归属山西综改示范区的企业也可申报)
2. 企业未与管委会签订协议享受“一事一议”等高奖补类扶持政策。
(三)申报材料。
1. 山西综改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 2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申报日期前两年度 1 - 12 月份统计报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 B 204 - 1 ,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带水印的统计报表,并由统计部门签字盖章,附件 4 )
4. 申报日期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 107012 )》第 50 项“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除以第 49项“加计扣除比例”数据核算)
5. 申报日期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技术改造投入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第三项“本年完成投资”为准,附件 5 )
6.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申报日期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7. 企业承诺书(附件 6 )
8 .证明材料(附件 7 )
9.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条形码的审计报告(仅无统计报表的企业提供)
(四)兑现流程。企业通过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企业政策兑现服务系统进行兑现(附件 9 )。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监督管理按照山西综改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财政扶持政策监管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企业产值、研发等实际情况在最高奖励金额范围内,予以兑现奖励。
第十二条 为保证政策延续性,已在原新兴产业培育库企业均视为符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条件,并按本办法予以兑现 2022 年度奖励资金。
第十三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培育奖励即《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财政扶持企业政策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指培育政策。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9 日印发的《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新兴产业培育实施细则》(晋综示发〔 2020 〕 157 号)同时废止。之前其他有关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相应调整。
附件: 1. 山西综改示范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奖励申
请表
2. 山西综改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请表
3. 山西综改示范区限下企业统计调查表(表号并 SF 302 )
4.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 B 204 - 1 )
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号 B 206 )
6 .企业承诺书
7. 证明材料
8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稳增长奖励兑现流程图
9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奖励兑现流程
图
山西综改示范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奖励申请表
附件 2
山西综改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请表
附件 3
山西综改示范区限下企业统计调查表(表号并 SF 302 )
山西综改示范区限下企业统计调查表...
附件 4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 B 204 - 1 )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附件 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号 B 206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附件 6
企业承诺书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我单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按要求退还奖励资金。
我单位严格按照山西综改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财政扶持政策监管有关规定,承诺自享受政策起 10 年内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财政扶持资金涉及知识产权成果的产业化在山西综改示范区进行。同时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扶持资金,主动接受综改区业务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跟踪考核和监督检查,如违反相关规定,承诺主动退回相应资金。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件 7
证 明
创新发展部:
经我单位核实,___________企业未通过我单位与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签订协议享受“一事一议”等高奖补类扶持政策。
特此证明!
(项目所在园区业务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附件 8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提档升级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稳增长奖励兑现流程图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奖励兑现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