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自身建设的意见
(2022 年5 月13 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切实提升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探索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长春模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意见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3、自觉贯彻决策部署。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谋划和推进工作,围绕以现代化都市圈为引领、建设“三强市、三中心”、推进“六城联动”、实施“十大工程”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自觉接受常委会领导,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
4、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确保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推进。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5、不断强化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政策法律、专业理论和履职知识的学习培训,系统制定计划,科学设置内容,创新培训方式,不断优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升履职能力。
6、依法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各项职责,严格遵守会议和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会议、活动请假登记和备案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审议议案、讨论问题和集体决策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
7、协助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按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深入系统地围绕法律法规草案的重点问题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做好法律法规草案起草和审议工作,着力研究破解立法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注重从源头上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8、协助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需要,结合本委员会职能和专业特点,围绕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建设性、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加强持续监督和跟踪监督,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得到落实。
9、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督办职能,通过多种形式拓展与“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的对口工作联系,积极督促有关方面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力度,认真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10、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知识和年龄结构,逐步提高专职委员比例,保证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化、专职化。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专业代表小组,探索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为专门委员会提供专业咨询和支持。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11、健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实际,按照科学规范、务实高效的原则,健全完善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2、健全会议审议制度。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需要确定专门委员会会议议题,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研究、审议议案或有关工作报告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13、健全履职管理制度。建立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制定履职登记制度,对委员出席会议、审议报告、提出建议、参加学习培训和视察调研等情况,进行登记考核,推行履职情况通报和年终述职评议制度,研究探索提醒、约谈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激发委员依法履职积极性。
14、健全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开展工作,广泛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邀请相关代表参加法规草案审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15、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域外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水平。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的整体功能。
四、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16、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定期组织委员深入基层和群众,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
17、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培树“严新细实”和“马上办”优良作风,自觉将“五化”工作法运用到专门委员会工作全过程。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以忠实履职展现良好形象,营造苦干实干、不务虚功的干事创业氛围。
18、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畅通与委员的联系渠道,帮助委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委员依法履职创造便利条件,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增强委员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加强廉洁从政建设
19、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关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守法纪红线,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底线和思想防线,坚决反对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20、带头树立良好形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加强品德修养,作风正派,情趣健康,保持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展现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的风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