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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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政办规〔2025〕5 号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明溪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明溪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6 月16 日(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工作,高质量完成防控目标,根据《关于强化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的令》(明林长令〔2025〕1 号)及全县林长会议暨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动员部署会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在拔除沙溪乡、瀚仙镇2 个乡(镇)疫点基础上,2025 年底前完成省、市下达的拔除疫区防控目标,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不出现新疫情。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全面复盘整改行动

针对前阶段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查摆,开展复盘整改行动。

1.开展死亡松树清理整改。 各乡(镇)、经营单位要落实“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对辖区内前期清理的死亡松树开展地毯式巡查,对照“510·清干净”技术标准要求全覆盖核实清理情况,对前期所有伐倒未清理的、清理质量未符合要求的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规范清理,要求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剥皮处理、1 厘米以上的枝桠、疫木全部清理处置。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君子峰保护区管理局、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以下各项行动内容及行动措施均需各乡(镇)落实,不再逐项列出)

2.开展伐区林地清理整改。 各乡(镇)、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辖区内2025 年度所有预防性采伐伐区检查,对照“510·清干净”技术标准要求全覆盖核实林地清理情况,对清理不到位、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即时整改到位,于9 月底前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

3.开展疫木疫源管控整改。 各乡(镇)、林业部门要全面检查涉林加工企业,对未按时完成疫木加工处理及场地清理整改、违规加工疫木进行相应处罚或立案查处。林业、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调运、使用疫木行为,各乡(镇)负责组织清理房前屋后松薪材,切断人为传播链条。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开展松林监测及动态清理行动

林业部门、国有林业经营单位要以网格化责任区落实松林全覆盖监测,重点以疫情除治小班为中心扩大5 公里范围进行地毯式巡查,对辖区交通主干道两侧、沿河两岸、线路走廊、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每半月利用无人机巡查松林一次,全面摸清死亡松树数量,各乡(镇)、经营单位要同步组织规范清理,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合格一株,实现“即死即清,动态清零”,严禁只伐倒未除害处理。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君子峰保护区管理局、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通信、电力等部门)

(三)开展综合防治系统治理行动

1.科学规划松林改造。 综合运用松林改造、预防性采伐等多种手段,在重点区域、疫情小班周边科学规划松林改造,优先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纳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项目。规划实施松林预防性采伐2 万亩,消减松科寄主植物存量,阻隔疫情扩散蔓延。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

2.开展生物防治措施。 由县林业局负责统一规划,开展无人机喷撒生物制剂绿僵菌或打孔注药8000 亩防治松墨天牛等媒介昆虫,降低林间媒介昆虫的虫口密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国有林场)

(四)开展疫木管控和检疫执法行动

1.疫木管控。 实施全方位、无盲区的疫木管控行动,落实疫木流向管控责任,严防疫木和加工剩余物流失。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做好各自经营区的预防性采伐、疫木下山运输、林地清理等环节,并加强采伐山场和疫木堆场管理;定点加工企业负责做好各自企业的疫木无害化处理、安全利用等环节;乡(镇)、村负责宣传严禁上山捡拾松木,清理房前屋后松薪材,多措并举确保疫木不流失。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

2.检疫执法。 充分发挥“林长+”机制作用,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调运、使用疫木行为,要加强县外调入应检物的检疫检查,杜绝疫木及其制品(包括松木包装材料、电光缆盘)非法流通,消除疫情人为传播隐患。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邮政、电力等部门)

(五)开展除治质量监管提升行动

坚持质量第一,各乡(镇)和林业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分片负责,下沉到防控各个环节加强指导,做到防控措施实施到位、跟踪到位、管理到位,对疫区内所有采伐的松木及其剩余物加强流向管控,严格按照疫木管理,就地就近原则及时进行除害处理,严格落实松木采伐“510·清干净”标准,确保山上山下清理全面彻底,林业部门要覆盖所有除治小班、定点加工企业、除治山场周边村镇跟踪质量抽查、督促整改,确保防控成效。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三、行动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防。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做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县林业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支持,会同各协作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攻坚合力。(各单位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工作职责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协作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省、市林业专项资金补助等渠道筹措防控资金。各乡(镇)、林业局、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照“验收一批,拨付一批”原则,优先拨付完成验收复核批次;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统筹资金使用,鼓励分区域整体打包,自本行动方案公布之日起,将单株疫木清理费用控制在350元以下,以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提升防控成效。同时,加强与森林综合保险承保公司沟通联系,确保按时足额理赔到位,缓解防控资金压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林业局、保险公司)

(三)强化督促指导。 以林长制工作机制为抓手,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指导专班,对各自挂包乡(镇)进行常态化工作指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林业局要动态掌握攻坚工作进度,对疫情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等对全县工作大局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交办督办、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等,倒逼责任落实,全力确保疫区拔除任务按时高质完成。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林业局)

本行动方案至2026 年3 月31 日自动失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任务清单

2.各单位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工作职责附件1

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任务清单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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