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长办〔 2023 〕 21 号
武夷山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3 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任务的通知》(南林综〔 2023 〕 2 号)文件,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 2023 年继续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通知如下:
一、赎买任务目标
市政府 2023 年计划赎买重点生态区位非国有人工商品林不低于 500 亩。
二、赎买地域范围
2023 年在全市重点生态区位开展商品林赎买工作,优先赎买东溪区位水库第一重山脊,其次饮用水源保护区、 “ 二沿一环 ” 中的成过熟商品林。
三、赎买条件
1. 林木为集体或个体(含私有企业)等非国有所有的人工商品林,且产权清晰,无纠纷。
2. 赎买林分及未成造最小单片面积 30 亩。
3. 林地使用年限
重点生态区位的成熟林分(杉木 26 年,马尾松、阔叶树 31 年),参与赎买的林地其剩余林地经营期限必须达到 3年以上;其它的林分参与赎买的林地其剩余林地经营期限必须达到 10 年以上。
四、赎买方式
在林木资源调查评估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赎买单位与林权所有者和林地所有权人充分协商一致后,买卖双方签订林权转让合同,将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收归国有。
五、交易价格
1. 重点生态区位内林分价值指导价按照《武夷山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的通知》 ( 武林长办〔 2022 〕 7 号 ) 文件标准执行。
2. 赎买后的林地使用费根据签订赎买合同年限,按 50 元/ 亩 · 年计算,一次性付清。
六、调查单位
经审核入围的山场,由赎买单位委托有资质调查设计服务单位进行调查评估,出具调查设计报告。
交易双方对调查设计结果有质疑的,可委托资质更高的中介机构对赎买山场进行复查,两次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以第一次调查设计结果为准;两次结果大于允许误差范围,以第二次调查设计结果为准;复查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七、赎买程序
(一)公告
年度赎买任务计划通过电视等媒体或在乡镇(街道)公告栏向社会公布年度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公告。
(二)报名登记
1. 凡有意转让的业主,林权属村集体的,须提供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交复印件,验原件)和本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盖章)同意的证明;林权属个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交复印件,验原件);林权有共同权利人的,须提供共有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和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交复印件,验原件);林权属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和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2. 向林业局林木收储中心提交申请并填写《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申请表》。
(三)条件核实
林业局林木收储中心对申请赎买小班资源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进行抽签排序,再转入资产调查评估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反馈林权所有者。
(四)资产评估
林木资产评估须由有资质的森林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的评估价作为交易参考依据。评估费用由赎买申请方承担。
(五)林木资源复核
对有意向赎买的林木资产,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精度不低于调查单位调查方法的方式开展林木资源复核工作,必要时可由林木收储中心与赎买单位指派单位(人员)或聘请有资质机构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六)公示
拟出让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信息要进行公示。
(七)签订合同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达成交易后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格式由林业局统一制定。
(八)林权变更
出让方(原林权所有者)应配合受让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林木权属变更登记。不动产权变更费用由赎买受让方承担。
(九)赎买后林木的管理
林木转让后林权划归国有,国有经营单位根据林分状况,制定适宜的经营管理措施。对针叶纯林,适时采用抚育间伐、择伐、林下套种乡土阔叶树等营林措施,逐步改培成针阔混交林或以阔叶树为优势树种的林分,改善和提升其生态功能。
武夷山市林长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