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区域协调(森林生态修复项目)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20-2022年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松自然资规〔2021〕7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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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区域协调(森林生态修复项目)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20-2022年建设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松阳县区域协调(森林生态修复项目)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20-2022年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

 松阳县区域协调(森林生态修复项目)财政

专项激励政策2020-2022年建设行动方案   

近年来,松阳县松材线虫病爆发,导致许多松树枯死,对松阳县的森林质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急需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林中空地补植,对受损森林进行生态修复。结合当前松阳县创建成国家级森林城市、大花园建设、全域旅游建设背景和全市域“增花添彩”三年行动计划对松阴溪两侧山体开展美丽林相改造建设要求,抓紧对开展森林生态修复补植、提高森林彩化、花卉植物覆盖率意义重大。

一、建设目标

(一)松材线虫病防控。通过三年努力,清理枯死松木45万株、打孔注射注杆剂150万瓶,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力争枯死松木总量明显下降。

(二)疏林地、林中空地补植。通过三年努力,对枯死松木清理后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疏林地、林中空地,开展补植阔叶及彩化树种7100亩,修复森林生态,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下降,森林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二、建设要求与扶持政策

(一)松材线虫病防控。

1、枯死松木清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要及时组织采伐队伍对枯死松木进行集中清理,由专业队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松枯死木砍伐、下山、运输和清理采伐迹地等工作。

建设要求:

①所有枯死松木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剥皮,采伐迹地清理干净,不残留直径大于1厘米的松树枝桠。 

②采伐后的树木、枝桠全部清理下山(或现场进行无害化清理),送至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需指定专门车辆,安排专人进行运输。

③时间要求:

每年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应完成窗口区域的枯死木清理工作,其他区域完成一半以上的除治任务。

每年3月底,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全面完成枯死木清理。

2、其它防治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我县防治区域划分情况适时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

①药剂防治。对列入重点保护的名木古树和风水树及重点除治区部分枯死松木高发山场采取注射松树注杆剂进行保护。对羽化期天牛进行1至2次化学防治。

②诱捕器诱杀。在部分区域设置松褐天牛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

补助标准

①枯死松木清理:枯死松木清理每吨500元,松枝桠清理费每亩80元。

②综合防治:注杆剂及人工施药13元/支,农药采购、诱捕器及诱芯、挂牌古松树松材线虫病取样及药剂防控、人工喷粉防治、集中除治期外日常清理、第三方评价等费用按照实际市场价格采购支付。

(二)疏林地、林中空地补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要结合松阳县“增花添彩”三年行动计划中的美丽林相和林中花海项目及时组织造林队伍对枯死松木清理后留下的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的疏林地、林中空地补植阔叶、彩色及花卉树种。

1、2020年

(1)建设要求

①苗木标准:采用省控容器苗和本地乡土树种裸根苗相结合。省控容器苗采用二类、三类苗,乡土树种主选木荷、枫香两种,选配杜英、无患子、深山含笑、玉兰等。裸根苗标准为:木荷苗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60cm以上;枫香苗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80cm以上;杜英苗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80cm以上;无患子苗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80cm以上;深山含笑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60cm以上;玉兰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50cm以上。

②挖穴栽植:1-3月进行林地清理,挖栽植穴,栽植穴规格30cm*30cm*25cm。株行距不低于2米*2米。在栽植穴中植入苗木、踩实、基部培土成丘。

③造林成活率:大于85%。

(2)补助标准:按50株折算一亩。由实施业主自行向社会购买苗木的,每亩补助到实施业主360元;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苗木的,每亩补助到实施业主250元。

2、2021年、2022年

(1)建设要求

①苗木标准:采用省控容器苗和本地乡土树种裸根苗相结合。省控容器苗采用二类、三类苗,乡土树种主选木荷、枫香两种,选配浙江楠、无患子、深山含笑、玉兰等。树种要求常绿树种比例在三分之一以上。裸根苗标准为:木荷苗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60cm以上;枫香苗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80cm以上;浙江楠苗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60cm以上;无患子苗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80cm以上;深山含笑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60cm以上;玉兰为地径0.8cm以上,苗高50cm以上。

②挖穴栽植:1-3月进行林地清理,挖栽植穴,栽植穴规格大于30cm*30cm*25cm。株行距不低于2米*2米。在栽植穴中植入苗木、踩实、基部培土成丘。

③造林成活率:大于85%

④抚育:当年9-10月进行抚育。当年新植苗木周围铲抚扩穴1m2,劈抚4m2,扩穴要求铲挖泥土深度10cm以上,去除杂灌、杂草、藤本根兜,劈抚要求割除杂灌、杂草、藤本,留茬高度10cm以下。

(2)补助标准:按50株折算一亩。每亩补助到实施业主650元,第三方评价服务费用每亩30元,合计每亩680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森林生态修复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森林生态修复的组织落实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疫情测报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森林生态修复效果。

(二)加强林中空地生态补植的计划管理。林中空地补植计划由林农或承包人向乡镇街道提出,汇总后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对申报的扶持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列入扶持计划。

(三)加强技术指导。森林生态修复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政府组织实施,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建设过程中,技术人员要加强与业主的联系沟通,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加强苗木监管,确保造林质量。

(四)加强检疫执法,严防疫情扩散。加强对周边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及使用松木包装材料单位的检疫执法力度。组织人员深入电力、电信、移动等工程建设场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所在地对使用松木情况进行检疫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枯死松木非法经营和加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运松木及其制品,调入的各种松木及其制品应在调运物品到达次日起5天内,报请县森防检疫站复检。

(五)严格检查验收。松材线虫病防治采取自查、检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清理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应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清理质量自查验收并将自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告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根据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自查结果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采伐山场进行清理质量检查验收,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根据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结果组织人员随机抽取小班对验收质量进行核查。验收结果将作为向各乡镇(街道)拨付清理资金的主要依据。疏林地、林中空地补植检查验收工作,2020年由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和国有林场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2021年、2022年验收委托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六)加强资金保障。本项目三年计划安排区域协调资金1500万元,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投入。

本方案自2021年6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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