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政办规〔 2025 〕 4 号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推进 工业企业“智改数转”七条措施》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浦城县推进工业企业“智改数转”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6 月 10 日
(此件主动公开)浦城县推进工业企业“智改数转”七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一)鼓励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对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水平诊断评定,评定等级达到二级、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诊断报告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的,分别给予每家 10 万元、 20 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二)培育数字化转型应用标杆。 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入选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入选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三)推广典型应用场景。 依托工厂或车间,面向单个或多个制造环节,提炼关键需求,通过 5G 、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核心制造环节的深度融合,重点梳理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对入选省工信厅认定的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1 个场景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入选工信部认定的智能制造优秀场景,1 个场景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四)培育智能制造工厂。 支持龙头企业围绕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流程,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带动实现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场景集成和业务流程再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入选省工信厅认定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入选工信部认定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五)培育 5G 全连接工厂。 在生物医药制造、绿色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动发展基础较好、需求较明确的企业主体,率先建设 5G 全连接工厂。对入选省工信厅认定的 5G 全连接工厂,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入选工信部认定的 5G 全连接工厂,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
支持企业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鼓励工业企业在智能化改造、数字化管理应用上开展“ 5G+ 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能碳数据联动监测等方面开展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企业提供项目建设明细,以及与之对应的服务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已建成的应用场景清单、与之对应的现场照片、应用系统界面截图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对成效明显的项目,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按实际投资额的 20% 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三、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支持企业核心业务“上云上平台”,鼓励企业购买云服务及云化软件,企业提供与云服务商签订的“上云上平台”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上应有明确的上云内容),以及与合同协议对应的发票、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主要应用界面截图等佐证材料;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按其购买云服务及云化软件实际费用的 50% 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度奖补不超过 10 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四、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
对实施技改项目的工业企业,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含硬件、软件)投资额达 100 万元(含)以上,并纳入固投统计的项目,企业提供技改设备购买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使用照片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县财政按其年度智能化设备(含机械臂、机器人等)投入的 20% 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 150 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五、培育壮大数字化服务商
积极培育软件企业,开拓市场。对工业企业智能制造应用软件企业(含涉软企业)自主研发的工业软件实行风险补偿,给予首家应用该软件的生产企业(非关联企业)购买该工业软件及服务不含税成交价格( 100 万元及以上)的 10%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六、支持企业“智改数转”技术改造融资贴息
对通过金融机构贷款 100 万元及以上的,用于项目 “ 智改数转 ” 软硬件投资,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 2 年内,给予企业最高年化 2% 的实际投放贷款贴息,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同一项目不与县级其他贴息政策叠加享受)。贷款利率由项目实施企业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并按照扣减财政贴息后的实际执行利率签订项目贷款合同。鼓励合作银行本着让利于企的政策导向,对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探索以数字人民币发放项目贷款。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
七、强化信息安全防护
积极开展工业信息安全防护培训,明确企业信息安全责任要求和标准规范,引导企业落实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培育省级工业信息安全星级防护企业。对入选省级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标杆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八、其他事项
(一)本措施政策与其他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荣华山产业组团企业参照执行,并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