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安排,持续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权益保障等工作,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主要任务指标。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脱贫率100%。困难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覆盖率100%。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3.3%,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8%。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超过80%,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比例持续增加,残疾人托养服务广泛推进,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得到改造。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残疾人社会活动参与率明显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市有17.1万残疾人,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十四五”时期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相当数量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明显;残疾人就业不够充分,质量不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保障水平还较低;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不够高,分布不够均衡;残疾人事业的治理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等。“十四五”时期,要加快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解决和突破我市残疾人事业中的短板弱项,不断提高残疾人福祉,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主线,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努力提高残疾人服务质量,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我市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把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补齐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深化残疾人服务质量供给侧改革,提升服务品质和质量,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发展需求。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突出政府责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积极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专业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整合资源、统筹兼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因地制宜,形成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发展思路和格局,促进残疾人事业协调、均衡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市残疾人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更加普及,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及其配套服务设施全面建成,无障碍生态系统初步形成,残疾人就业创业扶助工程全面实施。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关爱体系,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和社会化照护服务。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推进精神康复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推动残疾人就业,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救助制度,探索建立残疾人服务补贴、配置康复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将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范围,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参与、共享与融合发展的理念和社会环境基本形成,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机制更加健全,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
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收入和就业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
与GDP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
5500人
预期性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3
≥95
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7
≥98
预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97
预期性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85
约束性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85
约束性
1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5000户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残疾人中符合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监测标准的,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现动态清零。制定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解决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困难的政策措施。实施基层党组织扶残助残行动。强化优化产业扶持政策,扶持一批助残农业合作社和就业创业基地,鼓励支持农村残疾人参与富民乡村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依靠产业发展帮助残疾人增收。
2.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予以保障。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及时将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通过医疗救助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3.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盲人、下肢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优惠补贴政策和通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为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服务。
4.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健全残疾人参保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做好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照规定代缴养老保险费工作;全面落实低保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资助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种植养殖项目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住院,可不设起付标准,重性精神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残疾人保险产品、财产信托服务等。
5.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解决动态新增低收入残疾人住房安全问题。
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1.因残致贫监测和帮扶。完善因残致贫识别和预警机制,及时将返贫和新致贫残疾人纳入帮扶范围,因人因户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和社会救助等兜底保障措施。依托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