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塞山区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22〕2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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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塞山区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2〕22号

西塞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西塞山区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西塞山区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方案

(试行)

  为更大力度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更高效率落实惠企惠民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推行“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政府部门发布认定类政策清单,通过“减流程、压时限、快兑现”改革,着力解决政策落地难和企业、群众对政策“不知晓、不会用”等问题,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激发西塞山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解放思想,主动服务。聚焦惠企惠民政策落地难点和痛点,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切实将“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落到实处。

  (二)改革创新,精简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已明确的政策不再报区政府审批,具备条件的惠企惠民政策及时兑现。

  (三)稳步推进,防范风险。坚持底线思维,从程序简单、方便实施、条件成熟的惠企惠民政策先行切入,逐步扩大改革范围。后续发布的“无申请兑现”改革事项均按本方案中的兑现流程予以办理。

  三、第一批“无申请兑现”改革事项(共十三项)

  (一)新增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奖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的决定》(黄政发〔2018〕16号),即时汇总审核新增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明确奖励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26号),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即时明确奖励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国家、省专利奖奖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26号),对获批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湖北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发明人奖的即时明确奖励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区科信局根据《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塞山区关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21〕10号),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结果公布后即时明确奖励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牵头单位:区科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科技项目奖励。区科信局根据《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塞山区关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21〕10号),对上一年度科技服务业进规、科技成果转化、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备案、市级以上“双创”平台认定以及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第一完成单位,在认定结果公布后即时明确奖励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牵头单位:区科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六)支持企业进规奖励。区科信局根据《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西塞山区支持高质量招商的若干政策>等招商政策文件的通知》(西政发〔2021〕12号),以区统计局提供年度工业企业进规情况为依据即时明确奖励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市财政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牵头单位:区科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

  (七)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奖励。区发改局(商务办)根据《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西塞山区支持高质量招商的若干政策>等招商政策文件的通知》(西政发〔2021〕12号),对经营一年以上且纳税关系、经营地在我区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以区统计局提供年度商贸企业进限情况为依据,明确奖励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商务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八)招商大使奖励。区招商服务中心根据《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西塞山区支持高质量招商的若干政策>等招商政策文件的通知》(西政发〔2021〕12号),对一年一度评选产生的招商大使即时明确奖励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牵头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九)企业上市挂牌分阶段奖励。根据《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通知(2021年)》规定,(1)企业境内首发上市分阶段奖励。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奖励拨付分阶段进行,其中,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并向省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的,拨付200万元;主板后备企业经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科创板后备企业经上交所正式受理申请材料后,拨付100万元;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在沪深交易所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拨付200万元。明确分阶段奖励的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局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2)企业境外首发上市一次性奖励。区金融办即时对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辖区纳税企业,按200万元/户明确一次性奖励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局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3)企业新三板挂牌分阶段奖励。区金融办即时对企业股改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正式受理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核准并挂牌的,按100万元/户明确一次性奖励方案,其中,企业完成股改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公司正式受理的,奖励50万元。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局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4)企业四板股份公司板挂牌分规模一次性奖励。区金融办每半年对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公司板挂牌的企业,按10万元/户明确一次性奖励方案,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从区财政局已下达年初预算指标中兑现奖励到位。(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十)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无申请退税(费)。区税务局征收系统主动生成个人所得税应退手续费清册,经纳税人确认后,区税务局完成后续审核流程,并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相关凭证发送至国库,国库审核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退税到位。(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人行黄石中心支行)

  (十一)小微企业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税款无申请退税(费)。区税务局通过数据筛查主动生成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多缴税款清册,经纳税人“一键确认”后,区税务局完成后续审核流程,并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相关凭证发送至国库,国库审核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退还到位。(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人行黄石中心支行)

  (十二)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退税无申请退税(费)。区税务局于优惠政策发布(或公告)后,由征收系统生成“无申请退税”清册,经纳税人确认后,区税务局完成后续审核流程,并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相关凭证发送至国库,国库审核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退还到位。(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人行黄石中心支行)

  (十三)因税务机关原因误收产生的误收退税无申请退税(费)。纳税人进行更改或补充申报后,区税务局通过数据筛查主动生成纳税人误申报及政策调整应退税清册,经纳税人确认后,区税务局完成后续审核流程,并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相关凭证发送至国库,国库审核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退还到位。(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人行黄石中心支行)

  四、兑现流程

  (一)安排预算资金。区财政局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无申请兑现”改革的项目清单,足额安排预算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区财政局根据同级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依法及时批复预算并向主管部门下达年度预算指标。

  (二)限时兑现奖补。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奖励文件或者相关数据正式发布之后,根据项目清单中的奖补方式或者退税(费)方式及时兑现到位。

  (三)特殊情况处理。在区人大审议通过预算之前,需要按政策兑现奖补资金,以及年度新增“无申请兑现”改革事项且无预算资金来源的,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向区财政局函告预付奖励方案,区财政局1个工作日内下达预算指标到职能部门,职能部门1个工作日内兑现奖补资金,事后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本方案中涉及的“无申请兑现”改革事项,如遇重大政策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情况,相关业务办理和兑现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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