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资金
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2017 年,区发改部门印发了《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展改革统计)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发统通〔 2017 〕 111 号),该办法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到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该办法的实施情况及效果,我局牵头制定新的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就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 2016 〕 9 号)》,以及 2016 年以来省、市制定的每年度考核通知精神,均要求出台推动产业发展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确保顺利通过考核,取得优异成绩,有必要制定地方粮食产业扶持政策。尤其针对近年考核存在粮库信息化建设进度较慢、“等级粮库”数量不足、质检能力建设投入不足等短板,更应通过粮食产业扶持资金引导企业补齐短板,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7 年印发的《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后,对促进我区粮食产业发展、强化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起了积极的作用。近年,粮食产业在受疫情影响宏观经济承压的逆景下仍能保持稳定增长, 37 家入统的粮食加工企业 2020 年合计总产值为 90 亿元, 2022 年上升至 105.4 亿元。粮食企业持续加大信息化、自动化设备和质检设备投入力度,提升生产效率、效益和质量,白燕粮油、东方面粉、金禾面粉、旺海饲料、兄弟德力饲料、御福园米业等骨干企业在 2018-2022年期间相继获得相关扶持。企业逐步拓宽与产销合作产粮区开展原粮订单生产业务,实现产销合作零的突破,自 2021 年起,陆续有区内企业在黑龙江饶河县、河北柏乡县、湖北荆州市公安区、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江西吉安市泰和县等五个与顺德区建立产销合作地区采购原粮,并取得相应补贴。在相关政策引导下,全区粮食应急保障网络实现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动态更新,自 2018 年起形成覆盖十个镇街的应急保障网络, 2022年共有 41 家应急保障网点、 1 家应急配送中心、 4 家应急加工企业获得了粮食应急保障网点扶持资金。
综合考虑上级考核要求、顺德粮食产业发展短板以及原有产业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拟延续制定、合理更新粮食产业扶持政策,推动粮食产业新一轮的发展,进一步夯实顺德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地方粮食安全和发展质量。
二、政策依据
(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740 号令);
(二)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 2016 〕 9 号);
(四)关于认真开展 2022 年度广东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粤粮监〔 2023 〕 56 号)
(五)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7 部门和单位关于认真开展2022 年度佛山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佛发改粮管〔 2023 〕 21 号);
(六)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粮规〔 2023 〕 1 号);
(七)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粤粮仓〔 2023 〕 45 号);(不公开)
(八)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3 部门和单位关于建立粮食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工作的通知(佛发改粮管 〔 2021 〕 44 号) 。(不公开)
三、主要内容说明
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共分五章。分别为总则、扶持范围和标准、项目申报与确定、资金拨付与管理、附则,共二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共五条。 明确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相关部门分工。重点内容如下:
1 .目的依据。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贸易、加工、转化、销售等活动的经营者(国有企业除外)。
3 .资金使用原则。所扶持的项目应遵循 “ 体现支持、事后补贴 ” 的原则,选择已完成、已采购或已认定的项目给予扶持。
4 .部门分工。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是扶持资金的主管部门,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扶持资金监督检查和财政评价相关工作。
(二)“扶持范围和标准”,共三条。 明确十个扶持项目各自的范围和标准、资金分配和发放形式。本办法是在旧办法到期后重新制定的新办法,经全面评估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各个扶持项目的实施效果,适当借鉴全国各地的粮食产业扶持政策(见附表),新办法重新确定了扶持范围和标准。新办法增加了扶持项目类型,增加扶持资金覆盖面和普惠性,同时适当降低项目的扶持资金标准,致力使新办法实施后每年度拨付的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与旧办法大致持平。
1.扶持范围和标准。
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扶持项目。对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储存粮食的仓房,一次性按照施工合同(协议)实际结算金额(发票)给予 20% 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 30 万。
粮食加工生产能力提升扶持项目。对企业新购原粮生产加工设备进行补贴,一次性按新购置设备合同(协议)实际结算金额(发票)总额 10% 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5 万元。
粮食信息化建设扶持项目。对符合要求并取得与省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鉴定意见的项目,一次性按照施工合同(协议)实际结算金额(发票)给予 20% 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 万元。
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扶持项目。支持企业配备检验粮食质量安全指标的验仪器设备,一次性按照购置设备合同(协议)实际结算金额(发票)给予 20% 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绿色储粮技术扶持项目。支持企业实施包括控温储粮、气调储粮、粮情测控等绿色储粮技术,一次性按购置设备合同(协议)实际结算金额(发票)总额 10% 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粮食产地订单生产扶持项目。支持企业与产销合作产粮区开展原粮订单生产业务,一次性按照订单合同(协议)实际结算金额(发票)给予 10% 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品牌建设扶持项目。对获评“广东好粮油”产品的,一次性给予 1 万元补贴,对获评“中国好粮油”产品的,一次性给予 2 万元补贴。
等级粮库建设扶持项目。对被评定或复核为 AAA 粮库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5 万元补贴;对被评定或复核为 AAAA 粮库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补贴。
应急保障企业扶持项目。在协议有效期内,每年补贴每家粮食应急储运企业 10000 元,每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 15000元,每家粮食应急配送中心 15000 元,每家粮食应急供应网点5000 元,每家粮食应急保障中心 20000 元。
社会责任储备扶持项目。对与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社会责任储备协议的企业,按大米 40 元 / 吨 / 年、面粉 20元 / 吨 / 年的标准给予补贴。
2.分配和发放形式。扶持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度下达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确定”,共七条。 明确项目申报的准入条件,以及项目申报、评审、结果确定流程,重点内容如下:
1.申报条件。申报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一年以上的单位组织。社会信用良好,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健。符合年度申报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应急保障企业扶持项目、社会责任储备扶持项目应同时符合国家、省、市、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2.评审方式。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原则上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区级扶持资金,如存在项目重复申报则取消资金扶持安排。
3.公示方式。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将评审结果在政府(或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四)第四章“资金拨付与管理”,共三条。 明确资金拨付手续、骗取补贴处理、材料归档要求。重点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由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中止拨款并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三年内不予受理其申报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第五章“附则”,共二条。 明确办法的解释部门和实施有效期等内容。结合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进度要求、申报工作安排等实际情况,若本办法发布后不立即施行将延缓申报进程和当年度资金使用进度,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本办法明确自2023 年8 月10 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
四、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我局于 6 月份就《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了区属有关单位、社会公众意见(详见附件 5 ),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采纳情况
2023 年 6 月 9 日,我局发出《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区属有关单位意见,其中财政局提出三条意见,我局均采纳,并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余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我局发出《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6 月 29 日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我局将征求公众意见情况于 6 月 30 日进行了公示。
五、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起草文件的科室将管理办法发至局属法制机构(局办公室)、局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并根据法律顾问反馈的意见对稿件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局办公室、局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局办公室、局法律顾问于 7 月 7 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均指出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情况,我局同步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表。局长办公室会议于 7 月 14 日审议了管理办法,原则上同意该办法。
附表
各地粮食产业扶持政策对比
顺德项目 中山市 池州市 吴忠市 南京市 衢州市 杭州市 平湖市 海盐县
扶持标准 理由及依据
1 、新建库(改建、扩
对企业新建符合粮
建),每一万吨仓容补
仓储建设为粮食储
助 150 万元。
新建、改扩建厂房,
备的重要前提,多地
2 、成品粮应急保供仓
开展仓储设施建
均有相关扶持政策。
设、生产设备改造、
省、市粮食安全考核仓储设施
质检能力提升等,
要求本地区承担政
给予项目实际投资
策性粮食储备任务
额 10% 的补助,最
的总仓容满足市下
高不超过 10 万元。
达储备任务需要。
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
万。
的 40% 给予补助。
企业粮食加工能力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是地方粮食安全保
新建、改扩建厂房,
障的重要支撑,也是
开展仓储设施建
粮食产业壮大发展
设、生产设备改造、加工生产 能力
的体现。市要求我区
质检能力提升等,
至少要有 1 家稻谷日
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给予项目实际投资
处理能力 200 吨(或
额 10% 的补助,最
小麦日处理能力 300
单个项目补贴最高
高不超过 10 万元。
万元。
不超过 15 万元。
吨)以上的粮食应急
过 20 万元。
加工企业。
顺德项目 中山市 池州市 吴忠市 南京市 衢州市 杭州市 平湖市 海盐县
扶持标准 理由及依据
粮食批发市场
对符合要求并取得
开展粮储设施、
与省管理平台互联
智能化系统等
省、市粮食安全考核
改造提升项目信息化、 智能化建 设
要求地方储备粮承
总投资额在 30
储库点智能化升级
万元(含)以上,
改造覆盖率达到
给予最高不超
75% 。
过项目完成验
贴,单个项目补贴最
收实际投资额
高不超过 10 万元。
12% 的补助。
支持企业配备检验
粮食质量安全指标
全市骨干粮食收储库
省、市粮食安全考核
点建立粮食品质指标
要求采取具体措施,检测能力 建设
和配备安全指标检验
强化各级粮食质量
仪器设备,其检验仪器
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设备购置费用财政给
20% 补贴,单个项目
和能力建设。
予适当补助。
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顺德项目 中山市 池州市 吴忠市 南京市 衢州市 杭州市 平湖市 海盐县
扶持标准 理由及依据
实施公共低温或准
支持企业实施包括仓容达到 5000 吨及
低温仓新建与改
省、市粮食安全考核
造,进行智能化系
要求应用气调储粮
统改造与装卸设
技术的仓容占地方
施,配备粮食检化
储备完好仓容 5% 、绿色储粮
验相关仪器设备及
应用低温准低温储
检验试剂耗材等,
粮技术的仓容占地
给予项目当年实际
方储备完好仓容
投资额 10% 的补
5% 。
助,最高不超过 20
元。
万元。
粮食应急保障
按当年 500 公斤 /
企业按要求建
亩计算,折合面
立省外粮食订
以往的粮食考核要
一次性按照订单合
求区级人民政府或
同(协议)实际结算
有关部门深入开展
金额(发票)给予产地合作
与产区粮食产销合
10% 补贴,单个项目
以上 5 万亩以下
作活动,积极参与国
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合作补贴,从东
的给予 5 万元补
家和省、市组织的产
万。
助、 5 万亩(含)
销对接活动。
标准不超过 5 万
粮食额外增加
以上的给予 10 万
万元运输补助。
每吨 20 元的补
元。
元补助。
贴。
顺德项目 中山市 池州市 吴忠市 南京市 衢州市 杭州市 平湖市 海盐县
扶持标准 理由及依据
对列入市级“放
获得国家专利
1 、获得国家级名牌
或省级及以上
支持企业申报各级
知名大米品牌
省、市粮食安全考核
的,凭相关证
要求出台推动产业
书一次性奖励
发展或促进产业集品牌建设
5 万元;通过
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专利的国际申
元、 5 万元的一次
积极培育本地特色
请并获授权
品牌。
予一次性 3 万元奖
的,凭专利证
给予 2 万元补贴。
标准的 10% ,成
书一次性奖励
万元。
10 万元。
效显著的不超
过 20% 。
一次性补助。
省、市粮考核要求
AAA 级及以上粮库
达到地方储备粮承
储库点总数 40% 。目等级粮库 建设
前我区 8 个储备库点
只有一个为 AAA 粮
库,达不到考核要
予 10 万元补贴。
求,需加大扶持力
度。
顺德项目 中山市 池州市 吴忠市 南京市 衢州市 杭州市 平湖市 海盐县
扶持标准 理由及依据经市发展改革局审
与县粮食和物
与市粮食和物资
资储备局签订
根据广东省粮食和
在协议有效期内,每
物资储备局关于印
年补贴每家粮食应
发《广东省粮食应急
急储运企业 10000
保障企业管理实施
元,每家粮食应急加
细则》的通知,每个
工企业 15000 元,每粮食应急 保障
县应至少有 1 家粮
家粮食应急配送中
食应急储运企业,粮
心 15000 元,每家粮
食应急供应网点应
食应急供应网点
实现乡镇(街道)全
5000 元,每家粮食应
覆盖,每个乡镇(街
急保障中心 20000
道)至少有 1 个粮
元。
食应急供应网点。
的粮食企业
点 0.1 万元 / 年。
500 元 / 年。高补助额为 5 万元。
顺德项目 中山市 池州市 吴忠市 南京市 衢州市 杭州市 平湖市 海盐县
扶持标准 理由及依据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
改革局等 3 部门和单
位关于建立粮食企
业社会责任储备工
作的通知》, 2023
年在规模以上所有
从事粮食收购、储
备、加工、销售的企
业中开展社会责任社会责任 储备
储备。对核定的社会
责任储备粮食,各区
可采取费用补贴、贷
款贴息等对社会责
任储备企业给予一
定的财政补贴。
省、市粮食安全考核
也要求建立规模以
上粮食加工企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