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办规〔2025〕17 号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流县村庄规划动态维护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清流县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清流县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工作方案
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为规范我县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工作,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有效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及《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已批复的村庄规划在不突破原规划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经评估,村庄规划内容无法实施,确需进行局部、技术性调整优化,且尚未达到村庄规划修编情形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实施村庄规划动态维护。主要包括:
(一)根据已批准的上位规划对村庄规划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二)在村庄建设用地总量、村庄宅基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村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宅基地等建设需求进行用地位置调整的;
(三)地块用地性质符合《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兼容性规定的,进行地块用地性质、指标调整的;
(四)落实规划“留白”地块、机动指标和弹性发展区的;
(五)具体地块需细化,补充村庄地块图则的;
(六)因编制误差、信息错漏等勘误要求对村庄规划进行更正;
(七)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方案、道路设计等项目引起规划用地调整的;
(八)需要实施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其他情形。
二、维护程序
(一)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动态维护方案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提出论证申请,说明动态维护背景、目的、依据及涉及的表格、图件和数据库内容等;
(二)县自然资源局接到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申请后,核实必要性和适用条件,符合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出具有关意见;
(三)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方案报批前,乡(镇)人民政府应邀请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和专家,采取论证会等方式,对规划成果进行技术论证;
(四)论证通过后的动态维护方案应在村内进行公示,征求相关利害人及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查;
(五)县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出具同意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六)批复后的动态维护成果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组织规划成果入库备案,并按年度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法及时向村民公布维护后的村庄规划。
三、有关要求
(一)村庄规划报送审批时,应包括下列材料;
1.村庄规划成果(纸质、电子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村域综合现状图(标注维护范围);②村域综合规划图(维护前后对比);③农村居民点规划布局图(维护前后对比);④近期实施项目图;⑤动态维护说明书;⑥调整后近期实施项目库;
2.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
3.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决议;
4.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5.其他有关附件。
(二)本动态维护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动态维护工作方案规则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乡(镇)和各部门单位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修改意见反馈到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1.清流县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工作关键节点流程图
2.关于XX 乡(镇)XX 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的申请
报告
3.关于申请审查XX 乡(镇)XX 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方
案的函附件1
清流县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工作关键节点流程图
附件2
XX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XX 村村庄规划
动态维护方案的申请报告
县自然资源局:
XX 乡(镇)XX 村 (说明动态维护背景、目的),符合动态维护适用情形中第_条 (适用范围具体内容),未突破原规划约束性指标、各类空间控制线及分区管制的要求,现申请进行村庄规划动态维护。
附件:XX 镇XX 村动态维护方案
XX 乡(镇)人民政府
XX 年XX 月XX 日附件3
关于申请审查XX 乡(镇)XX 村
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的函
县自然资源局:
XX 乡(镇)XX 村 (说明动态维护背景、目的),XX 村村庄规划方案需进行动态维护。目前XX 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方案已完成技术论证、审议、公示,并形成《XX 县XX乡(镇)XX 村动态维护方案》,现恳请贵单位对该方案进行审查。
附件:XX 乡(镇)XX 村动态维护方案
XX 乡(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