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府规 〔 2022 〕 11 号
农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农安县新建钢结构储粮装具补助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农安县新建钢结构储粮装具补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计标准(图纸)2.原材料建设成本估算
2022 年11 月24 日
农安县新建钢结构储粮装具补助方案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7 号)精神,为完成“地趴粮”整治任务,结合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县域内实际种植玉米的农户。
二、储粮装具建设标准
(一)基本用材规格标准
直径≥1.5 寸、壁厚≥2.75mm 的钢管、脚手架管或镀锌管,使用卡扣、转扣连接或焊接组装(快拆架管),四周围挡,底部使用防止玉米粒散落的材料铺垫。高于规格标准的不增加补助。
(二)建设标准
1.粮仓的长度以6 米为基准,在确保粮仓安全稳固的前提下,农户可根据庭院实际和设计图纸适当延长,可增加建设数量,确保收获的玉米都能装仓。
2.粮仓净宽度为1.6-2.0 米,如达到上限,则应制作简易器材在粮堆内设置通风管、通风道,防止粮食生霉变质。
3.粮仓高度不应超过3 米(含3 米),顶部可用彩钢瓦等材料做仓盖或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做好苫盖,防止雨雪,保障储粮安全。
4.粮仓立柱间距可为1.5-2 米。立柱间距为2 米的,应采取措施防止涨仓。根据粮仓建设长度,间隔一定距离可设置斜拉,确保粮仓安全稳固、不倾斜。
5.粮仓四周用铁网、塑料网或其他材料围挡。
6.单个储粮仓的体积≥27 立方米,否则不予补助。
7.采用钢管连接卡扣应牢固结实,采用焊接组装(快拆架管)的连接处要牢固耐用。为方便出粮,农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出粮一侧最下层自行选择围档。
8.为确保粮仓安全稳固,钢管立柱底部可用钢板、混凝土等方式稳固,避免发生意外。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一)补助方式
依据吉政办发〔2021〕57 号文件规定,对2022 年新建钢结构储粮装具的农户,以容积为补助单位,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
(二)补助标准
1.全部使用钢管、铁网(钢筛网,下同)、卡扣(或焊接组装)、筛底(铺垫底部)的粮仓,每立方米补助金额37.00 元。
2.仅出粮一侧最下层不使用铁网围挡、其他部位用铁网围挡,底部使用筛底铺垫的,每立方米补助金额35.50 元。
3.粮仓四周全部用铁网围挡、不使用筛底铺垫底部的,每立方米补助金额35.00 元。
4.仅出粮一侧最下层不使用铁网围挡、其他部位用铁网围挡,底部不使用筛底铺垫的,每立方米补助金额33.50 元。
5.粮仓四周全部使用塑料网围挡,每立方米补助金额33.00元。
6.粮仓四周使用其他材料围挡,每立方米补助金额30.00 元。
(三)资金拨付
以乡镇为单位对验收合格的建仓农户进行汇总、申报,县财政根据乡镇申报补助数量及金额,分期拨付补助资金,2022 年拨付补助资金的90%,2023 年拨付剩余的10%。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兑现农户补助资金。
四、储粮装具建设验收
各乡镇政府负责储粮装具建设组织、调度和宣传指导,具体建设以农户自建为主。各乡镇(场)对农户建设储粮装具的规格(钢管材质、直径、厚度)、体积(净体积)逐户统计,建立台账。县粮储局牵头统筹,会同属地政府、县财政、审计组成联合验收组,逐户逐个对储粮装具进行验收,重点验收钢管直径及厚度,体积以净体积为准。
验收后,乡镇将完成建设并经验收的农户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粮仓体积、补助额度等信息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公示七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财政局、粮储局各一份,乡镇存档一份。
五、储粮装具管理
各乡镇(场)要严格履行“地趴粮”整治主体责任,加强储粮装具建设、使用与管理。要制定严格的管理与使用办法,坚决防止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农户储粮装具原则上应建在庭院内,确因场地紧张的,在不影响村屯规划、人居环境整治的情况下,经镇、村同意,可选址另建。为确保粮仓使用年限,所有材料应做防腐处理,为从根本上解决“地趴粮”问题,实现安全科学储粮,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补助资金最大效益。
六、责任追究
各乡镇(场)及事涉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补助政策,如发现在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截留、骗取和套取补助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