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R-2022-02008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 沙 市 公 安 局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长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长沙通信管理发展办公室
文件
长发改优化〔 2022 〕 175 号
关于印发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相关单位: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长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长沙通信管理发展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8 日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便利度,根据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定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 年)〉的通知》(湘政办发〔 2022 〕 18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 “ 一网通办 ” 打造 “ 一件事一次办 ” 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 2022 〕 50 号)有关要求,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 “ 一件事一次办 ” 的办理原则,深入推进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改革,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与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改造为 “ 一件事 ” ,推行首接负责制、承诺免审制和限时联审制,实施 “ 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同施工、一并接入 ” ,进一步减流程、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着力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服务效率和满意度,助力长沙打造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市城镇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不包括居民用户)联合申请的供水、供电( 10 ( 20 )千伏以下)、供气(中低压)、排水、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及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业务(不含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主管网新、改、扩建施工),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和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提供申请合并、过程代办、同步施工、一并开通的统一标准化高效优质服务。市场主体提出单独报装申请的(不涉及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原有报装流程执行;如涉及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的,各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应当按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报装接入工作实施 “ 一件事一次办 ” 。
三、工作任务
(一)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1. 一件事一次办。将原来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独立报装模式,以及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分头办理的情形,按照 “ 一件事一次办 ” 原则改造为 “ 我要办理市政公共服务报装接入 ”“ 一件事 ” ,由分头多次申请整合为一并申请。将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的报装申请表及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申请表,统一整合为《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申请表》。按照 “ 能减则减、能并则并 ”原则对涉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事项所需的材料、表格、方案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方便市场主体一次性阅知、填报。根据市场主体不同需求设置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1+N 套餐模式,分别编制办事指南,做到 “ 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同施工、一并接入 ” 。
各相关市直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将外线接入工程相关行政审批权限全链条下放至区县(市)、园区,确保 “ 我要办理市政公共服务报装接入 ”“ 一件事 ” 在同一层级闭环式运行。针对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推行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 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 ” 模式,并逐步推广覆盖至所有项目。
纳入 “ 一件事一次办 ” 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事项: ①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②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③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⑤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⑥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 ⑦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⑧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2. 统一办理时限。在申请单位将外部管线(指申请单位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的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内部管线(指建筑区划内的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改造委托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承担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自主承担且符合市政公用服务设施、设备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的不同情形,分别设置不同的业务类型并统一办理环节和时限。
类型一:无需进行管线建设、改造,可以直接开通的。办理环节分为申请受理(实时受理)、联合踏勘( 3 个工作日内)、同步开通( 1 个工作日内) 3 个环节,最长 4 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
类型二:仅需建设、改造内部管线的。办理环节分为申请受理(实时受理)、联合踏勘( 3 个工作日内)、联合方案编制( 5 个工作日内)、联合施工( 10 个工作日内)、联合验收( 5个工作日内)、同步开通( 1 个工作日内) 6 个环节,最长 24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
类型三:仅需建设、改造外部管线的。办理环节分为申请受理(实时受理)、联合踏勘( 3 个工作日内)、联合方案编制( 7 个工作日内)、联合审查审批( 5 个工作日内)、联合施工( 10 个工作日内)、联合验收( 5 个工作日内)、同步开通( 1个工作日内) 7 个环节,最长 31 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
类型四:需要同时建设、改造内部和外部管线的。办理环节分为申请受理(实时受理)、联合踏勘( 3 个工作日内)、联合方案编制( 7 个工作日内)、联合审查审批( 5 个工作日内)、联合施工( 20 个工作日内)、联合验收( 10 个工作日内)、同步开通( 1 个工作日内) 7 个环节,最长 46 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
如外部、内部管线建设、改造由用户自行委托其他具备相关设计、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的,方案编制和施工流程无需适用统一办理环节和时限的要求。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3. 一窗受理。各区县(市)、园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综合窗(以下简称 “ 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 ” ),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根据《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图》,统一办理流程、时限标准,实行集合办公,无差别统一受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事项申请,实现 “ 全城通办 ” 。
申请单位在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填写《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申请表》并递交其他相关申请资料后,由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负责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受理,指导或帮助申请单位将资料上传至长沙市 “ 多规合一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 “ 多规平台 ” ),并推送至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资料不全且非要件的,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应实施容缺受理,并提供相应模板指导申请单位进行补正。
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应当建立帮代办队伍,免费为申请单位提供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各项业务的全程帮代办服务。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建立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工作联系机制,协调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之间业务差异,确保业务协同。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分别指定服务专员,负责单位内部协调联络、与申请单位就后续环节中的具体事宜进行服务对接。
由市场准入综合窗负责指导新办市场主体用户在企业开办环节填写《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申请表》,并将用户意向信息转至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负责协调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主动对接、提前介入。
由工程建设综合窗负责指导工程建设类项目用户在土地招拍挂或项目立项环节填写《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申请表》,并将用户意向信息转至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由属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牵头(重大项目由属地政府牵头)负责协调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主动对接、提前介入,超前开展市政公用服务管网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落地项目内部电力工程开工前具备接电条件,设备安装调试前具备接水接气条件,由 “ 企业等水电气 ” 转变为 “ 水电气等企业 ” 。
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在营业窗口提供联合申报业务受理服务,并在各自单位官网、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设置办理申请入口。申请单位在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营业窗口或多规平台提交《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申请表》的,由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统一将资料通过多规平台分发推送至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4. 首接负责制。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实行 “ 首接负责制 ” ,由首次承接办理联合报装申请事项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或者政务服务大厅帮代办人员牵头负责免费提供联合报装所涉全部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和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实现 “ 最多跑一次 ” 。当无法确定联合报装服务首接负责单位时,由属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予以指定,被指定单位负责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后续环节的组织协同。申请单位提出单独报装申请且涉及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的,由对应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或者属地政务服务大厅帮代办人员提供行政审批代办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5. 联合踏勘。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申请受理后,如无需办理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由首接负责单位组织各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 3 个工作日内开展联合踏勘,并在踏勘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设计、施工等方案编制并反馈申请单位;如需办理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由属地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牵头部门组织各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在 3个工作日内开展联合踏勘;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踏勘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设计、施工等方案编制并反馈申请单位。联合踏勘后,各相关单位应当当场出具踏勘意见。申请单位对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所答复的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
鼓励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部门通过与申请单位联系,发送申请地址定位,结合卫星地图、管线数据信息、城乡规划地理信息比对进行选址判定,借助远程视频互动对场所整体及重点部位以及周边进行查看,了解用户需求并进行指导,以 “ 电子踏勘 ” 方式完成实地踏勘,提升便利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6. 承诺免审制。针对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地(绿地面积不大于 30 平方米,挖深不超过 2 米)且施工长度小于 200 米的市政公用服务外线接入工程以及 500 米内新建简易电力管线工程,实行承诺免审制(不含顶管施工,占用挖掘车行道、人行道不超过 72 小时)。
经联合踏勘后,如需开展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且符合承诺免审制情形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在联合踏勘结束后在多规平台在线填写《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联审意见表》,联审意见使用电子印章,形成电子证书,并在 0.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汇总《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联审意见表》后,在 0.5 个工作日内推送至申请单位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申请单位凭《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联审意见表》组织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开展外线接入工程现场施工。申请单位应将《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联审意见表》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7. 限时联审制。针对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地(临时占用公共绿地不超过 100 平方米,临时占用其他绿地不超过 4000 平方米)且施工长度在 200-2000 米的市政公用服务外线接入工程(含顶管施工)实行限时联审制。
经联合踏勘后,如需开展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且符合限时联审制情形的,在首接负责单位帮代提交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相关申请资料后,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在多规平台在线填写《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联审意见表》,审批结果使用电子印章,出具电子批文。各行政审批部门应自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相关申请资料提交后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各有关事项不得互为前置;各相关部门完成审批后,在 0.5 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推送至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汇总所涉全部行政许可后,在 0.5 个工作日内推送至申请单位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申请单位应将相关行政许可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外线接入工程需征求地铁、地下综合管廊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应由属地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牵头部门通过多规平台统一在线发起意见征求,相关征求意见部门应当在行政审批流程结束前反馈意见。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将征求意见作为开展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如在并联审批和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部门提出不同意见的,由属地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牵头部门在多规平台中对审查审批流程实施挂起,并协调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条件后再启动审查审批流程。
通过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工作联系机制提供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指导服务,在申请单位编制《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施工方案》、《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交通疏解方案》等相关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过程中,需要咨询规划条件相符性、管线路由信息、交通疏解技术要求等方面情况时,资规、住建、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应当在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 2 个工作日内免费提供相应资料和技术指导意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8. 联合施工。对于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工程路径相同或相近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开展接入工程建设时,根据管线规划路由、施工周期、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在满足施工工期计划、工程质量、地下管线安全及技术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协调有序同步开挖、同步安装、同步回填,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9. 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工程完工并提出验收申请后,如无需外线接入工程验收的,则由首接负责单位组织各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协调同步开通;如有外线接入工程验收的,由本级外线接入工程验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组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根据验收结果,协调同步开通。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10. 制定负面清单。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内容:① 涉及横穿城市主干路(快速路)机动车道;占用挖掘或穿(跨)越高速公路、铁路(地铁)、国省干线路、长输油气管线;挖掘新建、改建、扩建交付使用 5 年内或者大修竣工后 3 年内的城市道路。 ② 涉及占用森林绿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 5 米范围)、伐移树木。 ③ 涉及文物保护范围、水域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城市河道管理范围、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占掘工程(含下穿工程)。 ④ 外线接入工程施工长度大于 2000 米。 ⑤ 经过其他权属用地。
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负面清单开展市政公用服务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免审或联审服务,不得无故推诿或拒绝执行,不得在负面清单之外额外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延长办理时限。涉及负面清单内事项,按既有审批流程制度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局、长沙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市水业集团公司、长沙新奥燃气公司、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中国移动长沙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沙分公司、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
(二)数据共享,压缩材料
依托多规平台建设 “ 我要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 模块,将涉及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办理方式等进行统一开发设计,实现全流程网上联动办理。在模块中设置 “ 菜单式 ” 服务点选等功能,申请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点选报装接入事项后,系统自动合并生成所需的材料清单,申请单位一次提交、多方共享,不得要求申请单位重复提供。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各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统一使用多规平台开展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业务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并接受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 “ 好差评 ” 监督。加强多规平台与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业务系统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可依托多规平台实时共享调用身份证明、电子证照以及立项、产权、规划、审批等各类信息,实现政企信息实时融通共享。积极推广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 无证明城市 ” 等应用,实现报装接入申请资料 “ 零提交 ”“ 刷脸办 ”“ 零证办 ” 。在 “ 我的长沙 ” 城市综合服务平台同步建设 “ 我要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 专栏,推行 “ 移动可办 ” 。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
〔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沙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市水业集团公司、长沙新奥燃气公司、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中国移动长沙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沙分公司、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
(三)减免费用,降低成本
推行外线接入工程 “ 缴费承诺制 ” ,对涉及道路、绿化、交安设施恢复的项目,采用 “ 先施工、后缴费 ” 的形式,缴费不再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全面推进落实城镇地区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红线外管线连接工程 “ 零成本 ” ,申请单位应缴纳的城市道路占用费由属地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承担;如申请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修复标准自行修复挖掘破损路面和标志、标线、管线等交通设施,并经验收合格的,不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长沙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市水业集团公司、长沙新奥燃气公司、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中国移动长沙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沙分公司、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
(四)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各级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对申请单位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承诺未兑现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发生违规现象的( 1 个月内被同一部门或不同部门累计下达整改达到 3 次以上)暂停执行承诺免审制 6个月直到整改完成;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诺免审制资格。对不按要求施工,自行修复路面、标志、标线、管线等交通设施不达标,验收不合格的,应当由申请单位缴纳道路挖掘修复费,由各级城管部门负责处置;对于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长沙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市水业集团公司、长沙新奥燃气公司、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中国移动长沙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沙分公司、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
四、职责分工
(一)发改部门联合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改革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调度推进和监督考核工作,拟定全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办事指南、容缺受理清单、数据共享清单;负责联合数据资源部门依托多规平台建设 “ 我要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 模块,协调督促市政公用服务各相关部门统一使用多规平台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相关业务;牵头电力行业管理工作。
(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等。
(三)住建部门牵头供水、排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和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等。
(四)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等。
(五)城管部门牵头市政公用服务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奖惩机制;牵头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属地城管(园林、市政)部门按分工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等。
(六)行政审批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市直部门依法依规将市政公用服务外线接入工程相关行政审批权限全链条下放至区县(市)、园区,联合发改部门、数据资源部门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有关业务和审批事项纳入 “ 我要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 模块,并将各部门业务和审批办理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 “ 好差评 ” 监督;属地行政审批部门负责组织本级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的设置、管理和人员配备,组织市场准入综合窗、工程建设综合窗向市场主体提供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相关信息和指导,督促各审批部门按时完成并联审批工作,协调解决报装接入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七)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联合发改部门建设 “ 我要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 模块,加强多规平台与其他部门系统对接工作,保障信息共享。
(八)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等。
(九)市通管办牵头通信行业电信运营商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通信报装及接入申请、方案设计等审批。
(十)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具体负责用电报装工作,限时办结,协助用户开展用电接入申请、供电方案设计、管线路由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图编制等工作。
(十一)长沙各水务公司具体负责供排水报装工作,限时办结,协助用户开展供排水接入申请、供排水方案设计、管线路由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图编制等工作。
(十二)长沙各燃气公司具体负责供气报装工作,限时办结,协助用户开展用气接入申请、供气方案设计、管线路由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图编制等工作。
(十三)长沙各电信运营公司具体负责通信网络接入,协助用户做好管线路由及配套设施设计。
(十四)长沙各有线电视公司具体负责有线电视报装工作,协助用户开展有线电视接入申请、方案设计、管线路由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图编制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改革工作专班,专班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成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通管办等部门和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为成员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协同发力,定期调度推进、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有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流程优化、数据共享、服务提质等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市优化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改革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及考核激励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调度及督查督办,对配合不积极、执行不到位的,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完善政策配套。 各牵头单位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安排,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办法,进一步明确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便利度的工作机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容缺受理清单、数据共享清单、申请材料清单及填写模板等,及时制定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细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奖惩机制。各区县(市)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按照市级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升级相关工作举措,不折不扣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推介。 各相关部门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后,积极通过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广泛宣传,并制作相关操作指引图片、视频,切实提高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改革的知晓度、覆盖面,打通政策落实 “ 最后一公里 ” 。
本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本实施细则的解释工作。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 2 年。
附件: 1.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申请表(模板)
2.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联审意见表
(模板)
3.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施工方案
(模板)
4.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交通疏解
方案(模板)
5.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图附件 1: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申请表(模板)
附件 2: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联审意见表(模板)附件 3 :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施工方案(模板)附件 4 :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接入工程交通疏解方案
(模板)
附件 5 :
长沙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