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
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皖发改成本规〔2021〕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安徽省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十五个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格规〔2019〕4号)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价本〔2017〕142号)同时废止。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
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皖发改成本规〔2021〕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安徽省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十五个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格规〔2019〕4号)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价本〔2017〕142号)同时废止。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