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公主岭市司法局 公主岭市民政局
文件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公主岭市残疾人联合会 公主岭市妇女联合会
公检联发〔 2023 〕 5 号
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
的实施意见
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要求,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公主岭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公主岭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公主岭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妇联)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本意见所称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弱势群体,是指孤寡老幼病残及农民工等因心理上或生活上不敢起诉、不能起诉或凭自身能力无法搜集证据的群体。
第三条 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不打破诉讼平衡和有限介入的前提下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市妇联应当相互协作配合,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共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市检察院要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法律监督手段,依法开展弱势群体保护工作;市法院要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快立、快审、快执;市司法局要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市民政局要做好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和救治救助工作;市人社局要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调劳动者维权,保障农民工权益;市残联、市妇联要积极推动《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维护残疾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各部门要共同发力,推进行政部门穷尽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方式,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缓解弱势群体生活压力。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的来源包括:
(一)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
(二)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自行发现的案件线索;
(三)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移送;
(四)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或其他情形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下列情形的案件可以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支持起诉案件,各协作单位应当将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的线索移送人民检察院。
第九条 对于其他单位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七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初步审查结果反馈给移送单位或部门。
对于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且当事人有支持起诉意愿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维护设情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先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职或者履职后仍无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继续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方式为法律支持、证据支持、诉讼支持等,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提供检察帮助,保障其正确行使诉权。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并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七日内送达同级人民法院立案部门。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案件,应当在裁判书、调解书中列明支持起诉的检察机关,并于裁判书、调解书作出后十日内送达人民检察院。
第十四条 各协作单位应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情况,就协作中发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共商解决办法。
第十五条 建立联络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共享、重大案件通报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反馈相关信息,确保协作顺畅。
第十六条 建立支持起诉宣传、调研成果交流机制,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凝聚合力,形成成熟经验。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市妇联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本意见由各协作单位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意见自签订之日起实施。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公主岭市司法局 公主岭市民政局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主岭市残疾人联合会公主岭市妇女联合会
2023 年8 月3 日检察院联络员 宋娇 18543478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