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规〔2025〕2 号
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武市进一步促进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邵武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5 年 5 月 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邵武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南平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加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我市当前实际,结合《南平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房联办〔 2025 〕 1 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施住房消费支持政策
(一)阶段性普惠购房补贴
在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10月 31 日、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和 2026 年 2 月 18日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期间在邵武市范围购买商品房(包含住房、商业、办公、车位),按以下给予购房补贴。
1.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业及办公用房的,按 150 元 / ㎡ 给予购房补贴,单套补贴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2. 购买单个价格在 5 万元以上新建地下车位(不含购房赠送车位)的,按每个车位 5000 元给予补贴,每户最多享受 1 个车位补贴。
3.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楼盘销售均价基础上,对购房人额外给予不低于 3% 的价格优惠。
以上第 1 、第 2 项由市财政安排 450 万资金进行补助,用完为止,使用房票安置政策和享受人才购房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本项补贴。
(二)特定群体专项购房补贴
1. 职业群体购房补贴。医师、护士、现(退)役军人、教师、环卫工人及警察等,在国家或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设立的节日当月内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 3 万元房票补贴。
2. 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 3 万元房票补贴。
3. 新入职人员购房补贴。 2024 年 1 月份以来在邵武市缴纳社保满 6 个月的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含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入职员工,在政策执行期间内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给予 3 万元房票补贴。
以上房票补贴不叠加享受。
(三)团购激励措施
一次性团购新建商品住房超过 10 套的,按 100 元 / ㎡ 给予购房补贴(单套封顶 1 万元)。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楼盘销售均价基础上,对团购客户额外给予不低于 3% 的价格优惠。
以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补贴不叠加享受,购买人按就高原则享受政府购房补贴。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四)优化 “ 共有产权房 ” 政策
1. 拓宽房源范围,将产权车位、按套销售的店面、商铺、办公房纳入 “ 共有产权房 ” 可购范围。
2. 扩大保障对象,对无房户、改善性住户以外的购房人申请“ 共有产权房 ” 的,予以支持,政策一致。
3. 多子女家庭支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变,在原 “ 共有产权房 ” 政策基础上,其中二孩家庭首付款支持额度上限至 25 万元,三孩家庭首付款支持额度上限至 30 万元。
(五)推进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
继续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鼓励政府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 “ 共有产权 ” 房源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和产权车位。
三、强化政策协同与执行规范
2024 年 6 月 20 日印发的《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武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邵政规〔 2024 〕 11 号)中第(十)条因与上级规定冲突,即日起废止,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本措施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实施期间,国家、省、南平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本措施由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具体操作细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