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住建〔2023〕28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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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

诚信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我单位拟修订规范性文件《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 2014 〕 32 号)有关要求,现就文件修订有关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文件的修订背景说明

2020 年 2 月出台的《管理办法》,增加了“阳江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评价计分标准”,对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完善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和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022 年 2 月对《管理办法》进行延期,有效期至 2023 年 2 月 11 日; 2023 年 2 月 11日对《管理办法》再次延期,有效期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

2021 年修订出台的《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进一步将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活动中,充分发挥诚信机制的激励和惩戒作用,一方面促使企业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积极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有利于营造建筑市场诚信氛围,同时也将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有效联动,有效遏制围标串标、拖欠工程款、转包挂靠等问题;另一方面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市场调节机制,有效规范建筑企业的市场行为,逐步建立动态高效的“优胜劣汰”准入清除机制,缓解我市建筑市场“供大于求”的市场竞争环境。

因此,我市需持续建立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推动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此,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形成《管理办法》(修订稿)。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八)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文件的制定程序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 2023 年 3 月启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开展对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 工作的调研,学习周边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接着分别向各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企业家商会、市房地产协会、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及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并在阳江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0 天)。对征求意见完成后,送我局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局宣传法制科合法性审核,并经我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形成本送审稿 报市司法局审查 。

四、主要内容说明

本办法包含六章二十七条,以及一个附件“阳江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评价计分标准”,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共五条,内容主要是制定本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名词解释和各部门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的工作职责。本章本次修订在原办法基础上新增了信用等级评定的概念,根据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

(二)第二章信用信息管理共八条,明确了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以及主管部门,要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应申办《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并对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人员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构成、采集、录入和发布等环节的管理。本章本次修订由原六条增加至八条,主要增加了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对企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三)第三章信用评价及应用共六条,内容主要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实行记分制以及企业信用评价得分的形成,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以及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了企业不能评为 A 级和直接评定为 D 级的几种情形。

(四)第四章信用信息公布共三条,主要明确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得分的更新频率、采集时间、公布时间及公布网站名称,明确了发布信息存在异议需变更的相关管理部门。本章本次修订主要将原办法的信用评价结果更改为信用评价得分。

(五)第五章监督管理共四条,主要明确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以及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信息的申报、录入等工作行为的监督管理及责任。本章为原办法的第六章,具体条款内容没有修订。

(六)第六章附则共一条,明确了本办法的有效期。

五、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意见

广东尊一律师事务所于2023 年6 月15 日对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出具了法律审查意见,其综合评价为:《管理办法》起草主体及程序合法,内容总体上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同时,我局宣传法制科通过对该《指导意见》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表》。

六、行政系统内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3 年 3 月 15 日起,我局征求了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商会)以及部分企业代表的意见。具体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七、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4 月 20 日(共 30 日)通过阳江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具体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八、评估论证情况

2023 年 3 月 9 日,我局组织人员对《管理办法》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评估论证。我局认为,从制定依据看,《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从实施角度看,《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完善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和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一批诚信较高的企业得到市场的认同且起到示范作用,引导各企业良性竞争、诚信经营的目的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广泛应用于建筑市场日常监管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也促进我市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因此,修订《管理办法》,对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我市建筑市场诚信监管体系起到积极作用。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

部门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不采纳原因或修改情况1 市发展改革局 建议将“广东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息”纳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 状况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不采纳 根据《关于共享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 通知》规定,该评价结果不向社会公开。2 市财政局 无意见

3 市税务局 无意见

4 市市场监管局 建议你局按规定做好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 采纳 由我局按规定做好公平竞争审查5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局 无意见6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意见

7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

理局 无意见8 市水务局 无意见

9 市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10 市公路事务中心 无意见

11 市民政局 无意见

12 市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13 市自然资源局 无意见

1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 无意见15 市统计局 无意见

16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局 无意见17 市商务局 无意见

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不采纳原因或修改情况18 市代建局 无意见

19 江城区住建局 建议加分与扣分都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不采纳 由于加分事项中的较多内容不涉及具体工程项 目,无法直接区分事项所涉及的工程所在地20 阳东区住建局 无意见

21 阳春市住建局 无意见

22 阳西县住建局 无意见

施工图审查单位扣分内容增加审图合格书与审查内容不符或出现明显错误 采纳 扣分标准第 4 点已写明

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 二款规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包含消防设施 检测服务机构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增加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机构 不采纳23 高新区规建局

细化农民工工资相关扣分内容(如未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资; 工人未在实名制平台登记考勤;未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 采纳 在相应扣分标准增加24 海陵区住建局 无意见

2-1 阳江地区企业的年度纳税加分不设上限,既然 1-2 条的阳江地区社保加 分都设有上限 40 分,建议应设同样的上限 40 分封顶 不采纳 为鼓励企业在本地纳税纳统,促进本地建筑业 税收,纳税加分不设上限

11-1 至 4 建筑企业评先评优活动加分。阳江市明星企业、阳江市“十佳” 企业、阳江市优秀企业、阳江市先进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 为何加分值定位 100 分、 80 分、 60 分、 40 分,此项加分分值过高,等同于国家级的鲁班奖,并 且有效期 3 年,时间也太长25 市建筑业协会

采纳 删除第 11 条建筑企业评先评优活动加分。

备注中提及的施工工法加分,但加分表格中没有列明,是否遗漏。建议施 工工法加分还应维持试行版本的标准 采纳 备注 2 中已注明施工工法加分 列入工程获奖加 分26 市勘察设计协会 无意见

参照施工标准,附表 3-1 信用经营增加加分内 容:成为阳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与招投标管理协 会成员单位;加分值: 20 分;有效期: 1 年

附表 3-1 阳江市建筑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信用评价加分标准建议增加:成为 阳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与招投标管理协会成员单位 采纳27 市造价与招投标管

理协会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不采纳原因或修改情况

参照施工标准,附表 3-1 信用经营增加加分内 容:成为阳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与招投标管理协 会成员单位;加分值: 20 分;有效期: 1 年

附表 4-1 阳江市建筑造价咨询机构行为信用评价加分标准建议增加:成为 阳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与招投标管理协会成员单位 采纳

附表 4-1 阳江市建筑造价咨询机构行为信用评价加分标准建议增加:工程 造价成果获奖加分:国家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或造价行业协会颁发的获 奖),加分值 40 分;广东省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或造价行业协会颁发的 获奖),加分值 30 分;阳江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造价行业协会颁发的获 奖),加分值 20 分。有效期 3 年,依据说明为证书或通报文件。

采纳 造价咨询增加相应工程获奖加分内容28 市律师协会 无意见

29 市企业家商会 无意见

年度纳税加分:每满 10 万元单位金额加 0.5 分修改为每满 20 万元单位金额 加 0.5 分 不采纳 为促进本地建筑业税收,按照该标准同等纳税 额加分值更高,更能提高企业纳税积极性

工程获奖加分:其中省级工法应该单列,每个省级工法加 20 分,上限 80 分 不采纳 目前施行的计分标准中省级工法奖为工程获奖 的一项。

观摩活动加分:其中国家级应修改为 80 分、省级 60 分、市级 40 分、县(市、 区)级 20 分 不采纳 观摩活动加分已经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较 多30 广东冠雄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担任专家工作加分:每一事项每人加 3 分(企业年度内加分上限为 15 分) 不采纳 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加分( BIM 、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每个项目加 5 分, 修改为每个项目加 10 分,上限 30 分 不采纳 已删除该条款

参与慈善活动加分:每 2 万元加 1 分,修改为每 1 万元加 2 分,上限 10 分 不采纳 按照该修订稿标准执行31 广东中博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无意见

附表 1-1 “阳江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为信用评价加分标准序号 1-1 国家级、广 东省或阳江市各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 AAA 级信用企业”的有效期备注为“以 信用等级证书上的颁发之日计算至有效期截止之日止”,因各级建筑业协 会评定的信用等级证书都是有有效期的。32 广东水木建设有限

采纳 将有效期修改为“从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不采纳原因或修改情况

建议将附表 1-1 “阳江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为信用评价加分标准序号 3-1 、 3-2 、 3-3 工程获奖加分”的加分值修改为国家级加 80 分;省级加 40 分;市级加 20 分

不采纳 为鼓励企业创优工程,提高国家级和省级工程 获奖加分值

由于本次修订对计分标准有较大调整,部分原 有加分项都已删除。对于新旧标准的衔接问题 具体在系统升级时在另行发文。

不采纳

试行版本抢险救灾加分,有效期为 3 年,新版本的抢险救灾加分,为什么 调整为 1 年 采纳 抢险救灾加分有效期修改为 3 年。

阳江市明星企业、阳江市“十佳”企业、阳江市优秀企业阳江市先进企业 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讲?保证措施?作为竞争加分条件,是否应通过市场 监督局、司法部门审核通过。为何加分值定位 100 分、 80 分、 60 分、 40 分,并且有效期 3 年,岂不是比金匠奖、鲁班奖还厉害 ! 建议取消该项目33 广东灏洋建设有限

采纳 删除第 11 条建筑企业评先评优活动加分。

公司

备注中提及了施工工法加分,但加分表格中没有,是否漏掉?议施工工法 加分还应维持试行版本的标准 采纳 备注 2 中已注明施工工法加分 列入工程获奖加 分

观摩活动中的参建单位,是否以施工许可证中的参建单位或开具具体实施 参建项目的工程发票(具有一定比例工程额)为准 不采纳 施工许可证中并未写明参建单位,一般以分包 合同为准。34 广东祥铭建设有限

公司

试行版本的抢险救灾加分的有效期为 3 年,但是新版本的抢险救灾加分有 限期为 1 年,调整的幅度如此之大,是否应行版本的 3 年有限期 采纳 抢险救灾加分有效期修改为 3 年。

《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已在阳江 市建筑业协会官网发布。具体可在阳江市建筑 业协会网站首页→创优服务→评选办法中查 看。

第 1-1 条:阳江市建筑业协会评定的 AAA 信用企业 1. 评定的标准; 2. 评委 会的组成; 3. 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措施 采纳35 广东中城建设有限

公司

第 6-1 条抢险救灾加分:抢险救灾试行版本有效期为 3 年,为什么修改有效 期为 1 年 采纳 抢险救灾加分有效期修改为 3 年。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不采纳原因或修改情况

第 8 条参与竞赛加分:竞赛活动(相关)应经协会或住建部门网站进行公 示邀请,保证竞赛活动信息的透明化、公开化,不在协会网站或住建部门 网站进行通知公示的竞赛活动应不适合加分原则。

采纳 具体在各级住建部门或协会网站查询

阳江市明星企业、阳江市“十佳”企业、阳江市优秀企业阳江市先进企业 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讲?保证措施?作为竞争加分条件,是否应通过市场 监督局、司法部门审核通过。为何加分值定位 100 分、 80 分、 60 分、 40 分,并且有效期 3 年,岂不是比金匠奖、鲁班奖还厉害

采纳 删除第 11 条建筑企业评先评优活动加分。

建议将附表 1-1 “阳江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为信用评价加分标准序号 3-1 、 3-2 、 3-3 工程获奖加分”的加分值修改为国家级加 80 分;省级加 40 分;市级加 20 分

不采纳 为鼓励企业创优工程,提高国家级和省级工程 获奖加分值36 广东新华洋建设有

限公司

由于本次修订对计分标准有较大调整,部分原 有加分项都已删除。对于新旧标准的衔接问题 具体在系统升级时在另行发文。

因该征求意见稿在现版的基础上有部分加分项删除和修改分值的,建议实 施后不对企业现在的分值作出修改,新加分的再按新办法执行 不采纳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不采纳原因或修改情况

建议稿增加以下条款:( 1 )现有物业公司应组建现有业主沟通群或联络

群,提供对应的业主联络信息; ( 2 )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可以书面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业主联 系方式,政府部门应该协助提供。

建议解决办法:( 1 )业主投票权不以房产面积计算,只以单个物业数量

土土

不采纳 该意见建议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不属 于征求意见范围,建议该社会公众另行反映。

13926342400

建议解决办法:建议取消 “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 这一项。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不采纳原因或修改情况

我们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修改意见和建议,给弱小业主发声机会,

为弱小业主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提供法律法规的支持,为成立业主委员会提供 条件:

建议处理办法:建议稿增加以下条款:( 1 )现有物业公司应组建现有业

主沟通群或联络群,提供对应的业主联络信息;

( 2 )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可以书面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业

关工

不采纳 该意见建议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不属 于征求意见范围,建议该社会公众另行反映。

18602010016

建议解决办法:( 1 )业主投票权不以房产面积计算,只以单个物业数量

计算,并且业主在该小区拥有多套房产的,只按一套房产计算投票权,其他套 的房产不列入投票(不是弃权,是没有投票权)。

( 2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不能有股权关系,也不能在另一个公司共同拥

有股权关系。否则,该业主放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和物业有关的投票权。

( 3 )业主委员会成员不能与新推选的物业公司有股权或领导关系。否则,

相关成员应该退出业主委员会,并放弃投票权,补充新的业主委员会成员。

对《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工

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稿增加以下条款:( 1 )现有物业公司应组建现有业主沟通群或联络

群,提供对应的业主联络信息;

( 2 )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可以书面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业

主联系方式,政府部门应该协助提供。3 阳江佬

不采纳 该意见建议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不属 于征求意见范围,建议该社会公众另行反映。

计算,并且业主在该小区拥有多套房产的,只按一套房产计算投票权,其他套 的房产不列入投票(不是弃权,是没有投票权)。

( 2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不能有股权关系,也不能在另一个公司共同拥

有股权关系。否则,该业主放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和物业有关的投票权。

( 3 )业主委员会成员不能与新推选的物业公司有股权或领导关系。否则,

相关成员应该退出业主委员会,并放弃投票权,补充新的业主委员会成员。

建议解决办法:建议取消“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这一项。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不采纳原因或修改情况

超过十年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小区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且物业

管理公司无权收取物业费,也不得以任何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威胁业主。 不采纳 该意见建议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不属 于征求意见范围,建议该社会公众另行反映。

066233333

为保护弱小业主,建议增加“超过十年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小区5 土土

不采纳 该意见建议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不属 于征求意见范围,建议该社会公众另行反映。

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且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收取物业费,也不得以任何措施(包

13926342400

括停水停电)威胁业主。”此一条款。

为促使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建议(意见稿)

加上以下条款:

不采纳 该意见建议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不属 于征求意见范围,建议该社会公众另行反映。

"超过十年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小区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且物

18602010016

业管理公司无权收取物业费,也不得以任何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威胁业主。"

1. 物业公司不召开业主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擅自制订物业管理费业主可7 GG 关

不采纳 该意见建议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不属 于征求意见范围,建议该社会公众另行反映。

以拒付。 2. 超过十年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小区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18902526333

且物业公司无权收物业费,也不得以任何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威胁业主。

对 “ 指引 ” 的建议的补充: 1 、物业管理公司在本小区管理过程中拖欠业主

各种费用的,在尚未清偿前不具有续任该小区物业管理费的资格。 2 、小区按

业主的个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物业的开发商在所在小区物业的面积不8 小倩

不采纳 该意见建议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不属 于征求意见范围,建议该社会公众另行反映。

论大小,对该小区 “ 业主大会 ” 的选举和 “ 业委会 ” 的选举,均按每一业主一票的

18926352458

权重计算。 3 、超过十年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小区业主有权拒交物业

费,且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收取物业费,也不得以任何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威

胁业主。

现在由于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参差不齐,机构混乱,财会没人监管,收费不

合理,服务不到位。造成业主与物管公司矛盾增加,社会产生不稳定因素。本

蔡蔡

人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按国家规定外,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有责任协助成立

不采纳 该意见建议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不属 于征求意见范围,建议该社会公众另行反映。

13702802008

业主委员会,如果是物业管理公司不配合,不协助的,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如果十年都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从收物业费起)业主筹委会有权更换物业

管理公司。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不采纳原因或修改情况

一、目前,大部分的物业管理公司(含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出于利益的驱

使,故意不肯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致使业主大会筹备组有心无力,很难获取业

主的联系方式,业主之间很难联系。

建议处理办法:建议稿增加以下条款:( 1 )现有物业公司应组建现有业

主沟通群或联络群,提供对应的业主联络信息;( 2 )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可以

书面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业主联系方式,政府部门应该协助提

供。

二、关于 “ 三、确定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 ” :投票权数为专有部分面积占建

筑物总面积权重。面积和业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存在的问题:由于现有

物业公司一般由原房产开发单位控股和指定,并且开发单位一般还在本小区拥

思思

有大量的房产,如按面积计算,很容易一票独大(现在的名扬广场就是很明显

不采纳 该意见建议与本《管理办法》内容无关,不属 于征求意见范围,建议该社会公众另行反映。

17722989868

的例子),并产生利益输送,损害小业主的利益。

建议解决办法:( 1 )业主投票权不以房产面积计算,只以单个物业数量

计算,并且业主在该小区拥有多套房产的,只按一套房产计算投票权,其他套

的房产不列入投票(不是弃权,是没有投票权)。( 2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

不能有股权关系,也不能在另一个公司共同拥有股权关系。否则,该业主放弃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和物业有关的投票权。( 3 )业主委员会成员不能与新推

选的物业公司有股权或领导关系。否则,相关成员应该退出业主委员会,并放

弃投票权,补充新的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建议超过十年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小区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且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收取物业费,也不得以任何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威胁业

主。序号 单位 意见内容 是否 采纳 不采纳原因或修改情况

阳江市建筑业协会:

第 1-1 条阳江市建筑业协会评定的 AAA 级信用企业

第一点,不采纳。《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

用评价办法》已在阳江市建筑业协会官网发布。

具体可在阳江市建筑业协会网站首页→创优服

务→评选办法中查看。

分、省级 10 分、国家级 15 分。因为此种表扬可大可小,名目众多,不能与工

第二点,不采纳。通报表扬加分内容中已

明确是与阳江市房屋市政建设有关市场行为、11 牛牛

部分采

质量安全方面的通报表扬。依据说明中也明确

13922131117

同一事项通报表扬得分不可以累加,按最高等

第 11 条建筑企业评先评优活动加分

级加分计算。

第三点,采纳。抢险救灾加分有效期修改

为 3 年。

第四点,采纳。删除第 11 条建筑企业评先

评优活动加分。

公平不合理,其目的是相关核心人员通过此举以组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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