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宁民规〔2023〕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3:29
收藏
详情

 

 

南京市关于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宁民规〔20232号)

 

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237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具体方案如下:

一、全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1050/月。

二、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2倍、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调整(农村集中供养的每月按低保标准20%增发集中供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同步提高。

新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请各板块民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和资金拨付工作。

 

 

 

南京市民政局

2023625

 

1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