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群体公交票价优惠方案的通知
保府办规〔202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群体公交票价优惠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特殊群体公交票价优惠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特殊群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101号)、《关于做好消防救援队伍转隶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19〕6号)、《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和海南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全省公交车免费乘坐目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亭县中心城区划分
县中心城区:保亭县城环城路范围内,结合一卡通相关功能设立电子围栏便于乘客按区域支付费用。
二、票价优惠政策及标准
1.残疾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士官证》,退役军人持《军人离退休证》《退役军人优待证》《退役登记证》《转业登记证》或凭该证件办理关爱卡,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
2.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现役消防救援人员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或凭该证件办理关爱卡,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
3.在我省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持《无偿献血荣誉卡》或凭该证件办理关爱卡,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
4.伤残人民警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或凭该证件办理关爱卡,享受在中心城区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优惠,超出中心城区外按实际发生额由个人付费。
5.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凭该证件办理关爱卡,享受在中心城区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优惠,超出中心城区外按实际发生额由个人付费。
6.持有《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年龄超过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凭该证件办理关爱卡,享受在中心城区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优惠,超出中心城区外按实际发生额由个人付费。
7.持有《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年龄超过六十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可凭该证件办理关爱卡,享受在中心城区内乘坐城市公交车享受5折优惠,超出中心城区外按实际发生额由个人付费。
8.本县中小学生凭学生证明办理学生卡,乘坐公交车享受5折优惠。
9.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条件为: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10.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持相关部门发放的人才卡或凭该证件办理关爱卡,享受免费乘坐新国线集团(保亭)运输有限公司运营的公交车。
三、不予享受公交票价优惠的情形
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相关管理规定
1.特殊群体的公共交通年度补贴资金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列入年度预算,同时按照每半年为时间节点进行核实审计等工作后发放至营运企业。
2.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交客运企业和数据管理公司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交票价优惠人群及政策依据表

