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铜梁区安溪镇黄荆沟地下水等9个
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
通 知
铜府发〔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布局饮用水水源地,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涪陵等区县(经开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4〕23号)要求,决定调整铜梁区安溪镇黄荆沟地下水等9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现依法公布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铜梁区安溪镇黄荆沟地下水等9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