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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梦县本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云政办函〔2022〕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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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云梦县本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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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2022年6月16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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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本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
(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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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高效落实惠企政策,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批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0]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梦县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0号)、《中共云梦县委云梦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梦县人民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8]9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梦县科技创新奖励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检验标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通过减程序、压时限、提质效,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奖补政策,切实做到“小切口进入、精准化推进”,确保我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落地落实。
二、工作目标
聚焦市场主体发展需求,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时效,探索推行“认定类”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做到认定事项“信息共享”、政策审核“高效快捷”、惠企资金“直接享受”,切实解决惠企政策落地难、兑现慢等问题。
三、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项
(一)新认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奖励。县商务局根据 《中共云梦县委云梦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文件精神,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包括奖励事项及对象、奖励金额、银行账户信息等,下同),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新增“小进限”企业奖励。县商务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梦县人民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对新增的“小进限”企业,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新增“小进规”企业奖励。县经信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梦县人民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对新增的“小进规”企业,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工业经济领航企业奖励。县经信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云梦县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对新获批省级“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企业,对 新获批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以及列入其它省级工业试点示范的企业,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 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新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奖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 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梦县人民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对新获得国际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企业或组织,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新获批知识产权示范奖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云梦县委云梦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梦县 人民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七)新获得质量标准奖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梦县人民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八)新认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奖励。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梦县人民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 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对通过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验收的企业,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九)新认定农业标准化企业奖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梦县人民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农业 标准化验收的企业,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新获得农产品认证奖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梦县加强农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当年获得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 理标志的企业,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 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一)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县科协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在云梦县新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科协;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二)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县金融办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梦县人民政府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 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励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三)科技创新奖补。县科技局根据我县科技创新奖补有 ;关文件精神,对能够提供证明文件的拟奖补项目,无需企业申报,即时汇总审核,明确奖补方案,并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
识,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履行审核审查职能,要对执行政策的正确性、奖补项目的真实性、奖补金额的准确性负责。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发布全县“认定类”惠企政策清单,指导开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
(二)不断拓展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在推行惠企政 策“免申即享”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根据实际 情况,定期对本单位惠企政策进行梳理审核,向县财政局提出纳入“免申即享”事项清单管理的建议。县财政局对惠企政策“免申即 享”事项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向社会发布政策清单,不断扩大“免申即享”改革范围。
(三)完善监督机制。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惠企政策 “免申即享”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计划,适时对政策执行情况、清单发布、工作机制及资金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